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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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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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没有唱。地铁里很拥挤,有人在看报,有人盯着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下车。没有回头。

不可以为别人悲伤。

你要站着弹琴,站着唱。

我说为什么要站着?

因为你在演出。

那柯本为什么坐着?

那是Unplugged。

为什么不是Unplugged就不可以坐着唱?

那就是民谣了。

民谣又怎么了?

你总不能大家站着你一个人坐着吧?

鼓手为什么不站着?

除非你们坐着撒尿我就站着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我不想表演,只想蜷缩起来,唱歌。

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1998年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乐队,乱哄哄的,热火朝天。我站在那里,心里又害怕又孤单。我谁也不认识。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

半夜四点我爬起来打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苍老而疲惫:喂,请说话。

我突然尖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哎呀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

二、白糖饼的往事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摇滚歌手。在T大这所工科大学里,我的名字叫阿飞,学号是960302。老师们在我的学号下面打分,但我不可以。和所有十七岁的入校新生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成长为什么样子。我是那种最普通的学生之一:考试成绩虽然不是特别好,但都没有要补考的,所以并不让教授们操心。绝非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或者文艺骨干之类,所以也不容易遭人讨厌。偶尔无伤大雅地逃一两节课,学校里组织什么活动,也不怎么热心。我不孤僻,也绝非大众情人那一款。每天看看专业书,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听听随身听的点播节目。不会化妆,不会扭屁股,不会抽烟,不会喝酒,连摇滚乐都很少听,是面目可憎语言乏味的学院女子。长得不丑,但没有人对我惊艳。周末偶尔跳跳舞,认识一些男孩,却都没有兴趣继续约会。多年来,我一直无所事事、虚度华年。我的志向无非如此:毕业后做一个端坐在写字楼里衣着整洁的白领,学会发传真、打打字,和男同事或者男上司谈谈恋爱,最后把自己嫁出去,成为一个洗尽铅华、烧水做饭的小妇人。等有了足够的钱财,我要买一辆通体艳红的天津大发,穿有网洞的黑色丝袜去上班,做美容,不定期翻检老公的口袋,偶尔骂骂邻居的猫。

随着时间流逝,年事渐长,我渐渐悟出一个道理来,那就是:我只能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

当然,没有人天生就是没有出息的。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天才儿童就已经初现端倪了:因为经常被当地的小孩子孤立,我比别的孩子会写更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自己弹,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所以说,我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儿童。不仅如此,我曾经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因为那时当教师很光荣,所以我立志当小学教师;后来好像清洁工人也很光荣,所以我又立志当清洁工人。当我说出后一个志向的时候,我的工人妈妈简直是怒不可遏。但是她又说不清楚为什么当清洁工人不好。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蓬长裙。然而事实如此,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小孩。

小时候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一个玻璃瓶,一个瓶盖,一段小绳,一张铝箔或者糖纸。我以为只要持之以恒地到垃圾堆里寻找,就一定会找到我想要的那一套塑料小餐具。但是会有干净的当地小女孩嘲笑我,说我是“邋遢猫”,那是形容小孩子的最恶毒的词,一般是指尿床和流鼻涕的小男孩。奇异的自尊心简直让我痛苦极了,这种痛苦是隐秘的:我不能说出去,又不敢哭。在那一个时期的儿童生涯里,有一个叫邹秋雁的女孩子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她也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而且比我邋遢得多。我从来不嘲笑她,因为只有她从来不会让我感到自惭形秽。我妈妈时常发现我捡到的小东西,她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它们。我只能默不做声地看她扔掉我花了几天工夫才捡回来的宝贝。所以,当我还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孩的时候,就和妈妈有代沟了。

小龙房间里的鱼(3)

早在三岁多一点的时候,我就梦见自己穿着大红的衣服戴着凤冠嫁给了小儿班最好看的男孩子。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梦告诉了堂姐和妈妈,虽然她们都是女人,但她们一点也不尊重一个三岁女人的隐秘的愿望,她们大声嘲笑我,只要想起来,就笑我,我好不容易才等到她们忘记。所以,我变成了一个不轻易诉说自己愿望的小孩。当想吃五分钱的白糖饼时,我隔着玻璃柜子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注视着它们,决不会说出来。我对白糖饼的感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几乎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小女孩的目光,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在我的青春期,就用爱白糖饼的方式爱一个男孩子,我只是在心里无休无止地注视着他,决不吐露分毫。

我是一个非常乖的女孩子,因为我上课不讲话,不乱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男孩子们特别喜欢欺负我,因为我梳着长长的小辫子。而且我从来不告诉老师说有人扯我辫子,也不告诉大人。因为即使告诉了大人他们也不会管。所以男孩子很喜欢欺负我。但是我经常给那些顽劣的男孩子补习功课,我讲功课的水平几乎和老师一样好,我总是非常耐心,循循善诱。其实我只是希望他们会因此不再欺负我了。这个方法果然有效,他们果然不欺负我了。因此我总结出一个经验:如果想要别人不欺负你,你就得对别人好。因为他们被你帮助过了,就不会欺负你了。这个经验后来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九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只是保持和那个小男生长时间的通信,严肃地讨论永动机的设计。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因为爱他,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变得非常非常的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阿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安徒生童话》——非常忧郁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大学。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的条子,这一种选择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问我,你会什么呢?我说我什么也不会,甚至胆小到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去考大学了。

在T大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是曾经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多少写诗的天分。小学四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本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十二岁之前,我看完了盗版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警匪片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非常纯情。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一到写不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

终于到了毕业,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我做的是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课题——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于是我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地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十二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再烘干,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一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两元。尽管言之有物,数据确凿,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她根本不相信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对垃圾实行大规模的焚烧处理。

只要我不开口说话,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文静的南方女孩。然而不久之后我还是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声音尖薄、面容模糊的女主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尽管我的功课不是那么好,但我仍然是系里最谦卑恭良的女学生之一。这个转变过程非常复杂,但一言以蔽之,无非是岁月和流年。尚且非常年轻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小龙。叫小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才华来争取这个名叫小龙的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连美国都可以被炸,我不相信一个普通人的悲喜能够带给别人多大的感触。每每在昏暗的酒吧对着寥寥可数的听众唱歌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小时候,一个小女孩的目光。它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她不肯说她要。

小龙房间里的鱼(4)

三、海豚宾馆和魏晋南北朝

在那些白开水一般的青春岁月里,我常常坐在图书馆的馆藏室里,翻看业已发黄的二、三十年代的旧书。关于胡适、陈独秀、梁遇春、张恨水、叶公超、李金发……那个年代人们敢于陈述各种主张,关于艺术和诗,爱情和革命,机智而热情。我常常一个下午都坐在那里,抄抄笔记,或长时间地发呆。我并非一个爱动脑筋的人,脑子里常常空空的,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而已。图书管理员已经四十多岁,身材高挑,头发微卷。她有点老了,但仍然很美,甚至还很性感。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超过四十岁还那么美。这些书可以拍照,她说,但是不能复印。她声音柔和而礼貌,就像一个知识分子一样。她应该有情人,一个完全配得起她的情人:身居教授高位,儿孙满堂,白发在鬓,但仍步伐沉稳,声音洪亮。我过去常常想象他们在大房子的无人看见的昏暗角落里,在那些被遗忘的死人的书中间,迫不及待地拥抱、爱抚、亲吻,悲叹这场黄昏恋爱的艰辛和来之不易。而死人的书静静地立在某个书架上。

这个图书馆历史久远,通体为红色的砖墙。因为时间的缘故,颜色有些斑驳了。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层层叠叠的,直到冬天才肯褪去深绿的外衣。图书馆如一个寡言的老人,时常静默于黄昏的余晖之中。透过窗户,常常看到远处屋顶上残余的霞光,黑色羽毛的鸟儿划过逐渐暗淡的天空。

这个学校有两万多学生,但大多为理工科,这些死人的书对他们是不实用的,所以这里来人极少,经常就我和一两个老头儿。有时某个管理员就趁着人少,在阅览室里哗啦哗啦地洗衣服。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从南方带过来的,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扶手椅上。这个图书馆的书是不能外借的,只能在这里看。整个下午我都安静地坐在那里,直到那个美丽的管理员说:同学,闭馆了。我就温顺地把书还她,收回我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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