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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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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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上一锅烟,“滋啦滋啦”地抽着,像是自言自语,“年轻就是好啊!你看毓秀、巧云还有春妮,你们刚来的时候,还都是小孩子呢,现在,学问比我可大得多啦。嘿,我老啦,也该轮到你们啦。”

  “瞧桂爷说的,你身子骨可硬朗着呢。”

  “岁月不饶人啊!”桂爷有意试探他,“也不知小伙子有啥子想法。要是打算在秀水村留下来,我倒是替你看好了一个姑娘。”

  林瑶吱吱唔唔地,“我连自己都还顾不过来呢,哪里敢再害人家姑娘。谢谢桂爷美意。”

  桂爷狠吸一口。“也是,你们这些城里娃,讲究个新潮,用不着什么牵线搭桥的。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子,自然轮不到我这个老头子操心啦。”

  林瑶摸不透桂爷究竟何意,不敢再说太多,于是刻意转移了话题,跟桂爷谈起养牛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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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莫名其妙
放麦假了,所有的中学生也走上了麦收第一线。为了组织好这项活动,公社特别抽调了大批教师带队,到临近的农场参加劳动。事有凑巧,春妮正好分到了毓秀所带的组,主要负责把收进来的小麦晾晒、脱粒、收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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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场附近就有一个很大的储备库,库中还有不少积压的陈年小麦。按上级的要求,在收下小麦之前,得先把仓库倒出来。这可不是轻松的活儿,且不说累与不累,仅是折腾过程中的尘土,足以让人窒息。好在人的智慧往往超出人的想象,在这紧要关头,公社一个紧急会议,便把全公社的地、富、反、坏、右统统调过来,从事这项工作。在领导同志眼里,他们都是典型的牛鬼蛇神,都在专政之列。过去,他们骑在人民大众头上拉屎撒尿,现在,让他们付出点代价是天经地义的。

  开始,毓秀也参与进来,但一试,心里开始发怵。倒不是这活路有多累,而是当走进那间尘土弥漫的屋子,鼻孔马上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有种就要死掉的感觉。是啊,毫不夸张地说,比死还难受。当然,自己也没有试过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下去,无疑比登天还难。

  她不得不退出来,在争先进和死亡面前选择了另一条路,那就是轻松地活着。并不是自己多么珍爱生命,而是现在还没有理由就这么死去,因为自己是父母的精神支柱。一旦自己选择了死亡,也就意味着把父母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种顾虑一次次让她灰死的心不得已而复活。

  正是因为有这种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对那些地富反坏右反倒存了悲悯之心。她知道这是非常严重的立场错误,但人的本性告诉她,立场不能取代一切。人是有灵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思想,再高明的理论也得经受大脑的历练。

  她不敢怀疑,但事实让她的疑心越来越重。那倒不是自己思想有多么卑贱,而是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如果他们在这里的话,不也该是首当其冲的吗?在清明的空气中,他们呼吸尚且困难,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能坚持得下来吗?

  从自己的父母,想到了眼前这些人,他们一个个低眉顺眼,大气也不敢出,在监工的带领下,把毛巾打湿了,捂住鼻孔,轮流冲进去,实在憋不住了,就跳出来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再弯腰拱进去。现在,她无法判断屋子里的浓度有多大,只看见灰尘像农家人在做饭,烟雾顺着门口和打开的窗子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天燥热得厉害,连蝉也懒得叫了。她想做些什么,看着忙碌的人群却又不知该做什么好。其实,按上面的要求,她根本无须做什么,但她不愿意闲着,可是,那间屋子,她已没有胆量再进去,她担心会马上死掉。

  倒是春妮反没有这么大的精神负担,她带着那条叫“小黄”的小花狗到河边戏水去了。她认识那条小花狗,春妮告诉她是整个农场监工的头儿的。只是,到这里三天,倒是常见狗而不见狗的主子。

  春妮远远地向她招手,她下意识地扫了一眼监工,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和善地送她一个微笑,轻声说了句:“去吧。”她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到这个新鲜的环境,先走动一下再说。

  河边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杂草,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些喜水的草从水面露出尖儿在微风的吹拂下自由摇摆。最高兴的要数小黄,它友好地跑过来,在毓秀面前摇头摆尾,一蹦一蹦地来抓毓秀的裙裾。

  毓秀俯下身,在这可爱的小家伙身上轻轻抚摸着。她倒是羡慕起这些小动物来了。更多时候,它们活的比人还自在。它们没有思想,也便少了些烦恼;没有尔虞我诈,也便少了生存的风险;人前人后摇尾乞怜是它们的天性,也便少了些羞耻之心。事实上,人也是动物,不同的只是高智商带来的是深重的灾难。上帝啊,她在心里呐喊,为什么要造出人来?为什么人会不择手段相互倾轧面目狰狞?

  她回望了一眼,仓库那边的尘土弥漫了整个天空,开始向四处蔓延。不用说守在那间屋子里,即使这一眼,那种窒息感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人活着,何其艰难。动物间也不是没有风险;但,在她心里,要么就痛痛快快地活着,要么就坦坦荡荡地死去。死不足惜,倒是死本身让活着的时候恐惧,让身后的亲人伤心。因此,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只为自己,她或许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春妮尽管已经恋爱了,但还是孩子气十足,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连恋爱本身就带着孩子气呢。想想前不久,她觉得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是不是真爱姑且不论,就为了拯救人家的灵魂,就谈起恋爱来了,也算是天下奇闻。要是这事放在自己身上,还真做不来呢。

  想到这,不觉噗斥笑了。

  春妮好奇地盯着她。

  “你知道我笑什么吗?”她拾起一颗扁平的小石块,做了个弯腰的姿势撇出去。石块在水面激出一串水圈后沉下去了。一个个圆圆的小水圈四逐渐扩大,水圈四散不见了,漾出层层涟漪。

  “你自个的事,我咋知道?”

  “笑你呢。”

  “笑我?”

  “是啊,”毓秀故意扮出羞辱的样子,“笑你跟林瑶。没想到小妮子还有这招,把人家搞得神魂颠倒地。”

  “我哪有,我是同情他。”

  “又说这话,当我不知啊!其实你不也一样被他迷倒了吗?别看你不说,你的梦可瞒不过我的。”

  “又提什么梦。”春妮脸涮地红了。

  “就抓你的要害,这样你还死不承认呢。”

  春妮刚想回击,一个人远远地喊她。

  “狗主子来啦,我得过去一趟。”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毓秀神秘地笑笑。“知道那人是谁吗?吕振山的儿子。认识吗?吕振山,咱们公社的老大。”说罢,扭回头,面无表情地走了。

  看着春妮远去的背影,毓秀不解地摇摇头。

  “这个鬼机灵,又在搞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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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鬼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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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中午,年龄不一、个头不等的中学生在领队的带领下拖着疲惫的身子稀稀落落地往回返,不一会,整个打麦场前聚满了人。

  分发饭菜的是两位年轻姑娘,按理说这活计是不应该由她们来做,而是那个一张娃娃脸的大厨。大厨姓纪,个子不高,五十开外,微秃,一脸笑模笑样,一身对襟破汗衫,常披散着怀,喜欢人家叫他小纪。

  小纪原是公社食堂极有名望的人物,只因烧得一手好菜,很受前任领导器重。但那任领导因事下台,他的地位也随之一落千丈,干起了打杂的活儿。除了新任领导对他有看法,还有更核心的一点,就是说话太随意,居然对当今大好形势说三道四,即使领导已经批评过他,依然我行我素,把领导的话当耳旁风。如果不是因为他做的饭菜还算合口,怕早不知发配到什么地方去了。

  所有这些小纪都不在乎,还是整天乐哈哈地,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还是一听到人家叫他小纪就满脸堆笑,一掌菜勺就心内生花。只因为领导认为他思想上有缺陷,故而分发饭菜的职责便被剥夺,免得亏待了这些红色少年,而把勺子头歪到地富反坏右那边去。他也乐得清闲,除了炒菜的大权无法旁落,也懒得管别的什么鸟事。

  很快,中学生们领到饭菜到各自睡觉的地方吃去了,个别的三五成群也找个树阴底下边吃边聊。孩子们天性如此,别看一上午累得够呛,可一歇下来,就有说有笑的,有的甚至吃了几筷子就追逐着说笑打闹起来。

  要说安静的还是那些地富反坏右们,他们知道在何种情况下都没有自己说话的权利,便各人找一个旮旯蹲在那里闷声不响地吃,惟恐发出不雅的声音进一步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当然,监工的也不能闲着,扒拉了几口就四处转悠,一是要维护小学生们的安全,二是监督着那些坏分子是不是乱说乱动乃至故意捣乱。

  春妮端着碗凑到毓秀这边,也找块阴凉的地方坐下。毓秀一点食欲也没有,还好,今天上午并没干多少活,也不觉得太疲劳,只是有些困乏,想到睡一觉才好。但一看到春妮,瞌睡就又不知跑哪儿去了。

  “毓秀姐,你干么不多吃点?纪大厨的菜做得可香呢。”春妮划拉一把草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上面。“听巧云姐说,为了照顾这些小将们,公社特别把这老头拨过来用几天,能吃上他做的饭可不易哩。”

  毓秀把饭碗推给她。

  “那你就多吃点,有劲了也好谈恋爱去。”

  “又不说正经的了。”春妮一歪身子。“姐姐最近中什么魔了吧?除了这个还是这个。”

  “当然啊,”毓秀故意挑逗她。“我一个人寂寞哩,哪像你。”

  “咦,原来这样啊。我也帮你找一个。”春妮诡秘地一笑,“如果毓秀姐答应了,那可真是绝配。”

  “小妮子,又捉弄我了吧?”

  “哪敢啊?真的呢。”春妮凑近前,贴着毓秀的耳朵。“就是小黄的主人,吕大主任的公子。怎么样?人家亲自说过,就等国色天香的那位出现呢。这不是上天安排的吗?”

  “我才不稀罕呢,留着给自己吧。”毓秀不屑地撇撇嘴。

  “真的,毓秀姐,”春妮四下打量了一下,一副贼头贼脑的样子。“是他求我的呢。”

  “什么?他?他什么时候见过我。”

  “你当你是谁啊?养在深闺人未知?”春妮抛了一个眉眼。“人家可是遍阅天下美女,独独钟情于你哟!不然,我哪有资格大忙的时候可以四处闲荡啊?嘻嘻,不知不觉中还沾了姐姐的光了呢。”

  “又胡说了。我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这个不怕,现在都一个锅里摸勺子了,见一面还不容易?”

  “死丫头,越说越没人相了。”

  正嬉闹间,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光明?”春妮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奇怪吗?”那一个抿嘴一笑,两手一摊,做出一副放浪不羁的动作。“脚在我腿上,还不能到你面前来啊?”

  “不是不是,我是说……”她欲言又止,斜睨了一眼毓秀。“噢,对了,忘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姐姐毓秀,知青群里最美丽的姑娘。”又向毓秀刻意把嘴一咧,“姐姐,这位就是公社吕主任的公子,大号吕光明。”

  那位早就注视着毓秀了,这时把手伸出来。

  “幸会幸会。”他一副关切的样子,“能在这里相逢,缘分不浅呐。”

  毓秀象征性地伸过手,对方轻轻地握了她一下。

  不愧是一把手的公子,一看就养尊处优,没做过力气活。



  “你们谈吧,我有事离开下。”吕光明礼貌地招呼她们坐下,朝食堂那边走去。

  “翩翩少年,还不错吧?”

  春妮见毓秀面无表情,渴求的眼神盯视着她。

  “跟你娘一样,就喜欢做媒婆啊?”说完这句,自己先笑了,“还真有点遗传基因呢,可惜我不喜欢。”

  春妮迷糊了,到底姐姐是不喜欢自己做个小媒婆呢还是不喜欢这位吕大公子。

  “姐姐是要拿一把呢?也对,得等公子亲自登门求婚才可答应,这样可以提高自身的价值。”

  “哪来的这些歪理啊,一套一套的。自己用着不说,还来教训别人。”

  二人话中有话地相互讥诮着,等转过神来,院里没人了,大概都躲到各自睡觉的宿舍休息去了。

  毓秀却是睡意全无,倒不是因为这位公子的出现,而是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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