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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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 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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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的身份,可就只有上火刑柱的份了。

里尔城里大大小小的势力都加紧活动了起来。

又过了半个月,三千教庭的神圣骑士团终于抵达了里尔城。据说里面还藏了不少宗教裁判所的人。

十天后,奥匈帝国五千重装骑士和一万名骑士息从也来到了里尔城,在城外扎营。奥匈帝国皇帝对外公开宣称将不惜一切手段保护自己的亲妹妹,保护奥匈皇族的血脉不受威胁。

与之相对应,德罗帝国皇帝则指责奥匈帝国阴谋吞并巴伐利亚公国,并在帝国与莱茵同盟的边境陈兵五万。还有几个骑士团也正在陆续调集中。

就在几乎整个大陆的目光都注视在里尔城之际,莱茵同盟却出人意料的对罗恩公国宣战。

宣战公告里都是老掉牙的战争理由。为这一次莫名其妙的出征,莱茵同盟调集了三个骑士团一共一万五千骑士,骑士息从二万人,步兵三万人。

更让那些观察家们、外交家们困惑不已的是,巴伐利亚公国竟然也派兵参战,而且狮心、黄金狮子和苍狼骑士团一万零五百骑士全部出动,此外还有骑士息从一万五千人,其它部队二万人,几乎是倾巢而出。教庭的神圣骑士团则接手了里尔城的城防。

莱茵同盟的十一万大军由罗歇里奥元帅率领,奥菲罗克则是副帅并直接指挥公国所有的军队。

罗格站在自家的天台上,看着滚滚的军队开拔出城,不由得感叹起来。

政治,永远是让人费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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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问情

第一章重生

在原落神城城主,夜摩佣兵团副团长奢华的大客厅里,奥非罗克和罗歇里奥元帅正凝视着客厅的一个大沙盘。

两人都是面沉如水,沉默不语。

“元帅,”奥非罗克终于开口了,“虽然夺了这个落神城,可是存粮却不如预想的那么多。这次陛下发兵十万,却只有五万人运送给养,现在军中存粮只够支撑半个月的。陛下没打过什么仗,可是元帅你一生大小战争经历无数,战绩骄人,没有理由不知道补给对于战争的重要性吧。”

“圣骑士先生,”罗歇里奥低沉的笑声在大厅中响起,“你虽然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天才,可是经验的作用对于政治来说有时候要远远超过天才。这次战争在军事上虽然并不高明,但在政治上却是非常高明的做法。可惜你我都是军人,现在处境虽然困难,但就算是为了同盟的子民,我们也得打赢这场战争。”

奥菲罗克欲言又止,他明白以如今政治上的微妙局面,有些事情是心照不宣的,而有些问题,也是不大合适摆台面上来的。

他叹了一口气,皱着眉头望着沙盘。落神坡地形如漏斗,大的一场面向着菜茵同盟,随后逐渐收窄,直至收成一条宽仅三公里的。长十余公里的狭窄通道。短短数月之间,通道上已经多了一个临时建成的小要塞。三道六米左右的土墙依地势逐次建起。通道两边山势较为险峻,罗恩人在两边各建立了十余个堡垒,他们为数不多的魔法师多配置在这些堡垒之中,居高临下,足以打击整个通道正面。

罗歇里奥元帅身材高大,一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清铀的面容充满了岁月和经历的魅力。奥菲罗克知道,年轻的元帅可是整个同盟著名的美男子。身居高位久了,现在奥菲罗克已经无法从这张脸上探出一点心事了。实际上奥菲洛克非常想知道为何同盟两大魔导士耶罗和拉萨,还有元帅的密友星空剑圣普罗西斯。都没有随军出征。

要知道此次出征几乎倾尽了莱茵同盟军力,单以军力而论。莱茵同盟其实与罗恩公国相差无几,但在魔法师的实力和强者数量对比上却是远远超过了罗恩公园,罗恩公园既无大魔导士也没有圣骑士,剑圣一级数的武者。而莱茵同盟明地就有两大魔道士和一个剑圣,若算上埃丽西斯和奥菲罗克,有要多一个圣骑士和一个大魔道士。如此实力,就是与三个帝国相比也相差有限。

既然莱茵同盟的魔道士和剑圣都未出征。奥菲罗克也不愿意泄露自己圣骑士的实力,所以这场战争很奇怪的变成了一场常规性的战争。当然同盟皇帝路易九世还是把他的宫廷魔法师团派了出来,教庭地宗教审判所也秘密地派出了一支混合了圣骑士,光明法师和圣堂武士的小部队协助奥菲罗克。教庭十二圆桌骑士自然也是跟随奥菲罗克的。

宗教审判所向来就让奥菲罗克不太舒服。这更由于他们的存在使得他不得不把埃里西斯留在了大公府里。宗教审判所是教会最极端地组织:未日审判团的大本营。对于这些狂热得已经疯狂的家伙,奥菲罗克一向讨厌的很,能离远点就离远点。

“元帅大人。若我们正面强攻这条防线地话,你看成功机会有多大?”奥菲罗克皱眉问道。

罗歇里奥慢慢道:“落神城的夜摩用兵被我们用计骗出了城,这次我想罗恩公国定然会龟缩在防线后面,不敢再出头。毕竟六千夜摩用兵在半天内被全歼,非天骑士团哪个卡朋老东西再是笨蛋,一定会估计出我们的实力的。如果正面强攻的话,应该半个月内拿下这条防线。对方的五万人也跑不了几个。不过……我们的损失恐怕也会是这个数字。

奥菲罗克无言地看着沙盘。他知道罗歇里奥元帅虽然名声不显,军事上的天才几乎不逊于自己地父亲。黄金狮子还是太年轻了,这也是他第一次指挥数量如此庞大的军团。论行军布阵,他自知还是要逊于元帅的。

五万人的损失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他暗叹一口气,若是精通大范围杀伤性的魔法的耶罗在此,一切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落神城外有一座简陋的小小的军营。这座军营很奇怪,警戒的人数远远地超过了其他的军营,而且戒备的对象竟然是营中的军人,军营里只有三百多个骑士,军纪极度散漫,大多数人躲在帐幕里休息,少数的几个人在保养装备或者是擦洗马匹。

一小队巡逻士兵自军营中穿过,一个年轻且表情傲慢的下级军官不宵地看着营地里懒洋洋的骑士们。他对自己少校的军衔很是满意,却发现这里没有一个人正眼看他一眼,特别是一个骑士坐在一个橡木酒桶上,正仔细地擦着战枪。这个骑士正好地挡住了这队巡逻兵的路。

年轻军官见骑士毫无让路之意。啐了一口,骂到:“真是一帮人渣!一点礼仪都不懂!对马的态度比对人都好,难怪给关到这里来!要是给老子个机会,一定要让你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骑士……话未说完,身后一个老兵不顾地位的高下之别,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军官挣扎开来,老兵手上浓重的枪油味和汗臭几乎把他熏了过去。他可是伯爵之子啊,又是八级的骑士,那曾闻过如此味道?就在他大怒欲骂之际,按老兵又要上来捂嘴,吓的他后退了一步。

老兵上前一步,低声道:“大人,这里都是些死囚!不能招惹狮牙营里的人!”

那军官年轻气威。如何肯听这些?他站在拦路的骑士面前,喝道:“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少校骑士队长!给我把路让开!”

那骑士头也不抬。淡淡地道:“从早上起我就坐在这里了。大人想找我的麻烦,立立威风就直说。何必绕来饶去的?”

军官气的满脸通红,他四面一看,狮牙营中的骑士都放下了手里里的活开始看热闹。特别是看着自己的目光,为什么总感觉象是在看死人一样?

但这让他的怒火更加地旺盛了。噌,年轻军官长剑出鞘,大喝道:“杀过人有什么了不起吗?老子光这场仗就已经杀了三个人了!来人哪。把这个人渣给我抓起来,光是藐视上司这一条,老子就要抽他三十鞭子!”

他喊了半天,却无人答应。回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带的十几个士兵都已经躲得远远的了,对自己的命令完全不理。这时,按个捂过他嘴的老兵指了指那个骑士的脚下,年轻军官奇怪的看了一眼,顿时呆住了。

骑士地张枪造型很特,通体紫黑色。只有靠近枪柄才是银灰的金属光泽。骑士正用那擦布沾水擦着枪身。紫黑色渐渐褪去了,漏出了底下的银灰色。只是顺着枪身六下来的污水,却是暗红色。

竟然是血水!这把战枪上究竟沾了多少人地血。才会变成如此浓重的紫黑色?年轻的军官顿时觉得一阵寒意自心底泛了起来。

凯特没有理会眼前又叫有跳地无聊小子,只是专心地擦拭着自己的战枪出征前,战神之锤倾其所有为凯特重新打造了一套的骑士装备。所有的盔甲都经过了数道魔法的加特,并掺进了足够多的玄铁。这把战枪更是顷注了费斯无数的心血。战枪枪头三寸是一点乌黑,全部由玄特制成。枪头上隆起四道锯齿,中间则是一片墨绿,显然是巨毒。在狮牙营里。这些装备至少能让凯特有一半地聚会活下来。

整把战枪重达一百二十斤。若是矮人之战前的凯特,还无法使用这把战枪呢。由于玄铁数量不足,罗格毅然把战斧缚魂的斧柄换成了普通地精钢斧柄。溶出所有的玄铁为凯特打制这把战枪。凯特对这把枪喜爱无比,说:“反正是要杀人的,就叫他屠夫吧。”

凯特现在心里一片平静,或者说是心如死灰更多一些。他对眼前这只飞来飞去的小苍蝇毫无兴趣,一只苍蝇能够能对他的生命构成什么威胁?

年轻的军官面色时青时白,不知如何下台。自己所有的下属都躲得远远的,显然没有为自己解围的意思。狮牙营里的骑士已经三三两两议论开了,传入耳中的都是:“没长蛋的小鬼”,“估计是哪个蠢猪贵族的儿子吧”,“是啊,看那胆小的样就能想象他老子是什么德行了!”

年轻军官脸越俩越红,终于尊严战胜了恐惧,他大喝一声,长剑直指凯特的胸口,道:“站起来!我以骑士的身份向你挑战!”

凯特依然擦着枪,淡淡地回答道:“向我挑战?你下边的毛长齐了没了没?”狮牙营的骑士们放肆地大笑起来。

年轻军官终于忍不住了,长剑一探,几乎点上了凯特的脖子,怒骂道:“给老子他妈的站起来说话!”

当的一声,他的长剑不知怎么的就飞上了天,随后眼前枪影闪动,左手的盾牌上当当当连响了五声。巨大的冲力使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不容易清醒过来的年轻军官,慌忙摸遍了混身上下,见没有血迹和伤口,这才踹着粗气定下神来。

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士兵面色古怪地盯呵责自己的骑士盾,于是他也看了一眼,顿时又呆住了精铁铸成的骑士盾出现了五个鸡蛋大小的圆洞。

还未等他缓过神来,凯特一枪轻轻点在他的腹部,斗气瞬间爆发,年轻军官仰天倒地,盔甲安然无恙,全身却抽动不已。随后,凯特的枪尖在他胯下轻易地划动了几下,几片布片随风飞了起来。凯特看了一眼,淡淡地说到:“原来毛都长齐了啊,那以后该懂事点了,不要随便招惹我们这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

凯特提枪回营,没再理那只突然大哭大喊起来的苍蝇,他掂了掂手中的枪,自语道:“死胖子,你把斧头给了我,自己可别被人给宰了啊!”

正在自己小楼里品着下午茶的罗格猛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骂道:“他奶奶地,又是那个不想活的在咒老子?”他猛然醒了起来。重重地敲了下自己的头,向对面椅子中的人赔笑道:“你看,我又不小心说了粗话了。”

那人全身都掩在一件宽大的斗篷里,闻言笑道:“难道我还听得少了吗?好了,快把奥菲给你留的信看完。”

原来这个神秘人竟然是埃丽西斯。她来的时候罗格也吓了一大跳,何时见过这个魔女侨装打扮过?但想到现在满城的神圣骑士以及埃丽西斯的黑焰。罗格心里有些恍悟。

信是奥菲罗克走前给罗格留下的。在信中,他对罗格前后与冰雪银狐和矮人部落的两次小规模战争作了详尽的驳析。何处有利,何处失误,都标注得明明白白。他更是特别对矮人部落那一战洋洋洒洒地写下了几十页纸地战术分析。

在黄金狮子看来。罗格最大的长处在于战略上的头脑。胖子每每总能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以多打少地局面。看到这里,罗格不由的傻笑了两声:“没想到群欧居然也能得到骑士精神的典范:圣骑士的称赞啊!””,一向以来。罗格地风格就是能十个人打对方一个绝不八个打一个,如果有机会背后下刀,坚决不跟人正面争斗。奥菲罗克则以正统的兵法对这些不入流的战术进行了一番修正。

依圣骑士看来,在战场上每个兵力都十分宝贵。在不损失兵力的前提下,若恩能够八个打一个却一定要坚持十个一个就是战略上的浪费。在双方实力相近的时候,这些细微之处的浪费往往会积累成最后整个战局的失利。至于背后暗箭伤人也有他地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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