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渡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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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渡世- 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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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海界的时候,食材虽然很新鲜,厨子的手艺也不错,但是因为时代和地域的限制,调料的水准差的太远,甚至连辣椒都没有,吃到嘴里,稍嫌寡淡。

    “不错,够味”

    庞谢夹了一大筷子新鲜热辣的米线,痛痛快快的吃了下去,又呼噜呼噜喝了小半碗米线汤,辣的吸溜吸溜的直吸气,果断端起一碗甜豆浆,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好爽!”庞谢舔了舔嘴唇,一拍桌子,喊道:“老板,结账!”

    “来嘞,小伙子,饭量很大么,一共是六碗米线,三碗豆浆,四根油条,还有一笼包子,一共是103块,零头就不要了,算你一百!”老板是个中年胖子,笑的好像弥勒佛。

    “好!”庞谢点点头,伸手去兜里掏钱,掏了半天,只剩掏出一堆五块、十块零钱,连一张整的都没有,好悬才凑足一百。

    离开早点摊子之后,庞谢不由抹了把冷汗,差点凑不够早饭钱。

    自从离开东海航空之后,那边的工资就已经停发了,这边又没什么进账,唯一的进账是灰狼来袭那次,上门送了几千块,勉强续了一波命。

    可惜上门送钱这种事,可一而不可再,后来再没发生过,时至今日,终于把钱用光了。

    又要想法子赚钱了,干点什么好呢,虽说是新得了一身武功,可总不能去打劫吧,什么时候才能学点石成金法术呢?

    庞谢叹了口气,沿着街边的人行道,溜溜达达往南诏大学走去,已经许久没去上课了,今日难得风平浪静,不如去学校看看。

    上午正好有课,庞谢来到学校的时候,距离上课时间只剩三四分钟了,便在教室后面找了个座位,随便坐了下来。

    不过,他并没有听老师讲课,而是从邻座借了课本,细细翻看起来,已经一个多月没上课,功课拉下不少,不做做好温习工作,直接听课与听天书无异。

    令人惊讶的是,半节课后,庞谢便追上了授课的进度,他发现在灵气的不断刺激下,大脑的运转速度比往常快了十倍,无论再抽象的概念,或者再难理解的知识,略微一想便能想通,而且过目不忘,看过的东西,全都深深印在脑子里。

    “厉害了啊!”庞谢喃喃说道,“脑髓关”修士的学习能力就如此强大,更不要说后来的灵仙、人仙、乃至地仙、神仙,学习能力比普通人强大了何止千百倍,再加上寿命也是寻常人的千百倍,简直可怕到了极点。

    这两者综合起来的效果绝不是相加,而是相乘,千百倍的效率与千百倍的时间相结合,搞不好任何一位神仙的知识量都要超过整个人类的总和,毕竟一个人学习的黄金阶段只有短短二三年,而且,下一代人需要重复学习上一代已经学过的东西,能够学新东西的时间非常有限。

    说起来,庞谢还是螃蟹的时候,也曾修行到灵仙境界,可他那时候并没有多少传承,也没有这么多学习的机会,所以对这种恐怖的学习能力并没有多少体会。

    转眼之间,上午的课程结束,庞谢起身,漫步向教室外面走去。

    “小庞同学,前一段时间你干嘛去了?一言不合就旷课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庞谢回头看去,是他大学班级的班长张洁,长发披肩,步履轻盈,苗条的身材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他是插班进来的,又不在学校住,熟悉的同学并不算太多,张洁是少数的几个。

    “我穿越了,好不容易才回来。”庞谢故意叹了口气。

    “咦,是吗?有没有官居一品?有没有抱得美人归?有没有屠神杀魔?有没有天下无敌?”张洁抿嘴一笑。

    庞谢想了想,论官职,青州节度使张准只是二品,他这种临时打杂的只能算不入品,论没人,倒是有个未婚妻,可惜直到走的时候都没见过,论屠神杀魔,貌似死了一个邪神,可惜死的不明不白,并不是他动的手,论天下无敌,就凭砍死张秉那一道剑气,他不知要再练多少年才能抗衡。

    于是,他认真的想了想,答道:“没有,全都没有。”

    “真可惜”张洁认真的叹了口气。

    “一点也不可惜,其实我赚大了。”庞谢说道。

    “真的?”

    “真的。”

    “中午一起吃饭,你讲给我听?”张洁笑着说道。

    “好啊!”庞谢痛快的答应下来。

    两人也没走远,就在学校附近,找了火锅店,边吃边聊,庞谢也不忌讳,把山海界的事情大致聊了一下。

    当然,涉及司马家族,以及地灵门和邪神的事情略过不提,这三者都牵扯到神州大陆,万一惹来祸端就不好了。

    张洁边吃边听,不断地笑着点头,听得非常认真,一点也不像听故事的模样。

    一个多小时之后,两人吃得差不多了,决定买单走人。

    庞谢一摸口袋,脸色陡然一变,他终于想起来,早上吃早点的时候,已经把最后一点钱花光了。

    张洁看庞谢的脸色变化,就知道他没带钱,抿嘴一笑,大方说道:“小庞同学,好久没见了,这顿就算给你接风,我请客!”

    “那就多谢了。”庞谢苦笑。

    付过账之后,两人离开火锅店,重新往学校走去,走着走着,张洁忽然转头,盯着庞谢严肃地说道:“你骗我!”

    “嗯?”庞谢一怔,倒吸一口冷气,仔细回想刚才那里露出破绽了。

    “出来吃饭之前,你给我说你赚大了,分明是胡说么,你还是这么穷!”张洁一指庞谢,笑的前仰后合。

第274章 铜臭() 
上完一整天的课程,庞谢跟张洁告了声别,独自往校外走去。

    他现在考虑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晚上吃什么,怎么吃,他比身无分文略强一点,起码买瓶水喝的钱是有的,可惜也只有这点钱了,再多一分也没有了。

    要不然去越教授家里混一顿饭?庞谢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念头,心里还没有想好,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往菁才园,也就是越教授的家里走去。

    滴滴

    手机铃音忽然响起,庞谢掏出手机,越青颜的名字正显示在屏幕上,手指轻滑,接通电话。

    “庞谢,你在哪呢?”话筒里传来越青颜的声音。

    “刚从学校出来。”庞谢说道

    “好学生啊,这么爱学习,晚上有空吗?我和行云请你吃饭!”越青颜说道。

    “好啊!”庞谢回答的相当干脆。

    “那你来翠园餐厅,b3包间,我跟行云在这里等你。”

    “没问题。”庞谢说道。

    半个小时之后,庞谢乘车来到翠园餐厅,喃喃说道:“这次可真是无钱一身轻了。”

    刚坐公交车,花光了他最后一点零钱,毕竟是在春明府市区,他轻功再好,也不能飞檐走壁。

    进了餐厅之后,自然有服务生带他去包间,沿途之际,庞谢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间餐厅的装修豪华到了极点,用金碧辉煌四个字形容毫不为过。

    也许有人觉得黄金很俗气,用金子当装饰会非常没品,事实告诉我们,会这么想的人一定是见过的黄金不够多。

    只要金子够多,就会产生一种独特的美感!

    据说,美索联邦当代大统领就特别喜欢黄金,在他的私人住宅里,用了大片大片的金箔进行装饰,大量的黄金被做成生活用品,放在你能想到的每一个地方,比如金水龙头、金马桶、金餐勺,去过他家里的人一致认为,这位大统领实在不像“光辉之主”洛达山的信徒,应该是“财富与贸易之神”沃金的信徒才对。

    来到包间之后,庞谢正看到铁行云坐在那里,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把眼睛晃瞎。

    与一个月前的那个云州大汉的形象完全不同,他现在戴着一副cartier的太阳镜,黄金一样灿烂的镜框上镶满了碎钻,脖子上挂着一条极尽繁复的金链子,穿着一件亮黄色的衬衣,上面用金线绣着浅浅的龙纹,与硕大的金项链交相辉映,衬衣下半部分撩开,露出了金光闪闪的hermès皮带。

    庞谢看着铁行云,轻轻叹了口气,一声不吭的拉了把椅子坐下,静静的看着他。

    “你怎么不说话?”半晌之后,铁行云见他一语不发,忍不住问道。

    “我担心。”庞谢面带愁容。

    “担心什么?”铁行云好奇地问道。

    “我担心你把满嘴牙全都敲掉了,换了一口金牙。”庞谢一本正经的说道。

    越青颜坐在一旁,听了庞谢的话,顿时捂着嘴狂笑。

    铁行云愕然,随即放声大笑起来,一把扯掉太阳镜,撸起袖子,说道:“来,来,来,别的不说了,咱们先吃再说!”

    庞谢微微一笑,提起筷子夹了一块煎鹅肝,放在嘴里轻轻咀嚼,只觉得细腻滑嫩,入口即化,细细吞到肚子里之后,这才说道:“其实你这样子也有好处。”

    “什么好处?”铁行云放下筷子问道。

    “起码我不担心一会没钱付账。”庞谢悠然说道。

    这顿饭铁行云下了血本,足足吃了两个多小时,在庞谢放开吃的前提下,几乎把翠园餐厅的菜都点了一遍,等到结账的时候,饶是铁行云一副暴发户的模样,也露出一丝肉痛。

    吃过饭之后,三人离开饭店,铁行云和庞谢都喝了些酒,由越青颜开车。

    “兄弟,上次在六河府可真是多亏你了。”汽车离开餐厅的停车场之后,铁行云取下墨镜,忽然严肃了起来。

    “没事,举手之劳,主要还是靠你。”庞谢笑道。

    “唉,兄弟谦虚了,我还记得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个暹罗和尚一肘砸在我头上,再往后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等我醒来的时候,都已经住在春明府的医院了。”

    “那天除了咱俩再没外人,要不是兄弟你出手,难道还有其他人不成?往小了说,我和青颜这条命都是你救的,往大了说,你可是救了两家人的命!”铁行云说到这里,眼神忽然飘忽起来,似乎想到了别的什么。

    “那倒也不至于,我想他们还没这么大胆子,敢明火执仗的杀人。”庞谢笑着说道。

    他心中暗自想到,原来那天的事情,铁行云都不记得了,看来他那种变身的本事并不熟练,否则不至于失忆。

    “兄弟,你不要低估了那些人的胆子,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干的。”铁行云神色一凝。

    庞谢一笑,也不说话。

    “对了,咱们说正事吧,今天请兄弟吃饭,是有两个原因,其一,兄弟救我和青颜一命,大恩不敢言谢,这顿饭权当替兄弟接风洗尘了,日后水里火里,只要兄弟一句话,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其二,我看兄弟身手不错,想问问兄弟,能不能抽时间给我帮帮忙,最近有些事情需要人照应。”铁行云正色说道。

    “什么事?”庞谢问道。

    “是这样的,我上本书已经发表了,销量还不错,算是赚了一点。我最近在准备一本关于贩*毒*网络的新书,前期已经跟干这一行的人搭上线了,冒充了一个辽州来的大买家,准备借着这个身份把这行摸清。可是,我这两天发现有人在跟踪我,不知道是打算对我不利,还是怀疑我的身份。”铁行云说道。

    “那你不在家里猫着,还来这里大吃大喝?”庞谢问道。

    “我来这里就是既是为了给兄弟你接风,也是为了演一场戏,干这一行的大买家,总不能天天去大排档吃饭吧?”铁行云说道。

    “好吧,那你准备要我干什么?”

    “两件事,第一,接下来这一段时间,兄弟尽量跟我在一起,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安全些,第二,回头我冒充大买家去进货的时候,麻烦兄弟扮成我的保镖。当然,我也不让兄弟白干,等过上两三个月,新书出版以后,版税咱俩对半分,你看这怎么样?”铁行云问道。

    “好啊!”听到版税两个字,庞谢顿时眼睛一亮,立即答应下来,随即又想了想,说道:“可以是可以,那你能不能先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

    “先预支两万块给我,最近已经没钱吃饭了。”

    “”

第275章 交易() 
在春明府西北处,大约三百多公里之外,有一座古城名叫博南。博南府的人口并不算多,经济发展也稍嫌滞后,在南诏州诸府中只能排在中等偏下,可是它的名气却极大,不止在南诏州,甚至整个华国乃至世界都知道这一座古城。

    博南府历史悠久,早在秦汉时期便已建城,地理位置又好,少经战乱侵袭,流传至今的古迹比比皆是,这一点就连南诏州首府春明府也比不上,更为难得的是,此地自然景色也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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