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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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一梦-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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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七 法家与秦的兴亡的关系

秦国是因法家而兴,但不是主要因法家而亡。
法家是个蛮好的东西——在我从前的书中一直大肆飘扬了法家的,它是秦国战胜六国的根本原因——为什么它对于秦朝的灭亡虽不是祸凶之首,但却也不能挽留或者迟滞帝国崩溃的速度呢?
这就要我们对法家有一点点“深刻”认识了。
管仲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意思是:有立法的人,有执法的人,有遵纪守法的人。立法的人就是君主,执法的人就是臣子,遵纪守法的人就是老百姓,君臣上下无论贵贱都依法而行,这就叫做大治。
那就是说,法令是君主制定出来用于约束百姓的。到了法家思想这里,进一步扩展,刑罚也约束官吏。但是再怎么能约束官吏百姓,司法仍然不是独立的,它仍然是君主驾驭群小和民众的一根鞭子。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是指司法是独立的,从制定到执行都是不受政治权力的干预和制约的。所以美国的司法可以弹劾总统,而中国的法家只是“总统”用来约束臣僚民众的一根鞭子,归根结底仍然是人治社会,只不过不是随意的人治,而是事先把规矩都讲好了。
法治可以给社会带来秩序和发展,乃至强大。但是人治下的法家的治,仍然不过是人治,事先定的规矩都可以改,执行的时候都可以变松或者加紧。所以当遇上秦二世这样的人君而导致社会动荡时,法家对于维护其整个社会稳定是无能为力的。
秦二世为了打击自己的政治敌对势力,就修改法律,钳制人民,对各地大臣滥用刑罚,对民众更是杀的惊天动地。而法家的纲领不能制约人主,在人主变态的时候,一个执行有力法家体系反倒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而人主受客观环境影响,又是很容易变态的。这个时候也许讲讲儒家的仁义反倒还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人主和缓和民生。
作为人主,真正能够走“法治”之路的,大约只有秦昭王吧。秦昭王病了,一个居民小区的人们给他杀牛祈祷。秦昭王说,这虽然是爱我,但杀牛违法。照旧对他们做了处罚。秦昭王是爱护法令的独立自主性,甚过爱惜自己的眼睛,尽可能不去干预司法的自主独立。
但是没有一套制衡机制制约人主,全凭着他自觉地不去干预司法的独立,是太难为这些人主了。在权大于法的时代里,再好的法律条文也只能被人往坏里用,再好的法家体系也是脆弱的。怎么才能制衡人主呢,那就需要民主。所以民主和法治是共生的关系,不可能只存在其中一个。
在人治社会下,法家注定成为人治社会下人主控制民众的一根鞭子。在先秦时代,人主受客观竞争的国际环境影响,还不敢太变态,不敢滥用手中这根鞭子。法家这根鞭子成为加强管控、确定秩序、赏罚驱动发展的有效工具,给秦国的成功注入巨大动力。而建立大秦朝以后,精神上的骄矜自大,欲望的膨胀(秦始皇),和人性的扭曲(指秦二世),使得法家的体系也成了助他们疯狂欲望的一只疯狂的鞭子,所到之处,毁坏力巨大,终于崩溃。
 在人治社会下,儒家的一些道义仁政思想——儒家是希望君主通过道德表率,而影响周围的官僚,官僚仁义有道德了,又影响整个社会,从而达到社会的美化发展,那就要求君主本身首先大致达到一定的道德尺度,这种对君主的道德要求,可以一定程度避免他疯掉,乱挥鞭子。
 但后代的帝王们并不肯彻底扔了这根鞭子,于是就变成了儒法并用。所谓“外儒内法”,。以儒家德治教化的外衣作为表面的国家官方意识形态,而真实的政治生活却是充分利用法家这个鞭子。
 法家用法,儒家用教化,实际都是给君主用的工具。所以说,法家并没有因此消失于皇帝的工具库。虽然秦的灭亡,使得法家一下子很沮丧。
 后代的皇帝们,虽然都不敢声称自己是法家了,但法家并没有一天被闲置,它一直是起着半边天以上的作用的。这大约也可以叫做“儒法合流”。
 
 最后我们说一下,在人治社会里的法治的悖论。有人曾经诘难过孟子,说:“如果大舜的爹瞽叟犯法了,皋陶作为最高司法官,认定瞽叟有罪,那大舜应该怎么办?”
 看,在人治社会下,司法是无法独立的。如果是法治社会,那就好办,听皋陶的好了,司法是独立的。但是人治社会下,大舜是权力中心,皋陶不过是他雇来的打工仔,如果大舜硬要扭曲法令,皋陶是没有办法的。换句话说,如果大舜要向秦二世那么干,皋陶的体系也制约不了他。
 所以,即便有皋陶这样的伟人来领导一套法家体系,若落在秦二世这样的君主领导下,这套法家体系照样要完蛋。
 所以,秦的失败,根本原因不在于法家体系不好,而是人治社会的固有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事实上,在我看来,一个文明社会,没有儒家照样可以强大,但没有法家则是不可想象的。
 最后说一下汉初,汉朝初年,众所周知行的是休养生息,是所谓“黄老之术”,实质仍然是用的法家。所谓黄老之术,就是无为,无为就是不要像儒家那样搞许多教化,而是先确定下一系列清晰的法的标准来,民众照着去做,在上边的人就可以无为了。所以道家和法家是互通的,黄老之术是源自法家的。
 所以,即便在汉初,法家也在实质起着作用,不能说法家与秦帝国,一起寿终正寝了。 
 


附录 附录八 我的“历史自然”选择理论——解释社会、人物与思想

我们说,人类社会的发展,虽然目前没有找到原因,但是在一段时期内,是有一个既定的必然的趋势和方向的:先是出现一些原生态的部族,他们来自原始社会的家族群体。这些部族的核心是高贵的掌握着权力和财富的一些家姓。这些部族们势力互相均衡,谁也很难完全吞灭了谁,最终经过复杂的演化,形成了千百林立的诸侯。在大禹的时候据说有一万个诸侯。这种天下诸侯分散林立的局面随后又持续了两千年左右,夏、商、周政权不过是交替崛起其间的耀眼大户,他们虽然号称天子,事实不过是诸侯中的大者,以分封的形式一定程度地节制影响着别的诸侯。诸侯内部也实行分封,这整体上看是一种分封制的松散多元化的社会。
最终,会有一个强力的诸侯家族,经过后来称为春秋战国的漫长矛盾斗争,最终把千百林立的散乱诸侯家族,整合成一个独一家族控制的有机体系。这个由散至合的大致规律大约是人类历史的一个既定走向。
所谓“历史自然”选择——这是我造的词,就是历史在它的既定走向中,会像大自然一样,将会对其中的物种(人物或思想)进行自然选择,判定他们的生和亡:符合人类历史自然规律的,将存活,否则,就灭亡。这就是形势大于人,而不是人能改变历史。
我举两三个最典型的例子。首先是儒家思想的没有被选择和法家思想的被选择。在由散走向专的历史既定过程中的某一个过渡阶段中,也就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有能力的家族都在做着统一其它家族的尝试,社会等级秩序呈现日新月异,儒家这种思想基本是一种保皇派的思想,它希望维护诸侯国国君的既有地位,办法是采取礼和仁两个手段。显然,这不符合历史从散到专的自然趋势的,因为这种思想不能保证那个国君家族走向强大乃至最终统一所有天下家族,相反,它限制了真正有能力统一天下的那个家族的上升和发展,孔子的这个思想必然四处碰壁,虽然周游列国去兜售,但是没有买主欣赏他。
法家的思想,是从经济、土地基础上铲除诸侯国内有竞争能力的家族(卿大夫家族)的势力,保证某一个家族(君族)获得绝对强大的财力、军力和权力,从而推动它完成统一天下所有家族的历史使命和进程。这一具体实践由商鞅完成得最为典型成功。所以法家思想和法家人物,成为了历史自然选择中成活的鸟类,而儒家则几乎绝灭(从政治命运上来讲)。
这种人类的“从散到专”的既定的自然进程,也决定了秦始皇和汉高祖刘邦的命运。我们说,如果拿人来做比较,把秦始皇和刘邦进行对比,恐怕刘邦处处都要输给秦始皇。在军事才华上,在文学素养上,在家族出身上,在恢弘气度上,在任事勤奋上,在刚毅果决上,处处都是秦始皇领先。然而最终,秦始皇是一只灭绝了的鸟,而那只看上去孱弱的鸟,它获得了延生。
是历史进程的这个自然选择再次操纵了这个过程。因为“从散到专”——从分封体系走向皇权专制体系的过渡,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突变型的。任何历史进程恐怕都是如此。而秦始皇毅然把社会结构剧变为单纯一元的专,这就注定了他被历史进程所淘汰出局。刘邦因为从夺天下到坐天下的过程中,都遵从了分封体系与皇权专制体系过渡并存的双轨制,顺应了社会结构发展的自然趋势。(汉,把一半以上天下分封给了功臣列王列侯,王国和众多侯国内部,在百官任用、法令设定、文化经济政策方面,有着极大的自由度,相当独立,这种状态持续了七八十年,使得散向专的变化呈现出过渡渐进形式。)
这种“历史自然”通过选择,也就造就了我们这本书里的无数悲歌苦难的故事。这就是形势大于人。
这里的“历史自然”一词,相当于于生物届的“大自然”来理解,其中的“自然”是名词。“历史自然”相当于说历史“大自然”。

但是到了汉以后的皇权专制体系下,特别是汉武帝以后真正都想全面皇权专制以后,什么的样的思想学说是能够被这个社会结构体系所选择呢?
回答:是儒家。
董仲舒这位老先生的出现,不是个人奋斗使然,而是社会结构选择使然。他在先秦儒家的基础上,创造了被皇权专制社会所选择的新儒家。
所以,历史“大自然”在它的一路发展的进程中,曾经不选择儒家(春秋战国时代),后来又选择了儒家(皇权时代),这就是“历史自然”对思想和人物的选择。
历史大自然还将按着它的规律去演化伸展,在它伸展的一路上,还会有很多人倒下,一如被灭绝了的物种,还会有很多看似孱弱的物种,成为了“历史自然”选择中的英雄或者思想。“历史自然”选择,适者生存,这是我的“历史自然选择理论”的归根结底两句话。
那么,在未来的楚汉相争里边,刘邦项羽,谁更适应分封制向皇权专制的平稳因此而被“历史大自然”选择呢?是刘邦。刘邦从打江山都坐江山过程中都兼顾了分封制的历史惯性,顺应了这一历史惯性,而项羽不肯分封,玩印不授,就算在分封时也技术欠缺,有失公平,没有获得成功。
就像大自然的物种对大自然本身会有或大或小一点反作用力一样,人和思想也会在有限的程度上影响历史进程。但时势造英雄为大,英雄影响时势为小。不是秦始皇创造历史,是历史选择一个秦始皇出现。  

附录 附录九 连弩

秦始皇曾经在海上用连弩射击大鱼。
连弩是什么样子呢?战国楚墓中就有出土:



它的特点如下:
1、弩机上边的匣子里可以装20只箭
2、一次发射2只
3、只有一张弓弦
4、连续拉动弩机,拉一次(等于拉一次弓弦),就发射出两只
5、单人擎着使用
6、射击距离近
(上面的图片只现示了弩身,其实弩身上边还有一个可装20只箭的匣子,画得不明确)

 这个弩的弩匣,它可装箭20只,一次发射2只,十次连续拉动弩机发射,共计二十只连发。其威力和射程也许不够大。但秦始皇御用的连弩,应该比这更厉害一些。
 关于这个弩的设计原理,是这样的:
 在长方形的弩臂上表面刻有两条平行的半圆形截面的箭槽,箭槽正中是矩形截面的弩机槽,弩机可在其中沿弩臂前后滑动,弩身的上方是一个储箭的矢盒,矢盒中有3条竖直箭道,中间上方箭道储箭,左右两条箭道与弩臂上的箭槽相连。发射时左右倾斜弩身,便会有两支箭分别通过两侧箭道落人箭槽中,压在弓弦中央所系的细长发射圆杆上。弩机前端连有一个青铜制鸟嘴形活动件,前推弩机,“鸟嘴”前端斜面触圆杆上抬,钩住圆杆;后拉弩机,圆杆随弩机一同向后运动,带动弓弦张开弩弓。圆杆脱离弩箭尾端后,弩箭完全嵌人箭槽,这时“鸟嘴”后端斜面被迫上抬,释放圆杆,圆杆在弓的作用下'迅速前移,将两支箭一同发射出去。再次左右倾斜弩身,推拉弩机,可完成第二次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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