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少让我把槐木坠子给他,他在手心握了一会儿。
然后还给我:“嗯,我哥刚说了,你能不能拿到貔貅目,无所谓,但是如果你敢让那死老太婆过来住,他就让她有来无回!”
我很羡慕,小少可以和燕少通灵。
而我,办不到。
我果然还是个凡人啊。
我和小少正忙活着晚饭,我就接到了达琦的电话。
达琦在电话里说,他今晚上要和小米他们吃饭,让我也过去。
我想拒绝,小少却做手势让我去。小少说:“吕达琦那边要尽量多接触,胡米竞肯要你,也有他们家的关系在里面。你要去发挥你的优势。”
我有什么优势,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不过我觉得小少是个凡事很通透的人,他既然让我去,就有他的道理。我唯一担心的是会碰到秦总,我现在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的好。
小少让我放心:“我哥还在你心口上呢,你应该没那个胆子吧?”
我叹气,不敢多说什么。
其实我不敢见秦总,主要是觉得我什么也不能给予,害怕见面发生点什么,又让他放不下。
不过还好,我过去的时候,发现汪总和胡总都在,但是唯独没有秦总。
一同吃饭的人很多,吕达琦向大家介绍,说我是她的干姐姐,所以小米就没有解释我是他的员工了。
达琦一一给我介绍,这位是市文物局的局长,那位是一家国际物流公司的总裁,那一位是某某风投公司的老总。汪总和胡总就没有介绍了。
不过,这些都不是亮点。
亮点是,在座的每个男人,除了达琦,都带的有女人。
米竞身边是一个个子不算高,五官普通,但皮肤白希,身材奥凸有致,挺有风韵的少妇型的女人。目测不是公司里的。真不知道他居然好这口。
而汪总身边的女人,很高挑纤细,气质绝佳,容颜靓丽。目测是平面模特之类的。也符合汪总的审美。
然而,我进来的时候,看到汪总眼里居然有种惊恐的神色,拿着湿毛巾的手也不自觉地颤了一下。
嗯,看样子,达琦没跟他说过,我会来。
不过我觉得汪总大可不必做出一副劈腿被捉现场的表情。
我和他,真是什么事儿都没有。
这顿饭吃得平淡无奇,外交应酬之类的事情,在我看来是个无趣的社交活动。当然我也见识了汪涟冰和米竞的左右逢源,这两人都是外交型的人才。
风投公司的老总想要灌我的酒,达琦也帮我挡不住,汪总就很突然地站出来,插到我们中间,很豪迈地对我说道:“来我帮你喝了。”
风投老总不太乐意,连忙说汪总没意思,还说人家美女明明想自己喝。
汪总拿着酒,对风投老总笑着说:“她想喝我也不准许,她是我兄弟媳妇,兄弟不在,我就得帮忙看好了。来来来,你想让她喝多少,我翻三倍赔给你。”
我听到汪总的话,心里暗暗吃惊,不知道他口中的兄弟是谁。
风投老总也惊奇地看着我,说没想到美女已经名花有主了。又问那兄弟是谁。
汪总就笑得很诡黠,他若有若无地瞟了我一眼:“这个嘛,人家还在保密阶段,我就不不能揭穿了。”
我总觉得汪总意有所指,然而他已经开始和别人拼酒了。
我看到米竞一脸沉思状,他也没有来阻拦汪总喝酒。
这晚上,我们一共转了三个场子。
除去吃晚餐,还去了夜总会唱歌。
因为大家都有女伴,所以并没有叫另外的女人。就是中规中矩地唱歌和娱乐而已。
不过,汪总从酒店出来,就一直黏着我,完全把他本身的女伴抛在了一边。
我看在他帮我挡酒的份上,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只是看到那姑娘黑着的脸和怨愤的眼神,内心也只有说句对不起了。
汪总要和我唱歌,他点了一首《情话》,不是热门的歌曲,但还挺好听的。不过和他对唱的时候,我竟然莫名哀伤了起来。
仿佛和我唱这首歌的人,不是汪涟冰,而是燕四一。
尤其是唱到“我的微笑像不像她,她的眼角我也会画”的时候,我的心里尤其伤感。
仿佛歌里面的话,都是我想要对燕少说的一样。
我总觉得,就算我现在和燕少在一起,但其实也是名不正言不顺。赵安蒂,那个有名有份的女人……
她是存在于我和燕少之间的一根刺。
不过,我似乎感觉到在我旁边的汪总,也有着同样的情愫。
他唱着……“每当你又想到了他,不要把我抱紧好吗?”
唱来唱去,唱得我们两人相对哽咽,眼中似有无限哀伤。
我突然发觉,这就是两个备胎的悲情对唱……
不过,我刚和汪总唱完,还沉浸在伤情之中。
亲爱的胡总就点了一首《千年等一回》。
当米竞吼着“西湖的水,我的泪,我情愿和你化作一团火焰,啊~啊~啊~”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斯巴达得龟裂了。
这高亢激昂的歌喉,直接米分碎所有儿女长情小*小悲情有木有。
我们的最后一场是在街边吃小面。这时候已经凌晨三点过,大家都觉得异常饥饿。竟然齐齐到街边的通宵小摊吃小食。
我发觉米竞没有骗我,他酒量真的很好。
从吃饭到现在他一直都在喝酒,可是人一直很清醒。除此以外,汪总也很让我吃惊。他好像醉过一阵子,不过玩着玩着又清醒了,然后接着喝。
倒是达琦是被灌醉了,早早被送走。
吃过小食,米竞还说要吃甜品。这种时候,除了我和汪总,以及他自己带着的女人,没人愿意陪他了。大家都喝到了位,纷纷只想回家睡大觉。
没想到米竞对那少妇说:“我叫个车送你回去吧。我还有点工作上的事情,要和阿冰他们谈呢。”
那少妇好像觉得我和汪总是一对,因而也就没说什么,抛了个媚眼,留下一句我在家等你云云的话,就离开了。
结果少妇刚走,小米就对汪总说:“阿冰你也走吧,我只想和小莹两个人去吃东西。”
汪总的脸霎时黑下来。
他口气非常冲地问米竞:“你什么意思?”
米竞就亲热地抱着汪总的肩膀,很哄骗的语气:“没别的意思,就是有点工作上的事情要交代。兄弟间,还信不过吗?你放心,我过会儿一定亲自把小莹送回家,我要敢摸一下她的手,来,你把我手指全部剁下来。”
米竞伸着十个手指,举在汪总眼前。那宝红色的戒指分外抢眼。
汪总不耐烦地一巴掌把米竞扇开,然后他把我拉到一边,声音不大但足够米竞听到的嘱咐我:“妹妹,死米要是敢欺负你一点,马上给我打电话,我把他剁碎了蒸鱼头。”
我在想小米剁碎蒸鱼头又是个什么鬼。
那是小米又不是小米椒。
还有,汪总你说归说,你抱着我干嘛?
178万佛之国,一刀穷,一刀富(感谢伏枫的打赏)
我刚这样想,汪总就蹬鼻子上眼地低头着我,眉目带笑,不醉装醉地亲昵对我说:“妹妹,虽然你不喜欢我,但是我怎么也还是忘不掉你呢。要不我们来玩家家酒吧,假装我们是情侣。”
我心想家你妹,二十几要三十的男人还玩什么扮家家,你逗我玩呢。
不过汪总还想黏着我腻歪,小米却不肯了,他叫了车,直接把汪总拖开往里塞:“回去了回去了,不要打搅我们谈正事。”
车已经开走一段距离,我和小米一直看着车尾,快要拐弯的时候。汪总突然降下车窗,伸出脑袋,对着我们大喊了一声:“林小莹我爱你——”
吼完这句,车子就一个拐弯,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
只剩我和小米傻不拉几地站在原地。
凌晨四点过,这余音绕梁的一句话,还回荡在空旷的大街上,只显得这空无一人的街道,格外寂静和虚无。
过了半晌,小米才摇了一下头,苦笑了一下:“这下麻烦咯。”
他紧接着看向我,小米比我高不了多少,近处平视使得我们在对方眼里都显得有些透明。
小米重复了前几天的话题,他说:“小莹你要么就在他们俩中间选一个,要么赶快找个男朋友吧。你这单身着,谁都不死心啊。你看阿冰连泡妹子都没心情了,一门心思都在你身上。”
我把小米之前说我的话还给他,我语气平静的:“他要犯贱,我也管不着。”
米竞大约没想到我对于秦总的态度和对于汪总的态度截然相反,很是愣了好长一点时间。
再然后,他又笑了笑:“看样子你和阿冰更有戏啊。”
我就默默叹气。
我和谁都没戏,但是这话,我能怎么说?只能说,汪总这人要比秦总放得开些,所以大家还能相处着吧。
我对于汪总,总归要比对秦总,少一些负疚感。
概因为,汪总好歹在被拒绝之后,还会去另寻芳影。他总归不会太苦着自己。
而秦总呢?
我岔开话题,问米竞:“胡总,不是要去吃甜品吗?哪儿有通宵开店的啊?”
米竞笑:“还是叫我小米吧,公司里都难得有人叫我胡总。”
这是实话,在公司里,小米才是官方称谓,谁要是叫胡总,反而显得亲切随意,还有点调侃的味道。
小米随手拦了一辆车,他说:“这么晚了,还吃什么甜品。我送你回家吧。”
我不知道米竞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既然都是要回家的,他干嘛非要亲自送我。
谁知道刚上车,米竞就看了看腕表:“现在要五点了,我给你两个小时时间收拾,七点我会开车到你家楼下来接你。我们八点半的航班飞缅甸仰光。”
我惊。
缅甸?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我事先都不知道?
小米看出了我的惊讶,他很淡淡地微笑着解释:“因为我也是昨天下午下班才知道的消息,临时订的机票,所以让达琦把你约出来说这事情。不过阿冰一直缠着你,我也没机会和你说。”
我默而不语。
心里隐隐觉得,这事情不简单。
米竞下午才知道了什么事,立刻就决定要去缅甸?
而且,他有很多途径告诉我这件事,让我提前做准备,然而他却故意拖了我整整一个晚上,临到还有三个半小时,就要上飞机,才告诉我。
这事情非常重要?
绝对不能走漏消息?
而且,什么是事情是必须我也要去的?
还有,从米竞的行为我可以看得出来,汪总是必然不知道这件事的。
米竞接下来都在吩咐我要带哪些东西,他是个很细致的人。
他告诉我,缅甸比较穷,我们住的酒店虽然是当地最豪华的,但是还是难免有什么都不齐全,我最好多带点衣服鞋子,以及生活用品,以备更换。
嗯,小米告诉我,我们预计七天的行程,这是计划中的。
计划外的,再说。
我一方面觉得惊心,一方面觉得欣喜。
惊心的是,我不知道我们究竟要去干什么,除了我还有哪些人要过去,小李子去吗?
欣喜的是,我终于可以逃掉我奶奶的事情了。
一周没人,我看她要怎么住到我家里去。
我回到家里,把小少叫起来,说了这件事。
“缅甸?”小少一下子蹦了起来,“缅甸!”
他连着说了两声。
然后小少一个翻身蹦下地,他边去找我的行李箱,边骂着:“妈了个巴子的,胡米竞要干一大票的样子了。快快快,你收拾你的东西,我给你准备点其他东西。”
我和小少开灯忙活。
小少也是个一心两用的,他一边吩咐我要带些什么,一边给我准备着奇奇怪怪的东西。
小少说,让我一定要带防晒霜和驱蚊液,缅甸那地方太阳和蚊虫都毒着呢。不过我告诉他我用不着。
我这人体质偏奇葩,什么样的太阳都晒不黑也晒不伤,并且从不招蚊子咬。
小时候我干过最熊的事情之一,就是捉了毛毛虫给小伙伴玩。
结果把小伙伴的手都扎成了熊掌,我还麻事情都没。
至于捉了蜜蜂去舔人家屁屁上的蜜,这种事情我干得不亦乐乎,舌头也被刺过,但也没怎么样。
对了,我还捅过马蜂窝,然后一群马蜂追着刺,疼得哇哇大哭。
从头被刺到脚,肿得像个人形包子,但是最后居然没死,自然消肿。
也算是个奇迹了。
小少听了我这些往事,说倒也省事,他说缅甸热,让我多带热裤吊带背心,头发也最好扎起来,鞋子统一穿运动鞋好了,方便走路。
吩咐我的这当口,小少也没闲着,他把杂种叫过来,拿剪刀沿着他的脊柱,剪了不少毛,然后竟然收集起来,编了一个指环。
然后,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匕首,用刀尖悄悄在杂种背上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