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林夏的重生日子- 第18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于是她以为这是一篇爽文,根据小说定律。被卖入青楼之后她一定会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吸引王子皇孙,然后享尽荣华富贵的时候,她发现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

    前面五六章介绍了女主穿越的地理位置。穿越被卖后素手无策的心理,以及被卖入青楼即将被老鸨调教的过程。

    就在众多读者对本书名称和简介表示怀疑的时候,第七章《神仙?妖怪》那一章,才进入正题,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真的是一本修仙文!

    因为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这个小镇上来了几位仙人,他们抓走了青楼里面几十个童男童女。

    而六岁的苏凌谨,正是其中一员。

    出了闭塞不通消息的小山村。苏凌谨才知道,这个世界和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一点都不相同,居然有神仙。

    所以,苏凌谨迷茫了。

    她是个资深书迷,看过很多小说。比如最近几年流行的宅斗文《锦绣》,权谋文《谋尽天下》种田文《小富即安》以及仙侠文《尘缘叹》。

    因为喜欢的原因。每一本书的情节,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可是没有一个人告诉她,有这样一类书,凡人也能修仙?

    尼玛,这究竟是个神马世界。

    于是,她在那个世界将琉颜那个她曾经最喜欢的作者骂个半死。尼玛你个写书的就不能每个类型都写么,穿越到一个未知不知道有什么玩意的世界,容易么她。

    就在苏凌谨吐槽的时候,也就是这次危难中,她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金手指,一个逆天指环。

    就是这个指环,让她走上了修仙之路,也就是这个指环,无数次救她于危机之中。多少次几乎粉身碎骨,多少次在恶劣的环境中一次次死里逃生。

    最终,让这个单纯中只有着现代人一丝丝冷漠的白领苏凌谨,彻底变成了一个冷静淡漠的冰山女。

    若不是上辈子的经验,若不是上辈子疼爱她的父母不时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在这样恶劣的修仙环境下,只怕她苏凌谨早就不能坚守本心,从而入了魔道。

    看过修真文的人都知道,一本修真文,没一个200多万字以上,都不叫修仙。

    所以,在读者看的很爽追的很痛快的时候,林夏也早就在书评区发了帖子,这本书将会是她写书历史上最长了一片文。

    看着这个通告,读者沸腾了。

    1L:“大大,大大啊,不愧是我最喜欢的大大,果然不走寻常路,在大家都写宅斗宫斗种田的时候,另辟蹊径,写了第一部女生修真文。以前一直看主站的修真文,都是种马文,披着修真的路子狂收美女,广建后宫,看到这些烂俗的情节,就不想看了。”

    2L:“所以大大的这本书给想看修真,却找不到好书,给书荒中的我们带来了一片绿洲。”

    3L:……

    接下来是十几楼夸奖的话,直到后面,才有人开始讨论情节。

    22L:大大,我只想问,女主还有多久才能成仙啊,从炼气到筑基花了三十年的时间,再到结丹花了一百二十年,就已经过了几百年了,而下面还有什么结婴,化神。

    而化神之后才能成仙,那成仙之后呢,是不是又有一套法则和程序,就像文中的天道一样。

    大大既然说这本书将是最长的一篇文,前面大大写过最长的一片是一百二十万字。所以我想问问,这本书大概会有多少字,200万还是300万?

    23L:同问,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大大就算写个300万,我都会一直追下去的。

    24L:三百万(做惊恐状),神啊,百万巨作,我看得完么?

    25L:等凌谨成仙,估计我也成仙了。

    26L:楼上的多大了,求包年龄。

    27L:老太太今年已经70多岁的高龄了。

    28L:……牛,大大的书连七十岁的老太太都吸引了么,这是一种怎样老少通吃的节奏。

    29L:开玩笑,老太太也很潮的好么,你们小年轻玩的东西,就不许老太太玩了么?我可是忠实粉丝,每一本书都有买来收藏呢。

    然后便歪楼了,各种话题各种讨论,然后这个帖子就变成了24小时的热帖,更多的人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加入了讨论。

    看着下面的几百楼,林夏很无语,原本她只是发了一个通告而已。

    至于具体的字数,林夏没有做出回应。

    她只有一个很粗的大纲,至于一个副本一个新地图会写多少字,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毕竟很多抽丝剥茧的情节,再没有写出来之前,谁也不知道会写多少个字。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本最普通的修仙文,都有约莫三百万字,这还不算成仙之后要走的路。

    整整一个暑假,不过两个月而已,林夏这本《长生》就发了80万字的文。(和夏夏的勤快一比,绯绯就是个渣速,所以,赐我一个随身空间吧)

    其中,有几乎50万字的文是在空间里写的。

    毕竟这是一个新的题材,新的类型,林夏对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有强迫症,她希望能把自己的每本书尽自己最大所能,写到最好。

    所以每次写文都会修改,对不喜欢的情节都会删掉,然后不断重写。

    这样推翻重来,再次推翻,才有了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情节。

    若是没有这个空间,她不可能写的这么快。

    有了80万字做基础之后,加上不断的充电,在主站找好的修真文看,从里面学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到后面,林夏也算是熟练了修真文的套路,写起来也算是得心应手了。

    就在写字,改文;写字,和靳夜约会;写字,去京大看老师的过程中,暑假过去了。

    林夏,高三了。

    和中国大多数的高中一样,临高三前的那个暑假,都是要补习的。

    但是林夏她们和一般的高中生不同,她们是从国外回来的。

    对她们这种留学生,学校倒是管理的很宽松。

    尤其是上次出了曹丽华的事件之后,学校对她们这些留学生管理更紧了,还派了一个老师住在她们的公寓里,时常和同学谈谈心,聊聊天,就怕她们受不住国外物欲横流的诱惑。

    而回国之后,也很大度的给她们放了两个月的假。

    当然,这也是因为学校相信,这些留学生都优秀的很,就算是放假,他们也不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夏夏,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开学了,你功课复习的怎么样了?”林老妈端了一盘切好的梨子,喜好的提子,推开书房的门,走进来问道。

    林夏写新书的事她也知道,对女儿挣钱的行为,林老妈并不反对,毕竟就算你读了一个名校的文凭出来,也不一定有她女儿写书挣钱多。

    只是林老爸不大赞同她花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毕竟几千年来,读书才是正途。

    文凭,才是硬道理。

    PS:

    最近都是双倍粉红哦,来吧,亲们~~~

正文 275 健平

    “复习的差不多了。”拈了一颗提子扔进嘴里,林夏有些含糊道,“关于成绩,这个您就不用担心了。”

    林夏说的是实话,靳夜已经告诉她了。

    她们学校当时正在建的那栋实验楼,居然就是靳夜投资建设的。

    她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随口抱怨说出要是能保送就好了的话,他在听到之后,就不懂声色的派人打听研究了她们学校的政策,然后投资了一个几千万建了那栋实验楼。

    就是为了给她争取到这个保送名额。

    原本他打算在林夏十八岁生日那天给她个惊喜的,可想到她生日是在高三的下半学年,离高考也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

    若给她惊喜,那她之前近一年的时间,为了高考所付出的努力,不就都白费了。

    想到这一层,靳夜便在事情已经能够正式确立之前,将这个事告诉了她。

    所以,林夏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只要能在班上保持一个比较好的名次,就行了。

    倒是没有升学的压力。

    所以,现在她学习起来,简直是毫无压力,轻松极了。不用被考试逼着学习,换了一个角度之后,平时很不看不顺眼的课程科目,在她眼中居然都变得可爱起来。

    比如历史,平时很枯燥的,什么多少多少年鸦片战争爆发,什么时候虎门条约,什么时候南京条约,条款是什么等等之类的东西,因为不需要强制性的背诵。

    她居然觉得学了这些东西之后,对写文更有帮助,更能够信手拈来。

    所以,记住的内容倒比平时死记硬背要多得多,学习的效率也是大大的提高了。

    “我怎么能不但心。虽然你去了一年国外,可听人家说国外的高中和中国高中很不同,学不到什么对高考有利的东西。这么一来,你那一年可不就浪费了,我若是早知道,肯定不会让你去。花了钱不说,还白白浪费一年的时间。”

    “哎唷,老妈,我都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不用担心我的学习。长这么大。我有让您担心过么,与其担心我,还不如多督促林辉。让他多看点书。这次升学考试,他虽然考入了直隶高中,但进的却是一个普通班,人家林妙儿进的可是实验班呢,那分数更是甩开他一大截。”

    说起这个儿子。林老妈就是一肚子的火。

    林辉不聪明?

    不,恰恰相反,他就是太聪明了,只不过他的聪明都没有用在地方。

    “前两天你爸给他买的二手电脑,他又给拆了,将前面几台都组合起来。不知道组成了一个什么怪物,真是气死我了。他要是把这个精力花在学习上,那个神马哈弗都能够考进去了。”

    林夏乐了。“老妈,真不错嘛,居然连哈弗大学都知道。”

    “那是,也不看看你老妈我是谁,你在国外读书这几年。老妈我也在学习成长呢。不仅知道哈弗,还知道剑桥呢。”

    林夏道:“老妈真厉害。不过我这儿正看书呢。听说开学后一个星期就有一个摸底考试,我到时候考出一个好成绩,让老妈长长脸。”

    “诶,那我就不打扰你学习了,我去看看那个小兔崽子。”林老妈笑眯眯的应了,乐呵呵的走了出去。

    看着那轻快的脚步,林夏笑着摇了摇头,低头又看起书来。

    她说的确实是真的,一个星期之后就有考试了。

    虽然能够保送,可她也不希望落其他人太远,她骨子里也是有争强好胜之心的。

    一个强者,若保持谦逊的态度,所有人都会称赞他;而一个弱者,无论你做出什么姿态,所得到的都是不屑和打压。

    你不厉害,别人凭什么尊重你。

    只有自己有了一定的实力,才有资格说我想要怎样,才有资格按自己的性子走下去。

    林老妈刚刚走到客厅,就见柳雪拎着一袋提子开门进来。

    “三姨,我买了一点水果,给你和夏夏吃。”这么多水果中,林夏就提子还爱吃一点,其余的都不怎么动。

    住的时间长了,她也记住了林夏爱吃的。

    见她买东西进来,林老妈忙道:“买这些做什么,水果什么的家里都有。”

    “昨天见提子不多了,今天路过超市,就顺手买了点儿。”柳雪道。

    这两个月,柳雪在杂志社表现的好极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给林老妈买了一件衣服。林老妈嘴上说浪费,心里还是高兴极了,不时在林老爸面前念叨她侄女有孝心。

    她并不缺两件衣服,但这个态度让她在林老爸前面很有面儿,不时唠叨几句。

    知道林老妈到了更年期,任林老妈怎么唠叨,怎么对他发脾气,林老爸也不多说,只任她嘴碎。

    两个月的时间,已经让柳雪大变了模样。

    她不是刚来的那个不太自信的柳雪了,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京城时尚模特。

    这短短的实习时间,她并没有攒到多少钱。虽然不用像公司其他人一样交房租水电,但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护肤品精美的小饰品等等这些东西,都已经给她配齐了。

    并且她最大的收获,就是交了一个B市本地的男朋友——周健平。

    家里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有车有房,他本人也在那栋大楼工作。因为是做IT的,工资也不错,算上年终奖,年薪约莫十五万

    在B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个九十多平米的三房,一辆代步车,加上十几万的工资,若节省一些,小日子也能过的有滋有味。

    而和柳雪的想法不同,能在那栋大楼里工作的女孩,哪个不是有能力或者脸蛋的。有能力的,自然看不上一年才十几万工资男人,比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