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只是一场错误,
爱情啊爱情!
我还是义无反顾。
恋人啊恋人!
我爱你更胜于我的主,
恋人啊恋人!
请让我与你一起走向永远的路。』
唱完之后,萍水相逢的三人就此告别,但是这首情歌却永远地流传下来,歌颂着无人知晓的一段秘密恋情。
《浴血》
你爱我吗?
你爱我哪里?
你若爱我的手,我就把我的手剁下来给你。
你若爱我的眼,我就把我的眼挖下来给你。
你若爱我的心,我就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
不要爱我。
不要用你污秽的爱,肮脏的手,恶心的感情碰触我。
宁愿只剩下残缺的灵魂,我也绝不放弃孤独的自由。
绝不。
男人如何能够爱上男人?
我从来也不懂这些。
跟女人做爱起码还能得到快感,或者是传宗接代,跟男人?……哼哼!我只能冷笑了。
爱情不过只是生物本能所造成的幻觉而已。
因为不能让种族绝灭,所以必须让生殖的行为不断地持续下去,而为了让生殖行为继续,所以遗传基因就把生殖,也就是做爱的这种行为,定义成了一件舒服、快乐的事。
偏偏总有些浪漫主意者,喜欢将这一切称之为『爱』。
或许在那些人的眼中,世界若没有一些光明正面的假象,他们就找不到意义生存下去了吧!
活著,其实就跟死亡一样。
没有任何意义。
为什麽上帝会把知识订为『禁果』,看著整天歌颂真理歌颂爱的愚蠢人们,我第一次认同了上帝的教条。
我不爱男人,可是我第一次性经验的对象就是一个男人。
问我原因?
因为我是一个男娼。
如此而已。
不特别喜欢那件事,可是大概就是这冷冰冰的样子惹人喜爱的,我所赚得皮肉钱也够我吃香喝辣悠哉度日了。
因为男娼人数比较少,价钱也当然比较高,尤其像我这种年轻貌美、技术好又口风紧的一流货色,更是炙手可热。
我不爱人。
不爱任何人。
所以我就算赚够了钱,也没想过要离开这工作,其实,只要慎选客人,基本上我的日子还算挺轻松的。
直到我碰见了那个两个家伙为止。
知道天使与恶魔吗?
在那一个月红如血的晚上,我遇见了我命中的恶魔与……天使。
我靠在熟悉的PUB座位上,等著认识的熟客,准备开始我糜烂的夜生活。
听见了门边的风铃叮当一响,隐隐传来众人的惊叹声,让我不禁好奇地转过头去一探究竟。
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米白色的衬衫带著一丝绉折地敞开著,深蓝色的草履虫领带不羁地挂在领间,就像是个刚下班的白领贵族,写意地想找寻一处可供歇息之地。
在所有人的注目之下,他从容地走到我的身边,坐下。
「一杯马丁尼,一杯神风。」
我笑了笑,知道这是搭讪的第一步。
原以为他会把马丁尼给我的,没想到他却示意酒保把神风摆在我的面前。
「你有种飞蛾扑火、同归於尽的气势,我很喜欢。」
我不太喜欢让别人知道我酒量很好,因为这样我就很难装醉摆脱色狼,大概是因为我外貌的关系吧!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我是一只小绵羊。
虽然与我本性相差甚远,但我也乐的装笨装乖,这样子…才比较好骗钱。
面不改色地吞下了酒,我睁著眼睛直勾勾地凝视著他。
他不以为忤地笑了,友善地拿出名片。
「我是第一次来这儿,我叫罗翊,你呢?」
瞥了一眼设计简单的名片,我淡淡地回答:
「我是秦玦。」
「情绝,好狠的名字。」
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著,当我正在盘算他何时才会开口邀我上床的时候,想不到他的手机竟然响了起来。
「喂?」他接起电话,渐渐地脸色越来越沈。
「好…我知道了,我马上回去。」
切断了电话,他一脸抱歉地望著我。
「不好意思,公司临时出了一点事情,所以我必须赶回去……」
没有太多的想法,我无关紧要地点点头。
「没关系,有事就快回去吧!」
他挣扎地犹豫著,最後就在我随手放在桌前的名片上,飞快地写了一连串的号码。
「这是我家里还有手机的号码,如果有事的话,请你务必打电话过来。」
初次见面的人,会有什麽『要事』必须通电话呢?
依我的性子本来是非得刺他两句不可,可望著他诚恳的模样我竟然说不出口,莫名地…说不出口。
「我知道了。」模棱两可的答案,也只有他才看不出我的敷衍。
看著他匆匆走出了PUB,我意兴阑珊地翻搅著我手中的神风。
不经意瞥见了他剩下半杯的马丁尼,我突然像是著了魔似地,难以抗拒诱惑地勾住了那小小的酒杯。
一饮而尽。
好…浓,好烈的气息。
就像是………
沈醉在一种莫名氛围中的我,完全忽略了另外一双窥伺的眼。
一双……恶魔般残酷无情的眼。
没多久,我所等待的人终於来了。
一个又老又丑的中年人,隐藏了一辈子的性癖,最後还是只能偷偷摸摸地找我这个男娼解决,要不是他钱给的多,否则我才懒得理会他。
丢下了酒钱,我就大大方方地跟著他走了出去。
没想到才走出PUB门口,一个戴著黑色墨镜的男人一声不响地把我制住,我最後的意识就只剩下那个老男人难听的哀嚎,再怎麽不甘愿,我还是不得不屈服於麻醉剂的药力之下。
沈入了我的恶梦之中。
呻吟了一声,即使被药效褪去的钝重感侵蚀著,我还是迅速地发现了自己的处境。
华丽而单调的房间,可以滚上五六个大男人的床,再加上一副沈重坚固的手铐,跟长长的铁鍊。
我大概是被某个有钱又有閒的变态给抓来当玩物了吧!
冷冷地嗤笑著,我彷佛事不关己地又躺回了床上。
悄然无息地,一个俊美的男人出现在房间之中。
「你醒了。」
我面无表情地望著他,心底不禁嘲笑著我似乎太过於旺盛的男人缘。
又是一个绝世俊男,虽然我很清楚自己也不丑,但是没想过自己竟会如此受到『青睐』。
「要上床的话我不反对,只是玩SM的话,价钱可能要加几成。」
男人倏地眯起了眼,一股凌厉的气势几乎刮的我全身发疼。
「你在卖?」
我笑了笑,「你不是在明知故问吧!」
若不是为了钱,谁会去跟那种老猪头上床啊?
男人阴沈著一张俊脸,声如断冰切雪地说著:
「没关系,从此以後,你就是我的玩物!」
这种事情很荒谬吧?
一个人可以毫不在意地绑架另外一个人,囚禁他而没有一丝顾忌。
尤其是当绑架的人拥有只手遮天的权势,而被绑架的又只是一个跷家多年的小小男娼的时候。
一个人可以残酷到什麽地步,我想我终於明白了。
总以为在外头混久了,世面也见多了,应该就没啥好怕了。
不过,这个男人……
这个叫做黎颢的男人,真的狠毒到令人发指,恐怖到让人害怕的程度。
他总是说他喜欢我的眼睛。
他极度渴望能让我的眼睛浮现痛苦、畏惧的光芒。
所以,他凌虐我,强暴我。
口交肛交都只是小事,在他面前被扩张器撑开浣肠,按摩棒震动器,束具皮鞭他都乐此不疲。
被他吊在天花板折腾个三天三夜,後穴不知道被他塞进了多少千奇百怪的东西,最後连拳头都插进来了。
为的,只是我的一句求饶。
我不知道是什麽东西在支撑著我,只是我的脑海始终浮现著一张温柔的脸孔,还有一个怎麽也忘不掉的号码。
从来没有人知道,我有著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可是我从来也不想记住什麽,所以老在浑浑噩噩的生活之中逃避著。
在我以为一切就要平息之时,那个男人又想出了更多可怕的招数。
当他叫人牵了一只杜宾犬来房间时,我终於崩溃了。
被一只狗强奸,那是我从没想过的事情,但这一切还是发生在我身上了。
狗完了是蛇,最後他让马上了我之後,我几乎昏死过去,躺在床上整整病了三个多月。
很奇怪的,自从那次之後,他就变了。
据说在我昏迷的期间,他像是疯了一般找来了所有的医生,连T大的名医都被他凌晨吵醒,急电召来过府诊治。
只为了我这个差点被他玩死的男娼。
说真的,我很想笑。
真的很想笑。
清醒之後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是天差地别。
无微不至的照顾,还有那笨拙的温柔,以及那若有所求的双眼。
我并不笨,所以很清楚发生了什麽事情。
真的是笑话吧!
在尽情玩完一个男娼之後,男主角终於发现自己爱上了他。
『爱上了那双总是不驯的美丽双眸。』
哈!简直是可笑!
怎麽?接下来就是男娼感激涕零地接受,庆幸自己终於成为辛蒂瑞拉的男娼版?
还是为了男人受尽苦楚之後,最後还是离不开他地回到他的身边?
谁说爱情是没有原因的?
这种爱情并不是什麽男人爱上男人的童话版,只是一出虐待狂碰上被虐狂的烂戏而已。
我只是嘲笑爱情而已。
因为我不爱人。
说实在的,男人是一种很简单的动物。
无论是什麽阿猫阿狗的刺激都能够射精,跟他的理智思考能够毫无关连。
更别提什麽爱与不爱的。
不是一堆两性专家讨论著男人是性的动物,女人是情的动物。
做爱对男人而言跟吃饭睡觉是同样的事情。
在我看来,除非我是被虐狂,否则我是绝对不会爱上黎颢的。
『为什麽会爱上我?』
『因为爱情是毫无理由,就这麽发生了!』
「你爱我吗?」
「是的,我爱你。」
「你爱我哪里?」
「我爱上了你那不驯的眼睛。」
「想拥有它吗?」
「你愿意留在我身边?」
「不,我把它挖下来给你。」
『噗滋』的一声,是血液与手指交融的水声。
扯断了视神经,我冷冷地将右眼放在他的桌上。
书桌上。
「你还想要些什麽?」
『你若爱我的手,我就把我的手剁下来给你。
你若爱我的眼,我就把我的眼挖下来给你。
你若爱我的心,我就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
「秦玦………」情绝。
『不要爱我。
不要用你污秽的爱,肮脏的手,恶心的感情碰触我。』
男人哭了。
那个拥有著所有一切的男人竟然哭了。
在我的面前。
痛哭失声。
他错了。
错在不能让我看穿自己对他的重要性。
他狠,我也很狠。
『宁愿只剩下残缺的灵魂,我也绝不放弃孤独的自由。
绝不。』
「你走吧!」
於是,我走了。
没有包扎伤口,满身是血的我像个游魂似地飘盪著。
口袋里是一大叠厚到快装不下的千元大钞。
却连打一个电话的零钱都没有。
不想跟人说话,所以我悄悄地在捷运站换了零钱,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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