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迷踪之争:大漠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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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迷踪之争:大漠伏龙- 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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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雄鹰在天空的距离究竟会是多少呢?李志远无法准确判断,他举起一支“三八式”步枪,将表尺框向后立起并将游标上移,使用表尺框板上的另一个缺口照门,此时这个缺口照门所对应的射距为400米。

实践证明“三八式”步枪战斗使用密度最大的距离,通常在200米以内,而真正达到使用密度峰值的距离是在100米左右。所以一旦射程超过100米,再加上外界因素,比如风速,要想准确地击中目标,最主要的还是靠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及判断力。

“呯”的一声,火星闪动,子弹从枪管中飞出,弹壳跳落在沙石地上,在整个空间中产生了一连串的回音。只见那只雄鹰骤然向上拔起,然后如同流星般斜斜地向着一边坠落,一股鲜血先是向外喷射,然后是在天空中飘洒下来。

李志远不禁一拍大腿:“打中啦!”但他话音刚落,只见那只雄鹰的身子又拔了起来,身子摇摇晃晃地向着洞穴外飞去。李志远迅速上弹,瞄也未瞄,又是一枪,那只雄鹰的身子又被打中,又是一股鲜血飞出,并徐徐地在空中散落着几根羽毛,但它还是艰难地飞出了洞穴,不知所踪。

李志远放下步枪,不免有些惋惜,尽管两枪命中,可惜没打中要害之处,这也是“三八式”步枪最大的一个缺点,杀伤力不够大,只要不命中要害,较易医治。所以在抗战后期,中国士兵在弹头上刻槽、削短弹头,就是为了让弹头在敌人体内产生翻滚、爆裂等二次杀伤效应,加大对敌人的杀伤程度,让敌人最大限度地丧失抵抗能力。

李志远决定驾着吉普车向着另一侧方向前进,虽然阿力克多次说过,那里危险,但因为时间原因,详细的情况并没有多说,所以李志远并不知道那里潜在的危险是什么,但他想:“怎么说,尝试一下总比坐在这里等死要好些吧,如果潜在的危险是来自不明生物,那好极!我正饿得慌呢!凭着自己手上的武器,到时不定谁吃了谁!”

吉普车缓缓地辗过沙石,要众多的奇特的石柱中穿过,李志远想通过指南针来确定一下方向,却发现指南针上面的针在不停地旋转,根本停不下来。李志远想了一下,决定不按常理去做。

李志远是这样想的,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但是在沙漠这样的环境中,人烟总是离水最近。所以在遇见有分支时,哪里路烂往哪里淌,哪里困难往哪里钻,哪里有水迹就往哪里走。

就这样,李志远在迷宫一样的洞穴中穿行着,有时,可以看见天空,有时看不见天空,更多的时候是在漆黑中穿行,如果不是那辆吉普车的大灯能够突破黑暗,轰鸣的马达声给人壮胆,李志远也未必敢一个人穿行在这孤寂的世界中。

三、孤寂的世界(6)

突然眼前一亮,亮到刺眼,那是太阳吗?李志远的心在剧烈地跳动着,不错,那正是太阳!当吉普车从洞穴中穿出,它正从高高的天空上照射下来,是那么的耀眼,李志远不禁屏住了呼吸。

一条巨大的峡谷出现在李志远的眼前,而他正处于峡谷的底部,峡谷向前曲折地延伸着,不知尽头是在哪处。

面前的峡谷如同刀割斧削一般,尽是高耸的悬崖峭壁,少说有些百来米高,所有的颜色都是土黄色或者暗褐色。峡谷宽度由十几【TXT小说:】米到几十米不等,谷底全是由细【书】细的黄沙铺着,十分的【TXT小说:】柔软,就如同沙漠一样,沙丘起伏,只不过看起来要少的多,小的多,矮的多。

吉普车只开出几米就陷入沙里,李志远没敢继续,他在洞穴附近找了几块看似坚硬的少石块垫在车轮下,费了不少劲才将车倒回了洞穴。

李志远心想:“看来这段路是不适合吉普车走了,但不知道这条峡谷又通向何处,但不管怎么说要比待在黑乎乎的洞穴里强多啦。”

李志远在洞穴附近走出约一里路,想看看是不是有哪个地方可以爬上去,但是他失望了。在这里,想爬上去,同样是不现实的事,而且更加的危险,上面落下的不仅仅是黄沙,更可能是成块的巨石,李志远就险些被一块磨盘大的沙石块砸中。那块沙石块就从他的眼前擦过,尽管是摔在细软的沙子上,也摔成了数十块。

一点点的鲜血突然在眼前出现,李志远用手捻了捻,还十分的湿润,他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同时变得异常警觉起来,他弓着腰,掂着枪,沿着血迹向前。

李志远渴望是人类,哪怕是敌人,这样至少他可以知道自己不是唯一孤寂的人。

李志远顺着血迹向前,在高高低低的沙丘间上上下下,又走出近一里路,转过一座较高的沙丘,只见一只巨大的雄鹰正趴在沙丘上,它的头伏在巨大的翅膀间。它的腿伸在外面,上面全是血迹,将附近的翅膀都染红啦。

那只雄鹰听到声响,头立刻从翅膀中探了出来,两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李志远,那尖锐的弯钩张开,露出红红的舌头,它的翅膀开始扑腾,扬起了沙尘,身子离开了地面约有1米高。

李志远分明地认出这只雄鹰就是他打伤的那头,他端起了枪,瞄准了那只雄鹰,由于离着只有几米的距离,尘土在他头上刮过,他只觉得两颊有些生疼,眼睛有沙飞进,十分的不舒服,不自主地抬着手,想擦眼睛,枪一时不知瞄向了哪里。

那只雄鹰两只翅膀一开,足有三米长,它一合,向着李志远打来,李志远面前顿时一阵疾风掠过,他向后一退,一只脚陷入沙中,站立不稳,跌倒下去,反而躲过了雄鹰的一击。他蹲在沙里,两手用力一抡,将手中的枪当棍子使,正好打在了那只雄鹰受了伤的脚上,它一声凄鸣,摔翻在地上,但李志远用力过猛,枪也脱了手,落在了不远处。。

李志远奋力扑了上去,骑在了那只雄鹰的脖颈处,他双手使力,将雄鹰的头狠狠地摁进了沙中,那只雄鹰拼命地晃动着颈部想摆脱,便李志远哪里肯放,手上的力也越来越大。那只雄鹰头部动不了,便不停地拍打着翅膀,李志远便紧紧地用两只腿夹住那只雄鹰的脖子,慢慢地雄鹰便没了力气。

李志远也没了力气,他稍一喘息,那只雄鹰的头从沙中挣扎着露了出来,然后耷拉着头,萎缩在沙地上。李志远喘着气,从皮靴上拔下匕首,高高举起,匕首在阳光下闪动着五彩的光芒,就在匕首就要下落的那一霎,李志远望见那只雄鹰的眼里滚出了硕大的泪珠。李志远不禁一呆,手缓了下来,就听见天空中传来了急促的鸣叫声,两只形体很小的雏鹰正在天空中盘旋徘徊。

李志远叹了口气,不由地他想起了自己的妻儿,眼中也不禁充满了泪水,他掏出随身带的刀伤药,撒在雄鹰受伤的脚上,然后用自己的手帕给它缠上。

李志远又解下水囊,在雄鹰的头上浇了两下,然后捡起落在沙地上的枪,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

李志远克制住生存对他的诱惑,因为放过这只雄鹰,他很可能会少去多活几天的机会。他想起了阿力克在天山时就曾放过一只雪鹰,这让他们找到了一枝雌雄一体的天山雪莲,然而今天他并不指望这只雄鹰能为它带来什么。

傍晚,当李志远返回时,那只雄鹰已不见了,沙丘上只留下凌散的随着微风四飘的羽毛和一堆鸟粪。

李志远发现自己的处境比起在洞穴里并没有好多少,但他的心理已逐渐地开始适应了挫折。他决定在洞穴住上一晚后,将义无反顾地向前,哪怕是死,再也不走回头路啦。

难以置信的是,这条峡谷竟是很长很险恶,李志远走了整整一天,算了一下,自己最多也就是走出20多里路,比起在沙漠中行走还要艰苦。

第二天,在走了三个多时后,峡谷出现了岔道,李志远根据太阳的方向,选择了向南。走到下午时,峡谷四周变得无比的广阔,近似一个圆碗状,李志远不由地四下旋转着看了又看,就觉得自己就好像困在巨碗中的蟋蟀,任凭怎么蹦,都跳不出这碗中。

然后李志远看见不远的那座土沙丘的背面,有着一个天然的岩洞,看上去就像是从花岗岩石中凿出来似的。它周围长着几颗绿茵茵、郁葱葱的沙枣树。李志远心想:“自己一定是饿疯了,以至于产生了幻觉,要不就是遇见了海市蜃楼。唉,这种地方能见到绿色,堪称奇迹。”李志远小心地拔开水囊,然后用舌头在上面舔了舔,又慎重地将水囊塞紧。

但奇迹就是奇迹,李志远所见的都是真实存在的,直到他用手触摸到树干时,他才知道一切都是真实的。

树上的沙枣很多但不大,这是一种黑色的品种,人称蜜枣,成熟时,这种沙枣会黑得冒油,如同蜜一样甜。此时树上的蜜枣大多数没有成熟,而成熟的也吃起来十分的涩,这不难明白,没有蜜蜂,没有蝴蝶,没有肥沃的土壤,能在此生存已是奇迹啦。

更令李志远振奋的是,他发现岩洞看上去就像是从花岗岩石中凿出来似的,洞里很是干净,而且旁边的岩石中还有细细的水流。

三、孤寂的世界

李志远吃了些沙枣,喝了些清泉,就钻进了洞里。他并没有看见天上一只雄鹰正在他头上的天空是盘旋着,正用它那敏锐的目光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个洞并不是很大,也就是一间普通房子那么大些,里面全是软软的细沙。洞里十分的干燥和通风,而且一点也不热,进到里面,所有的炎热一扫而光,李志远将行囊中的一块防水帆布铺在沙上,舒服地躺在上面,全身的肌肉放松着,很快就进入了梦香。

睡梦中,李志远翻了个身,他的手抱住了行囊,头贴了在行囊上。

傍晚的时候,天边飞来了一只雄鹰,它将一头血淋淋的狼从半空中扔下,那只狼落离岩洞挺远的沙里,落进沙里时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声音,但这根本没有打扰到正在岩洞里睡觉的李志远。

过了一会,那只狼匍匐着向着岩洞爬去,它的肚子上被尖锐的鹰爪拉开了长长一条隙,肠子都出来了,血在它爬过的地方形成一条长长的血线,当它刚爬进岩洞的那一霎那,它便再也没有了力气,两只闪着绿光的眼顿时失去了光芒,它无声无自息地死了。

当太阳就要落山时,那只雄鹰又回来了,它这一次飞得很低,脚下抓着的竟是一只怀了孕的母豹。那只母豹挣扎着,然后从空中落了下来,从一座沙丘上滚向丘底,雄鹰立刻跟着扑了上去,母豹躺在沙地上,张开四爪迎战雄鹰,但很快它发出了几声悲痛的吼叫声,它的双眼被啄瞎啦。母豹趴在地上,忍着疼痛,任凭雄鹰有力的双翅在它的身上扫过。

突然大地一下子暗了下来,太阳坠进了地平线,雄鹰便长鸣一声振飞上了天空,转眼便消失了。

如果在白天,你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头母豹的样子真的很漂亮,它全身的皮毛呈金黄色,光滑而又柔软,肚子和大腿处的皮毛是白色的,前爪布满由许多像是天鹅绒般的小斑组成的彩带。在新疆,豹子并不多见,它是沙漠野兽,习惯于沙漠这白天炽热夜晚寒冷的气候,习惯于这一马平川、无边无际的沙海,它的窝也许就在不远的某个地方,可是它在寻食时遇见了比它更可怕的动物,所以它便抓到了这里,并且受了重伤,濒临着死亡。

母爱是伟大的,动物也是如此。这只母豹已经接近生产了,所以强烈的求生愿望使得它慢慢地站起了身子,它要去找一处可以安居的地方,在它死前将小豹了生下来。唔,这是什么味儿?它用鼻子使劲嗅了两嗅,尽管它的双眼已经瞎了,但灵敏的鼻子让它辨明了方向。

母豹迈着沉重的步子向着血腥味的方向走去,它已失去了那特有的轻捷而柔软的步子。对,那就是血腥味,一阵新鲜的血腥味。强烈的求生愿望外,这引起了它强烈的食欲,更加刺激了它的精神。它下意识地先小心地环视了一下四周,听不见有外来的野兽,就连纵带跳地朝血腥味飘来的方向跃去,结果它便在沙丘摔倒了。然后它又缓缓地爬了起来,一步步地走向岩洞。

这只母豹子在岩洞前停了下来,它也许已有三天没有东西下肚了,它无暇多加思考,只是一扑扑在狼的身上,一时间,它变得凶残起来,完全没有了受伤的样子,它三口两抓扒开了本已裂开的狼肚,先将狼的内脏拉出来,淋淋漓漓地嚼下肚去,然后,它习惯性地试图将狼的尸体拖到更隐蔽一点的地方去再吃。

但是刚才母豹用力过猛,它没有力气拉动那只瘦弱的狼的尸体,对它来说,狼突然变得沉重起来,它只拖了两步,就放弃了这个意图,它四下倾听着,好听听周围有没有其他的动物来与它争食。呀,洞穴里怎么还有股陌生味儿?母豹子退后一步,它谨慎地探进头去,但它看不见,那里李志远正蟋缩着身子,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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