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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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 第3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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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罗格就盘算出了好几个计划。

罗格忽然想起,神仆塞拉菲就莫名其妙的只有十四级斗气,而且她在教训自己时,那飞舞的拳头上甚至于连区区十四级斗气都不屑于附上,十级斗气!仅仅是十级,塞拉菲就已经将胖子打得找不到北。那只闪亮精致的靴子每一次踏在罗格肚皮上时,都将十级斗气发挥的淋漓精致,连最微弱的一丝都不肯浪费,统统地送入罗格身体里,千丝万缕的斗气每一根都如同长了眼睛,将罗格试图凝聚的一团团魔力戳散,甚至还有余力狠狠地折磨一番他的神经。

罗格反复回想那几下踩踏,越是细想,越觉得回味无穷、意犹未尽。若是塞拉菲在场,只怕罗格还会想请她再多踩几脚。

他忽然长叹一声,只觉的世界是如此广袤无边浩瀚无涯,可惜时光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绝不会多给他一分一毫去探索和体会。

罗格将手伸到面前,蓝色的月光静静地落在他摊开的掌心,突然那如水银般流泻的光华如一湾湖水一样,竟然慢慢地在手心积累满起,重新又化成了光芒,投射在地面上。

月光下,那只手的影子已经消失了。

罗格微微一笑,略带一点苦涩。若是他早日专注于力量的提升,那么,风月啊,你又何至如此……

可是力量之途没有捷径,他就算更加注重个人力量,结果还是会一样的。

罗格心里明白,他仰望蓝月,唯有苦涩地笑。

群星在天鹅绒般的深蓝天幕中闪烁,圆月正行至中天,浮空之城静静悬立于西方,七种色彩交织成的魔法光芒在深浓的夜景中比白天更璀璨,甚至夺去了蓝月君临夜空的光辉。可是那变幻不定的魔法光辉中,偶尔也会透出一股浓郁的死亡气息,为这座梦幻般美丽的城堡增添上一丝诡异。

浮空城上,中央大殿紧闭的彩窗之后,那双银色的眼透过了重重阻碍,也在遥望着天上的蓝月……

月落,月升。

在罗格的军事地图上,血色双旗的位置不住向前移动着。

费伦之后,是独具风情的小城卢北克;卢北克之后,是雄伟的军事要塞旺达;当旺达被染成暗红时,那飘扬的血色双旗,终于到达了特拉华帝国的首都,蒂凡妮。

第十六卷黄昏之十二乐章第五章昏暗

中央山脉巳径开始下雪了。

一座座山峰都披上了银色的雪衣,掩盖住嶙峋的山岩和陡峭的山崖,山坡曲线变得柔和而优美,多刺灌木和低矮灌木从夏秋的新绿转为深绿色,象是点缀在雪衣上年代久远的祖母绿宝石。

群山环抱中的神谕之城丝毫不受影响,大部分精灵都还没有注意到下过雪了。精灵古树苍郁的树冠依然青翠欲滴,源源不断喷发着魔法水雾,丝丝魔力透过精灵古树绵延的根须化成了阵阵的暧意,缓缓从地下升腾,消融了方圆百里的寒意。雪花甚至没有机会接近谷地,就在高空化为一团雾气。

只要踏出神谕之城庇护的范围,立刻就会感受到冬天的威力。

风中传来的丝丝刺骨寒意不住地提醒着艾菲儿,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而且是北方的冬天。这个时候,她应该呆在温暖的神谕之城才是。在精灵古树的庇护下,神谕之城温暖如春,甚至连小湖都不会封冻。

艾菲儿拉紧了夹层斗篷,寒冷使她可爱地缩着脖子,连头一起躲在风帽里,只露出半边面孔和一张小嘴,呼出一团团白气。

精灵的敏捷在她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尽管紧紧包裹的斗篷极大地限制着她行动自由,她仍轻盈无比地从一块大石跃上另一块岩石,或者以极细碎的步伐在森林间迅速地穿行,凭着敏锐的灵觉她总能先一步避开雪下的石缝和树洞。

其实她完全可以跑得更快,但看得出来,艾菲儿宁可选择这种极累的跑法,也绝不愿意将斗蓬掀开一条缝,让寒冷的空气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潺潺水声一下子吸引到了她的注意力。艾菲儿迅速换了方向,不一会就站到了一道小溪的面前。这是冬季山里少有的几处不封冻的水源,有地热从土壤深处通过,虽然还无法成为温泉,但也足以保证清澈的溪水在这寒冷地季节顺畅地流动。

没有一丝杂质的溪水如花儿绽放般漾起层层涟漪。不知名的小动物因外来者的气息窜上岸,飞快地钻进一丛覆着残雪的灌木。连精灵的眼力也没有看清它的模样。呼吸着水边湿润的空气,艾菲儿心情愉快地停下脚步。她有心想洗濯一下自己。她已经独自在森林中奔驰了一天一夜了,哪怕只洗一下手脸也好。可是刺骨的寒风让她连根手指也不愿意伸出斗篷。

艾菲儿终于犹豫着蹲下,试探着将一根手指探入了溪水中。她的身体瞬间就已凝固,脸上全无血色!

她闪电般跃退,然后紧紧地把自己用斗篷衰得更严实,颤抖不已。

袭来的风中忽然有了丝丝的暧意。这暖意温煦祥和,转眼之间就渗入了艾菲儿的肌肤,融合到血液之中。将她浑身的寒意驱逐得干干净净。

“纯净的精灵啊,你为何会在这种天气外出?寒姑的北方可不适合精灵生话。”

艾菲儿转头望去,见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正站在不远处,微笑着望着自己。在这寒姑的天气里,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却没有丝毫瑟缩,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双手上戴着一副镣铐。现在他的两掌间亮着一团淡淡的魔法光芒。刚才那阵温暖的风就是出自他的手。

艾菲儿舒展了一下身体,感觉好多了。那阵温暖的风始终不停弛绕着她盘旋着,将北国的严寒都挡在了外面。

她这才想起还未回答对方的问题。当即道:“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啊!要不然我才不愿意离开神谕之城呢。谢谢你,我叫艾菲儿。”

“康斯坦丁。”

艾菲儿上下打量了一下康斯坦丁,问道:“你为什么戴着镣铐?虽然它看起来是件好东西,不过肯定束缚行动的。”

康斯坦丁微笑道:“这副信仰之镣铐的用途是检验佩戴者对至高神的信仰是否虔诚,除此之外,别无他用。按世俗的看法,它和你背上的那张精灵王之弓可差得远了。”

艾菲儿皱眉道:“这张弓用起来好麻烦的,我宁可用一张普通的魔注长弓。对了,康斯坦丁先生,您为什么会孤身深入荒山呢?”

“今年北方的冬天特别寒冷,我嗅到了野兽们躁动的气息。听说这附近新建成了一座精灵城市,我怕中央山脉的兽人们会有什么大规模的骚动,所以赶过来看看。”

“哦?”艾菲儿看着康斯坦丁的眼睛,那清澈的目光如有穿透力:“康斯坦先生,我怎么觉得这并不是您到这里来的唯一原因呢?”

康斯坦微笑不变,道:“我本来是在北方传播至高神的信仰,可是那边出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我打不过她。所以……临时决定来调查一下中央山脉的兽人话动。”

“您是说,您逃跑了吗?”

康斯坦丁脸不红、心不跳地道:“无意义的送命并不是智者所为,只有留得身躯,才能继续传播至高神的荣耀。艾菲儿小姐,你的工作又是什么?为什么要在这么寒冷的冬天四处跑?”

“我在寻找三个小偷,每隔几天我就会在神谕之城周围找他们一次。不抓小偷的时候我要打扫神使殿,如果神使回来了,我还会陪他上床。”

对艾菲儿的回答,康斯坦丁微微吃了一惊,他双眼中亮起七彩的光雾,上下扫视了艾菲儿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大声赞道:“艾菲儿小姐,您真是圣洁啊!如您这样的人,应该回归至高神的信仰才是!嗯,嗯!真是难得一见的纯净!就这么定,艾菲儿小姐,我一定会将至高神的荣耀传递给你的。”

“精灵都信仰希洛。而且按你们人类的标准,应该认为我很不好才是。”艾菲儿毫不领情。

康斯坦丁正色道:“圣洁与否,只看灵魂是否高贵。艾菲儿小姐灵魂的光辉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为柔和圣洁的。我不管世俗中人怎样想,我只相信自己双眼。艾菲儿小姐,希洛的信仰完全无法同至高神相提并论的。”

“你怎么知道希洛不如至高神?你既然只相信自己的双眼,难道你见过希洛,见过至高神?”

康斯坦丁沉默了片刻。他忽然庄重地道:“希洛我没有看到过,可是至高神……如何形容呢?在一次冥想之中。我曾经亲眼看到了至高神……你无法想象我看到了什么。也无法理解我的悲喜。那时……我看到的,是光,是最纯粹的光!最广大的光!我看到的,只有光!”

“听起来比希洛厉害,可是我没兴趣。”艾菲儿也不去置疑他这番话的可行性,只是一跃而起,向神谕之城的方向奔去。

“等等!”康斯坦丁试图叫住她。却发现白己的努力只是徒劳。

他无奈之下,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艾菲儿身后,一边苦口婆心地向她灌输至高神的教义。试图将这个被希洛诱骗过去的纯洁精灵,重新归入至高神的圣光之中。

艾菲儿终于受不了耳边无休无止的传教声,怒道:“你要跟着我到几时?”

“直到你皈依至高神为止!”

“那是不可能的!”艾菲儿答得斩钉截铁。

康斯坦丁愁眉苦脸,实在拿这个小精灵毫无办法。他忽然展颜一笑,道:“如果你能够亲眼看到至高神的光辉,那又怎么说?”

“我只信仰我看到的!”

“好,就是这样!我会教你冥想。以及所有我所知道的全部神圣法术!以你灵魂的纯净,当你修习到一定境界时,肯定会看到至高神的!那时候你可不能反悔。”康斯坦丁两眼放光。

艾菲儿叹了口气。终于在康斯坦丁的水磨功夫下投降:“好,我学。”

“你没有骗我吧?”转折来得突然了点,康斯坦丁甚至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忽然会变好。

“我从不撒谎。”艾菲儿淡淡地道,然而她心里想的却是:“我只是误导……”

“康斯坦丁,我会在神谕之城里给你找个住的他方。等我完成每天的工作后,会来跟你学习冥想和神圣术法的。”

“不!从个天起,你要从早冥想到晚!你的工作我来给你作!”

康斯坦丁坚定他答道。

艾菲儿眉毛一扬,哼了一声,没有说什么。等康斯坦丁看到宏伟的神使殿时,他就是后悔,那也来不及了。

纯净的精灵女子和虔诚的苦修者在山林中穿行,迅速向神谕之城飞奔而去。

“康斯坦丁,似乎光明教会从来不会象你这样花这么多的时间来招收收一个信徒。按你这种方法,我很怀疑你一生能够招募到几个信徒。”

“一个诚信者抵得过千百个信仰不坚定的教徒!光明教会那一套的确招收了不少信徒,可是却使信徒们偏离了至高神的光辉。他们可以招收到大量的肓信者,但真正的诚信者一年中也未必有一个!”康斯坦丁的话语中透出深深的失落。

“听起来你和光明教会很有些关系啊!奸细?”

“当然不是奸细!不过我和光明教会的确有关系,很深的关系……”康斯坦丁苦笑了一下,道:“我是……光明教会新任的红衣主教。”

“很有身分嘛!不过在打扫房间时可别记起你的高贵身分。”

特拉华帝国首都蒂凡妮地理位置重要,她东南几百公里处就是著名的海港城市鹿丹,南方是一片物产富饶、盛产粮食的冲积平原;一条大道蜿蜒通向了北方的公国联盟,这条大道穿越公国联盟的疆土后还会继续向北,将巴比伦帝国也连接起来。

特拉华人勇敢而富于激情,他们对于建筑、艺术和魔法都有相当高深的造诣。可是因为人口有限,帝国中军队数量并不多,倾国之兵也仅有五万余而巳。本来这些兵力抗击潮汐军团可以说足够,只是帝国上下万万没想到罗格一下子增兵一倍,而且是毫无保留地倾巢而出!

帝国大军背后,还有风月率领着史无前例的众多强者坐镇。在诸强者的合力施为下,特拉华诸城的城防在开战之前就会被摧毁。接下来的战争中,处于守城一方的特拉华军失去地利上的优势。战士的个人素质又比不上帝国精锐的潮汐战士,数量上也远远不足。余下的,自然只有被屠杀的份。

特拉华帝国初时完全没有预料到罗格的进军会如此神速。因为每到一处必然屠城的作法。使帝国大军传统的占领、防范、安抚工作都被省去,在屠城之后,大军还会就地取得补给,也不去维持漫长的补给线。因此每场大战过后,罗格大军只需要休整一衣,第二天就可以向下一个目标全速进发。

血色双旗在大地上移动的速度,已然超越了特拉华帝国许多将军们的军事常识。

消灭特拉华人的全部侦骑,对于强者们来说是一个并不困难的任务。因此战争初期,前线的战事对于特拉华人犹如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将军们按照最稳妥的做法。派出了大量侦察骑兵,当然,结果只能是损失了这些最优秀的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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