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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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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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点头道:“你先去休息吧。昨天闹了一夜,我已经给你向学校请假了。”

    林夏一听,脸色一变,“遭了,我昨天没有打电话回家,老爸老妈一定快急死了。”

    说完,“腾”的一下站起来,就要往卧室冲。

    “放心,我昨天已经让陈清给你父母打电话了,就说她公司有点事。你和她在一起。”

    靳夜的话打消了林夏的顾虑,她抚了抚胸口,“吓死我了。你是不知道我老妈的厉害,我可不想以后门都出不了。”

    这事儿一闹,气氛顿时松泛了不少。

    保暖思那啥,太饱了,就直接思睡觉了。

    加上昨晚闹腾了一夜。两人都没怎么睡好,听靳夜说给她请假了,林夏一颗心也就放下了。

    “你吃饱没,我收拾一下碗筷,然后去睡觉。”

    看着她带着睡意的脸,靳夜摇头道:“你先去休息吧。我来收拾就好。”

    林夏想了想,也不拒绝了,“那我先进去了。”

    见他点头。林夏溜似的进了卧房,仿佛后面有猛虎。

    虽然很累,但看见床上那白中带红的毛毯,林夏哪里还有睡意,一个激灵。把抱着毛毯进了浴室。

    还有她的衣服,也还要洗干净呢。

    看着裙子上的污渍。林夏不由抚额,这洗的干净么?

    但不管怎样,在没有多余衣裙的情况下,她也只得先把这衣服洗干净,希望到时候污渍不是很大,勉强能穿出去。

    靳夜家里的沐浴露什么的都是全英文,好在林夏英文尚可,连猜带蒙的找出了洗衣粉和漂白液。

    先用清水将红色洗掉一多半,然后换了水将漂白液倒进去,衣服一浸泡,那红色的污渍就以肉眼看的见的速度消散了。

    将裙子拎起来,林夏看着手里的那漂白液不住的感叹,好厉害!和这个一比,她们家用的漂白剂简直就是弱爆了。

    下次有机会让靳夜给她买两瓶,老妈肯定要乐坏了。

    谁不知道林辉那家伙的衣服,就不能上身两天,不然脏的让人看不下去。

    这家伙!

    得,也用不着洗衣粉了。

    将东西放好,用清水清洗了两边衣裙和内衣裤,然后,林夏囧囧的端着盆子站在卧室门口。

    一般洗衣机都放在阳台上,可是要到阳台就必须经过客厅。

    要是靳夜还在客厅怎么办?

    不管了,天大地大,晾衣服最大。

    林夏深吸了一口气,端着盆子进了阳台。

    咦,没人。

    然后见厨房门关着,想必他在厨房里。

    好机会。

    趁这个机会,林夏赶快蹿到了阳台上。真的是蹿啊,除了小时候,她现在就没有走这么快过。

    阳台上果然放着洗衣机,放下脸盆,林夏细细研究起来。

    多功能洗衣机,集洗衣脱水烘干于一体。

    啧啧,林夏还没有见过这样高级的洗衣机呢,真是有钱人。

    林夏有些感叹,一分钟之后就感叹不出来了。

    尼玛,又是全英文,有木有。

    这玩儿怎么弄啊。

    好不容易插上了电源,然后便弯着腰研究各种按钮,呜呜呜,她虽然学过英文,但这上面都写着神马玩意儿啊。

    她只认识“push”之类常见的单词。

    要不,胡乱按一按。

    正胡思乱想间,听到头顶响起男声,“你在干什么?”

    原本她就精神高度集中,现在被人一吓,嘿,林夏吓了一跳。

    真的是吓了一跳,她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

    见她那滑稽可爱的样子,靳夜终于撑不住,笑出声来了。

    为什么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永远都只能出糗呢。

    林夏愤恨的想。

第二卷 176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没看见在洗衣服啊。”林夏愤愤道。

    太不公平了,面对他的时候,自己引以为傲的冷静淡定,仿佛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是她太弱,只能说,对手太强大。

    见林夏有些恼羞成怒,靳夜微咳了两声,“那要我帮忙么?”

    林夏本想骄傲的说不用,但想到这个破机器,便微微扬了脑袋,下巴指指洗衣机,“这个不会用。”

    靳夜勾了勾嘴角,也不再多言,见电源已经插上了,然后再洗衣机上按了几下,然后就见透明塑料小门打开了,“把衣服放进去吧。”

    见盆里面还有一个毛毯,靳夜道:“毯子就不用放进去了,先把衣服烘干。”

    林夏也不和他分辨,把衣服放了进去,然后靳夜又在洗衣机上按了几下,就听见机器运转的声音。

    “等你一觉睡醒就能穿了。”

    想到他方才使用机器熟练的样子,加上早餐事件,倒是让林夏对他改观了不少,由衷道:“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不仅会做饭,还会做家务,真是人不可貌相。”

    靳夜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真当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呢,真正的豪门世家,绝不像外人想的那样。累了吧,快去休息,下午我送你回家。”

    这样的他,少了几分冷冽,多了几分人气,顿时让林夏觉得亲切了不少。

    要是有人在一个月之前告诉林夏,会有一个人,这样的对她,把她生活中的小细节记得这么清楚,林夏决计不会相信。

    但是,这种一觉醒来,有人做好了早餐。叫自己吃饭的感觉,真的好熟悉,好温馨。

    仿佛这里就是她的另外一个家,林夏蹭了蹭被子,上面还有靳夜身上的味道。

    想到他说喜欢自己,林夏真的很难说清自己现在的心情。

    这样的男人,便是什么都不做,就已经让人无法抗拒了,何况还这般的温柔。

    自己这样普通,家世普通。样貌普通,智商也普通,有什么值得他图谋的。若不是在她身上图谋什么。难道真的是喜欢?

    林夏真的纠结了。

    这样强势的男人,什么没有,有必要骗她这个小女孩么?

    还亲自为她做饭,为她洗碗,教她洗衣机的用法。

    加上之前酒店的救她于水火之中。后来搬家迁户口等诸多事宜也是他帮忙。

    若不是对自己有意,他这样的大忙人,又怎么会主动约自己吃饭,还特意去京大的舞会上找自己。

    对了,她可是靳夜从舞会上直接拉走的,还没和便宜师兄说一声呢。

    想到这里。林夏赶紧拿出手机,上面已经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都是段风的。

    赶紧拨通段风的电话。嘟嘟——

    “喂——”段风那温和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喂,师兄,是我,夏夏。不好意思,昨天有点事。没注意电话,现在才睡醒。所以才看到未接来电。”

    “夏夏啊,你到家了吗,昨天打你电话没人接,我还担心你出什么事了呢。”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不过你和靳学长一起走的,怎么可能会出事,看来是我多虑了。”

    听他这话的口气,再想到昨天晚上舞会上人激动的样子,林夏好奇道:“靳夜在京大很出名么?”

    “何止是出名,简直就是女生心中的男神,男生心中的崇拜者啊!”

    “呃,这么厉害。”

    “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靳学长可是京大学生中的神话呢。他明明是管理学院的学生,却凭借敏锐的直觉,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时候注资了几股大家都不看好的股票,大挣了一笔,继而一战成名,那时候他才大二。”

    “后来他又凭借长远的眼光,投资电商市场,自己和注册了公司,现在更是涉及了房地产这样暴利的行业呢。你说这样的天才,能不让京大这群眼高于顶的学生崇拜么。富二代算什么,在京大,富二代多了去,要自己真有本事才行。”

    挂了电话,林夏整个人还处在震惊之中。

    和靳夜一比,许逸宸简直就弱爆了啊。若不是有重生的优势,若不是多活了几十年,他哪里有这样的心智这样的能力。

    靳夜,才是活生生的商业天才啊。

    想到第一次同桌吃饭的时候,靳夜和吴天皓对许逸宸的评价,林夏不由嗤笑了一声。

    若真有这么厉害,那上辈子怎么会在和陈子墨争夺柳梓清的过程中黯然退场,就算有重生那个优势,许逸宸那个玉石俱焚,弄不到手绝不罢休的性子也是注定了的。

    想到这里,林夏对靳夜更是满意了。

    瞧瞧人家追女孩子的手段,这才叫高明啊。

    首先高调出场,让林夏感受了一把众人瞩目的光彩,也让她提前适应了这样的场合。以林夏的身份,以后若真和靳夜在一起了,出入各种场合只怕是免不了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看来靳夜深的此种三味啊。

    这都还没向自己表白呢,这行为动作就已经是走一步算三步了,只怕接下来他的手段还层出不穷。

    若她真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就昨晚那一幕,加上今早的柔情早餐,只怕早就沦陷了。

    林夏叹了一口气,她就算不是普通的小孩,不也是被靳夜弄的心神不宁,此刻,满脑子都是他么。

    翻来覆去的想了半天,这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等到林夏醒来,已经中午了。

    换了小卫卫,打开房门,就闻到一股香味从厨房飘出来,在熬鸡汤。

    而靳夜,拿着一份文件坐在沙发里看,见林夏出来,将文件放在茶几上,起身道:“醒了?厨房的饭菜也都好了,一起吃吧。”

    他早就醒了,却一直等着自己,然后一起用饭。

    想到这一层,林夏眼眶不由有些热热的,心口也是一阵酸酸的。

    林夏知道,那叫感动。

    靳夜端了汤出来,见林夏愣愣的站在厨房门口,脸上也是一副快哭了的表情。他忙将汤放下,来到她的面前,揉了揉她的头发,“怎么啦,一副我欺负你的样子。”

    林夏摇了摇头,“没有,你很好,是我自己的问题。”

    自过了童年,入了高中之后,除了家人,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待她这样好。

    而这个人,还有这样好的家世和背景,她何德何能。

    林夏所有的淡漠,不过是见过人情百态之后的一种自然转变,更是经历的恋爱挫折之后的一种不自信。

    她拒绝别人,同时也封闭了自己。

    这是一个坎。

    按照她的真是年龄,她已经三十岁了,也到了该恋爱的年龄。

    不论她外表多年轻,有一颗苍老的灵魂是事实,她也无法做出像真正十几岁小孩那样。何况就算她是个真正十六岁的小孩,眼下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靳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小孩会有这么重的心思,但显然她目前陷入了一个怪圈,自己拔不出来了。

    想到这里,他将林夏揽入怀里,亲亲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

    凑到她耳边轻声道:“你已经被我贴上了标签,已经是我的人了,以后不要给别人接近你的机会,也无须想太多。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这一句话简直就相当于承诺了,以后他们之间若真的出现了什么阻碍,靳夜绝对有这个能力能将它们一一解决。

    是谁说冷硬的男人柔情起来可以将人溺毙。

    眼下,林夏已经被他感动的不行。

    只能用手揽住他的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汲取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脑中却突然的闪现了一句歌词,“当你在我额头亲亲一吻,我竟然会哭的像个小女生。”

    “可是,我还那么小,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告诉我,不怕我逃的远远的么?”林夏还是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导致靳夜改变这么大,突然间就对她表白了,事先一点预兆都没有。

    揉了揉她的头发,靳夜认真道:“若你会逃的远远的或者害怕我,那样的她又怎么会是你,我眼中的夏夏,可是无比冷静淡漠的小才女,这才让我倾心。”

    只是机场看到她和朋友拥抱,他就已经受不了了,更无法想象林夏穿着别的男人的衣服睡在他们家里的场景。

    “再者,十六岁也不小了,在古代,都能嫁人了。”靳夜道,“这可是你书里面说的,我照你写的做,应该没错吧。”

    他认定的人,为什么还要等。

    有多少事,多少情,就败在了一个“等”字上面。

    时间是最残忍的。

    当时间过去,我们忘了曾经义无反顾的爱一个人,忘了他的好,忘了他为我所做的一切,我对他再也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

    为什么会这样?

    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时间。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了时间,然后,是时间让你忘记了爱情。

    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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