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就不能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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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就不能爱我吗-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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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川一直在办公室呆到晚上十一点才回酒店。他喜欢住在酒店里,简洁舒适,有完全私密的空间,却不会让人感到孤单,随处可见陌生而眼熟的服务生,他们礼貌周到的提供完美服务,你只需按时付出足额的房费,不需要付出任何情感,而家,除了金钱,还需要感情来经营,并不是任何一个房子都可以称作家的,沈云川没有那种多余的感情,所以他有很多房子,但是没有家,如果不算上他父母家的话。
  他在酒店的房门口静默了一会,然后插卡开门进去。
  沈云川偶尔会设想一下这次见面唐晓晓会有反应,比如,她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她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可是一进门,情况还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地毯上、茶几、沙发上,到处零星散落着带着标签的鞋子、衣物,崭新的杂志、报纸,还有些许袋装零食,要命是屋里居然没有开冷气,窗户打开,偶有湿热的风温柔轻抚着厚重的窗帘。
  正在横坐在沙发上吃着冰淇淋看《我已出发》的唐晓晓抬眼瞟了瞟他,压下心里的得意,含了口冰,继续看书,等着看他发飚。
  沈云川走到唐晓晓跟前蹲下,说:“你不热吗?”
  “不,刚刚好。”唐晓晓又咬了一口冰,挑衅似的瞟了他一眼又回到书上,漫不经心的问:“你热?”
  “……还行。”最后沈云川点点头说。
  就这样?唐晓晓有些失望,她很是希望这个老男人能气急败坏的跟自己发顿脾气的,然后自己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泼妇般还以颜色了,这个世界,让人喜欢自己不容易,但让人讨厌自己,还是很容易的。
  沈云川站起身,再一次扫视,然后就开始亲自动手收拾起来,不烦不燥,慢条斯理,井井有条,一丝不苟……唐晓晓也气定神闲,这只是个开始,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二十分钟后,原本的杂乱不堪已经被他收拾妥当,新买的衣物被挂入衣柜,书报杂志整理整齐放置在茶几的底层,零食就没这么幸运了,统统被扔进了垃圾桶。
  屋子里一时安静的不像话,唐晓晓又偷眼看他,却看见他旁若无人的脱衣服,先是衬衣,然后是裤子……血全部涌到了脸上,唐晓晓觉得自己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去洗澡。”丢下这么句话,沈云川就朝浴室走去。
  唐晓晓已经查探过,这个商业套间,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虽然他说过,不会勉强自己做那种事情,但这个老男人显然是不知道诚信为何物的,万一他要来硬的,要怎么办?
  “你洗过了吗?”沈云川穿着睡衣站在房间门口问。
  唐晓晓点点头,那是当然的,她没有办法在这个男人在的时候去洗澡,想想都恶寒。
  沈云川朝她走了过去,拖鞋踩在地毯上,无声又无息,却每一下都踩在唐晓晓的心尖上,踩一下,跳两下。
  他绕到了她的身后,站住不动,她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能动弹,好一会,他的双手搭在了她的肩上,热力透过薄薄的衣衫,烙铁般烙在上面,唐晓晓轻微动了动,引得他加大了力度。
  “现在,进去睡觉,好吗?”商量的口吻,不容置疑的力度,旋即,他弯腰将她打横抱起。
  躺在软硬适度的床垫上,唐晓晓浑身僵硬,他侧躺着,用手肘撑着,俯视着,细细看她。几乎一模一样的脸,精致小巧的五官,墨黑的圆圆的黑眼珠,像宝石一般会发光,翘翘的鼻尖倔强而脆弱,粉红的唇瓣则惹人怜爱。
  “你……”唐晓晓不知何时屏住了呼吸,咽喉发紧,她想要借助说话来呼吸,却未能如愿。
  因为他的唇已经狠狠压上了她的,在她发出第一个音节的时候。
  
                  第二十三章 下不为例
  这个死变态老男人,说话不算话,晓晓在心里咒骂,咬紧牙关,伸手去推他,被他抓住了手置在头顶,脚下的挣扎也被他的身体压制,原本屋里就闷热,这样一番挣扎下来,晓晓额上、颈子、背上都是汗水,汗水又立刻被高热的体温蒸腾,弥漫在不甚清爽的空气里,让人窒息,只能用鼻子呼吸的晓晓与沈云川鼻息交缠,离得那么近,他身上沐浴液、洗发水的清香,和着他呼吸的热力霸道的悉数窜入晓晓的呼吸道,愈发让她感到不安和恶心。
  她的唇很软很凉很甜,是因为冰淇淋么?云川稍稍撤离,低头看她,迷离的灯光下,她脸颊绯红,红唇娇艳欲滴,甚至连表情也……
  妈的,他那是什么眼神,晓晓偏着头,在胳膊上蹭了蹭嘴,说:“你他妈的别碰我。”
  云川皱了皱眉,她打断了他回忆,他的手轻轻掐住她的脖子,那里触手湿滑却不粘腻,“如果我非要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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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老男人摆明了不讲信用。
  “我什么?嗯?不讲信用?”沈云川的手开始游走,拨开被汗水粘住的头发,探到她湿漉漉的颈背,轻轻拿捏,最后轻巧的从她睡衣下摆窜了进去,爬上她濡湿的脊背,声音带着笑,说,“那么你呢?你不是也撒谎了么,出了这么多汗,还说不热,小骗子,似乎你就没跟我说过实话,你说,我怎么罚你?”
  他那有些粗糙的手掌,轻轻的碰触即让唐晓晓打起颤,浑身不舒服,为什么她现在要乖乖躺在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身边,让他肆意轻薄自己,为什么?她想要大叫,让他滚蛋,但她只是说:“是,我就是个骗子,你最好放了我,不然,总有一天我会把你骗得倾家荡产。”
  “那就一辈子留在我身边吧,反正你是骗子,我是恶棍,我的……就是你的……”沈云川声音越来越轻,手捏着她的下颚,让她扬起头看着自己,说,“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你说谎,这样吧,你说一次谎……”沈云川低头轻啄她的唇瓣,“我们就做一次。”
  什么?!或许是因为他之前保证过,也或许是他一直并没有露出让人恶心的猥琐表情,总之,唐晓晓虽然感到不安,但无论是刚刚他吻自己,还是他轻薄自己,她都以为他不过是做做样子,想吓唬一下自己而已,可他刚刚说什么?游戏规则是这么说改就改,说变就变的么?今天来这里之前,她就想过他会对自己会有不轨之举,但没想到来得这样快,甚至没有一丝的掩饰,那么赤裸裸。
   他捏在她下颚的手渐渐用力,他湿润的舌嚣张的侵入,肆意的掠夺,她的唇齿还残留有冰淇淋的香甜,更是让他疯狂的扫荡,她毫无经验的一再溃败,只能任他们口腔里的津液暧昧的相互交融、吞咽……
  她身上穿的是她从宿舍带过来的睡衣,普通的棉布,上衣是短袖,裤子是七分裤,宽松的衣摆,让他的手任意游走,没有任何的困难,他握住她一边椒|乳的时候,她从意志到身体都放弃了抵抗,她终于闭上了眼睛,就当被恶狗咬了一口,不是今天,也会是在不久的将来,她这么对自己说。
  任何爱抚,都没有给她带来一丝一毫的快感,这一点在他的手指来到她的私密处时,他才明白,那里很干涩,心理产生的厌恶感让她的身体整个都处于冷感状态,于是他停了下来,翻身平躺在床上,胳膊从她的颈下穿过,揽住她赤裸的身体。
  “下不为例。”他说。
  唐晓晓依然紧绷着身体,不敢动,任由他抱着自己,这个男人太难以捉摸,前一分钟他可能还是个好好先生,人畜无害,下一分钟就可能对你为所欲为;她不敢睁开眼睛,她知道他在盯着自己看,该死的,为什么灯是一直开着的?她的身体紧贴住他的,她的柔软充分体验到男人的坚硬,那让她恐惧,让她第一次充分感受到男人与女人的不同。
  他是一个疯子,变态,神经病。这一次的交锋让唐晓晓深切的有了这个认识,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她不再轻举妄动,虽然她不太清楚是不是只要自己不说谎,他便不再对自己做那种恶心的事情,除了一起睡的时候会紧紧搂着自己,除了偶尔的亲吻,除了时常望着自己出神,就再也没有别的出格举动了。
  周末在一起的日子,他们相处的像一对真正的情人,每周他都会为她订一束鲜花,有时是百合,有时是蓝色妖姬,唐晓晓并不十分喜欢花,但她还是很好奇他什么时候会买玫瑰?她依然时常将小会客室和卧室搞得乱七八糟,没错,她是故意的,但她不再做的那么明显,他似乎无所察觉,收拾起东西来,让唐晓晓甚至有了种乐此不疲的错觉;他会和谢谢商量着每天吃什么,上哪吃,温柔又体贴;而到后来,周一至周五,她甚至会收到他的短信,“想你了”,“我想见你”,“今晚你能来吗”等等,诸如此类,唐晓晓不是不心悸的。
  渐渐的,身体竟然不再那么抗拒排斥他的靠近。唐晓晓觉得有些可悲,那些被迫沦为他人情人情妇的女人,是不是也和自己这般没有出息,甜言蜜语、锦衣玉食便能将人心一点点的蚕食收买。
  所以,孤苦已久的唐晓晓有时会沉溺在这种祥和的柔情里,不用再为了学费生活费父亲的医药费奔波辛劳,原本就养尊处优的她,一但懒惰松懈下来,竟然就回不去了,但她几乎敢肯定,这就是他的阴谋,他费尽心机编织这个温柔陷阱,就是要网住她,困住她,于是她一边享受着他的虚情假意,一边时刻提高警惕。
  唐晓晓有男朋友周末夜不归宿的事情并没能隐瞒太久。
   
                  第二十四章 山雨欲来
  期末,校园里又在上演每年如期而至的“生离死别”,往年也有,不过那时晓晓总觉得那种离别离自己太遥远,如今过了暑假,她便要大四了,是不是到时也会有这么一出等着自己呢?到时自己要不要掉几滴眼泪?唐晓晓矫情的想。
  那年,她即将踏上开往陌生的X市的火车,只有高远一个人来送行,晓晓不知道他怎么得知的消息,跑来的时候,还背着书包,从候车室跑到站台,气喘吁吁,除了叫住即将上车的晓晓,竟然一个字都没说,眼泪就下来了,唐晓晓那时逃离的畅快远远超过了离别的愁绪,对着掉眼泪的高远还很是嘲笑了一番,笑他还是小时候跟在自己屁股后头的鼻涕虫。
  唐晓晓特立独行惯了的,对于她连着两个周末都夜宿在外,室友识趣的没有追问,是以晓晓也没有再费心编故事解释,倒是找了一个晚上,在水房里和程颖透了底,隐去老男人的胁迫,只说两人偶遇,他提出交往,晓晓觉得不错,决定试试看。
  一开始程颖当然不信,直说:“晓晓,你搞笑吧,那种男人,一但沾惹了,甩不掉的。”
  晓晓便将两人相处的情况略加描述,八卦是天性,程颖也不例外,如此这般两人八卦了好一阵,最后程颖撂下一句话:晓晓,他不是有什么病吧~
  高远知道这件事是他考最后一科的那一天。高远这个一年级的新生,短短一个学期,已经是学校内外远近闻名的风头人物,从他走进二餐厅开始,就被无数同学行注目礼,到唐晓晓跟前的座位时,已经和甲乙丙丁若干寒暄,唐晓晓皱皱眉,这小子,真的跟小时候不一样了啊,是个人样了。
  高远将书包放在晓晓对面的位置上,伸头瞅了瞅晓晓盘里的菜,就跑去窗口打饭打菜,不一会儿回来,居然一个人用了两个餐盘,一个餐盘上堆满了荤菜,宫保鸡丁、酱排骨、糖醋鱼块,上面还坐了一碗芙蓉蛋,另一个餐盘上一半是醋溜土豆丝和鱼香茄子,一半是白米饭。
  “你下午要去投胎?吃那么多!”唐晓晓夹了他一块排骨放进嘴里说,“你打算几号回家?机票订了没。”
  “你呢?我跟你走。”高远将热乎乎的芙蓉蛋端到晓晓面前,“这个用来贿赂你。”
  看着黄澄澄又鲜又嫩的芙蓉蛋,上面还闪着点点亮晶晶的油光,唐晓晓摸了摸已经半饱的肚皮,终究没能抵制住诱惑,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一溜滑进了喉咙,烫得她直嘶溜,高远赶紧跑去打了杯冰镇可乐,晓晓灌了一大口,直呼过瘾,又接连喝了好几口,说:“你跟着我干嘛?我不回去。”
  “那我也不回去,跟你去打工。”高远埋头吃饭。
  唐晓晓还没想好这事怎么跟高远说,那时叫他不要轻易在大学里谈恋爱,哪里想过有今天,可巧,电话响了,是那个老男人。
  说起来,沈云川极少给唐晓晓打电话,倒是发过几次短信,哪种人会发短信真的有些匪夷所思,有时唐晓晓都觉得他似乎是发错人了,他们有那么亲密么,动不动就想啊,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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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晓接起电话,问自己在哪,晓晓说:在食堂吃饭。
  高远伸筷子在她的餐盘里翻了翻,再看看她,她眼波一转,看见他伸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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