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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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 第5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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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雷便向李信解释。额格都阿玛的意思是伯父。

    李信没有想到,这个北国的部落里居然还曾有人到过中原。

    他笑着向阿格迪道,“中原现在是大汉帝国,在皇帝陛下的英明统领下,我们打败了女真人,也征服了蒙古人,现在大汉已经开拓到了贝加尔湖边,等不久将来,整个西波尔都将纳入帝国疆域内。女真人已经被我们打的如丧家之犬,惶惶逃到黑龙江边了。”

    索雷把这些话翻译给阿格迪听。

    阿格迪听后有些惊讶,他知道女真人的强大,连南面的茂明安蒙古部落都向女真人称臣纳贡,他们乌力楞每年也得到尼布楚去交纳貂皮和鹿葺充税。

    他完全没想到,如此强大的女真人,居然已经被他伯父曾经描述为文弱的汉人给击败了。

    正说话间,那边突然响起一阵高呼声,原来他们在此扎营的喧闹,将附近一颗树洞里过冬的黑熊给惊醒了。

    被惊醒过来的熊饥饿无比,便闯到了河面的冰上来。

    阿格迪连忙呼喊,准备招呼自己的猎人小伙子猎杀这头熊。

    阿格迪的小伙子们都是勇猛的猎人,他们平时以五到六人组成一个塔坦,是一个固定的狩猎小组,互相熟悉,配合默契。就算是熊,他们也不怕。

    不过还没等他把弓箭准备好,李信却已经端起枪喀喀几下后,就已经瞄准了那头在冰上晃悠悠的大黑熊,然后砰的一声巨响,黑熊应声倒地,很快,黑熊身下的冰上映出一滩鲜红。

    阿格迪愣愣的站在那里,他的那群小伙子们也都愣在那里。

    如此强壮的一头黑熊,还是一头饥饿的熊,平时没有三五个塔坦相互配合,再加了十几条狗,他们都不敢说能够猎杀。

    可是现在,刚刚在他眼里还显得极为文弱又怕冷的那个年青汉人,却轻易的就把那样一头大熊,隔着起码百步的距离给杀了。

    不可思议。

    “这是什么东西?”阿格迪从来没见过这种会发出巨响,犹如闪电一般大响的东西。

    李信把手里的火枪递给阿格迪,这是一支旧式的阻击枪,没有膛线。比旧式九头鸟枪要小些,但比一般的火铳也大些,这种枪精良要高些。如果装上特殊的阻击子弹,百步****杀黑熊也是轻而易举,不过这枪重达十五斤,而且装填麻烦。特别是他的子弹特别贵,都是手工定制。

    用这种阻击枪来打猎,那是相当不划算的,不过此时李信这一枪,还是深深震慑住了阿格迪等通古斯人。

    他们一起来到那头熊身边。熊已经死了。

    “好大的一头熊。”

    索雷等笑道。

    而阿格迪却感叹的道,“好厉害的枪。”

    他心里终于知道为什么汉人能够征服蒙古人,打败女真人了。再厉害的弓箭,也不如这火枪。一头这么大的黑熊都远远的被一枪打死,那再强壮的勇士,又岂比的过黑熊?

    “今晚可以烧熊掌吃了!”李信笑道。

    敖鲁古雅人对熊十分敬畏,他们以熊为图腾,阿格迪请求李信,让他们来杀这头熊。李信答应了,阿格迪他们开始宰熊。他们更像是在进行一场仪式。

    他们不说熊死了,而说熊在睡觉。

    阿格迪带头向这头睡觉的熊跪拜,然后开始剥皮。他们剥皮时,先把这头公熊的****割下来,将它挂到了树上,然后才动手剥皮,他们认为这样熊见人才老实。

    而且他们剥皮时还不能割断动脉,而必须把血挤进心脏里去。

    熊的脖子也不能随便切断,而是先要把小肠取出绕熊头三圈后才割断。甚至连剥皮的刀子都不能叫刀子,而叫刻尔根基。意为什么也切不断的钝刀。

    当熊肉炖好后,开餐前,阿格迪把李信请到东北角的神位上,其余的人依次围着火堆坐一圈。

    阿格迪把熬好的熊油用小羹匙舀满倒进火里祭火神。

    油“滋啦“一冒火苗。阿格迪和他的族人大喊:“火笑了,火笑了“。再齐声学乌鸦的叫声……“嘎嘎“。阿格迪又说:“是乌鸦吃你的肉,不是敖鲁古雅人吃你的肉“,说完把熊油分给每人一份,大家喝了以后才开始吃肉。

    按他们的习俗,凡是猎到了熊。那必须得整个乌力楞的全体成员一起吃熊肉。一次吃不完,再吃第二次,直到吃完为止。

    不过好在这营地里人多,好几百个人,这头熊再大也能一顿吃完。

    不过阿格迪不让人们把熊心、头、眼睛、肝肺等吃掉,因为这些东西得风葬。

    熊掌和右上肋骨二根肋骨三根、左下肋骨二根也都不能吃。

    这些得用桦树皮捆好,再用柳条捆六道。头向东,安葬在事先架好的两棵落叶松树中间的横梁上,实行风葬。参加的人都要假哭致衰,给熊敬烟敬酒,与老人的葬礼仪式相似。

    李信吃了一顿别开生面的黑熊大餐,心里有些暗暗可惜了四只大熊掌。这时他已经知道,敖鲁古雅人把熊当成他们的图腾,甚至认为熊是他们的祖先。

    李信尊重他们的传统,这让阿格迪非常感动。

    饭后,阿格迪提出了一个要求。

    “我们也是鄂温克族人,索伦部落也是我们的同族,如今他们受女真人欺凌压迫,连汉人、蒙古人、雅库特人都肯出手救援,我们自然也不能坐视旁观,我准备带上二十个塔坦的小伙子随你们一同前往石勒喀河。”

    二十个塔坦,就是一百二十个年青的猎人小伙子。

    李信对于这个请求想了想,最后答应了,他们一路上已经走了两千多里,接下来可能还有不下两千里要走,路上已经耗费了太多时间,他怕自己到时已经晚了。帮助索伦撤离也许已经来不及,那么只能尽量多带些人去帮他们打退女真人。

    阿格迪带着小伙子们回去了,说要做些准备。

    第二天一早,阿格迪如约而来,他亲自带队,带着整整两百名猎人小伙子,而不是原先说好的二十个塔坦百余人。

    他们也一样乘坐驯鹿拉的雪撬而来。

    阿格迪还将九头白鹿牵到李信面前,九头白鹿拉着九辆雪撬车。

    “这是洁白的驯鹿,神灵的赐予,如今我们将这些天神赐福的白鹿,进贡给大汉皇帝,请替我们代交给大汉天子。”

    除了九头珍稀的白驯鹿,九辆雪撬车里还装了许多鹿葺、麝香,还有鹿鞭、鹿心血、鹿胎、鹿筋,以及黑貂皮、黑狐皮、熊皮,人参、木耳、榛子等许多珍贵的东西。

    昨夜回到寨里后,阿格迪就召开了一次会乌力楞的会议。他把白天遇到的这些事情都说了一遍,然后提议向大汉进贡,带人跟随这支队伍去救援索伦。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

    阿格迪还增加了去支援的人数,最终选了二百名小伙子前去。

    他又拿出不少珍贵的物品,做为给大汉皇帝的贡品,同时又拿了一批鹿葺等物,希望能从李信那里,换取一些天雷。

    对于敖鲁古雅人请求内附上贡,李信非常高兴,答应了下来。而对于他们把火枪称为天雷,还想要交换一些的时候,也没有拒绝。

    最终,他大方的送了二百把枪给敖鲁古雅部落,让每个出征的猎人都配上了一把枪。他还送给了阿格迪一把旧阻,又送了他两把手铳。

    在李信的教导下,阿格迪和他的勇士们迫不急待的学起了射击,当终于亲手放出第一枪后,阿格迪面色潮红,兴奋的喊道,“有了大汉赐予我们的这些天雷,凶恶的女真人再也不用怕了!”

    李信若有所思,他将索雷和阿格迪老头子拉到一边,向他们询问这里到达尼布楚的五百里路上,河两岸附近还有多少部落村寨。

    “老师是想去拜访他们?”

    索雷看了看李信,又看了看扛着枪的阿格迪,也有些明白。

    李信点了点头,“路上花费的时间远比我们当初预计的久的多,等我们到达石勒喀河的时候,只怕已经来不及撤走索伦部了。经过这一路上的行程,还有与沿路的这些部民们的接触,我觉得我们其实大有可为。如果我们能够一路东进的时候,再从沿路村寨招募部民武装起来,一起东进,等我们到达石勒喀河的时候,也许我们就能有一支两三千人的军队也说不定。”

    李信除了这支五百人的全副武装的救援军外,可还是携带了三千支火枪和大量的弹药。如果用这三千支火枪和携带的许多刀枪弓箭,武装起沿途招募的部民根本不是问题。

    几千名彪悍的通古斯部落猎人,装备上大汉制造的钢刀钢箭火枪之后,等闲女真八旗,已经不必畏惧了。

    这个念头一出,李信越发的坚定了,我为什么只想着劝说索伦部撤退呢?

    为什么要撤,大兴安岭和大兴安山之间的这片黑龙江上游流域广阔地区,我为什么要放弃它们?为什么要退避女真人?我们完全可以把这里的年青猎人们组织起来,武装起来,再依靠猎人们对这里的熟悉,完全可以守住这片地方,不让女真人染指黑龙江上游。

    他们不但不用撤,还要如钉子一样钉在女真人的上游,为将来朝廷的北伐做准备。(。)

第633章 九头蛇() 
天津

    九头蛇佣兵训练营校场上,一天的训练结束,教官一达解散口令,佣兵们排着队往宿舍走。

    朱利安走在纵队里,只觉得浑身又臭又累,巴不得能够马上回到宿舍冲个热水澡。不过在训练营里呆了这段时间,他已经完全习惯了营里汉军教官们的各种苛刻要求。就算是解散了,可回宿舍时也得排着整齐的纵队。

    这些教官们似乎无比的喜欢排队列,每天早上起来,洗漱过后,就得在宿舍房间门口排成队列,然后由班长带他们排队下楼,到了楼下,再汇合成排、队、连,开动校场,又要列队听候训话。

    训话完毕,排队长跑,跑完了又是最基础的队列训练。甚至吃饭的时候,都得排着整齐的队伍。

    朱利安在欧洲战场上打过仗,当过佣兵,自然知道队列对于步兵们的线列作战很有帮助。但很少部队能够像汉军一样对队列要求到这种地步。不地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身体再累,肚子再饿,大家也会老实的排着队。

    朱利安一边迈着整齐的步伐,一面还能跟着旁边连队长们节奏,跟着唱歌。这也算是汉军的一个特别之处。每天下操回宿舍的路上和排除去食堂的路上,都还要唱歌。唱的是汉语歌,一开始他和大多数佣兵一样,根本不会说汉话也听不懂,全靠死背硬记,唱出来的歌也是走音严重。

    不过经过几个月的训练,每天晚上他们都被要求参加汉语速成班。学阿波吃得汉语拼音,学流通语北京话,好在他们不用写毛笔字,上面发给他们铅笔和写字本,用铅笔横竖撇捺写方块字,可比毛笔字轻松多了。

    一开始他们也是用毛笔,结果他们根本写不了字。

    佣兵营基本上都按规矩起了一个汉名,不过他的名字直接汉语音译过来就是朱利安,倒也汉人名字相似。因此他便干脆也就用了这个名字。

    一晃来到这里三个月了,也不知道姐姐丽娜在北京还好。上次接到姐姐的信还是在半月前,姐弟俩现在通信已经都用汉字,他们姐弟以前都不会写字。算是文盲了,现在却已经能够用汉字写信了。

    姐姐的汉字明显比他的要好,而且她居然是用毛笔写字,他无比佩服姐姐,能用毛笔写字真是太厉害了。他估计姐姐肯定是跟那个郭文德学的。他看的出姐姐对这个郭文德有意思,只是他觉得这事情怕是有些难,毕竟那人是翰林院的官员,他现在已经差不多能弄明白大汉的国情,知道大汉帝国里,文官比武官来的要尊贵些,而翰林院的文官虽然品级不高,但却非常受人尊贵,前途无量。

    他其实觉得姐姐跟汉斯很配,汉斯是他们的表兄。长的高大英俊。汉斯对姐姐似乎也有点意思,可姐姐似乎对他没感觉。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

    “把营归!”

    “胸前红花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

    朱利安用已经很纯正的通用话唱着这首军歌,一路来到宿舍楼下。

    一首歌刚好唱完,纵队转成方阵,连队长照例的训了几句话,然后解散。

    营房宿舍都是一层的砖瓦房,这种房子比较低矮,但北方寒冷,房子建一层比建两三层能更加避免热量散发。

    不过宿舍虽然看起来有些其貌不扬,但里面却很不错。宿舍是呈长方形。中间一条两米的通道,通道两边各一排宿舍房间。

    每个房间住一个班,一个班十人。床铺是通铺,睡的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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