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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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殇-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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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玉莲不再推辞,一口气将上面的稀汤喝完,把盒放在沙地上,淡淡地说道:“我实在是吃不了。你倒了算了。”然后,合拢了眼皮睡觉,任凭甘蜜蜜说什么,她都再不开腔。直到集合号响,甘蜜蜜才将剩余部分喝了。
  无人区在短暂的惊愕之后,开始了疯狂的报复。飓风挟着漫天黄沙滚滚而来。砂石填平了人的耳轮、眼窝、头发的每一根缝隙、皮肤上的每一条纹路。肺腑里都塞满了沙尘。行进中的军人,象一排排沙柱。倒下的人象一座座沙丘。风沙极大地迟滞了部队的速度,原定两天走出无人区的计划彻底破灭。
  已经是第四天了,最快也得到傍晚才能走出这片死亡地带。
  这是一支逐渐干枯的队伍。全军涓滴皆无。带冰时虽已留足余地,但冰砖分割时多有遗失。狂风又加速了水分的蒸发,一部分冰直接由固态气化了。当然最主要的,是行军时间拖延了一倍。
  已经远远地望得见雪山了。银白色的冰雪,闪烁着诱人的光彩,非但不能解渴,反倒更使人感到难以忍耐。曾经诞生了无数条江河的昆仑山,此刻冷酷地看着这支部队走向死亡。
  “杀马。”一号向他的白牡马走去。
  白马驮着几个背包,它那曾笔直而富于弹性的四蹄,如今无力地屈曲着,曾象白缎子一样闪亮的皮毛被干结的汗水和泥污粘结成缕,肮脏地垂在那里。它充满信任地盯着一号,相信主人总有一天会把它领到一片丰美的草原上,恢复它往日的神威。
  一号取下它的负载,伏在它的耳边说了句什么,白马顺从地卧下了。冰凉的沙地使它打了一个寒颤。
  一号拿过一条背包带,将它的后腿绑在一起,又用一条背包带,将它的前腿绑在一起。白马似乎意识到了某种危险,惊恐地看着一号,但它仍一动未动。
  一号又用一根粗壮的绳子绕在马颈上,把两头递给几个高大的战士,交代道:“如果它不动,就不要……勒。”最后一个字说得十分困难。
  一号伸出手,象往日赞赏白马时一样,拍拍它那有着一块菱形黑色图案的脑门,然后,用手指轻轻合上白马美丽的有着长长睫毛的眼睛。
  白马无声地躺在那里。除了它的腹部象风箱似地紧张起伏外,安静得象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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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伟良拿起匕首要上,一号拦住了他。自己用手触摸到动脉搏动最明显的地方,猛地将匕首刺了进去。白马剧烈地痉挛了一下,痛苦地抽搐着,但它硬是没有动。大家都看呆了。
  酱色的粘稠得象膏脂一样的马血喷涌出来,顺着污秽的皮毛流进早已准备好的桶内。
  “快!趁血还没凝,赶快分给最困难的战士。”一号眼望别处,下着命令。
  警卫员递过一罐头盒滚烫的马血。“拿开!快给我拿开!”一号几乎咆哮起来。
  马血已经放不出来了。白马的躯体还在不规则地抖动着,必须趁热将血淋淋的马肉分下去,其中残存的湿气也可以救命。一号拔出手枪,对准白马额心,扣响了扳机。
  白牡马不动了。一号走过去,轻轻抚摸着它那柔软的逐渐凉下去的耳朵。自马突然睁开眼睛,澄清的眼珠善良地毫无幽怨地望着他,但不久便涣散下去,暗淡下去,最后终于象两个瓷球似地固定住了。
  一颗巨大的混浊的泪,从一号土黄苍灰的颊上滚落下来……
  “传达下去,凡是杀马,都要用这种杀法,才能放出更多的血。不到万不得已,不许用枪。”话刚说完,一号猛然一晕,险些栽在地上。
  警卫员忙扶住他,赶快递过一块马肉。一号用力推开了:“去!去接一碗别的马血来。”
  他得活下去,活着走出无人区。
  他不畏惧死,但他不能死,生命不属于他自己,他必须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带领部队走出无人区。
  时至今日,一切争论都没有意义了。向前,唯有向前,才是生路。
  傍晚到了。这是原定走出无人区的时间,雪山仍象最初看到时那样遥远。幸好风停了。湛蓝的天,苍黄的地,象两页色彩瑰丽的贝壳;而嵌着的夕阳如同一颗血球般的珍珠。
  肖玉莲象片枯叶,突然扑倒在地,就再也爬不起来了。事情似乎发生的毫无征兆,在这之前,她一直紧跟队伍,寸步不落。
  “我就要坚持下来了!”她欣喜地自语着。当她分辨出自己是躺在甘蜜蜜怀里时,反倒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走啊!这是干什么?”她不解地问。甘蜜蜜试探着松了手,她立刻倾在地上,又昏厥了过去。
  再次醒来后,肖玉莲变得宁静了。
  “帮我擦擦脸吧。”她轻声请求。
  甘蜜蜜用衣袖将她脸上的浮尘拭去。
  “你……”她露出乞求的神色。
  甘蜜蜜急忙俯下身。肖玉莲艰难地说道:“你告诉他,别生我的气……”甘蜜蜜使劲点着头,表示自己知道这个“他”是谁,“还有……帮我把抽屉里的信……烧了……别看……他们也不是恶意……”她努力想做出一个笑容,已经来不及了。
  “把我留在这里吧……”最后几个字她越说越低,甘蜜蜜也不知自己是否听清了,“早知道……这样……我……”
  什么都没有意义了。肖玉莲死了。
  甘蜜蜜站起身,干涩的眼睛向四处看了看。她对女友的死没有做出更多的表示。
  即使肖玉莲不留下遗言,她的尸体也无法运走,这里虽已临近无人区边缘,但每个活着的人也都临近了死亡的边缘。甘蜜蜜只是从身旁医生手里接过行军锹,立在肖玉莲头前,留下一个标志。
  从此,这里不能再称作无人区了。一个美丽绝伦的女兵长眠在这里。
  十五
  当人们再次看到公路时,整个队伍爆发出一种非人的呼啸。拉走了伤员,补充了给养,部队似乎又恢复了生机。一号决定率领部下按原计划攀越雪山,然后班师回营。
  机关派来的越野吉普,带来了留守领导草成的新闻稿,送交一号审阅,并请示能否提前发出。全军拉练已进入高潮,报纸上东西南北的典型都有了,唯独还没见高原部队的。再不发稿,就很可能来不及了。一号连夜亲自动笔修改,一大早,派郑伟良携带所摄底片和定稿立即返回机关。翻越雪山一事,虽尚未实施,他也写在其中了。只要那座雪山没有从地球上消失,他相信无论有多少艰难险阻,他的队伍也一定会成功。
  坐上小车,松软的座垫把郑伟良吓了一大跳,半天才适应下来。
  目视前方的司机抛过来两支烟。


  郑伟良点燃一支,猛吸两口,抽得通红,然后便盯着喷出的烟团久久未动。
  “带干粮了吗?”开了很长一段路,司机好象是漫不经心地问道。他将胸口伏在方向盘上,以控制车的剧烈晃动。路况险象环生,车弹跳得很厉害。
  “怎么?”郑伟良从沉思中被颠醒过来,不再回顾已经消失的拉练部队,他以一个作战参谋的敏感判断出司机并非饿了,而是另有所指。
  “车况不好。带点干粮不就有备无患了嘛。”司机佯作轻松地说,“我说检修一下再上路,一号不准。但愿路上不要……”司机没有把话说完,任何行当都有自己的忌讳。
  郑伟良下意识地紧了紧胸前。
  吉普车越颠越凶。
  拉练部队返回后的第二天,郑伟良和司机的尸体才被找到运回——由于刹车失灵,越野吉普从险峻的山路上急冲而下,最后几十米完全没有辙印,车是飞下山涧的。
  司机伤在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郑伟良伤在后脑,血和脑浆均从破裂处流光,除面色极为惨白外,形象一如生前,眉宇间蕴含着生气,紧抿的嘴角流露出坚毅和果敢。他很象在沉思中睡着了。
  十六
  有关拉练的新闻终未见报。一处海拔较低的部队,抢在他们前面,填补了这项空白,再则,报社编辑委惋地指出:昆仑部队的拉练经验中,缺少做群众工作一项。
  “扯什么蛋!”一号大骂起来,“做京官的,耍的哪门子威风!让他到这里来看看,老子给野耗牛、毛刺堆做群众工作哪?这里是昆仑山!”
  带消息来的参谋,吓得呆立一旁。他颀长英俊,很象郑伟良。一号爱用性格、品貌与前任相似的人员。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一号很快镇静下来,问道:“还有什么事?”
  “正在处理拉练牺牲烈士们的后事。有这样几件需向您请示。”
  自当年先遣部队进疆开始,昆仑山传下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凡因公牺牲的人,均被追认为烈士,葬入烈士陵园。生未必是人杰,死一定为鬼雄,这也算是一种崇高的政治待遇吧。参谋递过一沓拆开的白信封,道:“这些遗言中所提要求,与惯例不符。是尊重本人意愿,还是按惯例处理?请首长指示。”
  一号拿起最上面的一封。“肖玉莲”三个字跳人眼帘。他眼前闪过那个面庞惨白手指微抖的女卫生员。白纸上写着:“听说牺牲的士兵,人殓时要穿新衣服。如果真是那样,可否把我的那一份,寄给我的父母亲?他们年纪大了,很怕冷、皮大衣,毛皮鞋,可以代我尽一份孝心。”
  一号困难地点了一下头。
  打开第二封。写得密密麻麻,还挺长。一号开始找花镜。“我来念吧。”参谋接过去:“亲爱的妞妞……”这是一封家信,写得情意缠绵。一号听得心跳,急忙去看信封,果然,是金喜蹦的遗书。
  “这封信没有地址,无法转交。再说这很可能是一个小名,在农村找一个名叫妞妞的姑娘,是太容易也太不容易了。”参谋顿了一下,奇怪一号为什么露出有些恍惚的神情,接着说道,“唯一的线索是,金喜蹦文化水平不高,写不出这样通顺连贯还带点儿‘小资味’的信。现在,只要找到帮他代拟信稿的人,事情或许有点眉目。”)
  一号吃力地摆了摆手,截住了参谋的话。信中的大部分内容是他写给妻子而被金喜蹦抄了去的。
  “军区关于金喜蹦的处理意见已经转回。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开除军籍,押送回乡。他的信就不必转了。”一号用极快的速度说这几句话的同时心想:金喜蹦幸而死了,不然,这条意见也会置他于死地的。
  “郑伟良有什么遗言?”他忽然记起这个很重要的问题。
  “没有。他的信封内是一张白纸,一个字都没写。据周围同志讲,他曾说过,他母亲心重,当年他父亲牺牲后曾对着遗物昼夜啼哭,因此,他不愿留下片言只字再惹母亲伤心。如果可能,请组织上将他的遗物全部烧毁。”
  “晤。那么,他的遗物内有什么特殊物品?”一号盯住参谋问。
  “有。”参谋一惊,“正要向您汇报。”他赶紧递过一个小包,“这是从郑伟良前胸贴身处找到的。”
  一号拿起上面的纸卷。“敬爱的军区党委……”果然不出所料,还是那些观点,不过更系统一些。字迹相当潦草。
  “这个……是否也同其它遗物一并烧掉?”参谋试探地问。
  “这不是遗物。”一号冷淡地扫了参谋一眼。小伙子,你不如郑伟良!他接着口授道:“找人誊清后,发往军区。”一号丝毫不怀疑自己的正确,没有必要销毁反面意见。
  他又揭开布包下层。一束银白色的丝露了出来,根根坚硬似铁,因为在指掌间摩擦生电,猛然问直立起来。


  白牦牛尾巴!他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烈士的儿子!
  一号险些站立不住。吃惊、悔恨、夹杂着愤怒。他就在我的眼皮底下,却让我苦苦寻找。他什么都知道,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然而这一切都流逝过去了。他无法想象一个年老的母亲如何第二次接过父子两代人的遗物,他颤抖着手,上下摸索着。身旁的参谋立刻递上打火机。
  火苗燎起来,伴着一股刺鼻的焦烟。一号突然又用手指去掐灭它,仿佛全然不觉得烫。“
  参谋不知所措地站着,“还有……”他察看着一号的脸色。一号点点头,示意他说下去。“还有号长李铁的遗言中说有一张像片保存在郑伟良处,要求给他家寄去。查遍了郑的遗物,也没找到这张像片。只是在郑伟良带回的胶卷中,有一张是李铁的。郑伟良把胶卷放在胸前,保存完好,像片已经洗出。只是……”参谋迟疑着。
  “只是什么?”
  “只是那是一张遗像。”
  “废话!这个也要来问我!要你们这些人有什么用?!给一个战士的亲人寄去一张遗像,亏你们想得出!”一号暴怒起来。
  不知何时,参谋退了出去。一号呆坐着,感觉非常疲劳。
  “一号,有人要见您。”高大的警卫员无声地走了进来,用蚊子样的小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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