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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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捕王-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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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改弦更张。

  这是一种心理惯性的引导,本身也有一定道理 – 司机都说“老道旧朋友”,搞过技术革新的朋友大概有经验,换用新的方法固然可能有创意,但也受挫于意料不到的问题。搞革新出点儿反复不要紧,大不了推倒再来,做贼出了问题,可能直接就给自己今后几年找到饭碗了。

  所以,贼不搞创新有不搞创新的道理。但结果就是一旦被抓,警方会轻易找出所有他干过的案子,喝着茶鼓励他早点儿坦白。所以,抓老贼有抓老贼省事儿的地方,他做过哪些案子,警察可能比他记得还清楚呢。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左右为难的问题。

  程克对老尹,一交手就栽在他这个一条道跑到黑上。在呼和浩特,他戴了副眼镜冒充知识分子,一度骗得警察放松警惕。所以准备从北京站出逃的时候,还是照方抓药,仍然是冒充知识分子。结果一下就漏了底。

  老尹一看这走过来的“知识分子”拖着一崭新的密码箱,就觉得不对劲儿。老尹奇怪,哪个知识分子用这么贵的进口密码箱阿?

  那是八十年代后期,正是脑体倒挂最严重的时候,所谓“放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说的就是那时候的知识分子。但程克是一个舞厅的混混,他上哪儿认识知识分子什么样儿呢?只是想当然地认为当老师或者作家的都应该比万元户还万元户,什么贵用什么。。。。。。

  实际上那时候的知识分子出差多半带大箱包,都惦记着利用有限的出差机会给亲友带点儿当地土产回来呢。

  您说会不会是外企的?外企的知识分子还真可能带密码箱,可八十年代外企人少金贵,出差人家都是坐飞机的,到北京站来干嘛?

  另外,那时候知识分子的确时兴在上衣兜插一支钢笔,连不是知识分子的相亲去都这样打扮,显示自己有学问。可是你干嘛在兜里插两支钢笔呢?

  估计程克的逻辑是这样的 – 插一支钢笔的是知识分子,插两支钢笔,应该是大知识分子,更能唬人。程克倒没敢插三支钢笔,大概是怕人家以为他是教授,跟他请教问题。

  问题是他不晓得后来网上流传的一个笑话 – 胸前插一支钢笔的是知识分子,插两支的是电工 – 有一支是试电笔,插三支呢?那是修钢笔的。

  可程克打扮的样儿,哪点儿也和电工不相干嘛。

  还有一点就是看见老尹就变向。程克认为我要上火车前买几个苹果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老尹要问了,你干嘛一直走得好好的,一看见我就想起去买苹果呢?你要是看见麦当娜的广告去买水蜜桃可以理解,看见警察去买苹果,这是什么道理?

  一连串的不正常,发生在一个无辜者的身上,未免太凑巧了。

  这样,老尹开始盯上程克了,并且和他对了一下眼神。这一点程克以为自己做得好,因为他听老犯说过,碰上警察看你,不能回眼,一回眼就完了。

  这事儿我问过老尹,这样的说法有没有道理。老尹说当然有道理了,盘查的警察看你,正常人一般笑笑或者无动于衷也就过去了。个别的会反应异常,比如悄悄跟老公交头接耳 – “嘿,你看那警察,他瞅我呢……”,或者反过来好奇地研究这警察怎么长这么高,还有的大概是跟老婆吵架了迎着警察怒目而视,那都是正常的。但谁身上有案子,碰上这种情况最常见的反应就是先躲开,过几秒钟又往回找,意思是看看这警察还在那儿不在,是不是还盯着我。如果他一看那警察还在那儿,还盯着呢,又会赶紧把眼神儿闪开,过一会儿再往回找…… 所谓“回眼”,在警方叫“弹球式碰撞”,碰撞两三次就可以准备抓人了。

  程克死撑着不回头,自以为没事儿了。

  实际上,老尹已经在用对讲机叫人了:“喂,哥儿几个,朝我这边靠靠,这边有个目标,不是杀人就是抢枪的,一个人我怕弄不翻他……”

  老尹说:“他以为不回头就没事儿了?”伸手一拍自己肩膀后部,“你从背后看,他全部注意力都在这儿呢,朝后正对着我,人都僵了。他身上要没事儿我的姓倒着写。”

  “那您怎么断定他身上有大案子呢?”我问。

  “简单啊,这案子越大的主儿,身体僵硬程度会越大。”老尹回答。

  “程克僵得很厉害吗?”

  “还不厉害?走路都一顺边儿了还那儿挑苹果呢,他糊弄谁啊?”

  。。。。。。

  “一顺边儿”,又叫“顺拐”,除了古埃及人没谁这么走道儿的,程克肯定是没注意到自己已经一顺边儿了。

  老尹跟我讲这些时,老太爷就是听,笑嘻嘻的好像很有兴味。不一会儿,老爷子也开始叨唠了 – 听了老太爷的话才明白,他办案也不是按照常规程序来的。

  老太爷办案,十件有八件是中间插一杠子。他的这个队任务特殊,人员平时十分分散,早晨开个会之后一声呼哨人就都没了 –上哪儿去?都下基层了。他们的日常任务要求其随时尽量掌握帝都每个角落里发生的事情,这种活儿,坐在办公室里是没法干的。

  于是,一个偶然的线索,就可能牵涉到兄弟部门已经侦缉了多日甚至几个月的某起要案,而起到突破的作用。对案犯来说,可能对着正面压来的侦破力量还能见招拆招,遇上赵老太爷这样突然照后脑勺来一下子的打法很难适应。

  有趣的是,对这种拦路打劫式的做法,各部门通常都抱欢迎的态度。

  这首先是因为赵老太爷所部可以帮助某些大案打开突破口,一旦突然抓了某个主犯或者首犯,极利于已经在案件上下了很多功夫的部门扩大战果,从而收束整个案件。

  另一点,恐怕就是老太爷他们这个队特殊的来历了。根据历史档案来看,这个队脱胎于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三处刑警队。在北京市公安局,这个第十三处很是古怪,负责刑侦的第一处,第二处都是从十三处分出去的。

  最初发现这种渊源,老萨曾以为自己搞反了 – 按照序号,第十三处是一处,二处分出去的才合理吧。然而,现实确实是刑总出身于十三处。这是因为现在的一处二处之名都是公安系统重新划分编制后新确立的,与建国时的一处,二处不是一回事,而十三处则一直存在。

  在北京市公安系统中,十三处从管公交起家,却有个外号叫“不管处”,就是说局里别人不管的也都归它管。这说明了此处的重要性,但也不免给它带来必然的问题。

  我曾经听到一种说法,周恩来总理把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的一个科称作“天下第一科”。试想,周总理封的“天下第一科”,当电视剧标题都可以了,多响亮的名字啊。但以总理审慎的性格,会说这样的话吗?带着这样的患得患失,老萨想从老太爷那儿证实一下此事的真伪。

  谁知老太爷一听就很肯定地回答,是有这件事,十三处一课,就是总理说的“天下第一课”。可是老太爷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多少应有的自豪,反而带几分尴尬。

  老萨好奇去问原因,老太爷才苦笑着说,总理说我们是“天下第一课”,原因是我们这一个科居然有一千多人,天下再没有比我们更大的科级单位了。

  系统庞大到这个地步,是不分家不行了。

  然而,分了家,毕竟同气连枝,所以老太爷他们和刑总二处等刑侦对口单位都是同门,连人都能互相借来借去的。除了分工不同,谁破了案没什么分别。所以相互配合一直十分默契。

  这样,也就为老太爷他们屡破大案提供了机会。

  老太爷破的诸多大案让老萨颇为垂涎,但是写那个好呢?老太爷给了个建议 – 别光写我们过五关斩六将的事儿,走麦城也应该写写,其实,有些出了教训的案子,更值得我们回味。

  那,您看从哪个谈起比较好呢?

  咱们从杨银龙那个案子说起吧。

  杨银龙?老萨记起来了,汪旱英警官给老太爷列的十四大案中,此案排名第三,内容似乎是“劫杀数十名出租司机的首都悍匪杨银龙犯罪团伙案”。汪警官对老太爷在这一案中的表现颇为钦仰。

  钦仰?听我这样说老爷子又是苦笑着摇摇头,不自觉地拿起了身边的算盘,轻轻地一挥手,算盘珠儿就都归了位 – 那是他没跟着我走整个案子。杨银龙,杨疯子啊,差点儿拿枪把我老头子都打了……

  '待续'

  京城捕王之三十一 盗宝 (2012…02…12 21:58:42)

  标签: 杂谈 分类: 梦里关山 (纪实,传奇)

  杨银龙和他的团伙曾是令北京出租司机的家人痛恨至极又恐惧至极的一个阴影。

  今天在北京和出租司机谈安全问题,人家多半会苦苦一笑 –一个月两三千块钱儿,劫我干嘛?也是,随着地铁的发展,油价的上涨以及交通的日益拥堵,北京的出租车行业现在很不景气,不少司机都在凑合活着还是干脆改行之间头疼。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出租车现在基本都装了防护网和卫星定位系统,让劫出租车的成本大大上升。其实,这些设备的增加,正是因为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到九十年代前期,在北京曾经连续发生劫杀出租司机的恶性案件。最严重时甚至到出租司机出去上班前要跟媳妇交代存折在哪儿的地步。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社会收入还比较低,出租司机手中总有几百块现金,对一些抢劫者来说已经足够诱惑,更主要的是可以劫持其所驾出租车,送到外地出售。

  一些地方小工厂明知一些车辆来路不正,仍然专门从事对这些车辆的加工。这些工厂极善于把几辆不相干的车互换零件乃至底盘,甚至用高温錾字法修改发动机号码,改造完成的车保证连它妈妈都认不出来。

  这些小工厂为了利益助纣为虐,是绝非如文字这般轻松的。

  在警方记录中,曾有一次被劫的出租车在白沟附近被截获。其原因是购买出租车的新车主驾车回家,被人发现其经过的路上不断有鲜血滴下,于是报警,将其抓获。原来,将出租车卖给他们的抢匪甚至懒得处理司机的尸体,竟将其塞在后备箱里一起卖给买主。买主在夜晚买了车,也不知道后备箱里还有尸体,行驶一段后由于颠簸盛放尸体的胶袋倾转,其中的鲜血便渗透出来。在杨银龙团伙被破获之后证明,这正是他们所做下的一起案件,其残忍凶狠可见一斑。在九十年代前期这个团伙的八名成员先后向白沟等地输送抢劫的出租车近百辆,杀害出租司机数十人,是北京杀害出租车团伙中最猖狂的犯罪集团之一。

  所以老太爷他们破了这个案子,引来不少出租公司,被抢司机和遇难者家属送匾送锦旗,几乎应接不暇。

  现在抢劫出租车的事儿在北京少了,主要因为增加了保安设备,作案很容易被发现,再加上出租行业收入滑坡,而且现在中国汽车多了,车况不佳的出租车缺少市场,抢出租车实在是一种风险大,利润低的买卖,琢磨透了这个道理的贼宁可奔故宫去了。

  本来,坑里不该挖坑,再说故宫盗宝的案子其实情节简单,案犯因为在警方档案中留有指纹而很快暴露,没什么好说的。但谈到盗博物馆,实在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就是有些警界的朋友也有意无意地撺掇老萨把它写写,免得破不了案矛头都指向警察。现在有些博物馆的保安之懈怠,的确达到让贼吃惊,让警察也吃惊的地步。

  这不是中国一个国家的问题,如果有人看过奥黛丽赫本主演的《赝品》,可能还记得赫本扮演的业余小偷与专业的博物馆保安专家有段对话。专家问赫本,你要是博物馆的保安,整天对着一堆不属于你,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偏偏还得小心伺候的文物,你会有什么感受?赫本老老实实地回答:“烦死了。”

  因为里面都是无价之宝,很少有几个博物馆舍不得投资购买最好的保安设备,对某个汉朝王爷骷髅的保护可以好到让某些国家元首嫉妒,但窃贼仍然有隙可乘。这主要就是因为赫本提到的保安那种“烦死了”的心态。由于没有警方人员那样的警纪约束,各博物馆的保安多半很难长期保持紧张的状态。要有个老外专家得机会参观司母戊大方鼎可能会激动得发心脏病,而警卫大方鼎的保安每天上班开门,下班锁门,迎来送往,只怕看这玩意儿远不如看家里炒勺顺眼。警卫松懈也属正常。前些天炒得沸沸扬扬的故宫盗宝案,只不过因为被盗的地方太特殊了。实际上警方的记录中,比这触目惊心的事情也有得是。我在警方曾经看到一份通报,几乎让老萨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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