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休息时,常晋自告奋勇进树林打猎,没一会儿就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归来。
车夫和小松负责烧烤,王启年终于得到机会,将常晋拉到旁边问道:“允升,你到底怎么想的,咱们总不能带着这条大蛇去府城吧?”
现在他发现常晋身上好像笼罩着一团迷雾,相当神秘,自己越来越看不懂了。
“放心吧,清远兄,我心中自有分寸,”常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你知道就好”王启年也不再多说什么。
屋漏偏逢连夜雨,下午他们刚赶出十多里地,马车竟然坏掉。此地离府城只有三四十里路,往日这条官道非常繁华,车辚辚马萧萧。
只是昨夜一场大雨,道路上全是泥浆,等到天黑也没有马车从身旁经过。
有了之前的经验,几个人也没有去农户家投宿,直接将马车挪到路边,又升起柴火过夜。
等柴火将潮湿的地面烤干,他们把柴火移开,而后又从车上取了被褥,铺在地上睡觉。折腾一天,王启年三人早疲惫不堪,虽然对那大蟒仍然心存恐惧,只是耐不住困意,很快便昏昏沉沉睡去。
倒是常晋神采奕奕,没有半点睡意,持剑为众人守夜。
这里虽是平原地带,但十几里外山林中有的是豺狼虎豹。初春时节,这些畜生在山中找不到猎物,大都会下山寻食,不可不防。
半夜时分,他忽地睁开眼睛。只见车门内飘出一个女子的身影,对方身穿白色素衣,衣袖款款走到常晋跟前。
阴神出窍……这大蟒的真实境界果然到了鬼仙之境。
常晋怔怔望着对方,根本说不出话来。这幅面貌他曾经见到过,就是当初在破庙中遇到那位让自己翻译道经的女子,白素素。
如果不是因为她,常晋也不会踏上修炼一途。
如今救下对方的性命,一饮一啄,皆是天定。
这女子显然也认出常晋来,款款下拜:“白素素谢过公子救命之恩”
“白姑娘客气了,你怎会落到这种田地?”常晋好奇的问道。此刻白素素虽然能够阴神出窍,只是观其头顶气运,依然凌乱不堪,摇摇欲坠。
“一言难尽……公子可记得当初素素让你翻译的那本《十二重楼观想经》,这是素素姐妹二人从乌山观内盗出来的。正因如此,该有此劫,昨日我们姐妹恰巧碰到乌山观的玄洞道人,被他一路追杀,我让妹妹先行逃开,结果自己被玄洞道人的雷霆法宝所伤,万幸当时天降大雨,我见机不对,钻入山溪当中,这才逃了出来,被公子救下。”
玄洞道人、白素素……听完她的讲述,常晋有些头疼,他感觉得到,自己好像牵扯到某种因果当中。
这种负面情绪一闪而没,常晋已经恢复过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等事情来了再说,总归不会逃避。
“先前我输送灵气时,发现你体内受创颇重,不知什么时间能够养好?”常晋想了想又开口问道。自己明日就要进府城了,带着这么条大蛇,显然不妥。
“公子放心,如今素素的伤势已经恢复四分,等下就可以给妹妹发讯息,如果她无事,很快会赶过来接我。”白素素明白常晋话里的意思,解释道。
“如此甚好”常晋点点头。
“常公子……”白素素话到嘴边,又犹豫起来。
“什么事情?”看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常晋不解的反问。
“常公子应该也是修道之人,为何会救下我等妖物?”白素素终于将压在心底的问题说出口。先前她虽然躯体不能动,神识却有几分是清醒的,自然知道常晋曾经为自己输送灵气一事。这让白素素大惑不解,寻常修道者碰到妖物,大都喊打喊杀,替天行道,而后取了妖物的内丹为己用。
这常公子倒是例外,不但没有趁自己虚弱的时候杀掉取丹,反而输入灵气救治。
“原来白姑娘为这件事情困惑,好叫白姑娘知道,在常晋心中,妖族和人类并无区别,其中都有善良邪恶之徒,不能一概而论。其实不单单妖族和人类,乃至世间万物,都有在这方世界生存的权利,哪怕是路边最卑微的一朵野花,也有绽放的权利。”
听完常晋的话语,白素素露出惊愕的眼神。她实在没有想到会从一名修道者嘴里说出这样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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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白素素报恩()
“常公子,果然和其他修道者大不相同,难怪笔下有浩然之气。素素在人世间磨练十数年,还是第一次听人讲起‘哪怕是路边最卑微的一朵野花,也有绽放的权利。’为这句话,素素再次谢过公子。”她略显感慨的说道。这句话听起来简单,细细琢磨却大有深意。
“要说谢,我应该谢你才对,当初如果不是你拿出道经让我翻译,我不会踏上修道之路。”
“公子也练得是《十二重楼观想经》吗,为何我从你身上感受到不修道者的气息,如果先前不是公子替素素输送灵气,我几乎不敢相信?”白素素闻言,再次惊讶道。
“我能如此,另有原因”常晋略作解释,并没有把体内怀有神笔的事情告知。他不是傻子,现在自然明白那神笔的奇妙之处超乎想象。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还是懂的,别看白素素现在对自己和颜悦色,如果知道他身怀至宝,说不定就会起了心思。
见他没有多言,白素素也不追问,随后闲聊一通,才发讯息传给妹妹。
约莫过了一炷香时间,白素素脸上露出喜意,“公子,我妹妹正在附近寻我,马上赶到了”
不多时,便看到远处天际一道青光闪烁,径直来到众人头顶,随即那青光一闪而没,显出一个清秀美艳的女子来,正是最初在破庙中试探自己的阿碧。
“姐姐,你没事吧……”阿碧急急赶来,直窜到马车旁,根本没有看旁边的常晋。
“我已无大碍,多亏了常公子相救”白素素伸手一指道。
“常公子,是你……”阿碧这才注意到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子,随即也认出对方。毕竟当初常晋曾骂她“魑魅争光”。
“阿碧姑娘,我们又见面了。”常晋上前行礼道。
“姐姐,一个弱书生,怎么救得你?”阿碧却不相信常晋救了姐姐,很是疑惑的看着对方。
“阿碧不得无礼,确实是常公子救了我,常公子也是修道之人,只是灵气能够隐藏罢了。”白素素开口略作解释。
“那就多谢你了,姐姐,此地不宜久留,那牛鼻子还在附近山上寻找,我们赶紧离开吧,待姐姐养好伤,我们定要杀上乌山观,将那群牛鼻子杀个干净。”见姐姐受创如此严重,阿碧脸上虐气骤现。
“阿碧不得胡闹”白素素对着常晋歉意的笑笑,“常公子,就此别过了,公子对素素的恩情天高海深,素素自是不会忘记,等来日养好身体,再行报答。”
说完,阴神又归于躯体,化作一条大蟒。
阿碧不知施展什么法术,带着姐姐冲天而起,很快在夜空中消失。
目送他们离开,常晋才返回到几丈外的火堆旁边。
王启年和小松等人睡得极死,根本不知道刚刚身旁发生的变故。
第二天醒来时,王启年安耐住恐惧朝车厢内看了看,接着大叫起来:“允升,大事不好,那蟒蛇不见了!”
“不见了岂不是更好,至少咱们不用再担惊受怕。”常晋呵呵一笑。
他说的轻巧,只是三人心中困惑连连,早上坐烤兔时,王启年仍然一个劲儿的询问大蟒去了什么地方。
被追问的不耐烦,常晋只好告诉他那蟒蛇昨夜已经恢复,趁夜色离开了,不知去向。
待吃过早饭,常晋挥剑将官道旁的一株小树砍到,又在马夫指引下做成车轴按上。这种湿木做成的车轴根本不耐用,跑个几十里就会散架断裂,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凑合了,一切等赶到府城再说。
几人仍然下马步行,过了泥泞地带才重新坐上马车。
临近中午他们在府城外十几里远的一个小镇用过饭菜,略作休息,才驶向万山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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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行来,王启年都在吹嘘均州万山府城如何富庶繁华。什么遇仙楼的糖醋鱼,万禽阁斗鹌鹑,怡红楼的歌妓等等,惹得小松心动不已,极想见识一番。
别说他,听王启年不断在耳边聒噪,连常晋也有了几许期待,想看看万山府城到底是何景象。
说起来他也不是第一次来万山府城了,上次城隍请做客,常晋随鬼将来过一次,只是那次人在虚空中,再加上夜色迷茫,浮浮沉沉,常晋自然没有办法看清楚府城轮廓。
如今来到万山府近处,他也被这座恢弘高大的城池惊住。
万山府城虽然不是州府所在地,但富庶繁华程度比起州府也不多承让。城中百姓十多万户,再加上平时来往短住的商贾,人口足足突破百万。
另外万山府扼守南下北进的通道,自古以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因此城墙修的极为高大,足有五六丈高。
城墙下部用大长条石堆砌,上半部分则是精心烧制的大块青砖砌就,据说大燕王朝立国之初建造此城门时,燕太祖为防止此城门日后被攻破,特意派遣手下得力大将监督建造。所有的城砖侧面印有制砖工匠和监造官员的姓名,一旦发现不合格制品,立即追究责任。轻则坐牢充军,重则砍头。
所以整座城池修的及其坚固,历经数百年沧桑,如今南城门依然稳固如初。
城墙外挖有一条五六米宽的护城河,护城河水是引活水而入,有丈余深,将整座万山府城环护其中。
城内还修有共设三道瓮城,由四道券门贯通。各门均有可以上下启动的千斤闸和双扇木门。瓮城上下和左右马道下分设藏兵洞,可在战时贮备军需物资和埋伏数千士兵。
想要攻破这座城门,没有数万精兵根本不可能。
那城门修的也相当威严,上书“迎泰门”三个大字。
此刻常晋站在迎泰门口,下意识抬头朝城池上空看去,果见赤青色气流弥漫,那云气时而氤氲升腾,时而流动垂下,浮浮沉沉,流淌不已,就好像一个硕大的华盖笼罩着下面的土地。
看到此处,他不由在心中叹然一声:“好一座惶惶城池。”
王启年见常晋立在城门外久久不动,只当被这恢弘巨城惊呆,就伸手拍了他一下道:“走吧,别看了,城里更有意思。咱们先找家客栈住下,而后愚兄带你去城里边逛逛。”
他来过万山府几次,此刻自然充当向导。
虽然去年青华州发生洪大功叛乱,但是距离均州甚远,因此城门口虽有士兵执勤,却应付了事,那些车队只要交上些许进城税即可,至于车上是否有违禁货物,根本无人盘查。
两人跟随进进出出的骡马车队进入城池,穿过瓮城后,眼前显现出一条可以并行七八辆马车的宽阔大道。府城果然不是通衢县可以比拟的,街道上热闹异常,两旁铺面林立,叫卖声不断。瓷器店、绸缎庄、酒楼、杂货店、竹木作坊……恍然间,常晋好像来到了《清明上河图》画卷当中。
三人沿着青石板路慢行,只见街道两旁的商铺内不断有人进出。一路看来,常晋发现来来往往的行人精神都不错,倒有几分太平盛世景象。只是路过街尾巷头,却又能够看到不少乞丐栖息在其中。
他们大多衣衫褴褛,甚至还有袒胸露背的,个个骨瘦如柴,躺在污水旁边休息。
找了家客栈安顿好住宿,再结过马车费用,常晋本想趁此机会略作歇息,哪知道王启年的兴致很高,非要拉着他去鹌鹑街上长见识。
知道这货的脾气,常晋只好随他前往。
所谓鹌鹑街,顾名思义买卖鹌鹑的人比较多。
本朝皇帝徽宗喜欢斗鹌鹑,在位时曾命令各地进贡鹌鹑入皇宫。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在徽宗皇帝的带动下,斗鹌鹑迅速在大燕王朝流行开来,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纷纷加入其中。
如今一只极品鹌鹑,价值在千金以上。
其中玩的最疯狂的要数南越州吴王,他专门在自己的府中设有斗鹌堂,饲养有上千只鹌鹑,为此还找了十几个调教鹌鹑的高手替自己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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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斗鹌鹑()
因为此事,有人专门为这位吴王写了首诗:“窄帽将军奕有神,闲携小卒玩鹌鹑。风流毕竟输丘壑,斗鹌堂前拥美人。”
这首诗虽然格调不高,却将吴王带着侍从小卒,拥搂美人斗鹌鹑的情形描写的淋漓尽致。不过在常晋看来,这里边有股“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味道。
先前对王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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