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女也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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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也修仙- 第2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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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时的轻狂和自恋随着流水沉淀。一转眼,那个几岁的女娃娃已经长成了明媚艳丽的女子,

    他牵着她的手,内心平静安定,如果能一直这么走下去,做个凡人又有何妨呢?

    叶思兴高采烈,买了很多凡人的东西,得意忘形的样子让秦轩辰又气又爱,她总是这样容易满足,一支糖葫芦都能兴奋半天。

    辛淼也很兴奋,久居在深山之中修行,几乎忘了凡人生活的乐趣,忽看到满街的繁华热闹,真有些流连忘返。两个女人开心的购物,狂扫了半条街,李意和秦轩辰身上挂满了大包小包的物件,走的都晃悠了。

    叶思和辛淼看的哈哈大笑,四人雇了一辆马车,拉着满车的货物回到了久违的李家老宅。

    门外的一对石狮子已经残旧了,府门外的几株杨树却长得参天蔽日,五十多年了,时间过的真快。

    李意摸着斑驳的门环,眼眶都红了,叶思刚要笑他,门哗啦一下开了。

    两个衣着鲜光的年轻人扶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管家,颤颤巍巍走了出来。

    “福伯,我回来了。”李意一怔,立刻紧走了几步,一把抓住老人干枯的胳膊。

    “你是?”老人看着眼前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浑浊的眸光露出诧异的神情。

    “我是小意啊,福伯,你不记得我了吗?”

    “你是……孙少爷?小意?”老人激动的直哆嗦。

    “是我,我回家了,我回家了。”李意的声音也有些颤抖。叶思站在一旁,狠狠抹了一把眼泪,辛淼安静站在一侧,她有多久没见到李意这么失态了。

    “孙少爷,你可回来了,太好了,太好了……”老管家泣不成声,哆嗦着就要跪下,李意一把扶住了他,眼泪哗哗淌了满脸。

第409章 人间烟火() 
李家大宅的老太爷活了119岁,头发都白了,却和个老寿星似的,面色红润身体康健,是整个留仙镇最让人羡慕的老人。

    李老太爷躺在仰椅上,半眯着眼,迷迷糊糊的听到有人在哭。好像是孙子的声音,又听不太仔细,自从十几年前见了一面后,就再也没见过了。近半年老人的身子大不如前,虽说吃了延年益寿的灵药,可凡人终究有个极限。

    老爷子很想念孙子,他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孙子,本想送去光宗耀祖的仙人,可现在却很难见上一面,做神仙到底好不好呢?就像自己另外认的那个孙子一样,几十年过去了,相貌依旧没啥变化,却一直没有个后代。

    老人念念不忘的事就是临死前能再见小意一面也好,抱重孙子的心他早就淡了,人生一世,徒个什么呢,儿孙自有儿孙福吧。

    “爷爷,爷爷……“老人好像听到孙子的哭声,就像小时候,他害怕了哭着喊自己名字的时候一样。

    “小意?”老人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在做梦,心神一震激荡。

    再睁开眼,可不就是自己的孙子吗?和十几年前没任何区别,老人揉了揉眼,伸出手去摸了摸孙子的皮肉,热乎乎的,不是做梦!

    “回来啦,回来就就好,回来就好,哎,阿福啊,快脚厨房准备孙少爷爱吃的……”老人皱了皱眉,张了半天嘴也没说出孙子爱吃什么。

    难过的什么似的,真是老了么,连这个也忘了。

    “爷爷我想吃红豆饭,芙蓉虾球,溜鱼片。“李意抹了把眼泪,双膝跪倒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磕了几个头。

    “对对,红豆饭,芙蓉虾球,溜鱼片,对了,还有芥末鸭掌,你小时候最喜欢啃这个。”老人眉开眼笑,眼角的褶子都皱在了一起,高兴的不得了。

    “是是,我马上去准备。”福伯早就不管事了,现在的李家是他的重孙子在当家。可他说什么也不放心让他们准备,拄着拐杖去了厨房。要不是孙少爷留下的仙药他这把老骨头焉能活到现在。老太爷最近身子不太好,整天也吃不了什么东西,这下该好好吃一顿了。

    福伯抹着眼泪去了,孙少爷从仙境回来的消息也像长了翅膀般飞速传遍整个留仙镇。

    最后连县老爷都惊动了,胖墩墩的父母官亲自带着礼物,连同四乡八邻的乡绅,土豪蜂拥赶到了李宅门外。

    可惜却连大门都没进去,你说也怪了,明明看见宅外那对明晃晃的石狮子了,为啥就是走不到呢,众人累的一身臭汗,终于想明白了,咂舌叹息,神仙就是神仙啊,他不想见你,你果真连门都摸不到。

    外面挤得人山人海,正厅中却喜气洋洋的,李老太爷笑眯眯的看着李意,笑眯眯的看着辛淼,怎么看怎么顺眼。

    自己孙子有眼力呀,这姑娘长的,多好看啊,和画里走下来的仙女似的。

    李意尴尬极了,辛淼倒一脸坦然,老太爷岁数大了,给他个期盼也没什么,自己何必揭穿了反而伤了老人的心。

    李仁也带着家眷上了桌子,十几年不见,他已经筑基了,娶的正是鸣柳庄的二千金梁素贞。只可惜两人结婚多年也没生下个一男半女,还好修道之人对子嗣看的不那么重,一切都顺其自然吧。

    李仁是个心性淡泊的人,以他的修为和本事无论去个宗门家族都会被视为上宾,可他甘心躲在凡间,伺候李老爷终老,平平淡淡做一个凡人。

    李意极为恭敬的给他倒了酒,行了大礼,这些年多亏他细心照料老人,比他这个亲孙子还尽职尽责。

    叶思也敬了二哥二嫂一杯酒,连同秦轩辰一起,给李老太爷行了礼,看着比自家孙子还俊俏伟岸的秦轩辰,李老太爷乐的合不拢嘴,自己活了一辈子,从未想到仙人会给自己行礼敬酒,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老人一高兴,话也就多了,食量也大增,拉着几个晚辈絮絮叨叨了很久,一顿晚饭吃了近两个时辰,这才恋恋不舍的结束。

    老人意犹未尽拉着李意辛淼去内房闲话家常,一手一个,谁也舍得松手。

    李意窘的不行,辛淼倒大大方方的,一口一个爷爷,面上没有一丝尴尬,老人更加认定了自己的想法,甚至把已故妇人的翡翠镯都取了出来,说什么也让辛淼带上。

    辛淼推脱不过,只得带上了,心里想着出门一定要还给李意。老太爷岁数毕竟在哪了,兴奋了四五个时辰,身体实在顶不住了,说着说着话就睡着了,李意小心翼翼的把爷爷抱上床,盖好被子。

    又掉了半天眼泪,辛淼一直陪着他,面上没有一丝不耐烦,她一直认为李意是个毛毛躁躁性子,却不知他也有如此感性的一面。

    李意哭了好一会儿,自己也不好意思了,赶紧送辛淼去后院休息,不胜感激的话说了半天,辛淼只淡淡说了一句,别太在意了,不过是哄老爷子开心罢了,又当不得真。说完转身去了,徒留下李意在院子里发了半天呆。

    他第一次审视自己的内心,自己真的只把辛淼当朋友吗?为什么爷爷给她套上翡翠镯的时候,自己那么开心呢。

    李意正发呆的时候,叶思,秦轩辰正和李仁两口子聊的正欢。

    秦轩辰恭恭敬敬的听着二哥的训话,脸上一直带着笑,眉眼间再无一丝跳脱,看起来极老实,惹的叶思笑了他半天,说他也有今天,被人训的就像个小孩子。

    倒是梁素贞看不下去了,推了李仁好几把,说不许你们兄妹欺负未来的妹夫,她这个嫂子可都可要抱打不平了。

    众人哈哈笑了半天,秦轩辰本想解释一下,他深知自己所剩的时日不多,不想让叶思二哥二嫂忧心。

    叶思却拽了下他,不着痕迹的摇了摇头,秦轩辰明白叶思不想把这件事告诉亲人,也就放下解释的心,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聊了许多话题。

    得知叶思小时候受的那些苦,心里更充满了怜惜,看像叶思的眼神越来越柔和,就像化了的春水。

    李仁见秦轩辰这样,终于放下心来,不管怎么说,妹子找到一个这样优秀的男人,他这个当哥哥的也开心。

    又聊了好一会儿,梁素贞和秦轩辰借故离开去休息,留下兄妹两个说些心里话。

    李仁犹豫了半天,终于问起了梁素颜的死因。

    叶思一五一实的说了,还把梁素颜临死前留下的话也说给二哥听了,李仁听完,撒了几把热泪,沉默了许久。

    叶思也不好安慰,人都是这样,已故女子留下的美好往往会植根在一个男子心中,一生都不会磨灭。

    这种情感,对他身边的人算不算公平呢,谁也说不好。

    叶思告辞出门,却发现秦轩辰还在夜色中等她,两人相视一笑,谁也没有睡意,手挽手上飞上阁楼顶,眺望人间烟火。

    李府门外围着很多人,彻夜点起长明灯,不停对着大门的方向磕头叨念,希望有缘一睹仙缘,了却夙愿。

    叶思慵懒的靠在秦轩辰怀里,鼻息中都是他的气味儿,心里说不出是个滋味。地上虔诚祷告的人虔诚无比的叩着头,叶思实在忍不住笑。笑他们痴迷。

    世上哪有什么仙人呢?如果下跪祷告可以实现心愿,她情愿放弃这一身修为,只求他能陪自己过完这一生。

第410章 机关埋伏() 
谁也没想到,李老太爷这一睡,就再也没睡过来,也许老人家终于等到了孙子,再也没什么牵挂了吧。

    凡人都是如此,为了一个念想一个期盼,耗尽一生。

    李意死去活来的哭了一个时辰,心境渐渐平复,他毕竟是修炼了几十年的得道之人,心知生离死别在所难免。

    府内挂起白布,老太爷是俗世中人,自然要按照俗世的礼节发送。

    又过了三日,府外忽然一阵金光缭绕,光雾散尽后,偌大的李府人消失的无影无踪。

    甚至连墙角的一块碎瓦片都没剩下。人们震惊之余,连连叩拜,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想必这一家子都上天去了吧。

    人们津津乐道议论完,也就散了。很快,这片地方就被官府征用了,盖起了高楼,据说知府一家子老老少少都搬了过来。

    这是个有仙气的地方,能沾一沾也是好的,老百姓门没那个福分,自古以来王侯将相的荣光轮不到他们头上。

    李家的祖坟是在三百里外的青谷镇。

    李老太爷的尸骨带回那里安葬,入土为安。

    福伯也是哪儿出来的,人老了就恋旧,征得了一家子的同意,李意这才使出仙家手段一夜之间搬空了李府。

    留仙镇不能再呆了,没了爷爷的李府不在是自己的家,而福伯一家人始终是要落叶归根的,李府一切产业都赠给了他们。足够他们平平安安的过上几辈子。

    人世间便再无什么牵挂了吧。

    安顿好一切,几人腾空而去,白发苍苍的老管家抚摸着老太爷的墓碑,失声痛哭,人终有一死,今天是老太爷,也许明天就是他。

    按叶思的本意是想送二哥二嫂回三青门的,可他们过惯了凡人的生活,山里太冷静了,不合适他们。叶思劝了几句也就罢了,各人有各人的选择。李仁的本事若是放在修真界,必是难以清净的,不如就在凡人小镇上当个自由自在的铁匠,自己的人生自己决定吧。

    李仁夫妇选了一个依山傍水的小镇住下,几百户人家的小镇子,山清水秀,民情淳朴,叶思也很喜欢。

    四人闲闲散散的陪二哥过了几日凡人生活,告辞离开,有聚有散,心中才会有牵挂,也许这才是凡人生活最让人羡慕的地方。因为生命有限,所以更值得珍惜。

    四人离开小镇后简单商议一下,准备先去一趟百花谷,辛淼出来数十年了,难免有些想家。在加上他们对寻剑一事实在无从下手,辛淼的父亲见识广博,也许在他那儿能得到什么确切的消息。

    四人打定了主意,向着百花谷飞去,一路平安无事。

    百花谷位于秦川东南的谷地深处,遍地生长着一种神奇的夜光草,蓝叶紫花,每到夜晚整个谷底便灼灼生出光来,照的四野一面莹润雪亮,晴昼海因此得名。

    四人到达万花谷时,恰是黄昏,按道理谷内早就该萤火缭绕,五彩缤纷了,可此刻的万花谷口却是另一幅模样。

    谷外的迷踪阵散乱,阵法已破,无数黑雾从谷中弥漫出来,掩映在雾气中的万花谷,生机全无,地上的植被早已死去多时,萎靡的倒在地上。

    谷中到处是灵鹿,仙鹤的骸骨,山石崩塌,机关裸露,遍地狼藉。

    辛淼大骇,一马当先的冲入谷中,众人急忙跟了上去。原本翠绿鲜嫩的草地上摊满了血肉模糊的尸骨,索性都是谷中饲养的灵禽,没有看到死人。

    万花谷最有名的便是机关,阵法。整个谷中不知密布了多少机关埋伏,旁人不得方法很难找到真正的入口。

    “魔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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