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娇宠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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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娇宠小娘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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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的话,上世她也不至于慌不择路的选择丢了名声也要赖着他,嫁给他。
  “以沫姑娘,我不管,她留下来干活,我也要留下来干活!”欢喜没什么眼色,自然看不出离修和以沫的心情都差。
  离修望了眼怏怏的以沫,见她不说话,勉强答了一句。
  “你倒是喜欢干活!”
  欢喜挺直了胸,理直气壮的说:“我爹说的,得人恩果千年记。以沫姑娘救了我爹一命,我天天帮她干活也是应该的。”
  离修看向以沫,眨了下眼示意。
  以沫不情不愿的看向欢喜,道:“其实你不用天天来干活的,我说了救你爹就肯定就会救,药就不会停他的。”
  欢喜一脸茫然的说:“我又不是因为这个才来干活的。”
  她当然知道药没有停,这两天她没有过来,爹还是有服药,只是熬药的地点改到了她自己家中而已。

  ☆、026、收租不易

  “行吧行吧!留下吧留下吧!”以沫一副破罐子破摔的姿态说道。
  好似别人来替她干活,她还吃了多大一个亏似的。
  事实上,对以沫而言,还真是如此。
  她不习惯自己的领地被别人过多侵入。
  “那我明天起就像之前一样,天天一早就过来帮你干活!”欢喜高高兴兴的应下,末了,还朝着落夏得意的一笑。
  一副打了胜仗的骄傲样,就跟院里的大公鸡似的。
  落夏眸中闪过一抹着急,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离修,见他气定神闲的样子,一颗心也安稳下来。
  虽然这事办不好,她免不得被责罚,但想到离修在这个家里及以沫心中的地位,欢喜都能留下来了,她没有道理会被赶走。
  “好!”以沫回应了一句,望向落夏想了想,没有说什么。
  反正这人值不值得留,就让离修去决定好了。
  也幸好以沫不知道真相,若是知道了的话,指不定要说离修多此一举,但若不这样,离修未失忆的事情就瞒不住了。
  欢喜兴高采烈的说:“我回去跟我爹说说,也让他高兴高兴。”
  以沫扶额,不明白这些人的心思。
  为什么要上赶着做去别人家里做下人。
  若要是换了她,她肯定是不乐意的。
  由于和离修私下已经商量好了,所以落夏伤好了,以沫也没有赶她离开,看着她忙进忙出的将另一个房间收拾好,在角落里搭了一张小床出来,她也没有说话。
  “小姐,热水烧好了。”落夏一身青衣,看起来一副不苟。
  以沫初听小姐这个称呼还有些不习惯,毕竟有些事情再是清楚,但没有经历,一时还有些别扭。
  但即是如此,她也没有小家子气的说不让叫小姐,或者表现出怯懦,落落大方的受了落夏这一声称呼,并顺势享受起她该有权利。
  “厨房里的汤记得注意火候,一会儿哥哥回来了要喝。”以沫顺口吩咐,并将落夏关在了门外。
  这几天的相处下来,以沫发现落夏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
  相反的,她显得十分的沉默寡言。
  一般情况下,若不是主动和落夏说话,她一天可以一个字都不说,只会闷着头干活,若是没活干,她就坐在房里不出来。
  如此几天,以沫倒是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也不再抗拒家里多了一个人。
  “难道哥哥收租子不顺利吗?怎么去了这么久的时间。”以沫泡在浴桶里,随口嘀咕了一声。
  今天一早,欢喜过来。
  离修突然说要去收租子,还把欢喜带了出去。
  毕竟他才来杏花村,就是记性再好,也不能完全确定几个佃户家具体位置在哪里,便拉了一个所谓的本乡人。
  欢喜虽傻了些,村里的人还是认得全。
  谁叫欢喜爹身体不好,她没有资格在家里发傻,平日里上窜下跳的时间不少。
  如以沫想的一样,离修这边的确遇到了一些阻碍。
  几个佃户聚在一起,也不知道是谁起先,一起想了一个馊主意。
  “都说贾大夫把田地卖给了我们,上一次就是最后一次交租子,当时我们几个都在,你现在赖在这里,是觉得我们几个人会骗你们吗?”
  姥姥当初来杏花村,不过在周边买了五十亩地,一共租给了四个人,他们当中多的十几亩,少的七八亩。
  现在这四人明显早就统一了口径,说辞都是一模一样。
  “是吗?田地卖给你们了,这事我们怎么不知道?既然卖给你们了,那田契呢?若是我没有记错,应该还在我家里吧?不知道这买卖是怎么做成的?”离修挑挑眉,冷眼看着眼前贪婪的几人。
  五十亩田地还不够他买一个砚台的,说来他是不在意的,但眼下却不得不和这几个人斤斤计较。
  因此,离修全程都黑着脸,神情十分不悦。
  倒是像足了被人坑骗了身家的普通小子。
  “你不来说这事,我们还要找你说呢!你姥姥出事了来不及和我们去衙门办理手续,你来得正好,正巧今天就把事情办了。”其中一个佃户站了起来说道。
  他刀眉虎目,满身肌肉,眼睛一鼓,双拳一握,倒显得有几分气势。
  离修轻飘飘的瞟了他一眼,冷漠的说:“你们是当我小好欺负吗?”
  另一个佃户紧接着说道:“是你们当我们好欺负吧!你以为你们姓夏就真的高人一等了吗?就真的是皇亲国戚了吗?若是的话,还会住在我们这杏花村!”
  夏姓虽然是国姓,但也不是霸道到全国上下除了皇室,就不许普通百姓用了,毕竟在夏氏王朝推翻前朝前,夏氏一族也只是普通的百姓。
  “给你们脸,你们不要脸,就别怪我们不留情面了!”离修凉薄的看着眼前四个庄稼汉子。
  心里却想着,不知道上一世的以沫是否遇到了这些事情,她又是如何面对的。
  想来,应该是遇到了吧?
  “怎么?你想威胁我们,可别忘了,这田地是我们的,原先看你们家才死了人,也没上门讨要,看样子倒是我们仁慈了,今天你就把田契还给我们,否则的话,我们就去找族长把事情说清楚。”
  到了这一刻,四个庄稼汉子已经被几亩田地蒙蔽了眼睛,完全没有看到离修眼中的寒茫。
  离修见他们如此不可理喻,也不再和他们多说,带着欢喜直接回了家。
  到了家里,不用以沫多问,欢喜就将刚才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
  以沫沉吟了一会儿,面无表情的说:“卖了吧!”
  “嗯?”离修轻挑起眉。
  他的意思是去见官,毕竟这里的一个小县令就能吓得这些村民屁股尿流。
  以沫目光空洞的说道:“姥姥买下这五十亩地,也不过是一种掩饰,让其他人看起来,家里是有进项的,这样的话,我们的生活比起普通的村民出格很多,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姥姥也想着能够帮些人,毕竟我们收的租子是这方圆百里最低的,如今这些人不知好歹,我们也不用心慈手软。”
  离修沉静的看着这样的以沫,有些出神。
  他好像从来没有用心认识过以沫,心狠手辣,胸大没脑,不可理喻,这样的词,是他对她的全部认识。
  但是这世,她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了他对她的认识。
  原来不同的时间地点相遇,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怎么?你觉得我太狠心了吗?”以沫见离修没有说话,小脸冰凉的抬起,眉宇间透着一股倔强。

  ☆、027、转手卖田

  “不!”离修忙反驳。
  他沉默不过是心底有些愧疚罢了,只是这份愧疚,这世他都没有办法向以沫宣泄出口,只能以后加倍的对她好。
  其实在以沫生命的尽头,她代替他英勇赴死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不了解这个女人,并欠了这个女人。
  “哥哥,并不是我不顾这么多年的同乡情谊,只是有些人不能惯,越惯越混蛋。”以沫皱着脸,一脸嫌恶的样子。
  离修无奈的说:“我又没有说什么。”
  他发现以沫虽然依赖他,却并不信任他。
  或许不是亲兄妹的原因,她显得有些小心翼翼,很多事情,她心中早有主意,但说出来或者做出来的话,又带了些试探。
  以沫有点不自在的说:“或者哥哥有更好的主意?”
  离修说:“没有,我原先也想把田地直接收回来,但怕你感情用事,就没有提出来,如今把田地直接卖了,倒是最好的主意。”
  以沫嘴角一抿,梨涡轻陷,笑意浅淡的说:“哥哥也觉得好就行。”
  离修见以沫这样,心里虽然有些不舒服,但也没有强求,毕竟对以沫而言,他只是一个半途捡回来的哥哥,做不到全然信任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
  “这事我会去办妥的,你就不用担心了,若是在家里没事做的话就绣绣花什么,小姑娘家就得天天开开心心,别被一些俗事缠了身。”离修随口安抚说道。
  以沫身为姑娘家,还真不方便出面解决这事,也没有顶嘴,只是笑着说:“花就不绣了,这些天给哥哥做了几身衣服,短期内实在是不想再拿起针线。不过哥哥若是怕我无聊的话,就写一些字帖让我练习吧!”
  离修愣了下,问:“拿我的字当字帖练习?”
  以沫笑吟吟的说:“哥哥不用不好意思,哥哥写的字我很喜欢。”
  离修擅长的字体是行书,而以沫擅长的是小楷,对梅花篆字也有些了解,据说是照着她的娘亲留下的几样字帖习得。
  “为什么突然想学行书,你已经学了两种字体了,贪多嚼不烂,眼下不说是梅花篆字,就是你的小楷,也有极大的进步空间。”离修眼神微凝,满是不解的看着以沫。
  他一直不明白,上一世以沫写出来的一手字,为什么会和他一模一样,连他自己都分辨不出其中的真假。
  没想到上一世没有答案的事情,这一世可能会有一个明确的指向。
  以沫微微咧嘴,笑意盈盈的说:“因为这是哥哥写的字啊!我想和哥哥写一样的字体,想和哥哥更亲密一些。哥哥不用担心我荒废之前苦练的小楷和梅花篆字,我会花多倍的时间好好练习,哥哥若是不信的话,随时可以抽查我。”
  离修嘴角抿成一条直线,深深看了一眼以沫,心里五谷陈杂的感觉。
  “嗯,你若是喜欢,哥哥就教你。”
  反正他不同意,以沫也会偷偷练习,就像上世一样,他们的关系摆在那里,他完全不可能有闲情教她写字,她不是照样习得。
  “打铁趁热,就现在吧!”以沫急迫的拉着离修,一副怕他反悔的样子。
  离修有心要教,自然不会推拒。
  大方的坐在桌前,写了一篇千字文。
  以沫歪着脸站在离修的身边,伸长了脖子望着离修行云流水的动作,咂巴着嘴说:“哥哥的字写得真好看,有一种很特殊的风骨,一点都不像你这个年纪能够写得出来的。”
  离修愣愣的看着手中的字帖,哂笑一声,“可能是哥哥习武的原因吧!除了武功,哥哥也就这手字拿得出手了。”
  以沫小心翼翼的接过字帖,崇拜的说道:“哪有,哥哥太谦虚了,我觉得哥哥哪里都棒。不过哥哥的字写得真是极好看,哥哥一定在这方面写了很多苦功夫,我也要像哥哥一样。”
  离修见以沫一脸坚定的样子,虽然清楚以沫的心性,只要她下功夫,自然写得出这么一手字,但是眼下忍不住还是多嘴了一句。
  “妹妹是姑娘家,手腕的力度不如我大,若是将纸帖在墙上写字的话,长久训练下来,写出来的字会显得刚劲有力一些。”
  以沫微微眯眼,得意的说:“我也想到了呢!”
  离修面容微暖,低语让以沫写几个字,趁着兄妹俩无事,又无人打扰的时候,他正好可以指导一下她的字体。
  当天晚上,离修就派了旭日去打听情况。
  次日一早,便拿着田契登了地主家的门。
  这方圆百里内,田地最多的就数这家主人,主人家姓胡,是一位四十多岁,身材矮矮胖胖的男子。
  别看他整天笑得像弥勒佛一样,却是这十里八村最刻薄的人,简直就比那周扒皮还可恶。
  在他手底下租田的佃户,基本上就没有一顿饱饭,但又处于饿不死的状态,所以这些年下来,倒也一直相安无事。
  但不是山穷水尽的地步,一般也没人愿意租胡家的田地。
  离修这次故意把田地卖给胡家,也是为了给那四个佃户一个教训,免得他们以为别人对他们好是必须的。
  夏家的田地都是上好的良田,离修按市场价出卖,还抹去了尾数,在胡扒皮的手下倒也没有吃一点亏,顺利的拿了银子交了田契。
  当天下午,胡扒皮就带了人过来,并要求收回田地,若是不交出来的话,就得按照他们胡家的规矩来。
  一时之间,村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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