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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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传说- 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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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早餐的惊喜不再有

到了大二,我们的生活还是如常的堕落,似乎每个大学生都受到了懒惰的诅咒那样,全校要找出一两个如高中一般下苦功的人如蛤蟆上拔毛一样的困难。幸好我有挥霍的资本,上学期整整半年的拼命研究赶尸咒让我的学识已达到了个常人难及的高度,新学期的课程翻了一下,在我的眼中已和一加一等于二的小学数学差不多。

下学期学院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要求我们写一篇论文,除了算入该学期的学分及优秀评估之外,这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了。论文的时间是一个月,对大部分科目都已深为了解的我随便选择了一个课题,仅仅用两天就完成了,而宿舍诸人大部分还是玩游戏的玩游戏,泡妞的泡妞,一切如常。直至截止日期前一个多星期,才急急进入状态,上网下载的,掏钱叫人帮写的,到图书馆查资料的(其实许多人也是直接拿原文为模型,做些修改)……,总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真正全心投入写论文的人屈指可数。

大学就是这样,其实大学生可以说都是混混,名牌大学也不能例外,初中高中被压迫毒害了那么久,谁到大学之后不想好好轻松一下。然而轻松的日子总是过得比较快的,这一轻松之下,几年很快就过去了。大部分人也就是为了一纸文凭,出去混一份好工作而已,真正怀着报效祖国思想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宋雄斌正是这些大学混混中典型的一个,此刻这家伙脸上堆满笑容:“老五,救我啊!”他整天和老婆出去出去鬼混,乐不思蜀,很显然这段时间他只懂得用下半身思考了,原本最多两星期可以完成的任务就这样拖到了只剩两天,才猛然醒悟过来。日子似乎挥霍得差不多了。眼看后天就要交稿子了,心急火燎连夜加工。

只是这点时间要完成一篇至少五万字,并且需要翻译成英文的论文很显然是不够的。而且他老兄自从找到老婆之后,玩人丧志,学业基本丢弃一边了,根本不知如何下手才好。

我皱着眉头道:“靠,就知道整天玩,现在哭个屁,我告诉你,上网下载的话很容易穿帮的。”由于我们导师是北平医科大最有名的教授,而且涉猎甚广,如果抄袭味道过于明显的话他必定看的出来,不过也因为老家伙通常都比较古板一些,如果原文修改上多下点力度,除了主题外其他的东西弄得模糊一些,他就会认为是自己写的,而非是抄袭。只是照宋雄斌的水平,要修改得不像原文的话似乎甚是困难。

上学期我的各科均是第一名,而且几乎全部满分,宋雄斌知道我实力不菲,现在是赖定我了,厚着脸皮道:“老五,帮帮我吧,你帮我下载来改改,我帮你做一个月的值日好了,还有,我的那些好东西,随便你挑。”他说的好东西也就是珍藏的《花花公子》之类的情色书刊了

我站起身来:“靠,一个月我也不过四天值日而已,每次扫地不用两分钟,还有,不要用理论性的东西来收买我,我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菜鸟了,已经上升到实践阶段。”说罢站起身来欲走。

宋雄斌急了,拖着我的衣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求:“老五,求求你了,我请你一个月的饭,做牛做马都好……”看他样子除了把女朋友让出来之外,什么条件都答应了

我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他,让其稍微收敛一下惰性,也不会见死不救的,此刻见目的已达到,叹了口气道:“你要知道,我能帮得你一时,帮不了一辈子的。大哥,你看你现在这样,整天除了泡妞还是泡妞,你会完蛋的,到时毕业论文总不是叫我帮你写吧?”

宋雄斌见我口气有所松动,忙连声道:“不会的,不会的,过了这次之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摇了摇头,这话能信的可信度有一成也就不错了。过后两天宋雄斌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又在宿舍失踪了,估计是和他老婆去玩我恨得牙痒痒的,这小子,把我当苦力的了。我没有上网下载,而是直接帮他写了一篇,鉴于他的水平问题,我选择了简单的论题,一万字并不多,再加上汉译英对我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一天就搞定了。

完成的论文教授帮我们集体投到了北平最权威的医学杂志——《北平医学导报》。确切点说《北平医学导报》是全国最权威亦最古老的医学报刊了,成立的历史已有四十多年,刊载了国史上数不清的著名医学专家学者的心血之作。但凡是每个学生的论文,都会由导师帮忙投稿到医学类的报刊,这是医科大的惯例。当然,能发表的是极少数,尽管医科大是全国名校,但尚且处在学习阶段的大学生毕竟是不能和一些有丰富经验的名医专家相比的。!

我们教授在导报上发表过十数篇论文,不知是否老糊涂了,以为名师出高徒,竟然将我们稿子投到了《北平医学导报》。因此所有人估计,生物技术这届的论文估计是要不幸地全军覆没了。

在其他报社的话,至少有些出类拔萃的学生可以占个位子的。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细胞活跃化》竟然上了导报,而且是当期封面推荐的重点之一,甚至有几家外文医学杂志要购买转载权。即使在天才辈出的医科大,这种情况在校史上亦不多见。我在意外了没多久之后就想通了,研究咒语的几个月,我自身的水平早已达到了专家级,特别是脑科,我想世上能比我了解得更多的人应该是寥寥无几的。《北平医学导报》上许多颇有深度的论文在我眼中都已经觉得非常简单易懂了。

我在校内的名声却是一夜间雀起,成为了众人眼光中的焦点,几乎与当初非礼叶柔时流传得一样的快,诸如天才之类的赞美词各位从不轻易夸奖人的导师毫不吝啬纷纷加诸我身上。校友看我时的目光中均带着艳羡,因为能在《北平医科导报》上发表论文,而且是重点推荐之一,我毕业后的前途必然是一片光明的,尤其是在生物技术专业冷门,就业情势尴尬的情况下,更是足以让人羡慕死。消息出来的当天,宿舍的人眼都红了,要我请客,拼命的点菜,以从我的腰包中减少人民币的变态方式来维持自己心理平衡。

由于来得轻易,身为当事人的我没有觉得什么。之前由于我并没什么出众之处,其实许多人对慕容倩选择了我是很为不服的,特别是一些自视甚高,却在慕容倩面前碰壁的学生会干部,富家子弟,权贵之后等。若非能上医科大的都是些高材生,再加上学校对打架事件处罚特别严厉的话,说不定就要使用暴力了。自从我的论文发表之后,就没有人再有什么话说了。

在一片光环与溢美之词的包围中,我即将迎来自己大学的第二个暑假,不知不觉间,慕容倩已经毕业了。

由于慕容倩的特殊身份,我有一千个理由可以说我们间在校内盛传的关系很容易在张雯李晓她们面前被揭破,我甚至早已遍好十数个解释的理由。然而两年过去了,这件事竟然都没有传到她们耳中,我只能用奇迹一词来形容了。在本校的思思是瞒不了,不过我先下手为强,在她来校之前便把编好的故事告诉她了。

大四学生的毕业时间要比学院大考早一个月,毕业生工作基本都已找好,在答辩之后不久多数便要到公司单位报到。慕容倩没有回父亲的飞凌集团帮忙,而是选择了北平人民医院。慕容天骅似乎并不坚持,大概他亦不想自己的宝贝女儿投身险恶的商战之中吧。

医院对这个医科大出来的优秀毕业生显然很重视,签约后便分配好了住房,一厅两房。慕容倩邀请我今晚过去吃饭,地点就是她的居所,因为明天她便要正式上班了。

我坐在去人民医院的TAXI中,唏嘘不已,以后睡懒觉的日子里,都不会有一份热腾腾的早餐忽然出现在眼前的惊喜了。
第四集 吟风弄月 第265~268章
第二百六十五章发生些什么

北平人民医院新建的女子宿舍有些特别,颜色传承了医院一贯的传统,雪白的一片,很洁净的感觉,然而对爱美的女孩子来说未免显得单调了些。慕容倩的套房就经过了精雕细啄,客厅墙上贴了一大幅十二星座的壁画,深邃的宇宙星体,瑰丽的银河作为背景,使得整个房间多了一种悠远宁静的味道。我一见到那副壁画就被吸引住了,暗赞慕容倩好眼光,有空也要买一副,贴到自己家中。

慕容倩是昨天刚刚搬进来的,家具并不多,厅中稍微大点的家具也就一套家庭影院,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开水机,还有数张楠木椅子而已,她的房间是一张床,卡通的床褥说明了慕容倩依然没有完全失去女孩子的天真。窗台上一盆翠绿的小盆景给整个房间增添了不少生气,挨窗台的地方放置的是一套电脑,慕容倩将学校的电脑直接搬过来了,电脑桌上的一个花瓶中,一株紫罗兰美丽而高贵的绽放,那是慕容倩最喜欢的花。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大衣柜,床前的一些精巧美观的小挂饰,以及两个可爱的大狗熊公仔。依慕容倩的说话,它们是她的伙伴。

此刻我与慕容倩正面对面坐在厨房中的玻璃餐桌之前,桌上摆满了各式极具观赏性的菜肴,据其散发出来的诱人香味判断,并非只具观赏性那么简单,肯定还是味道佳美。慕容倩的厨艺看来又精进不少,就食物的色,香,味三方面来说,慕容倩在后两者比起我来还稍有不如,不过最前面的〃色〃就远远赶超我了,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毕竟是女孩子,心灵手巧。要我一个大男人耐着性子学食物的摆设是万万做不来的。

慕容倩只邀请了我一人,没有任何一个同学,闺中密友,以及和她已很熟的思思。在我将思思第一次介绍给慕容倩开始,七窍玲珑的她就从我们间的细微动作,神态判断得出这个可爱而乖巧的女孩与我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到了不可动摇的地步。她没有妒忌,反是疼爱有加,每次我们出去玩都会拉上她。女孩的醋意通常都是很重的,这让我很难理解,最好只好勉强归结到一个可能:她真的愿意仅仅当我的情人,只为能与我在一起。

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只是当我的情人,不用万夫所指,连我自己都无法接受——尽管我很想。慕容倩这样的一个女人是任何正常男人都想拥有的,我很正常,所以我的想法与其他男人一样。但只是限于想想而已,我的理智告诉我不能那么做。促成我这么〃高尚〃还有另一个原因,从小我就有一个坚定的愿望:如果思思长大后还愿意的话,我一定会娶她。即使是与张雯间发生的那次意外后令这个坚定不移愿望出现了动摇,但那个愿望的束缚力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有效。

只是将这样一个对自己那么好的女孩拱手于人的话我同样做不到,因此我一直维持现状,直至慕容倩毕业,我们间的关系还是与大一时差不多。但这个晚上,我觉得有些东西似乎要改变了,因为慕容倩一向在邀请我的同时都会叫上思思,今晚是唯一的例外。我隐隐感觉到会发生些什么,有些期待,却又有些害怕。

透明餐桌中间的汗白玉瓷瓶里插着一枝鲜艳的玫瑰,鹅黄色的柔和灯光轻轻洒落,一段优美的音乐从客厅的音响中飘扬过来,那是音乐名家埃尔斯的《浪漫一刻》,平静无波的旋律却有意无意地挑动着两个年轻人骚动的心。

女人天生就是制造浪漫的高手,此话当真不假。我看着朦胧灯光下脸挂微笑的慕容倩,只觉分外的美丽,一时间竟是有些痴了。

慕容倩笑道:〃呆子,看什么呢?〃我叹了口气:〃我想说,你真的很美,特别是今晚。〃要知道直到毕业为止,仍然有许多死心不息的人想追求慕容倩的,只不过均是以失败告终罢了。

慕容倩闻言笑了,看得出来她很开心。然后她盈盈站起,到一旁的冰箱中取出一支红酒,朦胧的灯光下看不清楚是什么牌子,不过光看瓶子的造型,材料极做工,就可知道价值不菲。

印象中慕容倩无论在什么场合都是从不沾酒的。〃酒能乱性〃,这句无数人知道却无数人要犯错误的警句从我脑中闪过,更为加深那暧昧的想法。再细看慕容倩今天似乎特别性感,身上那好闻的香味似乎都特别诱惑。有时候,人类的想法并非是完全由大脑决定的,欲望亦可以带动一个人的意念。就像我这样,之前的一颗小小的欲念种子迅速生根发芽,什么都往那个方向上去考虑了。却没想到:也许是工作这样的人生大事打破了慕容倩平时不沾酒的习惯,这套衣服慕容倩平时亦穿过好几次,她身上的香气变化根本就是我个人的错觉。

不过怎么说都好,红酒属低度酒,怎么喝还是不能让我乱来的。慕容倩伸出纤纤玉手,在我面前的长颈杯子里倒上,殷红的液体如血,甚至比汉白玉瓷瓶中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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