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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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颜-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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婵儿吓得立马跪下,俯首道:“公主恕罪,奴婢是真的不知,因为公主以前并不常住在宫里,而是住在别苑,一年只回‘景瑞宫’一两次,往常也只有皇上与淑妃娘娘常去看公主。”

李霓裳这么奇怪?身为公主却不住在宫里,怪不得那些三姑六婆用看国宝的眼神看我呢,敢情有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李霓裳。

“是个什么别苑?”

“公主恕罪呀,这个奴婢是真的不知道了。”婵儿卷缩着颤巍巍的身子不敢抬头。

叹了口气,算了,估计这种事情,她一个小小的宫女也不可能知道太多。只是我对于以前的李霓裳却兴起了无比浓厚的兴趣。

我让婵儿出去,唤言儿进来,近身婢女言儿主要负责我的梳妆穿戴,没有她帮我,我肯定无法拆下头上的发髻。说实话,古人的头发虽然弄得很有艺术观赏性,可在生活上实在是有太多的不便,怪不得再好看也不能成为现代社会复古潮流中的一支呢。

轻抚垂下的青丝,我忽然想起了刚醒那天见到的那个“哥哥”,禁不住就嗤笑出声,那天我还真是糗大了。

我当时还奇怪呢,为何当我叫那个飘逸的男子“哥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副吃惊不已的表情,还以为他们吃惊一个哑巴会说话了。原来问题的结症在于他根本不是我的哥哥,而是我的未婚夫——赤唐北方邻国“和国”的六皇子,水墨宇。

言儿很快就进来了。她的手很巧,往往是随意拨弄一下,我头上那看似繁杂无比的发髻就自然散开了。

想起水墨宇,我便提起了关于他的话题。

言儿似乎很崇拜水墨宇,神采飞扬,口沫横飞的描述着他,“六殿下待人温善谦和,文质彬彬,又满腹经纶,诗词曲画更是冠绝天下,无人能敌……”

“行了,行了,先替我把头发梳直了吧。”不适时制止,我怕“我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话就要出来了。不过自从得知水墨宇竟有如此出色后,身为他未婚妻的我心里也是大唱颂歌,只是可惜自从那天见过之后这么多天就再没见到他了。

“对了,你知不知道他这几天都在忙什么?”我问言儿。

“他?公主是说谁呀?”

凭我这些天的观察,言儿什么都好,乖巧听话,可就是常常会犯迷糊。

“水墨宇啊!”

“哦,”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公主是说六殿下呀,大概在忙‘群英会’的事吧,六殿下半月前来赤唐就是专程为忙这事的。前阵子因为公主生病,殿下每天陪着公主,都没有空闲管这事,现在公主好了,殿下可能就去忙了。不过昨个儿殿下还来过呢……”

“他来过?我怎么不知道?”我一脸惊喜,看来他还是挺关心我的。

“那会儿公主睡下了,殿下就没有进来。”

我的目光扫向周围当值的宫女,“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呢?”害我还以为自己单相思呢。

“奴婢知罪,奴婢下次不敢了,请公主恕罪。”齐刷刷一溜儿的宫女都跪了下来。我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古人的尊卑观念如此根深蒂固,我都劝到懒得再劝了。

摇了摇头,我轻叹,“都起来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什么罪不罪的,都起来吧。”看来我就不是做颐指气使的主子的材料,见她们怕成这样,再大的气都消了。

“谢公主。”

“言儿,你刚刚说的‘群英会’是怎么回事?”我对这个名字比较感兴趣,当然更重要的是“群英会”是水墨宇正在做的事情。想想我那时空不知道哪个地方电视台好像也有一个节目叫做“群英会”,不过具体玩什么就不记得了。

言儿一面梳理着我的头发,一面详细的讲述,“回公主,‘群英会’是咱们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三国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的比试大会,今年正好轮到咱们赤唐国举办……”

听了半天,我总算有点明白了。美其名曰“群英会”,其实也就类似于二十一世纪的运动会,当然不会是比游泳,田径、体操、排球……这些运动项目了。但性质差不多,也有类似于金牌榜之流的排名。

从言儿期待的表情和憧憬的眼神判断,“群英会”应该是属于奥运会那种高级别的。而且天下三大国,三国皆参加,想来规模一定不小。

当今天下,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南赤唐,北和国,以及疆域最大且雄踞西方的日月国。三国之中,赤唐物丰民富,日月国兵强马壮,和国两项都不突出,但好在比较平均,而且国民尚文,也就是说国民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多产才子才女。

听言儿说,群英会那天宫里的主子都可以携带宫女太监出游,而且自曾祖皇帝那代开先河之后,女子也能参加“群英会”中的比试项目。这总算是给了我一个盼头,否则真会把我给憋坏了不可。

若真应了那句“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的话,我可就不只“双泪落君前”了,我非要把玄机老头揪出来打一顿,好端端居然把我丢到皇宫里当金丝雀。

锦衣玉食的帝王家生活虽然不错,但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三章 刺客]

天河落远日,已是月上西窗时。

我挥挥手让言儿等一众宫女下去休息,偌大的寝宫内只留了一盏长明灯,看进闪耀的灯芯中,我开始想念我远在异时空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可好?

我老爸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富得流油却胸无点墨。我老爸一生娶了三任妻子,一共育了五个子女,我排行第三。我妈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很高雅的舞蹈家,我的芭蕾舞也正是师从于她。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我妈那种清雅人物当初是怎么会看上满身铜钱味的老爸的。

也许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我六岁那年,老爸金屋藏娇东窗事发了,妈便带着我离开了老爸,开始了对我魔鬼式的培养计划,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后怕。那时候我整天幻想自己变成超人,估计我妈是打定心思要让我成为杰出的艺术家了,不是让我练古筝就是弹琵琶,(我妈生平最爱这两种乐器)后来还添加了小提琴,每个老师都请最好的,真是不惜血本。

而我外公是个书画名家,也不知道真是我天资聪颖还是他实在闲得慌,非逼着我跟他学习书画,结果书法还算小有所成。画画,可实在是把他老人家的脸丢到太平洋去了,他让我画老虎,结果怎么看都像一只猫,还是体型硕大的变异品种。正所谓我若能成画家,母猪也能上树了。

可是魔鬼式教育还在继续,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注定要做个艺术家的时候,我老爸终于出现了,而就在他和我妈争执我究竟是报考艺术系还是商学院的时候,我终于偷鸡成功,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临床医学系(情节需要,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这事我妈和我呕了整整半年的气,我老爸则粗人一个,一听“状元”撑足了他的面子,笑呵呵也就忘了他原本要我报考商学院的事。

呵呵……现在想来仍是值得大笑。

“什么人?”忽然听到窗前有声响,我张惶道。

灯光很暗,我起身正准备到窗前查看,身子却蓦然向后一倒,嘴就被一只从身后伸来的手给严严实实捂住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马上冲击了我的感官。

这个人流血了。

“你不乱叫,我就放开你,如何?”一个低哑却颇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还能感觉到这个男人起伏不定的气息吹拂到我青丝如瀑的秀发上。而我的身体正被他紧抱在怀中。

又是这种情节,在古典小说里漫天飞的刺客情结,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司空见惯所以我反而麻木了,一点危 3ǔωω。cōm险感也没有。

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从一开始也没打算叫人。

看我点头,他试探的松开了手,见我确实没有叫喊的打算,他才完全收回那只沾满血污的手,另一只握剑的手也从我腰上拿开。

刚一松开,他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见他正努力尝试以剑支撑身体,我这才放心,拍了拍胸口,“幸好只是跌倒,还没晕过去。”否则要我把他搬到床上去,那就太难了。

他那身高,至少比我高出二十五公分以上,当然这是保守估计。

没错,我打算救他,可要先声明我既非花痴,也非医生的职业病犯了,但我确实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救他的理由——救他的报酬,那会比较有吸引力。

显然,我刚才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倚剑坐在地上斜盯着我,“你不害怕?”

“怕,为什么不怕?”我笑着坐回自己的桌前。

他似乎来了兴致,“那你为什么不叫?”

“叫有用的话,我早就用了,难道听到我叫声跑进来的人能快过你手中的剑?”

他摇了摇头,“不可能。”

“那不就对了,没用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我索性玩起桌上的长明灯,“我和你谈笔买卖,你考虑一下?”可能我老爸无师自通的经商才能还是遗传了一点给我。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要和我谈什么买卖?”房内的阴影很完美的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我可以救你,不过你伤好后要帮我做一点事。”

他动了动,“那要看是什么事?”语气很严肃。

我不以为然的看了看他,“我不认为你有得选择?除非你根本不想活了。现在就算我不叫人,只这么耗着,也能让你血尽人亡。你想活下去,就只能接受我的条件,放心我决不会要你做让你为难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料定他不会不答应,我还是加上了最后那句话。

他在阴暗中笑了笑,声音很有磁性,也意味深长,“看来你很会做买卖。”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我高兴的问。

“正如你所说,我有选择吗?”他似乎无奈的笑了。

“OK,搞定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听不懂的。”我开心地找来文房四宝,开始落笔。

“你做什么?”

我偏头看了他一眼,“写契约书呀,免得你事后赖账。到时我可就欲哭无泪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又笑了笑,“你这丫头说话真有意思。厄,你可以叫我,荀隐。”

“隐藏的隐?”

“呵呵,对,隐藏的隐。”他又笑了。

写好了一式两份契约,我递给他一张,“好了,你在上面画押吧。”

“哦,不,是签名。”我急忙纠正道。

他把签好的契约交还给我,“你的字写得很好,你叫李绛?”

“是啊,你觉得很好听吗?”我将契约收了起来。

他明显顿了顿,“李姓,可是赤唐的皇姓啊。”

我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我凭什么说能救你?”

他长叹了口气,“我早该想到。”

我根本没心思理会他叹息什么,走过去扶起他,“还能动吧。”我能感觉到当我的手触到他的那一霎那,他身体蓦然一僵。

好不容易把他安置到了我平时侧躺的贵妃椅上,又点了两盏灯放在案头,端了一盆清水,剪了件白衣裳做成纱布状,再取来几瓶外伤药,据说是我坠马后皇上派人送来的,说是上等的南蛮贡品,没用完,就一直搁着,想不到今日倒派上用场了。

荀隐一直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我进出忙碌,当我一切准备好,在他身前蹲下时,他却突然直直地盯着我说:“你很美”。

这种行为在古代是不是应该算是轻浮孟浪,而古代良家女子多半应该骂他无耻之后便羞愤离去吧。

可惜他现在遇到的是我。

我醒来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很美,所谓“南国一绝色,西北有二娇”中“南国一绝色”指的便是我,李霓裳,而“西北有二娇”指的则是西方日月国镇国将军之女玉逐云,和北方和国宰相之女花向晚,我与玉逐云,花向晚并称为天下三大绝色。那两人到底有多美我是不知道,可我,有娘的绝品基因在,想丑也不大容易。说实话,我与娘在容貌上有七分相似。

没有理会荀隐,我也无暇深究他眸中的颜色,直接剪开了他贴身的血衣。再小心翼翼的以清水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整套程序我处理起来有条不紊。而整个过程中,荀隐也没有叫出一声,就连我不小心牵动了他几处伤口,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别过了头。但不一会儿他又会表情平静的转过来,盯着我看,仿佛在欣赏一件珍稀物什一样,眼神也由最开始的惊艳,变为惊诧,再变为现在的朦胧复杂。

“你研究完了没有?荀公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面前,我竟毫无兴趣伪装成温柔无害的模样,反而用最真实的一面面对他。

“哈哈——”他又开始笑。

直视荀隐深邃的眼眸我调笑道:“你身为刺客,应该有刺客的操守,哪有刺客像你这么爱笑的?”哪部YY小说里的刺客不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却只有他一直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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