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与反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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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与反穿越-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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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得到消息必定通知你……来人,带三骨族使节下去休息!〃

话音未落,大帐再次被撩开,一抹红色的身影直朝着王扑了过去!

〃乱哥哥~~!!人家好想你~~~!!!〃

〃佩……佩芙?刚说到你你就来了,让我瞧瞧,嗯……你又长大了……〃

我抱着胳膊倚在大帐门口看着佩芙挂在白毛脖子上。

哦~~乱哥哥……还好想你……死白毛,有美女投怀送抱真高兴啊!你看你笑的,见牙不见眼……还让我瞧瞧~你的眼睛在看哪儿?还又长大了……哪儿大啦?!

白毛正跟小美女簇拥着其乐融融呢,一抬头看到了我,忽然僵住了……

大帐里一片尴尬的寂静……

〃敏敏……〃某人忙把脖子上的美手扒拉下去朝我走来!〃你怎么会跟佩芙一起过来?〃

〃是我跟她一起过来才对~〃佩芙背着手笑起来,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乱哥哥好生见外,找到了安达美都不告诉我!害我刚刚差点误伤了她!〃

这小丫头真够直的!安达美是妻子老婆的意思,刚刚她挑明了自己是因为阿作才找我麻烦就开始死缠烂打的跟着我要决斗,我本想置之不理,反正阿作会跟她解释清楚,哪想到回到主帐的这一路上遇上了无数的大娘大妈……其过程实在是惨不忍睹,我就不说了……她看向我的目光也由敌视到惊讶到疑惑到亲近再到现在干脆直接用看嫂子的眼神崇敬的望着我!

〃你受伤了?〃白毛伸手碰了碰正被佩芙看得浑身发毛的我。

〃不用你管!〃我没好气的打掉他的爪子,刚抱过其他女人别来摸我!

尴尬的安静……

我的手僵在空中……我,我在干嘛?!

佩芙却好像看出了点门道,十分真诚的望着我大声道:〃嫂子不要吃醋!我跟乱哥哥只是青梅竹马的兄妹,佩芙最喜欢的人永远是阿作!〃

〃什……什么嫂子啊啊啊?!!〃

〃佩,佩芙……你……〃

她到是一番话喊得嘁哩咔嚓嘎嘣脆,可怜大帐里另外两个人瞬间脸红了……

被我打掉爪子的白毛受了打击的脸色立刻恢复成容光焕发!不屈不挠的凑过来,喜滋滋道:〃敏敏~原来你是吃醋啊~~〃止也止不住的笑容……

〃瞎……瞎说!谁吃醋?谁吃醋!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吃醋?!〃我满脸通红的不自主的后退……

沉默的众人:我们都看到了……

〃那你为何一看到我和佩芙抱在一起就一脸杀气?〃

〃我……我,我那是怕又一个纯洁的少女被你的魔爪荼毒!〃

〃哦~~就算是吧……那为了防止出现其他被荼毒的少女,你就留下来供我荼毒吧~〃

〃做梦!我才不干!〃

〃那我只好去荼毒其他少女了……〃

〃你敢?!啊……呃……我,我是说,你随意……〃

〃敏敏……你怎么这么别扭呢……〃

〃我……我就是这么别扭!你管我!你,你离我远点!呜呜呜……〃某人夺路而逃……

沉默的众人,现在全世界就只有你还不知道自己喜欢王了……

〃乱哥哥,〃佩芙同情的拍拍王的肩膀,〃再加把劲儿吧……〃转身欢笑着扑向某试图悄悄溜走的甫军,〃阿作~~人家千里迢迢专程来看你的奈~~~!阿作你跑什么啊~等等我~~〃

郁闷的边溜达边踢着石子儿,勺子在旁边蹭着我的腿走路。

〃勺子,我其实不是吃醋……我早就知道白毛那厮不喜欢温柔文静弱柳扶风型,比较中意活泼开朗泼辣好动型,我绝没有因为佩芙是这个类型的就胡思乱想!〃

勺子翻了个白眼。

〃你翻什么白眼?我说真的,虽然白毛小时候被送到三骨族作人质时跟佩芙是青梅竹马,但我绝对没有怀疑过白毛会因为患难中的友谊而对佩芙产生什么非分之想……〃

勺子哼哼了两声。

〃你哼哼什么?我赵敏敏虽然没有佩芙胸大,没有佩芙皮肤白,没有佩芙腿子长,没有佩芙长的美……我怎会因此而没有信心呢?哈哈哈哈哈哈……(很没信心)〃

郁闷的蹲下……

〃说起来,二爷好像说过佩芙是白毛的正牌未婚妻呢……就身高搭配上佩芙也跟白毛比较配呢……两个人站在一起真好看……〃

消沉…………#=_=#

勺子绕着我转了一圈,伸出小舌头舔了舔我的脚踝……

忽然一阵争执声从我身后的帐内传来,我继续抱着脑袋蹲着消沉……

〃阿作!我是真心喜欢你!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好像是佩芙的声音……

〃芙儿,你冷静点。〃是阿作,波澜不惊的温和嗓音。

〃我怎么冷静?!你怎么还这么冷静?!我就要被父王嫁给乱哥哥啦!你就一点都无所谓吗?!〃

〃……你要我跟少主抢女人么?〃

〃是跟他抢爱人!〃

〃你是三骨族的公主,配得上你的只有大部族的王,我……〃

〃阿作!你听好,我佩芙这辈子只作你一个人的安达美!〃说得太好了!我在心中鼓掌!连动作都在不知不觉间由郁闷姿势切换成偷听姿势了……

〃芙儿……〃阿作波澜不惊的声音现在终于听起来很激动了,〃我一定会在这次攻打纳金巴族的大战中立下大功,然后求你父王将你许配给我!〃

〃阿作……〃佩芙的声音哽咽着,〃嗯,我等你!〃

〃不过我是文官……想在战场上立大功并不容易,〃阿作的声音又恢复了平静,〃如果我没有成功,你会怪我么?〃

〃不会!不会……就算跟乱哥哥结了婚……我,我……〃佩芙的声音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不会让你嫁给少主的!〃阿作连忙安慰她,〃佩芙,今生只此一次,为了你……就算是少主,我也不会退让……〃

〃说得好!!〃我破门而入!激动的抓住已经僵化的两人的手,一字一顿道,〃我 一 定 会 帮 你 们 的!〃

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白毛,想不通我为什么郁闷,也懒得继续纠缠这个问题!我赵敏敏不是这么优柔寡断多愁善感的人!我只知道,老娘我现在一点也不想看到白毛和佩芙结婚!所以我一定要撮合阿作这一对儿!

摊开阿作弄来的纳金巴山谷地图,三人连夜商讨对策:

草原上受地形的限制最难进行的就是防御,一马平川无遮无拦,对方可以从任何方向进行攻击。不过也有例外,比如追风族的宫殿,三面环水,易守难攻。纳金巴族的老巢在极北的山谷里,三面环山,悬崖峭壁成了天然屏障。如今的大王子就是被他们围困在山谷两百里外的草原上不得脱身。这种情况,简直是天生的围魏救赵实践地啊!

〃其实,易守难攻是优点也是缺点。〃我的指尖轻轻敲打着地图上那口袋型的山谷,〃三面环山,就像一个盒子,只要我们盖上盖子,就是瓮中捉鳖!〃

〃可是关住了,却很难拿下。这也是我们一直烦恼的事。〃阿作沉声道。

〃你说得对,可是,谁说我们要拿下他们的老巢了?〃我微微一笑,〃我们的首要目的是解困救人!只要控制住他们的老巢,就可以切断他们的补给。〃

阿作眼睛一亮,道:〃没错,大王子是有备而往,自然军资充足。而纳金巴族人则是在家门口打仗,根本不会随军带很多粮草。如今他们被我们活活关在家门外,又要跟大王子对峙,所耗巨大,必定支持不了多久。〃

阿作不愧是甫军,一下就说到点子上,我点点头,引出解决方案,〃那么……在这种时候,如果你是纳金巴族,要怎么从茫茫草原上搞来粮草呢?〃

〃从大王子那里抢!〃佩芙提议。

〃恐怕不容易,〃阿作摇头,〃现在双方是势均力敌的态势,从敌方抢粮草,自己的损失也是很巨大的。〃

〃那不然怎么办?总不能天天去打猎吧!〃佩芙不服气。

阿作和我相视一笑,〃很简单,用最小的风险抢最多的粮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劫商队!〃

〃而这,就是我们的契机!〃我自信一笑!

To be continued …

No。56大结局A

谨以此结局献给那些震惊于这篇俗文居然到了五十几章还没大结局明明已经看腻了却不知为何又死赖着继续看看完了又痛苦是拍我个负分还是赏我个一两分的部分读者……您省省吧,大热天儿的,您看得烦心我写得窝火,咱到晋江来写文看文都是图个放松,何必。但是本着尽量照顾到全部读者心情的态度,洒家专门为你们写个快速大结局:

纳金巴一战在敏敏的聪明机智和白毛的运筹帷幄下大胜。

本来事情似乎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了,但老天爷想了:

敏敏她这个女主居然也上战场,忒俗!敏敏她居然也会喜欢上别人,忒俗!敏敏她居然也会产生吃醋这种正常反应,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敏敏劈死了。

勺子正在敏敏怀里,躲避不及,也被劈死了。

敏敏死后,白毛居然伤心欲绝肝肠寸断,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白毛劈死了。

白毛正骑着夜刀带着夜叉,于是夜刀和夜叉也被劈死了。

佩芙和阿作居然有情人终成眷属,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他俩劈死了。

四殿下纵横捭阖笼络人心励精图治居然真的篡权成功当上了皇帝,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大狐狸劈死了。

杨侍卫得知敏敏死讯后居然悲痛万分,旧毒复发,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过儿劈死了。

洛城得知敏敏死讯后居然看破红尘,带发出家,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洛城劈死了。

超超居然无法打破穿越男主一定BL的怪圈,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超超和洛王都劈死了。

肖寿都当上将军了居然还对敏敏念念不忘,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小受劈死了。

月落居然是无极教左护法,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月落也劈死了。

无极教教主居然就是当今圣上,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霜满天劈死了。

乌啼居然对敏敏下过毒,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乌啼劈死了。

无极教居然被未央门灭门,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两个教的人都劈死了。

敏敏死后,青青小桃居然年年缅怀,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她俩劈死了。

这部小说里居然有世外高人,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明净大师和神医八宝都劈死了。

(完)

No。57草原的主人

……用最小的风险抢最多的粮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劫商队!

而这,就是我们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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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跟超超过儿他们是去劫别人,这次却来了个大调个儿,我们要上赶子被人劫!

因为追风族的外形太过显眼,扮作普通商队在这种非常时刻容易引起纳金巴族的怀疑,所以佩芙公主和她手下的人加上我,就摇身一变成了南下的三骨族商人。白毛带领重军堵在纳金巴族的家门口,以莽汉老三为首的一群追风族勇士则藏在商队的粮草中。

我和佩芙赶着马车见天儿就去外边晃悠,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四天下来,我们终于被打劫了!(这么说总觉得怪怪的……)

貌美如花的佩芙被送去孝敬纳金巴族的领军,灰头土脸小厮打扮的我被扔进马厩,整个车队的粮草被拖进纳金巴的军营。月黑风高杀人夜,藏在粮草中的勇士和事先得到消息的大王子里应外合,轻松歼灭围困大王子的守军。

白毛于是佯装救援成功班师回朝。纳金巴族见追风族大军离去方喘了一口气,打开城门放城外〃残兵〃进城,等候多时的白毛铁马金戈一夜间踏平纳金巴城。

纳金巴族的汉子果然是硬骨头,宁愿血战到底也不肯降服。阿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针见血的指出纳金巴地处极北环境恶劣资源匮乏,若追随追风族,不仅可以换得急缺的牛羊铜铁,天灾人祸之时也可获得粮草救济,更免去了由于道路不便引起的贸易麻烦,如此这般,最终说服纳金巴首领归降追风族。

此一战,迅若疾风,势若破竹,死伤极少,降服了最为荒蛮强悍的纳金巴族,威震草原。阿作劝降纳金巴族立大功一件,战场上舍身救三骨族公主一命恩重如山,再加上佩芙自己的坚持,就在三骨族首领动摇之时,白毛趁热打铁与阿作结拜为异姓兄弟,于是佩芙的阿爸终于痛痛快快的把佩芙嫁给追风族王的兄弟阿作了。

如此一来,此战大获全胜,有情人终成眷属,追风族威名远扬,本来是皆大欢喜,可惜……只有一样,我中箭了。

本来我的马术就处于用白毛的话来说是〃掉不下来而已〃的低层次,不能去战场上飒爽英姿威风八面就罢了,最多老娘我干技术活儿呗,我躲在幕后出谋划策做好我的脑力劳动者总可以吧?我不能去战场上爽,我挨边上瞅两眼总成吧?哪知道,战场上根本没有小说漫画里描述的那么整装儿,说白了,真正杀起来就是一片混乱!流箭满天飞,我脚下一个不注意,狼狈的绊倒,朝着正骑在战马上挥斥方酋的白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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