《国手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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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手朝歌-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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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坐发呆,这种症状往往在顾小大夫出现或者路过的时候最为严重。
    “伊大人,朝歌新任医官长,是否要在座次上给她也动一动?”宋无衣试探着拉回伊崔的神智。
    “朝歌?”伊崔仿佛猛然惊醒:“哦,她,她不用,卫大小姐点名要她作陪。”他沉吟了一下,又改口道:“此事你请示一下君上,看是否要她和诸将都见见,毕竟以后有共事的机会。”
    宋无衣颌首:“知晓。”
    “还有事么?”伊崔抬头问他。
    宋无衣摇头。
    “没事那就……”宋无衣猜他是想说没事你就先去忙,不知为何这话说到一半,他陡然打住,然后生硬地转折道:“没事的话,你且帮我个忙。”
    伊崔从案几下拿出一个长方形的匣子,匣子本身只是普通的木质,并不精致。伊崔将匣面拉开一半,露出里头一双纹着吉鸟祥云的羊皮小靴,做工精细,暖和又耐穿,看造型和尺寸,是明显的女式。
    他拉开匣子,又很快合上,往宋无衣跟前一推:“给顾姑娘送去,就说……就说是清点库房偶得的,想着她正好能穿,便送了过来。”
    宋无衣简直无奈了,这借口也太假了些,他怎么知道顾朝歌的脚部尺寸,还知道这鞋子“正好”合适她?
    “不说是您送的?”他问。
    伊崔奇怪地看他一眼:“当然。”
    这是生辰赔礼吧?宋无衣猜想,他瞄到了匣子一角小小的篆体“千里斋”字样,知道这是扬州城里最好的一家鞋坊,做女眷的鞋最为出名,就在东升街上。如今天凉,顾朝歌整日东奔西走,送她一双保暖又利于行的靴子最好不过。闻这靴子的皮子味道便知,这是新定做刚出来的。
    “事情我会办好,只是……”宋无衣抱着匣子,忍不住劝了句,“何必如此呢?”说完他就觉得自己太过八卦,摇了摇头,走了。
    何必呢?
    伊崔想,若他知道那日是她生辰,他定然不会选择那天说那种话。
    覆水难收,小丫头,终究是和他生分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怨不得谁。想到这一点,伊崔感到心里空落落的,整个太守府里都是喜洋洋的红色,唯独他的主事厅里,一股落叶秋风的萧瑟。
    彼时顾朝歌正带着几个医官,在扬州城里走街串巷,四处打听哪里有人受了外伤。比起对着书本的讲授,现场处理教学实践性强,显然更适合几个马上又要上战场的医官们。
    她浑然不知伊崔居然认为她是故意疏远他,其实她那样做只是觉得自己之前太打搅他的生活,如今还是恢复适当的距离,安安静静远远看着他比较好。
    就像卫尚如今对她那样。虽然很难,可她在努力。
    最近扬州城很太平,城里城外溜了一圈,连军营里头练兵时不小心摔淤青的士兵都被处理过,实在没有什么大的外伤需要顾朝歌出马。于是跟着出来偷师的老吴,给顾朝歌提了一个建议。
    他让她在菜市场买了一头猪。
    屠夫把猪捆起来,在这头猪身上弄出割伤、刺伤、烫伤、烧伤、骨折伤等种种外伤,然后教医官们怎么处理又快又好。
    真是可怜这头膘肥体壮的肉猪,挣扎无能,嚎得生不如死。
    倒是菜市场里看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大家都觉得很有趣,当然小孩子是不让看的,怕晚上做噩梦。
    屠夫则想好了,自己明日一定要在摊上挂一个牌子,叫“顾大夫亲自检验,健康无瘟优良猪肉”,绝对大卖。
    正当众人热闹围观时,街头不知传来谁的叫嚷:“张贩子的人和燕将军的人在东城门前杠起来啦!”
    张贩子?扬州城里的人对这个称呼警醒如惊弓之鸟。张遂铭以贩卖私盐起家,他当年统治扬州的时候,人前大家尊称他一声“张大王”,背后都叫他“张贩子”、“张狗贼”。
    此人偷袭燕昭的滁州不成,反被红巾军吞下五六座城池,如今怎么敢回来?难道要趁着燕将军大婚,收回扬州?想到这一点,扬州人无不毛骨悚然,刚过了几天好日子,他们可不想又来一场兵祸,万一张遂铭真的又占了扬州,那日子就不好过了!
    “到底怎么回事?张狗贼如何敢来扬州,燕将军的人把他打走没有?”一时间大家无心看猪惨叫,纷纷围到那叫嚷的人身边,着急追问。顾朝歌亦觉好奇,她站了起来,和医官们也围了过去,正好听见那人在说:“不知道!听说是来送礼的,燕将军的人正好也要进城,于是两支队伍在东门杠住,谁都进不来!”
    送礼?
    顾朝歌皱了皱眉。她去过张遂铭的地方,知道这个私盐贩子最抠不过,占着富庶的江浙之地仍大把搂钱,这种人怎么会好心来给死对头送礼?
    “不会火并吧?”站在她身边的老吴搓了搓手,朝其余几个医官嘿嘿一笑。医官们会意,个个摩拳擦掌:“医官长,不若我们也去瞧瞧?”
    火并等于有人受伤,有人受伤等于有现成材料可用,有现成材料等于不需要这头猪。
    顾朝歌觉得带老吴出来是个错误,正直的医官不应该这样唯恐天下不乱啊!可是望着一个个比自己年长的又是男人的医官们,个个跃跃欲试的神情,她只好硬着头皮颌首:“那、那去吧……”
    同一时间,太守府早已得了消息,张遂铭派了一支百人队伍带了数箱贺礼,前来恭贺燕昭大婚,卫府大小姐出嫁。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不过这礼,收不收?
    褚东垣的军队正亮着刀子准备和张遂铭的人在城门前火并呢,那小子年轻气盛,燕昭不做决定,说不定真打起来了。褚东垣入城贺喜,也不过带了百来人,还都是水军,怎么和张遂铭的步兵干?
    大婚在即,不宜见血啊。
    “收,有钱怎么不收。”燕昭一锤定音。
    薛吉也正是如此想的:“张遂铭想派人来探我们的虚实,那便让他瞧瞧好了。让褚将军带着张遂铭的使者和礼物一同进城,至于那张盐贩子的步兵么,质量太差,就不要来我地丢人现眼,直接回去罢。”
    赵南起呵呵笑:“张狗贼的使者我们自会护送他回去,不过人家要是乐不思蜀不愿回去,那也怪不得我们啊。”
    个个都是一肚子坏水。燕昭坐在主位,一边摇头一边笑:“杨维,去给褚东垣送信,让他照办。”
    “是!”
    燕昭的小集团三言两语做了决定,先锋大将杨维骑快马带着燕赵手书,亲自赶往东门解围。可怜顾朝歌手下的一干医官们,抱着专业精神期待火并,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张贩子的人走啦!燕将军的人入城了,带着好多箱贺礼!这位将军没见过,好年轻,听说是南边来的,打水战一等一的擅长捏!”
    “岭南的辛延,听说被他打得嗷嗷叫!诶,诶,你让让,让我瞅瞅这将军长啥样啊?”
    一场有惊无险过去,东门大街前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这几天入城的将军不少,不过这位因为差点和敌军火并,又听闻长得格外年轻英俊,而深受百姓青睐,大街两旁水泄不通。顾朝歌和她的医官们被挤在离大街挺远的巷子口,不仅看不见那将军的模样,而且前面都是人,寸步难行。
    顾朝歌叹气:“算啦,我们还是去看那头猪吧。”
    她如此说着,和她的医官们转身离去,这时候前头的人群中出现一阵大骚动:“嘿,来了!”
    顾朝歌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黑压压的人群前头,骑高头大马的将军,一身明光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神气又威武。看见这么多人,这将军特别来劲地到处挥手示意,和他并行的杨维看得一脸无奈。
    从顾朝歌的距离,看不见杨维脸上的无奈,不过望着这将军很快走远的身影,她蓦地觉得……眼熟。
    哪里见过呢?

☆、第40章 如果你买V

顾朝歌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情,如果真是曾经认识的人,明日婚宴上见面便知。她如今心里只挂着两件事,一是伊崔的病,二是教医官们治伤技巧,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灌输最多的内容。为此她夜晚回去,仍在等下绞尽脑汁写医案,打算将自己六年来遇见难治的外伤医案一一罗列,做成一个小抄本给医官们带回去。
    这些医官以前都是村中的赤脚大夫,村子被烧没饭吃,不得已才跟着红巾军混。虽然没有经过系统训练,偶尔还胡来,可是治病救人的心是相同的。他们不轻视顾朝歌的年纪小还是个女人,客客气气叫她“医官长”,顾朝歌很喜欢他们。
    她在灯下刷刷写下数十张医案,脑子短暂地陷入空白,写不出东西,干脆拿起薛吉送的那本启玄子注金匮要略,随意翻到不知哪一页,目光忽地一凝。传说启玄子中年入道,晚年为金匮要略作注,其中不少内容颇为诡谲神秘,而她现在所看见的内容,竟然被称做肌骨重生之术……
    启玄子的内容隐晦不明,可是老吴家传的那本文一刀著作,却也有类似记载。顾朝歌顿时顾不得写医案,从枕头底下翻出文一刀的书,两本书互相结合着读,竟然越看越觉精妙,脑子里有豁然开朗之感,读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她读医书已经许久没有如这次一般,读得忘记时间,读到忘记了自己什么时候感觉犯困,什么时候卧倒在桌上,然后睡了过去。
    “朝歌?朝歌?这都什么时辰了,她应该不在房里吧?”
    “日上三竿,新娘子都要进门了,太守府里全是大男人,就指望朝歌去陪新娘子了啊!”
    “你婆娘不是去了么?还有赵南起将军的老婆和杨先锋的老婆啊,女眷挺多的。”
    “卫大小姐是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这不是怕我夫人小门小户,招待不周么,杨维的夫人胆子小,也不成。赵南起的老婆挺着个大肚子,谁敢让她出来陪新娘?女眷里头就属顾大夫和新娘子最熟,人家点名要她作陪,早早就说好的,怎么今天一早上都不见人!这是要急死我啊!”
    “顾朝歌,姑奶奶,你在不在屋里,在的话求你应一声啊!”
    顾朝歌迷迷糊糊地揉眼睛,一起身就感觉腰酸背痛脖子疼,外头的天已经大亮,喧闹声锣鼓声阵阵,桌上的灯油已经燃尽,两本翻开的书被她在那一页压得平平整整。外头的敲门声又响了几次,听起来像是宋无衣:“不管了,金栋,你立即带队去找她,我得去前厅守着,伊大人腿脚不便,他忙不过来!”
    啊?发生什么事情了?
    顾朝歌茫茫然地打开门:“宋大哥?”
    宋无衣今天一身精神得很,华丽丽的银线暗绣绸缎长袍,浑身透着喜气洋洋。他本抬脚要走,却听见门吱呀开了,回头便见顾朝歌发髻散乱,一脸呆傻地望着他:“出什么事了?”
    宋无衣简直要给这位小姑奶奶跪下:“出什么事?今天君上娶亲,卫府大小姐要进门。此等联姻的大事,你敢忘了?你忘了你自己要干啥吗?”看她这模样,是刚刚睡醒吧!
    顾朝歌眨巴眨巴眼,“啊”的惊叫一声,顿时变得惊慌失措:“什么时辰了!燕将军和阿潆姐拜过堂了?我、我没忘!”就是昨晚陡然发现一条可能治好伊崔的腿的法子,一时兴奋睡晚了。
    “梳洗,打扮,上妆,立刻!金栋的兵会带你过去,把红巾军医官长的派头亮出来,别丢脸啊!”宋无衣叹气,余光瞥见屋中一脚那个还系着红绸带的木盒子,显然没有打开,他愣了一愣:“你没打开那盒子?我差人同你说了,你不试试?”
    “哦,那个啊,一时间忘了。”顾朝歌看了一眼宋无衣送来的那个木匣子,说是库房里发现的好鞋子,很适合她。她昨天那么忙,所以忘记试了,不好意思地对宋无衣行了个赔礼,“多谢宋大哥挂记我,我一会便试,想来宋大哥的眼光最好,肯定很合适我。”
    她的感谢是真的,只是她看那匣子的眼神,也不见得有多宝贝,毕竟这只是一双“无意间在库房发现”的鞋。宋无衣有点儿同情伊崔,他费尽心思定制了这双靴子,还特意找好借口让自己送来,人家放了一晚上都没试,回答居然是忘记了。
    “其实这双靴子搭配你的衣裙也不赖,颇有北方胡族女子的风范,好看又精神。”宋无衣突然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顾朝歌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十分怪异,她从来不知道宋无衣对女子穿着还有研究。宋无衣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他只是想把自己的事情办得周到一点,想着今日她穿这靴子参加君上大婚,伊大人见了肯定很高兴。
    谁知却被她如此打量。宋无衣觉得自己多管闲事,烦躁地挥挥手:“随便你,我先去了。”他扭头便走,而这时候远远的,从太守府前院已经传来一阵阵喧闹和鞭炮声。
    新娘进门了。
    别人的婚礼是什么样的呢?卫潆不知道,反正轮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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