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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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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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光着脚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只能答应她,要不他就得光着脚干活,此外别无选择。

过了几天,莫纳汉把袜子拿回来了。我仔细一看,却发现是拿旧袜子换了新底做成的。这个骗局也太明显了,我让他拿着袜子回去找R老太太,对她说——他给的是新袜子的价,袜子应该是全新的。

那贪婪的老太太虽然没抵赖,但却凶神恶煞般地发誓诅咒,破。口大骂。爱尔兰人本来就很迷信,现在听到如此恶毒的诅咒谩骂。他竟以为那老太太是个天生邪恶的“老巫婆”。他从未坐马车出过门,但她却冲到门口骂他是光着脚后跟的爱尔兰恶棍,诅咒他马仰车翻,摔断他那没用的脖子。

一天,他跟着大伙从C镇回来后对我说:“太太,我最好还是离开这儿吧。因为,如果不走,我和那牲畜迟早都会遭到不幸的。那恶毒的老巫婆!我忍受不了她的诅咒。我是命里注定要在炼狱里涤罪的。”

“别胡说了,莫纳汉!你又不是天主教徒,没必要害怕什么炼狱。下次那老家伙再对你说这些邪恶的话,你就叫她闭嘴,告诉她别惹是生非,要知道,咒人反害己。”

听到这古老的土耳其谚语,他开心地大笑起来,但他没指望用它来堵那恶婆闲不住的嘴。第二天,他牵着马路过她家门口。一听见车轮声,她就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又像往常一样诅咒开了。

“祝你倒霉,你这坏透了的老乌鸦婆。你并不能把我怎么样,你毁掉的是你自己那可怜可悲的罪恶灵魂。你的诅咒已经在你自己身上应验了,人们常说,‘咒人反害己’。现在你就是这样,你家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你的咒语。这一窝咒语会陪着你,永远跟着你,还会给你筑一个暖和的好窝。”

这老太太是不是像约翰那样迷信,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被那个富有哲理的谚语吓住了,这也很难说——因为,像我上文说过的那样,她一点儿也不傻。反正听了那些反驳的话,她就缩回屋里,从那以后再没攻击过他。

可怜的约翰心里从未存过什么恶意,一丝也没有。尽管乔大伯一家对他干了很多坏事,他可从未想过要以牙还牙,下面这件事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一天,约翰在林子里砍烧火用的木柴,乔大伯和另一个人也在不远处砍。这时,一棵树倒下来担在了旁边的枫树上,枫树虽然很粗,但因为树干是中空的,而且还枯烂了很多,所以风一吹它可能就断下来了。那棵树刚好罩着乔大伯一家每天出入的必经之路。他从树所在的位置上抬头看去,发现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必须把这棵树砍倒。但他可没有勇气去干这么危险的活。如果支撑的树在干活时突然断下来,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他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叫同伴去砍树。

“你自己去吧,伙计,”那人拿着斧头咧开嘴笑,“我的女人和孩子也需要我,就像你的汉娜需要你一样。”

“我可不想拿斧头去碰它,”乔说。接着,他打手势让那人别出声,然后他冲莫纳汉喊:“你好,伙计!我们需要你来帮忙砍棵树。如果你主人的牛碰巧打这树下走过,这棵树断下来就会把它们砸死的,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你说的很对,乔先生。但你家的牛最有可能先被砸死。是你自己那么笨,把那棵树砍倒在另一棵树上。为什么让我冒死去砍树呢?”

“呃,但你是个小伙子,又没有妻儿老小靠你来养活,”乔表情严肃,“我们俩都是拖家带口的人了。难道你不认为砍这棵树是你的责任吗?”

小伙子把玩着斧头,一会儿瞧瞧乔,一会儿又看看树。最后,他善良的天性以及无畏的勇气还是战胜了自我保护的念头。他高高举起虽然细瘦却满是肌肉的胳膊,大喊道:“如果非得搭上一条命,为什么我不行呢,真要是这样死了,上帝肯定会怜悯我罪孽深重的灵魂的!”

树倒了,结果跟他们预料的相反,约翰没受一点儿伤。那精明的美国佬放声大笑:“真的,要说你不是个十足的傻瓜,那我可从没见过傻瓜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约翰大声质问,黑眼睛里冒着怒火,“如果你想侮辱我,因为我干了你们俩不敢干的事,你最好给我放老实点。刚才你见到的只是我的精神力量,你最好不要想再试试我胳膊上的劲,不然,你的下场就会跟那棵树一样。”说完他就扛起斧子大步走下山去。回来后我把他训了一通,责备他做事冲动鲁莽。

三月的头一个星期里,人们都忙着做枫糖。一天傍晚,莫纳汉在火堆旁给凯蒂喂饭时间我:“你吃过枫糖吗,太太?”

“没有,约翰。”

“那没关系,你会有机会吃的。我要自己做糖给亲爱的小凯蒂吃,做非常好吃的枫糖。”

第二天一大早约翰就起来了,忙着做盛树汁用的木槽。到了中午,他已经做好了一打,还自豪地拿给我看。对这种远近闻名的枫糖,我颇感好奇,就问了很多有关的问题,诸如木槽是用来干什么的,怎样榨树汁,怎样做糖以及糖做成了是不是真的好吃等。

对于我的疑问,约翰是这样回答的:“哇!好吃极了。比牙买加生产的糖还好吃。明天晚上你就等着瞧吧。”

穆迪去P镇了,对枫糖的期盼缓解了他走后家里的沉闷气氛。我满指望等他回来时给他看看我们自己做的糖,做梦也没想到结果会令人失望。

约翰在树上钻了几个洞,看样子符合常规,然后他拿了木槽去接树汁。但阿曼达小姐和阿蒙一等接满就把木槽弄翻,倒掉树汁。莫纳汉费了很大劲儿总算凑够了一大罐树汁。天擦黑时他拿回家来,生了一堆火,想把它熬成糖汁。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流走了,烟薰火燎使制糖人又热又黑,看上去活像轮船上的烧火工。我往罐子里看了好多遍,但树汁却像是永远也熬不下去了。

““这活可真够烦人的,”我心想,但看他那么焦急,我什么也没说。到了大约十二点钟的时候,他神秘兮兮地问我要一块猪肉,说要挂在糖上面。

“猪肉!”我边说边朝罐子里望去,只见半罐子都是黑乎乎的液体,“猪肉管什么用?”

“当然是为了不把糖熬糊了。”

“可是,约翰,我根本没看见什么糖啊!”

“噢,这些都是糖,只是现在还稀了点儿。看,它都能粘到勺子上啦。啊哈!明天早上凯蒂醒了就有糖吃了。”

我又累又困,就让他一个人熬糖咱己睡去了,很快就忘了枫糖的事。第二天吃早饭时,我发现桌上的茶盘里放着一只小盘子,非常显眼,一块又黑又硬的东西盖在盘子底上,很像沥青。“这脏东西是什么,约翰?”

“这就是枫糖啊。”

“这东西能吃吗?”

“当然能吃。尝尝你就知道了,太太。”

“可是,它怎么这么硬,切都切不动。”

约翰好不容易才切下来一小块,还差点儿切着手。他把糖塞进孩子嘴里,那可怜的小家伙脸上立刻现出痛苦的神色,像吃了什么毒药似的吐了出来。就我自己而言,也从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那东西吃起来就像是猪油和烟草汁的混合物。”好吧,莫纳汉,如果这就叫枫糖,我可再也不想吃了。——

“哎呀!弄糟了!”他说着就把它连盘子一块儿扔了,“本来应该是很好吃的,但那罐子太脏了,木炭也没弄好,都烧到罐子底上了。对了,肯定是R老太太那老混蛋作怪,施了妖术。”

“她还不像你想的那么聪明,约翰,”我大笑起来,“大概自从你离开D区,你就忘了怎么做枫糖了吧。那好,我们别管什么枫糖了,再想点别的事。你是不是该让R老太太给你补补夹克了?看它都烂成啥样子。”

“什么?天!我自己就是个好裁缝。难道你忘了我在孤儿院就学过这一行吗?”

“那为什么不干了呢?”

“因为干那活对一个绅士的儿子来说实在太低下了。”

“可是,约翰,谁给你说过你是绅士的儿子呢?”

“唉!但这事我敢肯定。我所有的嗜好都表明我出身高贵。我喜欢马,喜欢狗,喜欢新衣服,还喜欢钱。天!我要是个绅士该有多妙啊!我会让他们看看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我还要向威廉挑战,他抽了我那么多鞭,我要报仇雪恨。”

“你最好还是补你的裤子吧,”我说,给了他一根缝衣针,一把剪刀,还有一些结实的线。

“好的,我马上就补。”他坐在自制的凳子上做起活来,那凳子只有三条腿,很不稳当。他先从裤子上剪下一块布来,再把它补到夹克的肘部。这件小事看起来很简单,却反映着这孩子做事的风格,而且这种风格还将伴随他的一生。他只看眼前,不管今后。从裤子上剪下布来补夹克的时候,他从未想到过第二天既得穿夹克,也得穿裤子。可怜的约翰旧想起来,在他那简短而鲁莽的经历中,干过多少次这样的蠢事响。现在看起来,总觉得他一生都好像在拆了裤子补夹克。

到了晚上,约翰向我要肥皂。

“要肥皂干什么,约翰?”

“洗我的衬衣,太太。我浑身脏兮兮的,黑得像锅底。可我只有一件衬衣,穿了这么长时间了;脏得没法再穿了。”

约翰只给我看了那没法再穿的衬衣的袖口和领口处。我看了看,觉得确实该甩肥皂好好洗洗了。

“好吧一,约翰,我给你留下肥皂,但你自己会洗吗?”

“当然了,我可以试试看、只要我打上足够的肥皂,再多搓一会儿,这衬衣肯定能洗干净的。”

对他能否洗净衬衣,我颇感怀疑,但我还是把他要用的东西留下后睡去了。不一会儿,从墙板的裂缝里可以看见那烧得正旺的火堆,听到约翰在吹口哨。他边吹边揉,边洗边搓,洗这一件衬衣用的时间足够贝尔洗五十件了。想到自己那次失败的洗衣尝试,不也是这么干的吗,我心里暗暗发笑,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约翰穿得板板正正来吃早饭,连夹克领口处的扣子也扣得紧紧的。

“你干吗不在火上把衬衣烤干呢,约翰?这样捂在身上,你会感冒的”

“啊哈!见鬼!它早就干透了。还没等干就被魔鬼拿跑了。”

“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听见你洗了一整夜。”

“洗!是的,我确实搓得手都撑不住了,我还拿刷子刷了呢、可我怎么洗也洗不干净。越搓越黑,最后把肥皂都用光了,我也累得汗如雨下。‘你这又破又旧的烂脏布,’我气急败坏地嘟囔,‘你可不配给绅士的儿子穿。叫魔鬼拿你擦脚去吧:’我说着就把火拨大,把它扔进火里烧了。”

“那你拿什么当衬衣呢?”

“很简单,就像从前的许多好汉那样,干脆不穿了。”

我找到丈夫的两件旧衬衣给他;他欣喜万分地接过去,立刻跑到马厩里穿上了。那亚麻衬衣穿在他身上充其量也只能算个马夹。但他穿上旧衬衣时那得意洋洋的神态,比开屏的老孔雀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约翰在我们家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和大多数这样的孩子一样,他很喜欢我行我素。有一次,穆迪让他去做一件他不大情愿做的事,他口头上没有拒绝,因为他从不对雇主无礼,但他却从旧信背面撕了一块纸,用铅笔写下了这样几句诗放在了桌上:

“人人都可以

把牛牵到井边;

但要通它喝水,

谁也不能这样干。

约翰·莫纳汉。”

09.第二次迁居

第二天我们搬进了新居,最开心的莫过于小凯蒂。她已有十五个月,能咿咿呀呀地说话了。虽然她可以整天呆在椅子旁甚至爬上去,但还不敢冒险一个人走走看。她从一个屋子爬到另一个屋子,摸摸这,看看那,用孩子的语言和它们交谈。这个可爱的孩子是那么地喜爱花朵,以至于她父亲总得把她举得高高的去够苹果树,好让她亲吻那些满带春意绽放的花朵。她用柔软白嫩的小手轻轻地拍花,像在树枝间飞舞的蜜蜂,嗡嗡细语。我递给她一束野花,好让她在我忙的时候安静下来。她就像一只小羊羔那样安静地坐着,看完了一朵又看另一朵,然后陶醉地把它们捧在胸前,仿佛她理解了这上帝赐予人类最美丽的礼物的价值。

她自身就是一朵芬芳可爱的花朵,天真可亲,美丽迷人,比任何东西更能让我在一个乏味之地安心度日。她难道不是纯粹的英国血统吗?她那温柔的蓝眼睛、美丽的卷发以及漂亮红润的脸颊,无一不让我想到她的撒克逊血统。她使我又见上了我以为再”也见不上的故国人的身影和面孔。

第二天晚上我们睡在新屋里,数不清的老鼠搅得我们不得片刻安宁。它们爬过枕头,跳到我们脸上,吱吱叫着,在地板上跳来跳去。直到那天晚上我才认识到威廷顿的那只猫是无价之宝。开始的时候,我们笑得两颊发疼,可实际上根本就没什么好笑的。穆迪想起我们把一只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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