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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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世纪-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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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差了点,当然我这几张似乎就没好过!





    娱乐世纪 第一百五十一章三本书
     更新时间:2010…4…16 20:49:42 本章字数:8400

    000314061第一百五十一章三本书
    月的天常渐渐开始转冷,经历了堆的剪不断理怀翻飒瑰圳事情之后林平耸于把重心放到了工作上。
    在林平雄厚资金的支持下,江海涛直接跨海在美国收购了一家经营不善的中型出版社。不过对方虽然经营不善,但是论规模还是要比起点出版社这个才开始没多久的出版社要强的多。
    在经过几天的整合和淘汰,起点分部终于开张了,开张之后并没有大肆的庆贺,只是重新开门而已。
    不过才一开张。分部的工作员就开始了紧张的忙碌之中,因为有一本书要出版了,一今年轻英俊的东弈吸血鬼和一今年轻漂亮的西方少女只见的爱情故事。
    经过没日没夜的写,林平终于在之前将《暮光之城》第一部《暮色》赶了出来,赶出来之后立刻把稿子交给美国分部,让他们安排排版和印刷,务必要在最快的时间里将书印刷出来上市。
    十一月七号,《暮光之城》终于上市了,比起林平的其他书,《暮光之城》的上市反响要小的多,在美国林平不是什么著名的作家,而起点美国分部在之前也只是一家中等规模的出版社,虽然有销售渠道,但是也是比不过那些大型出版社的影响力的。
    不过好书终究是好书,第一天《暮光之城 幕色》还是销售了一千册,虽然和林平其他书在国内的销售情况来说实在算不上是什么好成绩,但是就以一个新人作者的身份来说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第二天销售量就攀升到了两千五百册,并且成持续升温的状态,越来越多的人的知道《暮光之城》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人被这个吸血鬼和人类之间的爱情故事吸引。
    跌富起伏、亦真亦幻的奇幻故事、细腻真挚的情感描写、徘恻动人的爱情主题等都是“暮光之城”系列吸引眼球的资本,即便是有关吸血鬼和狼人题材的部分,也主要宣扬的不是暴力和血腥,而是其崇尚优雅而洁净的道德准则,它们为恋爱约会提供了一种别样的情景。
    她不是什么英雄,也不识那些名牌。不酷,就是一般人。而其它文学作品中女主人公往往非同一般。贝拉是个好女孩,就是人们所想象的十几岁少女的模样。贝拉敏感而细腻、柔弱而固执、正是许多现实中并不完美却憧憬白马王子的可爱女孩的真实写照。
    有若即若离的情感纠葛,有一波三折的冒险历程,有瑰丽奇异的超凡想象,有惟妙惟肖的场景描写,有惊心动魄的阅读快感,也有直击心灵的温情慰藉。 《纽约时报》
    《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是公认最权威的,这是因为报纸本身的威望以及对销售情况的调查广度。每周《纽约时报》都从将近4功家书店愕到销售报告,并从批发商那里获得关于零售商的大量信息。其中包括礼品店、报亭和超市。
    而后劲十足的《暮色》在首周便以四万五千的销量荣登《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
    不过《暮光之城》在北美的动作比起国内《诛仙》引起的波澜而言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在磨磨蹭蹭,磨磨蹭蹭之中,《诛仙》第四册终于与广大的书迷见面,而按照之前林平的说法《诛仙》第四册是整本书的转折点,现在人们也终于知道是为什么了?碧瑶竟然死了!被喻为《诛仙》两大女主角之一的碧瑶竟然死了?这在众多的《诛仙》粉丝中引发的轰动不亚于一场大地震。
    碧瑶身为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艺高胆大,一身绿衣活泼灵动。虽无奈因幼年往事而蒙受了巨大阴影,却只将其深埋心底。后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因此化解了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她与张小凡一同除妖,除妖过程中小凡满月井中所见碧瑶之影,其实张小凡早已爱上了碧瑶,只因正邪不两立而不肯正确面对其心。后在三门会审张小凡中,碧瑶心疼小凡拉着他离开那个伤心之地,不料这时道玄发动诛仙剑欲斩杀小凡,碧瑶想都不想推开张小凡念出”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
    忽地,天地间突然安静下来,甚至连诛仙创阵的惊天动地之势也瞬间屏知,
    岁月中曾经熟悉的温柔而白暂的手,出现在张小凡的身边,有幽幽的、清脆的铃锁声音。将他推到一边。
    仿佛沉眠了千年万年的声音,在此刻悄然响起,为了心爱的爱人,轻声而颂: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小,
    她站在狂烈风中,微微泛红的眼睛望著张小凡,白哲的脸上却仿佛有淡淡笑容。
    那风吹起了她水绿衣裳,猎猎而舞,像人世间最凄美的景色。
    张小、凡的心沉了下去。
    突然,他张开了口狂呼,却被狂风逼了回来;他疯了一般跃起扑向碧瑶,却被神秘气息弹开。血红的双眼中流出了红色的泪,淌过他的脸颊。
    那个风中的女子,张开双臂,向著满天刮雨,向著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剧烈的狂风突然转了方向,变成了围绕在碧瑶身边的巨大漩涡,那个婉约而美丽的女子被狂风推上半空,迎著那七彩流转的巨剑。
    她是那一刻,天的间唯一的光彩!
    片外
    无数的血色雾气从她的体内瞬间喷出,在她身前凝做晶莹如红玉的血墙,同时白哲面容之上,飘出九道若隐若现的轻烟,融入血墙之中。
    那血墙瞬间沸腾,如炽热的痴情之火燃烧不止,带著所有的热情绝望焚烧,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灿烂光辉,逆天而上!
    与那诛仙主剑,妾然相撞!
    灿烂的光辉如此耀眼,没有人可以睁开眼睛。
    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巨响,震动了整今天际苍穹,势不可挡的诛仙剑倒飞而回,满天的气剑一阵紊乱。而在通天峰上,山峰巨震,乱石横飞,山体之上如割裂一般出现了无数巨大裂痕,仿佛末日到临。
    隐约中,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
    天地间,忽然全部安静下来。只有一个声音,撕心裂肺一般的狂吼著。
    “不啊
    碧瑶她一袭水绿衣衫,走动金铃轻响,手指尖那一朵朴素而不失灵动的伤心奇花,衬着她的脱俗之质,无论是打扮还是相貌,都令人眼前一亮。她是鬼王宗宗主之女。她有着不堪回首的伤心往事,她用坚强与微笑掩饰自己的脆弱与不幸。她活泼刁蛮,灵秀中却不失温柔,她嘴角的一抹浅笑,温馨而甜美,明快而不张扬,她可以随着爱人海角天涯,也可以为了爱人永坠阎罗,对于爱情,她总是这般的不顾一切,毫无保留,或许正是她失去了太多。才比常人更懂得珍惜这得来不易的
    福。
    即便是原先喜欢另外一个女主角陆雪琪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碧瑶对张小凡的情深意切。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她的出场如此平淡,可她却以最为惊心动魄的方式离开。
    张强是一个高中学生,学习的压力可想而知,在繁忙的学习中看小成为了他唯一的消遣方式,相比起大多数的学生来说他的家庭是比较富裕的,家里也早就买了电脑。所以在很多学生还在看金庸古龙的时候他就在网络上接触了网络,当时《星辰变》出来之后他是天天夜里等更新,搞得第二天都没什么精神,而在《星辰变》出版成实体书的时候,手头资金相对富裕的他在第一时间就去购买,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了诛仙,相比起多数是在网络上更新的《佛本是道》他等《诛仙》等的更辛苦,《诛仙》量又少,更新的又慢,实在是郁闷的要死,但是没办法,还得等,谁让自己迷上了《诛仙》了贝,《诛仙》中他最喜欢的是陆雪琪,那样一个仙子遗落凡间的人儿由不得人不喜欢。
    十月七号是《诛仙》第四册正式上市销售的日子,恰逢他礼拜天,一大早就和同学李昭约好一起去买最新的《诛仙》第四册。
    和李昭碰到的时候发现李昭是非常的失魂落魄,忙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李昭嘴里喃喃道:“碧瑶死了,碧瑶竟然死了?”
    “什么碧瑶死了?”张强被吓了一跳,虽然他最喜欢的是陆雪琪,但是碧瑶这样可爱的人儿他也是非常喜欢的,怎么就这样死了呢?“你怎么知道的?”
    “现在网络上都已经闹翻了!”李昭有些激动的说道,“先买到书的人都看了,碧瑶死了!”
    “碧瑶怎么会死呢?她怎么死的!”张强说道,尽管他喜欢的是陆雪琪,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碧瑶是和陆雪琪争女主的最大对手,这样一个,人儿怎么就死了呢?
    “不清楚,网上说是为小凡挡剑而死的?”李昭说道,在此之前虽然书是以诛仙为名,但是作为青云门最后的王牌诛仙剑并不为人所知,应该说不为读者所知。
    “怎么会这样?”按照一般主角不死定律,碧瑶怎么会死呢?难道碧瑶不是主角?可是不是主角的话又怎么会花费那么大的笔墨来写呢。
    “哎呀,不管怎么说,我们先去买了看了再说吧!”张强说道。
    “恩!”李昭立刻迫不及待的说道。
    比起《诛仙》引起的轰动而言。在同一时间完结的《佛本是道》就显得静悄悄了,那并不是说《佛本是道》就没有人看,只是读者的目光都被《诛仙》吸引起了,多数《佛本是道》的读者也都是《诛仙》的读寿,比起碧瑶死去而言《佛本是道》的结束也就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
    碧瑶的死让很多人都不能释怀。由于《诛仙》是不在起点上面开辟专栏的,所以《佛本是道》的书评区就成为了书迷们宣泄的地方了,都是大喊千万不能要碧瑶死云云,更有甚看到林平的官方网站上去呼吁,最夸张的是很多人直接写信到唐人和海蝶公司,直接导致两家公司信箱爆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直接增大。
    这些公司上下都传为笑谈,本来因为林平人气很好,影迷歌迷写信来是常有的事情,现在可好。书迷也加入其中,不过真正辛苦的是工作人员,林平基本上是看不到那些信件,哪有那个空啊,事实上很多的的粉丝都喜欢给偶像写信,但是实际上偶像多半是看不到他们的信的,忙都忙死了,哪有那个空。更何况还要日他们所愿回信,多数都是公司的同事帮忙回的,只有少数几个,是明星抽空亲自回的,但是那几率太小了。
    林平出道一年多来,总共也就回了几封信,那几封信是写的不错的,言之有物的,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千篇一律,林平看都没看到。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方清小、手捂着小肚子笑得不行。
    而在方清的对面,林平一只捻着子。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林平板起脸严肃的说道,谁知非但没能让方清止笑。反而如同火上浇油一般笑的更厉害了。
    林平恩了一下说道:“恩,其实,其实这件还是不错的,虽然大了点,但是凉快不是你还笑!”
    方清笑的越发厉害,一双小手将茶几敲的砰砰作响。
    林平又抚了抚额头,这都什么人呐,自己好像就没威信了!
    “你看看你,难怪成剩女,手一点都不巧,连织给衣服都不会!”林平故作鄙视的说道。
    哈哈哈哈。织织衣服。
    拜托都二十一世纪了好不好,谁还自己织衣服穿的!”方清大笑着断断续续的说道。
    是啊,都二十一世纪了,可是二十一世纪了还有人织毛衣送给他,毛衣织的不错。不过人工的除了可以感受到她的心意之外,哪里比的上机器织的。
    话说除了前世的老妈和奶奶之外,林平还是第一次碰上还会织毛衣的女孩。这年头连找个能烧饭的女孩子都不容易了,更别说织毛衣这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
    会做这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的除了成宵利同学也没别人了。
    根据成林两家最后达成的协议,成宵利童鞋被接到北京安心养胎,暂时停止了一切的演绎活动。这是对成宵利最好的选择了,在韩国她家的地址就如同林平在上海的家一样,外面蹲满了记者,如果成育利将来还想在娱乐圈混的话,肯定不能住自己家,去北京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在北京成宵利是人生地不熟的,又看不了电视。除了在网上上上购物网站买点东西之外,没事干于是就给林平织了这么一件毛线马甲。
    心意是感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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