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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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爱情-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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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会亲你一下,让你把病毒都传给我,然后我们生一起生,死一起死。”
……
戚少商呆住了,他的唇果然很美好很柔软很甜美,只是这个时候……
“你疯了!”戚少商一把推开他,吼道,“我可能有SARS你知不知道!你不要命了!”
顾惜朝的声音哽咽却坚定,“是你说的,我们生一起生,死一起死!”

(十二)
“是你说的,我们生一起生,死一起死!”
“少商,你知道吗?我从来都不想和你分开!”
“少商,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有你在身边,离开你一天,日子就不知道该怎么过……”
“少商,你一定不可以有事!”
被送上120离开校医院的时候,戚少商脑子回旋的都是这些真情流露的话语,和顾惜朝盈满水光的眼睛。此时此刻,生命、未来,都茫然未知,他却觉得心里比任何时候都充满希望。
为了惜朝,什么样的难关他都要挺下来。
透过车窗,他听到校园广播台正在播出午间音乐节目,熟悉的旋律,深情地歌唱:
“Though we got to say goodbye for the summer 
Darling; I promise you this 
I’ll send you all my love 
Everyday in a letter 
Sealed with a kiss……”
一个久别重逢后的雨天,濛濛雨幕中,白色雨伞下,一个人也曾轻轻的、温柔的唱起这首歌。
他为他而唱,每一个音节里都是令人心颤的悸动。
他想,他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个声音——
“Though we got to say goodbye for the summer 
Darling; I promise you this……”
这个夏天,真是非同寻常。
疾病、恐惧、生离、死别——每个人都经历了很多很多。
爱,在这场风暴里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惜朝,要暂时和你说再见了,但愿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不会难过。

由于戚少商病情未定,学校只是把731 的同学和自称与他接触最密切的顾惜朝隔离了起来,等有确定消息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小小的隔离室里空空荡荡、光线昏暗,顾惜朝茫然无措的坐在窗边,窗外蝉鸣声声,远处校园里男孩女孩的喧闹声不绝,顾惜朝却无知无觉,如此孤独,如此无力,这种感觉只有很小的时候独自一人被妈妈锁在空荡的屋里时才有过。
那时候屋里空旷的可怕,他想说话却没有人回应他,他想大叫却静得连回声都听不到。夜幕降临了,屋里黑漆漆的,他怕得发抖,却怎么也找不到电灯的开关。
他在屋子里茫然的乱走乱撞,却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重重的磕在地上,脚腕痛得他眼泪直流。
孤单、黑暗、恐惧、疼痛……他再也忍不住放声哭出来。
他原本以为自己哭的再凄惨都不会有人回应,他一向是个没人理没人爱的孩子,却没想到不一会儿就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和不断的询问声。
他不知道外面的人是谁,他也听不清他们在问什么,他只是不停的抽噎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后来门被撞开了,电灯也被人打开了,他看到了一家三口,叔叔、阿姨,还有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男孩,睁着大大的眼睛吃惊的看着他满脸的泪痕和红肿的脚腕。
“爸,妈,他脚伤到了,你们快帮帮他,一定很痛的!”小男孩扯着爸爸妈妈的衣襟撒娇一般奶声奶气的说,爸爸妈妈则拍拍他的头宠溺的对他笑,他也笑着露出虎牙,还有两个乍眼的酒窝。
多么幸福的一家人,幸福的叫人嫉妒!
为什么这个世界那么不公平!
所以当那个男孩跑过去拉住他的手想扶他起来的时候,他恨恨的一把甩开。
他嫉妒他的幸福,更不想要他的怜悯。
他看到男孩的眼中有惊讶、有不解,还有——心疼。
心里某个地方莫名的颤了一下,于是他没有拒绝那个看起来很和善的叔叔把他抱起来,带到对门的那个家里。
自己的家从来都不能称其为“家”,对面的这个才是。
有爸爸、有妈妈、有孩子、有关心、有温暖。
他仍然嫉妒却无法拒绝这种温暖。
原来对门家的叔叔阿姨都是医生,他们很快就处理好他的脚伤,听到他肚子饿的咕咕叫,还给他煮了可口的晚饭。
他隐约听到阿姨说,这孩子的妈真不负责任,把这么小的孩子丢在家里不管。
那位叔叔则制止她的埋怨,别说了,让那个孩子听到,会不开心的。
顾惜朝一时间不知道是悲是喜,他开不开心,以前,从来没有人关心。
那个小男孩则笑嘻嘻的凑过来,眨着大眼睛说,“我叫戚少商,你叫什么名字?”
他还是讨厌他这样笑得一脸幸福的模样,但是那样暖融融的笑意,却让他无法拒绝。
“我叫顾惜朝。”
“哦,惜朝MM,你好!”
如果这里不是那个叫戚少商的臭小子的家,他一定把他打成猪头!
怪不得他看着自己时的样子总是花痴得像要流口水,这小子八成从小就是个色鬼来着!
自己为什么不早点看清他的邪恶本质,一不小心到今天,却是无法自拔了。
他好也好,坏也好,他都离不开他了。

“6月2日,星期一,阴
少商生死未卜,不敢想象明天,只有陷在回忆里,无法自拔……”

6月3日,星期二,阴
还是没有少商的消息……
被送来隔离室的时候,我什么都不记得带,除了那只七星海螺。
十几年了,海螺上那星星的斑点丝毫未见褪色。
海螺上的每一颗星都代表爱情,爱的程度越深,星的颜色也越深。
原来自己早已爱得这么深了么?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真的想不起来了。
只记得那一天,他们一家三口破门而入把我带到对面的屋子,从此我便多了一个可以容身的家,生命里从此多了一个叫做戚少商的人。
其实他很烦很聒噪,让人的耳根一刻也不得清静,我不理他他都可以一个人从早到晚说个不停。后来被他烦着烦着竟也习惯了,一天听不到他聒噪反而会觉得闷。
他也很顽皮很捣蛋,经常气得叔叔火冒三丈,一大一小两个人在家里频繁上演警察捉贼。其实看他被叔叔修理,我觉得特别解气,然而看到他被抓住后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又于心不忍,于是忍不住替他说好话。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当初不应该帮他的,让叔叔多修理他几次,也许这个家伙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又土匪又无赖了!
叔叔阿姨不在的时候,这个小土匪头子就带着一帮孩子来家里造反,然而当那些小朋友看到我时——
“小戚,他怎么在你家里?”
“他是个没爸爸的野孩子!”
“他妈妈是个狐狸精!我们不要跟他玩!”
“我们不要跟这个野孩子玩!”
……
早就料到会这样了,对此,我本该无知无觉,早就麻木了。
但是,被他知道了,他会不会和他们一样再也不肯理我了?
忽然觉得很难过,难过的不知所措,只有拨开人群夺门而逃。
躲到楼下一个没人的小角落里,缩成一团,身上心里都冷得发抖。
但出乎意料的,少商很快找到了我,他拉起我的胳膊,说,“惜朝,别坐在这,跟我回家!”
我的倔脾气却上来了,“那是你的家,又不是我家!我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没人愿意理我,你干吗管我!”
我听到他像个大人似的叹气,然后干脆握住我的手,说,“他们不要你,我要你!”
我当时很不争气的又哭又笑。
他慌慌张张笨手笨脚的用小手给我擦眼泪,然后对我笑得露出两个酒窝,他说,“惜朝,我们回家!”
惜朝,我们回家!
不知从时候起,他的家已经是我的大半个家,我蹭在戚家的日子比呆在自己家里的时间多得数不清。
对于我的爸爸,印象中见过几次,后来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妈妈,在爸爸消失后,整天整天的不在家,偶尔回来一下也很少跟我说句话,恐怕她压根就忘了还有我这个儿子。
若不是有对门的叔叔阿姨,说不定哪一天我饿死在家里都没人知道。 
叔叔阿姨从来不介意家里多了我这个小麻烦,还常常对少商说,“你看人家惜朝多乖多听话多可爱,怎么你就不学着点?唉,要是惜朝能做我儿子,十个少商我都不要!”
而少商则是皱着小脸,委屈、不甘、痛心的大声抗议,“老爸老妈,好像我才是你们的亲生儿子吧!”
这样的戏码从小到大不知上演了多少次,少商从最初的委屈抗议到后来的讨好耍赖到最后嬉皮笑脸的和叔叔阿姨说,干脆我把惜朝娶回家给你们做媳妇吧,省得你们整天眼馋!
这小子一早就不安好心来着!我早该看出来才是!
后来他硬拉着我出去玩,我怕看见其他小朋友,死活不肯出门,却拗不过这个小土匪,硬是被他拽下了楼。 
意外的是那些小孩却并没有再奚落我,反而对我很友善。
我猜一定是这个土匪头子耍了什么手段才让大家接受我,真是个多管闲事的家伙!
那次我们依着占了大多数的女孩们的意思玩起了过家家,学着电视里大人的样子玩结婚的游戏。
少商吵着要做新郎,其他孩子则起哄着说要给他找一个最漂亮的新娘。
后来不知是哪个男孩子喊了一句,“小顾最漂亮了!”其他男孩子也跟着附和起来。
我不知道他们是换了种方式奚落我,还是无心的没有恶意,但我不喜欢被别人当成女孩子那样形容。
在场的女孩们却不高兴了,女人都爱嫉妒,小女孩更不例外,丝毫不加掩饰的不满和嫉妒。 
其中一个小女孩一脸鄙夷的瞪着我,“他当然漂亮了,有个狐狸精的妈妈......” 
我忍无可忍的甩手走人。
不出意外的少商很快追了上来,急急的对我说,“他们乱说的,你别介意啊!”
我赌气,不理他。
他却突然跑掉了,不一会儿又跑回来,气喘吁吁的,从背后捧出一把野花,笑得一脸灿烂,说,“我们不理他们,我们两个人自己玩过家家。惜朝,你做我的新娘好不好?”
“我不是女孩子!”我很生气。
“可是......”他像是被我吓到了,怯怯的嗫嚅着,憋得小脸通红,“我觉得...你比那些女孩子都好!”
他的样子很真诚,于是我不再生气了,但还是很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他歪着头皱着眉想了半天说,“因为,如果你肯嫁给我做新娘,我就可以一直照顾你,你就再也不会孤单了!”
你比那些女孩子都好。
我可以一直照顾你,你再也不会孤单了。
我竟然被他简简单单的两句话骗得点头了,因为,孤单无助的滋味我真的怕了。
后来我们怎样继续这个过家家的游戏的,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后来他还编了草戒指给我,唉,年头太久了,那个草戒指早就不知去向了。
但很多年后,大概是初中的时候,有一天少商和我提起那次过家家,忽然无限懊恼的说,“我当时怎么忘了送过戒指后还有新郎吻新娘这么重要的程序呢?!”
幸好他忘了,不然那么小的时候就被他骗走初吻,我不是太亏了?
然而十几年过去,兜兜转转,我的初吻还是给了他。
这是不是就叫做命中注定?虽然我们只在海边捡到一只七星海螺。
想起那天自己的不顾一切,忽然间明白了,他对我原来这么重要!

6月4日,星期三,晴
仍旧没有确切消息,再等下去,怕自己会支撑不住......
少商小时候体质并不好,早上总是睡到日上三竿都不起,醒来后也会赖床很久,后来我才知道他天生低血压,但我一直并且直到现在都坚定的认为,低血压只是个诱因和借口,懒惰才是他的本质!
小时候他常常能一觉睡到十点,阿姨怎么叫他都叫不醒。后来上了小学,再也不能肆无忌惮的睡觉,阿姨为叫他起床真是使尽浑身解数,但后来阿姨告诉我,原来最有效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把他喊到半睡半醒的时候在他耳边大声说,你再不起来,惜朝就要走了,不等你了哦!之后他就会立刻从床上弹起来。
那时少商总是拿着早饭边走边吃,只是为了能和我一起走那条熟悉的小路去上学。
放学回来,我们就一起在他的卧室做作业,在课堂上不是睡觉就是画漫画的他每次都会可怜兮兮的看着我,而我,则用最简单最原始也最有效的办法制止他想抄作业的念头,“自己做,不然我去告诉叔叔!”
接着他就愁眉苦脸的和作业本大眼瞪小眼,我无可奈何的翻开书,像个老师一样给他讲课。
他的领悟力很好,学东西很快,所以每次考试之前,他只要恶补一下就可以拿个不错的成绩,当然也少不了我这个“老师”给他开小灶。
我想我之所以会选择读师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师这一行大概是我最熟悉的职业,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做,虽然一直以来学生只有一个。
后来上了初中,学校离家远了,我们就每天蹬着自行车去上学,他很神勇的在穿行不息的车流里单手握车把,另一只手拿着包子或者煎饼之类的狼吞虎咽,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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