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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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塚-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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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少商淡淡看了他一眼,“狄大堂主今天大费周章,还动用了大梦神剑,难道只是为了送回青龙给戚某?”
这把青龙剑是戚少商在“连云寨”时所用的兵器,后来送了名将李陵,换来那把给他惹下泼天大祸让他流亡千里又让他绝处逢生的逆水寒。
李陵最后死在鱼池子大牢,戚少商为他平反后,无情从刑部名正言顺拿出这把剑还给了他。而他应诸葛先生之邀,代心灰意冷的铁手为六扇门奔走后,又换了一把剑,剑名为“痴”,跟他的人一样,苍白凌烈,让人望而生寒。
“青龙剑”未现江湖已久。
因为,他把这把有着特殊意义的剑,送给了一个人……
他低下头,看着这把碧剑,气息交错,眼里有莫名的温柔一闪而逝。
狄飞惊又笑了起来。他的眼晴十分好看,十分漂亮,也十分的有说服力。他笑的时候,连月华也有点心动。
“六分半堂今日前来,却只是为了代人送这把剑。”
“谁?”
“一个对平州死战心怀敬意之人。”
戚少商的浓眉随之一飞。尔后轻叹一声,拔剑。
剑青。
锋碧。
一剑指天,寂寞无边。
他持剑立于荒凉的月下,眼前是繁华似锦,身后有灰白荒寂。
狄飞惊静悄悄地安坐于他身后,带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为谁深院黯负手,为谁含笑半倚墙。 
这是一个月白风清的夜晚。

戚少商突然就出剑。
不管是守在墙角下的风雨楼骨干,还是隐在飞檐后六分半堂的好手,都大吃了一惊。
谁也想不到,那个在月下如此俊秀、如此忧郁、如此骄傲,并且在京师地位如此举足轻重的金风细雨楼楼主戚少商,居然会对那么斯文,那么漂亮,那么安静的六分半堂大堂主狄飞惊赫然出手。
别说了是相援或相劝,就是惊呼也来不及发出半声。
那一剑,极轻,极快,极奇,极狠,极狂。
那一剑带出去的剑意,却是清高自诩,目下无尘的。他赋剑于生命,使剑,就像是使尽了他的一生。
这样的一剑,在月下流露出一份寂寞的美。
没有一份与剑生死相知,存殁两忘的境界,使不出这样绝世静美的剑法。
狄飞惊却还是静静地坐在他的软椅上,不动如山,静如处子,且带点冷诮。
象是极欣赏,又象是极惋惜的诮。
剑锋,在眉间三尺处嘎然而止。狄飞惊抬起他好看的眼睛,充满感情的赞了一句,“剑仍是好剑。”
淡淡一笑,收剑,戚少商以手指轻抚过森寒剑锋,“人却已非故人。”
只听得狄飞惊遥笑道,“戚楼主不问这把剑是怎么找到的?”
戚少商扫了他一眼,冷色道,“定然是煞尽苦心。”
狄飞惊却仿佛没有听懂他话中的讥讽之意,幽然道,“有人无意间在距平州西北三十里外的孤峰镇看到这把剑,而这个人恰好又曾是连云寨的旧属,幸好如此,他才识得这把名剑。据说与此剑同在的还有一把琴。”他轻叹了一声,仿佛不胜惋惜,“此人本来想把琴剑一并带回来,还交戚楼主,但看守这把剑的人却说,他的主人在临终前嘱咐,定要将古琴在他坟前亲手交还原主。忠主之情,也不能勉强。”
他娓娓道来,意态雍和,戚少商却一直负手,仰首看天。春夜的天色蓝黑得特别温柔,安静,且带着不着痕迹的杀意。
仿佛对月浩叹般,他轻轻吁出一口气,“平州西北三十里外孤峰镇?”
狄飞惊点头,居然也重复道,“平州西北三十里外孤锋镇。”
而后他从容一笑,“戚楼主,朋友交待的差事我已经办完了,明天,我们晴雨楼见。”
软榻抬了起来,刚步出院门,戚少商却突然说了一句,“带剑来的人,是方应看吧。”
狄飞惊就笑了。
他的笑里是有颜色的。
绯色。
但眼里的颜色则带着略微的惊。
于是戚少商知道,他猜对了。
远远的,狄飞惊仿佛又叹了一口气,“六分半堂不过是代传口信,戚楼主总该知道,大梦神剑罗睡觉,可不是我们能请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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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苍穹米公公嚼到第一百二十七颗花生米的时候,他等的人终于回来了。
远远地,他就看到了那一身衣白如雪。
衣白如雪的方应看方小侯爷在笑,那种像玉一样的笑容让他有点寒意,但又青春眩目到让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他想就算是换了最新的袍子,就算是将四大皆凶的棍法练到无敌天下,大概也掩不住自己呆滞如鱼目的眼珠,枯老似橘皮的脸色。甚至,连他走得离小侯爷近了些,也闻得到自己身上那股落叶般腐烂的气息。
所以他又迅速的丢了一把花生米到嘴里,嚼得嘣嘎直响。
“顾惜朝,他真的死了?” 
“真的死了。”方应看淡淡地,似乎有点惋惜,“他到底跟戚少商不同。戚少商是要为道义生的人,所以他可以忍辱待起。顾惜朝却是宁可光彩死的人,所以拼死酬志。”
“那我们呢?”
“我们?”血河神枪方应看方小侯爷微笑了一下,明亮得像朵白色的柔花,“我们不同。我们是掌控天下的人,心如钢铁,对手无机可乘。”


剑,只是剑而已。
平常一点的是精铁,珍稀一些的是寒铁。然而不管怎么样,都只是冷冰冰的一件兵器而已,既不温柔,也不多情,更不懂得相思和挽留。
它本身不会风姿卓越,亦没有杀气森然。
但是,曾经用过这把剑的人呢?
那个秋风吹拂的夜晚,青龙剑还悬在他的腰畔,那双眼睛,那份义无反顾的挑畔,却彻底地激怒了他。
这个人仿佛不应该生在这个颓靡的,仿佛江南阴雨的朝代。这个朝廷从里到外都湿润温软,没有一点刚骨雄心。
有那样一双眼睛的人,应该生在悲雄混乱,壮烈得叫人魂飞魄散的朝代。
天地动荡,无人不可以是君,无人不可以是臣。
可是,英雄废丘个人事,争雄天下却关系着民生。
所以他只能转身。
心底,他仍然信他,信他知大义,晓气节。
他信对了。那个人不管怎么刻毒狠厉,底子里始终是魏晋风度,文士风骨,最终以焚城一战挽危局于悬卵。
可他也信错了。
他以为他们还可以相见。
但,有时候,一错手,就是水远天长,相见无期。
杨无邪看着他稳如山岳的背影,眼中突然流露出耽忧之色。
“这是一个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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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去吗?”
温柔至极的声音,你听到的时候,只会联想到流水的婉约,落花的无依。
狄飞惊抬起眼帘,看向身边幽幽的,忧忧的,悠悠的女子,“一定会的。他这样的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明天在晴雨阁里出现的人,可能就只是杨无邪了。”
狄飞惊微微颌首。他的眼睛很黑,很亮,也很温柔,但有说不清品不尽的潇潇落意在里面。
那把剑,那个人,是戚少商的局,也是戚少商的梦。
他自己呢?
是不是也像戚少商一样,眼前就有一个瞬间的荒唐梦,半生的温柔乡……也可能,是一世的英雄塚。





长夜方央,清凉的晨风携黎明而至。
天际,有风云隐动。
天下,乱起。

小楼晨曦。
无情披着单衣,双手平放膝上,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眼中有轻愁,黑亮剔透的眸子转望窗外,窗外有一树栉风沐雨的寒梅,花期未至,只映着这晨光乍现的点点光芒,如摇曳着满树洁白的花朵。
繁华如梦的京都,灯影俱灭。
小楼上却有灯。
灯亮在温文如玉、笑意似水的白衣贵介公子眼里。
灯下的他,眼里有机关算尽也有情深如许,笑起来下巴微扬,容色如画,敛尽了平素那种张扬的凌烈,漾起鸳鸯蝴蝶红尘梦,翩翩起绝色风情一世劫。
名动天下的神侯府无情公子窗前的这盏灯,便是为他亮了一夜。
这一夜已将尽,方应看看着无情的眼神有点情动,有点心疼。
他心疼他一宿未眠的困倦,可这困倦偏偏又是他带给他的。
神枪血剑小侯爷方应看夜访神侯府,是为特意登门要看看一副画,无情的画。
这一看,就是一夜。
客人不说走,主人也不好硬赶,三剑一刀童轮流上来奉了无数次的茶,从西湖龙井换到了闽浙普洱,方应看依然是有滋有味地喝。
画是螳螂捕蝉图。寥寥数笔,栩栩如生,个中潜藏待发之势,皆尽跃然纸上。
此刻画仍在方应看手中,他托腮,望一眼画,又望一眼作画的人,饶有兴致。

“这茶味已尽,再冲不得了。”无情说这句话的时候,目光仍望着窗外。
“呵,真是浮生长恨欢娱少。不知不觉,我竟已扰了成兄一夜了。”方应看慢悠悠地抬起眼角,露出一个泫然的神情,然后慢条斯理地地问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你猜,戚少商此刻到哪里了?”
无情一动不动地听着,当听到“戚少商”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睫轻微地动了一下。
一动,即止。
“小侯爷是知道的,成某与戚楼主,一向不和。”无情淡淡地。
他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其实做得也很明显,至少在外间看来,他一向与王小石交好,与风雨楼新任楼主戚少商心性不和、略有嫌隙,甚至几次有过龃龉——
所以,戚少商在干什么,到了哪里,他当然不会知道。
“哦……”方应看目光一闪:“我忘了。”
他说这一个“哦”字,转换了几种语气,恍然、歉意、暗忖、犀利、洞察、微讽。
无情只当听不见,目光在他脸上微微一扫:“不知道金国此次派密使前来,又所为何事呢?”
方应看仍在笑,但笑容已经开始变苦:“我们就非得要这样说话?”
无情默然了一下,道:“小侯爷岂非早已习惯了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方应看苦笑摇头:“那成兄以为,应看此刻是无话找话,还是话里有话?”
似乎知道无情不会回答,他意味深长地又接了一句:“成兄与戚少商不和,却似乎与顾惜朝过从甚密啊。半年前平州一战,若无成兄这个监军暗中相助,他纵是有天大的本事,怕也不能尽毁完颜宗翰五万精锐于一旦罢。”
“小侯爷!”无情身子一震,肃然正色道:“这话言重了。此事圣上早有明断,平州今复,斯人已矣,这些以讹传讹的道听途说,小侯爷还是莫要再提为好。”
他绝少用这么重的语气说话,甚至还带着几分恙怒,就连探尽人心的方应看,也不由怔了一怔,呆了一呆。
金色的晨光正洒在无情的白衣上,映得他的脸色更白了几分。
但方应看却蓦然感觉到了这个苍白荏弱的男子身上,所隐藏的某种激越壮烈的东西,好比相惜的情谊,好比沸腾的热血。
这种感觉令方应看很不爽。
就像他看到一朵盛开在原野上的鲜花,或是一只翱翔在天际的鹏鸟,他便要想办法把它们采到手上来,养到家里去,否则,他就会一直不爽。
因为他不喜欢那种不能掌控的感觉,他讨厌那些他自己不熟悉不具有的东西。
所以他要得到,要不,宁可毁掉。
所以他看着无情的眼神里飘过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异色。
无情依然清冷卓绝。
恰如一树寒梅,执着地开执着地落,在漫天风雪里执着着自己的风华。
就像是一抹孤芳,可以驱散周围的肮脏、黑暗、罪恶,一直傲立,不会倒下——无论执着得多么痛苦,坚持得多么艰难!
方应看在这一个长长的凝视中敛尽了笑意。
“天亮了。”他侧首,遥望鱼肚白的天空,仿佛很有些痛苦地喟叹道:“可惜,这盛世安宁,只怕又少一日了。”
无情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他说这话的时候满脸忧戚,似是真心地悲悯着即将为战火浩劫所苦的天下苍生,可一转头,他便是那个把天下苍生带入这场浩劫的人。
方应看正好接住了无情掠起的这道目光,那让他突然想起了,某一年,某一天,某一个落花纷飞中的人影,某一片檐前飘落的雪花。
那和一切的野心与大志无关,他只是,单纯地爱上过那种美。
无情的眼色很美。
即便是他发现了他出神的凝视,微微蹙眉的样子,也很美。
那是一种味道,是一种这个人独有的味道。
所谓独有,便是纵上天入地、芸芸众生、万千浮华、十丈红尘,都无可寻、难再得的东西。
这便是无情,这便是无情之于他方应看。
可方应看不知道无情的蹙眉并非因他看他的眼神,而是径自陷入了思忖:
完颜宗翰的密使赴京,看似是与有桥集团密商大计,暗中却亦有染指京师武林的图谋,这一点,方应看岂会不知,又岂会不防?以他之多疑谨慎,又岂能安心在此际放下京中一切,奔赴平州?
——如此,自己便可放下大半的心了。抚平膝头衣衫的褶皱,无情端杯,举盏,目光穿破云层,西北而望。
呵,半年前的平州,自己也曾和另一个人,捧茶相对过……
无情阖目,他的姿势像是在表达一种缅怀和敬意。
对一个人,遥敬。

黎明将尽未尽,黑暗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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