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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还有点道理。”
“就算这些不能说明什么,其他地方,也始终弥漫着陷害的味道。比如旅馆的封闭环境,不像是利用机械刻意制造的,那么就可以排除外来人。可是,如果是内部人士,只要拔开一个插销,推开一扇窗户,旅馆就和外面连通了,凶手就要从全世界去找。而他不这么做,特别把嫌疑圈定在内部,把自己也陷入危险中,除非是有了明确的嫁祸对象。如此说来,留言就不对劲了……”
“这可是整个案子的基础,不要说一开始就错了。”
“留言也是分几种情况的……”
“死者留下线索前也要精心算计?你能保证每个人都知道你这规则?”
“如果是其他情况,留言当然不成问题,只是还没机会面世,就被凶手抹掉了。可以保留到让办案人员发现的留言,通常就是:第一,凶手不知道死者留了言。比如断气之前,抓住了可以指示凶手身份某样小东西,动作很不明显,凶手只以为是死前的挣扎。血字就一定不属于这种。很多侦探故事,为了在留言上做文章,说凶手明明看到死者在写什么,但因为解读不通,就放心留着它。现实中可没有这样拿生命当儿戏的罪犯。”
“第二,凶手因突发状况--比如刚刚得手,听到有人往这边来--必须立刻离开,到尸体被发现前,也没有机会重返现场。而凶手走时,被害人还没断气。这个案子时间充裕,也没有这种条件。”
“第三,留言被凶手涂改过,甚至就是凶手写的,以指向了其他人。再加上密闭的旅馆,让我觉得这留言必然是假的,但是现场看不出修改的痕迹。用死者的思路,可以非常顺利地解释。要是凶手模仿的,怎么可能这样?如果他不是死者肚子里的蛔虫,那就是出自死者的手笔。一个凶手明知道有留言,却扔着不去管,一定有什么内幕。而且,留言的内容,也未免太复杂了。中药,谐音,形似,倒转,已经够繁琐了。而且,居然还都是和许飞提到过,他可以理解的,留言的时候一定费心考虑过吧?刘湘就算脑子再快,对这些小地方的奇妙想法再熟悉,真能在死亡之前的瞬间反应出这么多?我很纳闷,只好去想象案发时的情景了。”
“根据现场,推测出的过程是:凶手背后行凶,刘湘身前先中一刀,然后被按在沙发上,背后又中一刀,留言,断气。虽然差不多是这样,但是,压住她,刺一刀,需要多长时间?5秒钟,足够吧?可是,满沙发的血手印,是在这么短时间内可以留下的吗?所以我关心,从第一刀受伤到第二刀致命之间,她在沙发上被按了多久……”
“第一下刺在不重要的部位,凶手是故意的吧?得到他想要的血后,迟迟不肯再下手。他把她的脸挤在沙发里,保证她不会出声把其他人惊醒,然后把刀抵在她后背心脏的位置,在她耳边说话,让她听出他的声音,知道他的身份,甚至告诉她她不可能生还,提示她留言,好写下错误的讯息。等他确认她已经留言完毕,才一刀插下!”
“你……你怎么想得到这种事?这……啊……一个人从小到大,见过的血算在一块有几加仑,当然什么都能想到了。不过,你的思路又开始跳跃,怎么一下子跑到案发时了呢?还没说刘湘是怎么被引去大厅的呢。”
“好,我们回到白天的大厅,方擎岳刚把字条转交给刘湘时。虽然咱们分析了这么多,但这对凶手来讲,产生杀人嫁祸的想法,不过是灵机一动。他要动手,需要一个隐蔽的时间--夜里;一个人口稀疏的地方--一楼大厅;他要怎么把她骗出来呢?想想凶手脑子里有的东西:许飞和刘湘的关系--他开始误会过他们是情侣,被否认后,大概会觉得这是一对还没有确定关系的有情人;许飞留下的字条;刘湘是瞎子;她看不见字条的内容……他心生一计,从口袋里拿出许飞的电话簿……”
“不是丢了吗?正好被他捡到?”
“我想是他一开始就藏起来的。站在他的角度,会怎么看许飞?吕良被杀时,许飞在火车站出现,当天又正好住进那家旅馆,太巧合了吧?很像来卧底的调查员。事实也确实如此。当他看到柜台上,许飞落下的电话簿时,自然顺手牵羊了。电话簿这东西很能体现人的身份,他想看看里面有没有‘派出所,公安局,某局长,某队长’的电话。当然,只看到‘报社,杂志社,某编辑’,也就知道许飞是干什么的了。他向他请教字时,说他懂得多,恐怕不只是客套。”
“他要怎么用这电话簿?”
“他把它也塞到刘湘手里,说:‘许飞这人还真逗啊。字条上写’今天去探望病号‘也就算了,居然还有什么--电话簿丢了,如果你捡到,请在今天夜里1点来大厅还给他--这电话簿不就在字条里卷着呢吗?’”
“这……”
“有趣的约会方式,对吗?把东西丢在心上人一定捡得到的地方,然后把她约出来归还,顺便相处。就像向喜欢的人借书一样,一借一还,创造两次见面机会。我们宿舍,我旁边的上铺,就是用类似的方法,追到学校的校花的。”
“可万一她向许飞求证,那不就全漏了?”
“漏了又怎么样呢?方擎岳这个凶手,他用的所有手段,都是中途出了问题,也没关系的那种。就算许飞知道了,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完全可以说‘你怎么这么早就知道了?我正要通知你晚上去见她,给你个惊喜呢。对,我撒谎,但我是好意呀。我本来也不想管你们之间的事,这不是……前两天,我无意中看到她走路,用伞当拐杖,才知道她眼睛是看不见的,觉得她特可怜,太需要人照顾了。相处这几天,我可看出来了,你们不是一般的关系。刘湘是个好姑娘,你人也不错,你说你们耗着什么呢?’这样一说,假造约会就变成了一个过分热心的朋友,为撮合他们两人而作出的努力。刚认识几天的人,就这样管别人的私事,确实唐突,但也只是唐突而已。”
“那站在刘湘的角度呢?你刚才不是说,她已经察觉到他杀人和下毒,难道不会怀疑这是阴谋?”
“以她的聪明,她当然会想,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她会分析:如果字条上没写这些,方擎岳敢篡改内容,必然是知道她看不见,早看穿她的演技了。而她的自尊心,抵触‘表演出了岔子’的想法。加上许飞以前和她说过丢失电话簿的事情,她大概以为那是这次约会的铺垫,可还是不敢完全相信。她想求证,当然可以让其他人帮着读字条。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处险境,不到生死攸关的地步,一个称职的演员是不会在谢幕前卸装的。她犹豫着,终于偶遇许飞,就问了他两个问题。其实,背后的真正涵义是‘你今天晚上约了我吗’。许飞不知道,给了她最正常的答案。她于是觉得,约会是真的。是啊,她对这些天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有点看法,正想找个时间和他说呢。晚上也没关系,小时候就认识的哥哥,她相信他的人品……”
哈哈……难怪呀,那天晚上会叫我“许飞哥”……和十年前那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一样。我以前以为她变了,现在明白我错了。我承认,我错了还不行吗?非得用这么惨烈的方式让我知道?
“你为什么就不往点子上说呢?她会去赴约,最大的原因是,她觉得约会可能是真的,或者,她希望是真的。”
杜公子半天不说话,在我以为他会继续噤声时,才声音发紧地开口:
“如果她对他毫无情愫,恐怕就不会那么含蓄,而是直接问‘你晚上约我去干什么’…… 从许飞那里,我听说过她的经历。表演固然是她的爱好,但在选择观众时,她也是很挑剔的。除了把演戏当工作外,出于自愿的,加上这次,她一共演过三场。第一场,《小熊的故事》,演给许飞的妹妹--她儿时最亲密的玩伴;第二场,《孤儿》,观众是她中学里最好的朋友;第三场……答案昭然若揭。就算没有到达爱慕的地步,也是深刻的好感了。她要在他面前,表现最值得骄傲的才艺,也可说是‘女为悦己者容’。有点怀疑,她曾经穿上一件衣服,专门要给他看,真的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对颜色有感觉吗?”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我则拼命捏住鼻子,不能让里面的两个人知道我在偷听。
“刘湘的心事,凶手可能多少看出来点儿吧?很好,他真会观察,总是能把所有的人,都安排上最合适的角色;让所有的东西,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一个聪明的嚣张的人,看那未遂的毒杀,对方法的精美要求到什么地步呀!”
“选中诱导他人下毒的方法,真的只因为它安全得万无一失?他是差点成功了,但毕竟机率太小,一点都不保险……虽然不愿意这样说,但是,方擎岳真和刘湘有点像呢--做出的事情,确实是自己的爱好;但真正的原因,却是出于情感。”
“真是越说越没边了。”
“许飞听老板说过,好像是在所有事情发生之前,方擎岳就已经很护着田静了。所以,他对她的感情,应该不是装出来的。在火车站,他以为她看见他了。如果是别人,当然没说的,杀无赦!但,那是‘她’呀。他要怎么办?那时我见过他,他的表情不像是阴狠地要置谁于死地,倒像在逃避什么;为我号脉,也似乎是要找点事情做,以分散注意力。会用那种不是百分之百成功的方法,因为为了安全,他必须做点什么。但他又不愿让她死,出于了结任务的自欺心态:‘我做了,我下毒了呀’,或者也是不能接受‘亲手’杀死她?毒杀的那天晚上,他一直望着她,眼神出奇的眷恋,是诀别的意思吗?他矛盾过吧?但最终说出了那句暗示。当刘湘打翻了饮料,毁了他的计划,他心里到底是气急败坏,还是庆幸呢?杀刘湘,让她背黑锅,想法的根源在哪里?解决掉她,又不用伤她性命?从心理上讲,也算是一种发泄:他不能杀她,只好杀别人。”
“是吗?我觉得你在胡说。这么残忍的凶手,会有感情?”这是何鸣说过的话中,唯一我听着赞同的一句。“这种推测,我都不能接受,更别提涉案的……等等!”他突然大叫,“我明白了!为什么你现在说的,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原来呀,你故意的,对不对?上一次,你打乱顺序,把凶案的发生过程单拎出来说明,这样听的人就很难去注意,萌生杀机到实际凶杀之间的衔接;提前分析凶手的性格,一再强调‘谨慎多疑’,是为了叫许飞按照惯性,自己错误地推理出刘湘案的动机;编出一段‘劝说凶手’的剧本,许飞一定不相信吧?但只要你把刘湘歌颂成献身正义的圣女,他就是再疑惑,也不会去打破这种伟大。他听到的,其实是只适合他听的‘许飞专用推理’吧?该怎么说你!偷梁换柱,还是偷天换日?现在我才知道,这出戏里论演技的话,曾经名噪一时的职业演员刘湘,只能排名第三;凶手方擎岳也只好屈居第二;最能把握剧情的,倒是你呢。我没说错,你阴险!”
“只要能抓到凶手,真相没有必要完全公开。”杜公子的声音恢复正常,平淡地敷衍。
“我不同意!但先不反驳你,因为正事还没完。说起抓人,还有问题呢。目前能查的,我都查过了。字帖上确实有毒物反应,但是,它顶多能证明一小部分的过程和结论。能彻底钉死凶手的证据呢?在哪里?”
“证据……一个地方可能有,但不一定有,只能祈祷,凶手一直保持着他滴水不漏的作风。”
“什么?”
“就像那个案例。一个男人,去纠缠他的情人家里谈分手,结果冲动地杀了人。事后,他很小心抹掉痕迹,用手绢擦他碰过留下指纹的地方,甚至清理了地面的脚印。怕有人目击到一个怎样装束的人进过死者家,他把那天穿的外衣裤子和鞋全部丢弃。等警察找上他,他声称最后一次见到死者,是在她被杀的前一天,那之后就没有碰过面了。作过那么到位的掩饰工作,找证据确实不容易,但最后还是找到了--就是那块手绢。他扔了那么多东西,独独忘了它。它在现场被用到过,上面沾着一根猫毛,而那猫是死者被杀当天才收养的……”
“你是要告诉我,毛发这东西容易到处乱沾,是吗?你以为我想不到?用来承接血迹的衣服,我们早仔细搜索过好几遍了,没有找到凶手头发之类的东西。”
虽然看不见,但听声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