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家开了三年的服饰店天天生意兴隆,最近刚刚租下隔壁的一间房拓宽了店面,又新招收了两个刚从农村来上海打工的女孩做店员。前些日子我天天都花很多时间在店里忙碌,但在哲离开后,我一次都还没有去过。虽然这店离公寓不过五六分钟的走路距离。
店里雇请的经理是一个在几年前的国企整改风潮中下岗的中年上海女人——李阿姨,她没受过很高的教育,但人极聪明勤劳,因店里常有西方顾客,她居然渐渐练成够用的英语。
我既然不去店里了,李阿姨有时在顾客讨价还价难对付时,只好打电话来请示。我却根本没耐心细听,粗声粗气地说声“不二价啦!”就挂了。
店的货架上方清楚地写了“所有商品实价销售”,但精明的上海女顾客还是会来讲价。她们那种相信自己是战无不胜、无往而不利的女神做派经过后女权分子发挥渲染后,在中国颇有口碑。不幸地是,像我这样处于情绪低谷的女店主,根本不吃这一套。
露风禅——这条从天而降、与我男友的出走有或多或少关系的前流浪狗终日呆在露台上。
它的名字前两个字是“风餐露宿”的缩写,意指它一直流浪,即使到了我家里,还是宁愿栖居在露台上,仪态沉默而神秘,时常或坐或卧,犹如修禅。加上它是条老狗,所以我给它取名“露风禅”正合适。其中还略有讥讽之意,它虽已寄人篱下,但始终对主人我不冷不热。
在刚发现哲离开的崩溃时刻,我决定把这条狗扔出去,它不亲近,不吉利,不讨人喜欢。我迁怒于它的到来间接地导致了我男友的离开,但愿它从没踏进我家门半步才好。
揪住它的脖子上的毛,我几乎是狂暴地拉拽着它的身躯。它极力地反抗,但不叫,不咬,只是沉默地抵御着,不想离开屋内。它越沉默,我就越怒不可遏,拼命拖着推着。最后,它被关到了沉重的防盗金属门外。
我瘫坐在沙发上,身心涣散。地板上散落了几绺白色的狗毛,还有刚才在拉扯时碰落的墙上的相框,里面镶着的是一张哲与我在去年威尼斯旅游时的合影照片。不远处是一只打翻的小银碟,里面装的钥匙与硬币散了一地。
我对着这些狂暴的碎片凝视了一会儿,然后很快拿了扫帚扫干净地板,那张合影被我仔细地用几枚图钉钉在原来的地方。
然后我犹豫了一下,起身走到门边。从窥视孔往外张望了一下,空空如也。打开门,发现狗正紧贴着门蜷缩成一团,双眼黑漆漆地看着我,而嘴上,居然还叼着我们刚才激战时洒落在地的一枚钥匙。
看着它竭力保持自尊而又滑稽的样子,突然想到这狗不久前曾是哲送给我的求婚礼物,我再也忍不住地哈哈大笑起来,这是自从哲走后我第一次笑。
这笑一发就不可收拾,我站在自家门口笑弯了腰。狗好奇地看着我,大眼睛一闪一闪的。但渐渐地笑声变成了哭声,我蹲在它前面抱头抽泣起来。
过了一会儿,手背上感觉热乎乎、湿嗒嗒的,然后是一声低低的吠叫。我抬起头,睁开眼,透过婆娑泪水,看到露风禅正用舌头舔着我的两只手背,喉咙里不时发出呜呜的沉闷声响。
“你在安慰我吗?”我喃喃地说。它眼神专注地看着我,第一次发现它的瞳仁是罕见的蓝绿色。
我伸手摸了摸它的背。“谢谢你。”我低声说,然后轻轻地抱住它。一瞬间对这条沉默而忍耐的狗感到依恋起来。寂寞与脆弱,似乎在一夜间就能摧毁了人的意志。
露风禅再次进入我家后,还是对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与适度的友好,但从它时时凝视着我的眼神里,我能感受得到它的一丝好奇与自然流露出来的关心。
有时,它面无表情长时间地遥望天空,或俯视绿阴掩映下的街道;有时哲种在露台角落的葡萄树引来几只啄食幼嫩果实的小鸟,它才会轻快地起身走过去,友好地晃几下尾巴。它能如此安静而沉稳地浸淫于自我世界,不由让我暗生敬佩。
它每餐吃得很少,放在它面前的狗粮仿佛用蜡做成一样无味。它的病容益加明显。我在打听到附近合适的宠物诊所地址后,马上带着露风禅去看医生。
第一次与露风禅外出,站在阳光下的街边,突然意识到自己与狗是生涩的一对新手,不知如何上路才好。我与它几乎都空着手,没有一点狗与主人上路时应该有的装备,——也许该买根狗链什么的,我正想着。
这时迎面驶来一辆出租车,我招招手,司机减了速刚要停下来,看到露风禅后,居然一踩油门飞快地开过我们身边,跑了。
我冲着那辆车奔驶的方向低低咒骂了一声,转头看看露,它照例是沉默而安静,前爪伸直踞坐在一边。对于眼前忙碌的街景与一些面色冷漠的行人,它应该是很熟悉而不觉得太奇怪吧。
难以想象它以前在街上的流浪生活。或者那天它只是离开了原来的主人在街上迷路时而遇到的哲?总之细想之下,露风禅的确是神秘的不一般的狗。它以往的生活,它的内心世界,它为什么会在街上遇到哲并一直跟着他,——对于这些,我统统一无所知。它最终成了哲送给我的一样特殊礼物,在它到来十多个小时后哲却神秘地失踪了。这一切,在我心里像植物的藤蔓一样缓慢地生长蔓延,渐渐地纠结盘绕起来变成了一个大谜团,直到有一天,这个谜被一一理清,故事的真相如暗礁浮出水面。
三 追赶
那次在宠物诊所里,露被诊断出有不轻的真菌性皮炎以及胃炎,看来以前在街上风餐露宿的流浪生活的确给它留下了一些阴影。胖乎乎的医生微笑着给它戴上了一个淡绿色的圆形塑料头套,以防它再抓搔皮肤发炎处,又配了一些药与特殊的沐浴露带回家。我开始花不少时间护理露风禅。
从带它看病的那个上午起,狗狗露风禅已经明显地爱上了我,远远地看见我走来就会摇尾,常常用舌头舔我的手脚。它的眼睛会说话,安静地看着我时似乎总是说了很多我不全懂但相信是安慰鼓励的善解人意的话。
而我有过几次给它喂药与清洗涂抹患处的亲密举动后,对它也不再陌生,渐渐地视它为忠诚的朋友。我与狗,似乎在快速地彼此驯服着。
哲曾经喜欢在有空时拉我坐在沙发上,我们为彼此读《小王子》里面狐狸与小王子的那段关于“驯服”的故事。
狐狸对小王子说:驯服我吧。它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服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友谊或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彼此的驯服,与你所花在上面的时间与精力有关。
你用你的真心付出滋养爱的花,付出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只是世间的太多黯然神伤、苦情爱怨都缘于错爱,错将不是爱的感情当作爱情,误以不该爱的人以为爱人,那样的话,你就永远无法驯服那个人、培植那段情。
所以才要正确的选择。而世界太大人太自由,像萨特说的:人的自由,其实就是选择的自由。
那一晚,我选择的却是对哲说“不”。说出口的时候,上天啊,我就已知道这是个错误。难道我与哲彼此之间驯服得还不够吗?
想到这里,我坐在小圆凳上叹了口气,摸摸蹲伏在面前的露风禅的头,继续给它的右后爪涂抹杀菌药膏。那药膏散发出过期香水的气味。
我们住的四层仿西式新公寓楼位于上海原法租界,住的几乎都是新兴的中上层阶级,其中有不少像我们这样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或租,或买。每户都有宽敞的露台与底层车库,时尚而奢侈,价格不菲。
我所住着的三室一厅的公寓是哲与我在一年前一起买的,当然他出了大半的钱。公寓被精心地装饰过,华美而不过分,每个房间都摆放着阔叶绿色常青植物与意大利进口的桃木家具、舒适异常的玫瑰红丝绒大沙发,还有一些哲在以往四五年淘到的古董,轻如薄雾的白色镂花纱帘,柔软地低垂在深咖啡色的硬木地板上,客厅角落的那架钢琴,哲有心情时会坐上去弹唱一首披头士的经典曲,比如“whenIamsixty”……
他就是那样的人,年纪轻轻的身躯里藏匿着一个老老的魂,喜欢所有上年头的东西与人,他不害怕变老,相反,他期待着到六十岁退休后与我一起悠闲地环游全球,一路拍拍照,写写日记,认识各种各样的人了解各种各样的文化,年老时特有的那种对人生的通透而豁达的态度,对世界的重又变得单纯而清晰的目光,是哲一直向往的。
但这样的向往并不妨碍他现阶段的努力创业。他不仅仅是一个天才的建筑设计师,在生意上也一点不输于他人,超凡的雄心壮志与机敏勤奋使他在上海建筑业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并立于不败之地。
就是这样一个矛盾混合体!
我也一样。我们是彼此的镜中像、孪生子。我们相爱相守不可分离。
转眼已是哲离开后的第四天,我都觉得像第四年了。我在一个笔记本上这样记录着。写日记是自从哲走以后我培养出来的新习惯。
这一天天空万里无云,太阳正从东方以覆盖一切的力量放射光芒,空气是明亮的淡金色。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警醒,很早就起床了,洗漱吃早饭,又喂露风禅早饭,再给它用药水清洗了患皮炎的地方,最后涂上一层新药膏。
一切完毕后,我决定第一次带狗出去散散步。反正在家里除了胡思乱想与发呆,我什么也做不了。露已经成了我新近独自一人后的唯一伴侣。
给狗戴上那次在宠物诊所的商店里新买的狗链,戴狗链时它显得烦躁不安,也许是觉得这链子限制了它的自由。折腾了好久,才用链子牵着它下楼来到街道上。
它时而低头嗅着路面,时而欣赏街景,一路脚步不停走得飞快。过了交通灯后,它突然慢下脚步,在一个报刊亭旁边兜兜转转,任由我怎么拉都拉不走。以为它要小便,就耐心地等在那里。但在刹那间它一个猛冲,拽得我几乎跌倒在地。
我叫出声来,连忙松开了手。等它跑回我跟前时,嘴巴上已叼了一样东西。我疑惑不解地接过来一看,是个一次性打火机而已。
正想扔掉,电石火光间我突然意识了什么,再低头仔细察看手中的这个东西,没错,正是哲常用的那种打火机。我们时时光顾的那家足浴店每次都给顾客这种广告免费小礼品,手中这只打火机上面印着的店名与地址有些残缺了,哲习惯一边抽烟一边漫不经心地用指甲去刮上面印的字。这是他一些莫名其妙的习惯性小动作中的一样。
我的心狂跳起来,紧张不安地朝四周张望。丝毫没有哲的踪迹。
我蹲下来,神经质地抚摸着露风禅的脑袋,“天哪,老天啊……”我喃喃自语,眼睛依然四处张望,“他在哪里?露,告诉我哲在哪里……”
露照例沉默。自从它来后除了偶尔在喉咙口哼哼几声,我还没听到它真正地叫过一声。
我站起来,突然想到给一个人打电话。
优优起先在电话那头有些困惑,但等听明白我的狗在我家附近的报刊亭找到哲的打火机时,他咳嗽了几声。
“你这几天真没见过哲?”我问。
“……没有。”他犹豫了几秒钟后说。
“你确定?”我追问。
“Wei,”优优有些困难地开了口,“你知道我是哲最好的朋友——”
“是,我知道。”我打断他,“所以我相信你能帮助我们,当初我跟哲也是因为你而认识的。”我指的是三年前我与哲在优优的生日派对上相遇,当时我是受一个时装设计师朋友的邀请而去,结果在派对上一个人也不认识,直到一个穿着得体、长身玉立像刚从时髦的广告片走下来的年轻男子出现在我面前,他就是哲。
“好吧,”优优吸口气,“哲不让我告诉你的,——他今天刚刚开车去四川老家。”
“你是说,”我的声音尖利起来,而我的心仿佛被压上了块石头在飞速下坠,过去几天哲竟然一直在上海?!“你是说,他开着车去近两千公里外的川西,去那穷山恶水间的他父母的几间破土房?”
“唉,”优优抗议道,“他不是刚出钱给他父母在乡下盖了新房子吗?”
“这又怎样?”我的情绪有些失控,声音带上了哭腔,头也在隐隐作痛,我对哲这次冒险的长途驾驶又生气又担心。他父母的家在四川西部的一个小县——丹巴的偏僻山区里,四面环山地势闭塞,交通十分不便,也是在四五年前才刚刚通上的电。就在前年,哲不仅帮父母盖了新房子,还想办法替他们装上了周边那�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