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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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一梦-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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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对老爹还是很孝顺的。当老爹新死的时候,阿房宫工程暂时终止了,阿的役夫们都改去增援骊山工地。
老秦的body这时候已经装进了秦始皇陵的地穴里,必须趁热乎抓紧埋了。于是,阿房宫工程队的几十万人,和骊山的几十万人,一起用力,把地穴盖上土,终于使得中国大地上最大的坟墓封顶完工了。堆起来的坟头像小山一样,高达一百多米,顶上长着苍翠的树木。坟周围建立华丽的宫殿祭庙,全国各地都进献贡品摆进庙放着。这些宫殿祭庙围成内外两城,外城周长六公里——当然现在只剩了一片草野上的46米高的小山丘,任何地面建筑,都被历史的风吹去了。
完事之后,秦二世说,凡是我老爹搞得项目,都不许停下。于是,在骊山工地的这帮民复,又再次跑回阿房宫工地接着受罪,直到起义军的鼓噪之声打破了工地混凝土搅拌机的轰鸣声,这帮人才又被仓促编为平叛政府军,跑去关东战场当炮灰。
除了阿房宫项目没有停下来,秦二世也不允许老爹启动的其它项目中止,所以直道、驰道工地又再度繁忙起来了,为此派发的徭役无休无止,征敛的赋税越来越重,大兴事功的基本国策变本加厉,人们终于纷纷考虑造反,史书上说“欲衅者众”。
让我们把目光转回到秦始皇陵。如果你有幸进入秦始皇陵里边去看一看,你会发现老秦的棺材就像个大饭盒,他本人作为主菜放在最里边一格,围绕着这个主菜(比如大烤鸡腿)四围的七八小格子里,放着各种朝鲜小菜和花生豆、榨菜什么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当时的木材可能太多了,所以一个人有两层甚至更多层棺材。最外面的一层叫做椁(念果),是木头的,但老秦这个据司马迁说可能是铜质地的。老秦的这个铜椁应该非常大,如果你揭开它的盖子,就会看见它里面用木板隔断成七八个格子,就像房子用墙隔成七八个厅室一样。中间的一个格子是“主卧”,里边放着棺材——是死人睡觉的地方。周围的七八个格子(厅)里,放着死人会用到的各种奇珍异宝。
按照古制,天子应该有三重椁。也就是说,这七八个厅室之外围,还要再套两层椁。里外合计三层椁,围城三个圈子。每两个圈子之间分成若干格子(厅室),最里边一圈椁里又分成七八个格子(厅室)。这样看来,就是密密麻麻很多格子(厅室)了,也许是“二十厅一室”的大棺椁了。说“二十厅一室”也许还不够,因为一些殉葬的人也要分掉几个卧室去睡,这样,卧室的比重就增加了,也许是“十五厅五卧”了。
但是,一般级别的殉葬者,是住不进他这个大棺椁的——而要在大棺椁外面单独放置棺材。所以,假定只有秦始皇的皇后进这大棺椁来睡觉,那最终还是“十八厅两卧”比较合适。
有时候秦始皇在主卧里睡腻了,从主卧里站起来,走到这些厅里玩。十八个厅里,堆放得满满的,都是司马迁所说的奇器、珍怪,譬如吃饭用的鼎,喝酒用的尊,四季换的高级丝绸衣服,以及跟外界联系用的传真机什么的,供老秦随时用。比如他闹肚子了,就到某个厅里找一些小罐子的草药吃。他觉得无聊了,就踱步到某个椁室里找人下盘棋。想看书了,就去某个厅里读读《韩非子》。最后他跑累了,就回到主卧,钻进棺材休息——不过,他钻进棺材的时候比较麻烦,因为他的棺材里外相套,一共四层。
有时候,天气好的时候,秦始皇甚至可以走出他那个“十八厅两室”的豪华大铜棺椁。棺椁外的空间非常空旷,虽然在地下,却有五个足球场那么大,设计得比较接近吉尼斯乐园——地面有人工的百川江河大海,用水银流泛其中,上面飘着黄金白银质地的凫雁,倒影着旁边的宫室台观。穹顶有日月星辰的值勤,巨大的明珠做成星空明月。老秦在这个游乐园里玩,为了避免老秦迷路,处处还修了路灯——是人鱼膏的大蜡烛,据说长明不熄。所谓人鱼膏可能是鲸鱼油,据说每立方米的鲸鱼脑油可燃13年。
老秦一个人在里边逛,毕竟显得孤单寂寥。秦二世出于孝道考虑,就把老秦后宫里是凡没生育的美人,都赶进了这个大地下游乐场,让她们陪着老秦的魂儿去玩海盗船。游乐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作得也很好,布置了众多古代机关枪——都是弩机,一旦恐怖份子踩错了地方,弩箭就嗖嗖嗖地飞蝗一样扎上去。
终于,陵墓里一切布置停当了,即便活人看了这个坟墓乐场,估计都会羡慕得流连忘返。
但是,秦二世可能拖欠了这些弩机师傅的工资,于是就趁工程完工的时候,把最后这批弩机师傅,埋在了陵墓里。这样,不但省了工钱,还可以把他们不用了的被褥收集起来,卖一些钱出来给皇宫的美人们添块儿手绢什么的(一百斤臭被褥换一条手绢)。但是,这个主意并不好,因为一旦这些憋在坟墓里的师傅们怒了,临死发起了疯,往水银江河里撒尿或者往老秦的十八厅两卧里吐痰,就不好了。
好在秦二世早有准备。墓穴通到地面是借助一条墓道。墓道中设了三道门。这些工匠是被困死在了中门和外门之间的。他们就没法回去给老秦搞破坏了!这个闷死人的地点选得高!
如果哪天我们用洛阳铲探测到了老秦始皇陵的墓道口,炸开墓道外门进去,遇上的第一群骷髅,就应该是这帮可怜的连被褥都被卖了的古代弩机师傅的骸骨。
最后说一句,为了防范东方的六国诸侯的鬼兵,从地下进攻老秦的这个十八厅两卧和迪斯尼游乐场,在陵墓往东仅仅一公里半的地下,特意又布置了三四大群的冥兵——他们驾驶着战车,挟弩握戟,列阵以待,这也就是我们的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了。他们看护着老秦的body,不被六国人再次派出荆轲这样的杀手,去刺杀。
虽然地面以下布置得无懈可击,但是,秦二世却忘记了地面以上,在距离秦中央一千五百公里以东的淮北地区,一群绝望的戍卒,正要向这个我行我素、竭民穷力的政府,展开地面以上的收尸行动

正文 第六章 戍卒叫、函谷举

如果你把秦帝国的城邑当作纯粹的一个城邑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任何一个城邑都是两个城邑:即富人的城邑和穷人的城邑。闾右住的是富人们,闾左则是家境不好的穷人。所谓闾,就是街巷。
在中原与南方楚地的结合部(具体哪里无法确定,关于陈胜的籍贯有六种说法),一个普通的闾左穷巷里,生活着性情阴郁的陈胜。
陈胜,愤青指数9。5,贫困指数13。4(满分10分),他无仲尼之贤,缺陶朱之富,被古代学者把他的家描述成这样:用一口没底儿的大瓮支成窗子,家里没有青铜器和铁器,所以他的门板也有没有金属的轴(功能类似折页,古代叫做门枢),所以他用绳子把门板捆在门框上——每次开门,他需要提扛着门转动,才能把自己弄出屋子——这就是贾谊先生所说的“陈胜,瓮牖绳枢之子”。
陈胜透过没有底儿的大瓮,可以看见秦帝国的夏天,巷门大树满是婆娑的叶子。贫困的陈胜甚至不如大树还拥有许多叶子,他穿着露股装,性格比较阴郁,有时候显得隐忍。
所谓露股装,这固然是我的“杜撰”(写历史的人免不了要犯了“杜撰罪”,好在我会主动标出,算是自首:所谓露股装,就是由于下裳被磨损得太厉害了,露出了大洞,忽闪着里边的屁股。这在今天固然是时尚之至,当时则显得略带寒碜。所以陈胜的座右铭是:尽可能站着,以便节省裤子。
总之,陈胜是个穷困得令人发指的家伙。而且,他的脾气也不大好。陈胜表情阴郁是个男人中的林黛玉,“怅恨久之”是他的招牌动作:就是站在那里发傻,眼里都是忧郁阴沉的光,冷冷地若有所思地很。
每当晚上,穷极无聊的时刻,就是陈胜发呆的黄金时间。“人的存在使用着孤独的方式,像水底的沉寂,就沉淀在航帆与浪花之下。秋风摇摇,滤走了夏日里的繁华和人声浮响,唯独对功业的揣想,和凝重的秋景一样,缭绕于他思想的大小角落。夏天展示的一万个江山不过是一万个江山。”——这是陈胜在他的博客里写下的,如果他有的话,他一定会这么写的。
现在我们说说“黔首”这个词。
秦代尚黑,老百姓用黑头巾裹头,顾命黔首,就是黑头的意义。这似乎不是什么好词,见出秦始皇坏,侮辱我们劳动人民。他为什么不管自己叫黑头呢?不过,黔首一词早在战国初期就有了,别的诸侯国也在用,不能算是秦始皇专门和老百姓过不去。
其实,在统一初期,人民的称呼五花八门,“故秦民”、“新民”、“六国之民”、“奸民”。各类民的地位特权也不同,互相还有欺负。秦始皇统一更民名为“黔首”,是有弥平矛盾的积极意义的,用心也算良好。而且他让老百姓用秦朝崇尚的上等颜色——黑色裹头,而不用低贱的颜色(譬如绿色),也是看重老百姓的。
但陈胜本人并不是黔首。“黔首”就是戴头巾族,是和戴冠族区分的,为了劳动的时候方便。带着冠的人去刨地,似乎很不雅。但陈胜却是戴冠族。我们知道,古人行加冠礼的时候要起一个字,陈胜就是字“涉”。这说明他绝不是个普通农民,而是属于戴冠族来的。有字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连刘邦当时都没有字呢!陈胜和项羽这样的世族子弟一样,都有字,至少他应属于城市平民层次。
事实上,史书上说陈胜是阳城人,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
《史记》上说,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学者们根据佣耕两字,就说起了陈胜是农民,领导了农民大起义。其实非也!“尝”这个字,恰恰说明他“少时”以后就不再为人佣耕了。这恰恰说明他不是长期专业农民,否则就不会用“尝”字。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字“涉”,家道败落了,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的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麦当劳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简直到了郁闷ing的三次方的地步。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如果我未来富贵了,我不会忘了你们这帮的!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
陈胜笑了一下,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的同伙说:“哦,什么意思啊?你不要发傻了,还是请你先把粪筐装满粪吧。”
(注:能发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个农民。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司马迁做了文学加工了的,但是如果司马迁把这个人物陈胜定位为一个农民,他会让笔下的人物这么说话吗?如果司马迁把陈胜定位为一个壮时以后是个豪杰,让他笔下人物这么说话,也就顺理成章了。)
陈胜怀着所谓鸿鹄之志,对于权位一直渴求着望,在结束了“少时尝与人佣耕”的经历以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奋斗。经过史料失载的一些奋斗,他最终混的不错,在地方上有了一点点影响,担任了“屯长”这样的职务。“屯长”是战国和秦汉时代的军队里的常设的中下级军官,商鞅的书里提到百将屯长,而《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俸禄级别是比二百石,而县令是三百至六百石(万户以下的县,万户以上的县是六百至千石)。他有自己的徒属,而且从后面的事情推测,他交游广泛,“故人”甚多。
当时的官吏也是要服一定时间的兵役的,叫做“吏推从军”,到了军队以后,担任相应级别的军官。
种种迹象表明,陈胜在成年以后的社会履历早已不是一个农民角色。如果你觉得我的上述推测实在是匪夷所思,那我也没有办法。都怪司马迁没有在《陈涉世家》中把陈胜壮年以后的经历多交待一下。后来陈胜一起佣耕过的农友,来找陈胜时,都被陈胜杀了,因为这帮人说了陈胜以前曾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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