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散文精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余秋雨散文精选- 第1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艿礁鞣矫娴某靶Α�

他很想获得丹麦之外的欧洲文学界支持,努力结交文化名人,结果反让人家觉得有“摇尾乞怜的奴态”。即便他后来终于受到广泛承认,人们也只认为他是一个善于编制漂亮童话的有趣作家,并不认为他是文学巨匠。因此,直到他临死之时,还渴求会见任何访问者,希望在他们的话语中找到赏识自己的点滴信息。他敏感脆弱,极易受伤。

他不知道,自己早已成为一个伟大的文学巨匠。那些他所羡慕、拜访、害怕的名人,没有一个能望其项背,更不必说像奥伦斯拉格这样的地区性人物了。

今天,当我们早已长大,不再留连童话,那就有资格说了:他是一个永恒的坐标,审核着全人类的文学在什么程度上塑造了世道人心。

他肯定已经塑造了世道人心,证据是,很少悬挂国旗的丹麦,把一面国旗端端正正地升起在那幢红顶房上。

漫漫长夜

我们车队进入哥本哈根才下午三点半,天已黑了。当地朋友说,到明天早晨八点,它才亮。

终于知道,什么叫漫漫长夜。

黑暗和寂寞能够帮助深思。一个只有五百万人的小国在世界科学界成果卓著,尤其在电磁学、光学、天文学、解剖学、医学、核物理学等方面甚至大师辈出,这大概与长夜有关吧短暂的白天减少了粗浅型劳动的有效时间,却不会减少一个国家的智能水平。

然而,黑暗和寂寞还有大量的负面效应。人们的忧郁大多在阳光中消遁,在朋友中散发,这种可能在这里大大减少,因此越积越厚,越焖越稠,造成一种群体性的心理倾向,产生广泛而强烈的自杀欲望。在冥冥之中只有教堂的钟声会起一点心理舒缓作用,但这种作用也因习以为常而渐渐减弱。

我想起了克尔恺郭尔。

哥本哈根对他来说几乎是一个天生的地狱。父亲的惊恐苦闷和行为失检几乎打碎了他整个童年,家里灾祸不断,自己体质很差。为从地狱解脱他选择了神学,而选择神学又使他不得不放弃初恋。“她选择了哭泣,我选择了痛苦”,但令人感动的是,他一生的写作,都是为了树立一个悼念爱情的纪念碑。克尔恺郭尔的这一切行止,都与这个城市有关。

更重要的当然是他在黑暗中的思考。他最为大家熟悉的思考成果是把人生境界划分为三个阶段,一为审美阶段,二为道德阶段,三为宗教阶段。由浅入深,层层否定,而终点便是第三阶段。

其实他所说的审美阶段,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感性阶段,即追求感官满足的阶段。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停留在这个阶段,但也有一些人领悟到其间的无聊和寡德,便上升到道德阶段。人在道德阶段是非分明、行为完美、无瑕可击,但更多地出自于一种外在规范,一种自我克制,因此必然因压抑天性而陷入痛苦。能够意识到这种痛苦并愿意从更高层面上获得解脱的人,就有可能进入宗教阶段。克尔恺郭尔认为在那个阶段一个人就会不受物质诱惑,不怕舆论压力,挣脱尘世网络,漠然道德评判,只是单独站在旷野上与上帝对话,在偿还人生债务的剧痛中感受极乐。

在我看来,克尔恺郭尔在理论上最精彩的地方不是对于他认为最高境界的第三阶段的描绘,而在于他对第一、第二阶段所存在的问题的揭露。其实所谓审美阶段和道德阶段,很接近于西方哲学家反复论述过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只不过他把它们引伸到了人生,成为一种人生哲学。西方哲学家早就指出过的感性的片面性和理性的片面性,由他贴合到人生过程中来具体阐述,有力地说明了那两种人生状态的致命弊病。因此,他所说的宗教阶段,实际上只是为从那两种人生状态中奔逃出来的人指出的一块空地。这块空地上应该没有原先的弊病了,但它究竟是什么,却又只能是抒情性、憧憬性的描述。能腾出这么一块空地就很不容易,我们不能苛求他在那里建造什么样的神学楼宇或哲学楼宇。

比这一点更值得我们珍视的,是克尔恺郭尔指出了人们在这三个阶段面前的“可选择状态”。三个阶段不是对每个人都依次排列、循序渐进,它只供选择。而且这种选择时时存在,处处存在。一个人因选择的差异而跳跃性地进入不同的人生境界,其间距离,可以判若天壤。不难看出,他的这种主张,已经有了存在主义哲学的萌芽,因此后世的存在主义哲学家们总要把克尔恺郭尔尊为前辈,甚至称他为“精神上的父亲”。

可惜,当他还活在哥本哈根的时候,一切都非常糟糕。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只活到四十二岁,在他生命的最后、也最重要的几年里,真可谓心力交瘁。他是虔诚的基督徒,但越虔诚越厌倦丹麦教会的诸多弊端,因此终于与教会决裂。一般市民只相信教会就是信仰所在,于是也就随之引起了亲朋好友、包括唯一的哥哥与他的决裂,使他空前孤独。

另一件事情是,这位大哲学家不幸与哥本哈根一家谁也惹不起的攻陷性小报发生了磨擦。哲学家当然寸步不让,小报则恨不得有这么一个学者与他们纠缠,于是一片混战。遗憾的是,一般市民只相信小报起哄式的谣言和诽谤,于是反倒是他,成了市民们心目中的“第一流恶棍”。

我对着窗下黑黝黝的哥本哈根想,克尔恺郭尔具体遇到的对手是两个,一是教会,二是小报,但最后真正成为对手的却是广大市民。市民们总也不会站在大师一边,因此我要说,这座城市对自己的大师实在不公。

一八五五年十月二日身心疲惫的哲学大师散步时跌倒,下肢瘫痪,却拒绝治疗,拒绝探望,也拒绝领圣餐,十一月十一日去世。

十九世纪最耀眼的哲学星座,熄灭于哥本哈根这过于漫长的黑夜。

104、旧屋与旗袍

旧屋,是指我出生并生活到将近十岁离开的屋子,地处浙江慈溪桥头镇车头村一个叫高地地的宅落里。从我出生到离开,桥头镇都属余姚县,好像是一九七九年划入慈溪的。

旧屋所在,是地道的农村,惟一的热闹去处是一华里之外的桥头镇,但那只是一截临河的窄街,一座普通的石桥,几家小小的店铺,每天清晨有一点买卖农产品的集市,走几步就完了。

越是无处可去,屋子对人就越是重要。

我家屋子不是独立的,是一排长楼中的一户。这排长楼不知是余家哪一代祖先建造的,在我出生之时早已破旧。长楼朝南,分七个单元,东边三个,西边三个,中间一个是公共活动常葫,叫“堂前”,我想最早应该是安置祖宗牌位和祭祀的地方。我家是紧挨“堂前”的西边第一家,进出的门户要通过“堂前”。从格局看,应该是这排楼中最重要的一个单元,估计在建楼之初,我家祖先属于长子、大房。

从“堂前”进门便是“前间”,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一看便知,这是我家待客、供香、摆酒、祭祖的礼仪常葫,尽管在我记忆中,它是那样的狭窄和简陋。

在全村,这间屋子最热闹,夜间经常坐满了人。因此,在西墙前面排着很多长凳,来人多了,就把长凳拉开搁在四周。一条长凳上挤四个人,前前后后又站着很多人。从后面看去,这些坐着、站着的人都黑森森的看不清面目,又都显得十分高大。影子塞满了四边墙壁,有几个头影还映到天花板上去了。

光源在八仙桌上,是一个小油碟,上面斜搁着一根灯草,火苗像一粒拉长了的黄豆,一抖一抖。火苗映着一个短发女子的脸,她才二十出头,眸子安静,脸带羞涩,正在埋头书写。她,就是我妈妈。

妈妈是全村惟一有文化的人,因此无论白天、夜晚,她都要给全村乡亲读信、写信、记账、算账。

村民不管隐私不隐私的,全村基本上又都算本家,一家有信全村听,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消遣。我相信,从小习惯了上海思维的妈妈要在那么多人面前诵读一家私信,一开始一定很不习惯。她会用眼色询问上门来求她读信的那个妇人,要不要请别人离开一下。

那位妇人一定不会理解妈妈的眼色,妈妈这才慌忙看一下四周,开始移过信纸。读信时,妈妈会把声音尽量放轻,但她发现,越轻,凑过来的脑袋就越多,而他们口中吐出的劣质烟气也越是呛人。时间一长,她也就放开了声音。

妈妈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穿的是旗袍。旗袍是在上海做的,很合身,但对高地地的人来说,却是奇装异服。

结婚那天下轿,穿的是织锦缎旗袍,酒红色中盘旋着宝蓝色,让村里人眼前一亮。但村里人更注意的是新娘子的容貌。而且,乡下人历来把大户人家小姐的嫁妆看成又高又远的事,即使从眼前擦过,也只当戏文传奇,不会用寻常目光评判。美丽的婚服穿过一次也就压到箱底去了,没有机会再穿,成了一个缥缈而匆忙的回忆。

但是第二天,村里人奇怪了,新娘子还是穿着旗袍,只不过换成阴丹士林的,一色正蓝,与织锦缎那件一样合身。更奇怪的是,她居然穿着这身旗袍拎着篮子到河边淘米、洗菜去了。

在妈妈看来,阴丹士林旗袍就是工作服。这身旗袍的颜色比村里其他女人的服装都要单一,而且料子也极普通。

妈妈出门很少,但不管走到哪里,稍一回身,总能看到窗口、门边星星点点注视的目光。她以为是乡亲们对新人好奇,便红脸低头,用微笑打一个没有具体对象的招呼,快步回家了,而不知道麻烦主要出在那身旗袍。

祖母也来自上海,当然看不出妈妈的旗袍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个儿媳妇处处让她顺眼。直到有一天,祖父的堂弟余孝宏先生对妈妈说了一句话,才传达出了一个村庄对一种服装的嘀咕。

孝宏爷爷坐在草垛边的石墩上,叫了一声妈妈的小名。这小名,是他从祖母的呼叫声中听来的,他与祖母同辈,这么叫很合适。

妈妈停步,恭敬地等他说话。

他说:“你这种穿法是朱家的,这里不这么穿。”

妈妈看了一眼自己的旗袍,没有听懂他的话,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孝宏爷爷其实是个很轻松的人,平日里习惯说说笑笑,一点也不想摆长辈的架子,看到我妈妈发愣,就笑了,说:“你看这里的女人,都是穿老布裤干活的。你这身,又不过节又不做客,太齐整。”

在我们乡下,“齐整”这个词,含有漂亮的意思。

妈妈“哦”了一声,点点头,便转身回家禀告祖母。祖母一听就来气:“就他管得宽!把他老婆都管成了痴子!”

话虽重,口气却是打趣式的,祖母说的时候还笑出声来了。

“痴子”也就是疯子,是指孝宏爷爷的前妻,祖母的妯娌,一直蛰居在我家西边邻屋的楼上。这是我们童年时代最渴望见到又最害怕见到的人物。她比我祖母年轻多了,我见到时大概也就是四十多岁吧,偶尔下楼来,不讲话,也不给谁打招呼,不胖不瘦,表情平静地轻声自语着什么,走不了几步又上楼了。

记得我五岁时有一次从山里采了一大把杜鹃花回来,在后门正遇到她下楼。她眼神定定地看了我手上的杜鹃花一会儿,又移眼看了看我。我分出两只花来送给她,她把花拿到眼前又细看了一下,却立即塞回到了我手里,转身便上了楼,没发出一点声音。

前妻疯了,孝宏爷爷又续娶了一位,那就是至今健在的我的小阿婆了。小阿婆只比我妈妈大三岁,却长了一辈,她干练爽利,丰腴白净,是村子里的一个人物,如果用现代传媒的语言来定位,算是“该村妇女界的言论领袖”。小阿婆是从北边的新浦沿嫁过来的,那里靠着海,有渔业、盐业、航运业,这比我们村里开化。据说小阿婆还见过在整个浙北、浙东都鼎鼎有名的强势士绅王尧辉先生。王尧辉的强势,在于他有效地掌控了三北地区的盐业,这可是身价无限的土皇帝,早被此间村民神化了,小阿婆居然见过!光凭这一点,就使她在村民中的地位不凡。

小阿婆告诉乡亲:“连王尧辉家的佣人也吃得起馄饨。”然后她细细讲述馄饨是什么。非常薄的面粉皮子,包住了一点点最新鲜的肉馅儿,水一煮,薄皮子像云一样飘起来了。乡亲们一听,心也飘起来了。

孝宏爷爷把这么一个见过世面的小阿婆娶到了家里,实在让村里人佩服不已。他总是坐在村头草垛边的石墩上,晒着太阳,调笑着每一个走过的人。但是,别人不敢反过来调笑他,一是因为他辈分高,二是因为他家里有这样一位妻子。连妻子都能随口说说王尧辉了,那丈夫如何了得,天下还有什么事不在他的眼皮底下?

但是,正是这位孝宏爷爷,不能接受我妈妈的旗袍。难道,连见多识广的小阿婆也没穿过旗袍?王尧辉家如此豪门,女眷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