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营长:“大哥的海量我们晓得的。”
刘太太是个很好心肠的女人,和她丈夫一样,出于怜悯与人情,说些熨帖的话,使赖鸣升心里高兴。但她对赖鸣升的情谊,是由她丈夫而来,所以她对赖鸣升的看法,比刘营长“客观”一筹。她虽也真心跟着喊“老长官”,同声扶持赖鸣升的自我意象,但她对真正的他,看得相当清楚;像她半玩笑半认真地想把他介绍匹配给“我们街口卖香烟的那个老板娘”,一方面固然显示她的关心,一方面却也多少泄露出她对他身分的真正估价。她的“容忍”成分,远胜“了解”;在她看到赖鸣升喝醉时,能冷静地把酒瓶“劈手夺了过去”。她到底像一般家庭主妇,对烹饪的兴趣高于对朋友的了解;在赖鸣升那样激动地再度活于过去时,她心里顾念的,却是没人尝她拿手的“蚂蚁上树”。赖鸣升醉倒后,她对俞欣和骊珠摇头叹气说道:
“醉了……我早就知道,每次都是这样的。我们大哥爱闹酒,其实他的酒量也并不怎么样。”
这几句话,除了揭示刘太太对赖鸣升的客观看法与容忍态度,亦让读者得知,原来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不足为奇了。而最后一句“其实他的酒量也并不怎么样”,触及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他现在的酒量并不怎么样,还是他的酒量一向并不怎么样?这联带引出一个非常令人深思咀嚼的问题:赖鸣升的“自我意象”,现在当然已不合实际。但以前呢?壮年时期的他,是否真的就完全符合他心目中的巨人意象?还是由于自己青春已逝,在“回顾”的酸甜交集的温馨中,把过去的自己,多描了几笔理想的色彩?赖鸣升心目中的自我,真正存在过吗?……然而,若沿这条线路想下去,则故事的“反讽”(irony)强烈得有点令人受不了。而且我想这样的反讽,也不是作者的原意。所以我们还是玩味一下,就算了。
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一文中,我论到《台北人》里的人物,大致可分为三型:第一是完全活在“过去”的人;第二是接受现实,但也时而回顾“过去”的人;第三是舍弃“过去”,或没有“过去”,而完全代表“现在”的人。在《岁除》里,赖鸣升属于第一型,刘营长夫妇属于第二型。剩下的三个配角,骊珠、俞欣和刘英,便属第三型。这三个年轻人,因为幼年无知时就来到台湾,或出生在台湾,对于代表“过去”的大陆,与前一代人经验的与国家命运攸关的沧桑个人历史,不能有深切的认识与同情。刘英还只是个小孩,暂且不论。俞欣和骊珠二人,显然都是二十出头,都是很有礼节,心地良善的青年男女。这从他们牺牲难得的单独相处机会,而答应留在刘家陪赖鸣升吃饭打牌之事实,可以看出。但因他们不了解赖鸣升,又没有刘氏夫妇对他所怀有的那种情谊,他们的看法完全客观,完全理智,丝毫不牵缠自己感情。如此,当赖鸣升激动无比地叙述日本鬼打棘泽时,他用自身血肉换取的惊天动地经验,俞欣却像隔在一层玻璃之外,背书似地称诵:“那一仗真是我们国军的光荣!”事实上,白先勇在多方面,把俞欣和赖鸣升二人,做成对比。赖鸣升的外貌(钢刷般的短发、特大骨架、脸上密密麻麻的苍斑等),与他身上那套“磨得见了线路的藏青哔叽中山装”,都暗示他是一个耿直不屈,历尽沧桑,不重形式外表,注重精神实质,固执保守中国旧传统的代表“过去”之人物。而俞欣身上“笔挺的浅泥色美式军礼服”,“金亮的……领章”,“黑领带”,修剃得整齐服帖的头发,以及最后临走时对着镜子整理领带等动作,都暗示他是个与传统疏离,受了相当洋化,很能贴合适应环境,注重形式外表,缺乏内容深度,又颇有点沾沾自喜的现世人物。这倒不一定是说,俞欣这个人不如赖鸣升。而是在白先勇视界中,因为俞欣没有“过去”,生不逢时,便由不得他自作选择地被注定必须“肤浅”,必须是个形象相似但实质不同的“复制品”或“赝品”。这样有点专横的“定命”(Predetermination),当然,为的是配合《台北人》的整个架构,以及“今昔对比”的一贯主题。
骊珠是一个好女孩,羞涩、有礼、懂规矩。但当然,因为她也没有“过去”,和俞欣一样,不能了解赖鸣升的心情。她答应留下来陪赖鸣升吃饭打牌,显然主要是碍于情面,所以当他醉倒,刘太太建议她和俞欣二人出去玩时,她像解脱了一大负担,“赶忙立了起来”。吃饭过程中,她把赖鸣升最令读者——经由作者的成功传达——怜悯难受的悲剧表现,视为喜剧表现;临走还咯咯地笑着说:“赖大哥喝了酒的样子真好玩。”其实,不只骊珠俞欣,就连刘营长夫妇,对赖鸣升的心情也常不能了解。如此,在赖鸣升叙述往事,无限感触激动之际(如叙述“割靴子”事件后),或当他做出使同情的读者最觉心恸的举动时(如裸露胸上伤疤,与醉后表演打拳),同桌吃饭的人却只看到表面的滑稽性,而“哄然大笑起来”、“笑着偏过头去”、“捂着嘴笑着低下了头”,“笑得前俯后仰”。白先勇用这种对比描写手法,烘托传达出赖鸣升真正的“孤立”。完全的“隔绝”。即连最亲近的患难弟兄,也不能了解他心底最深处的悲痛。这种与世隔离,无法与别人心灵沟通的悲哀,即所谓“alienation”,倒是普及全世界的现代人,也是近代西洋文学的一大主题。
至于刘营长夫妇的儿子刘英,由于年幼无知,当然更无法晓得赖鸣升沉重的心情。在这除夕夜晚,他的心思几乎完全集中在“放烟炮”这件游戏上,而他对赖伯伯的兴趣,也可说是止于他“电光炮抓在手里爆”的诺言(小孩子本来就是这样,若不这样,就不“真”了)。他在吃饭过程中,说的话不多,其中除了前文提过的想当“陆军总司令”的天真对答外,每一句都和“放爆仗”有关。他的话,最令人注意的,有两句。当赖鸣升追叙他在枣泽死里逃生的经验,而被“台儿庄”的回忆激动得“突然变得口吃起来”时。
……这时窗外一声划空的爆响,窗上闪了两下强烈的白光。沉默了许久的刘英,陡然惊跳起来,奔向门口,一行嚷道:
“他们在放孔明灯啦。”
刘营长喝骂着伸出手去抓刘英,可是他已经溜出了门外,回头喊道:
“赖伯伯,等下子来和我放爆仗,不要又黄牛噢!”
刘英这里说的两句话,头一句,使读者在刚听完“台儿庄”故事的紧张情绪之下,猛然醒悟窗外的“划空爆响”与窗上的“强烈白光”,原来只是人们戏放的孔明灯。和“台儿庄”的炮火放在一起,相提并论,是作者何等之讽刺!刘英的第二句话,“不要又黄牛噢”之中的“又”字,使我们首次揣知,相似的情形,以前也发生过。等到后来刘太大对骊珠说“每次都是这样的”,我们这一揣测,就获得了证明。
白先勇把赖鸣升的悲剧,安排发生在除夕之夜,是很有含义的。首先,在回不得老家的情况下,围坐吃“团圆饭”,就有讽刺意味。又把一个经历过猛烈炮弹战火的老兵沧桑血泪史,安置在戏放鞭炮烟火的喜庆节日,对比之下,产生尖锐的反讽效果。此外,小说头一段,白先勇在笼统描绘台北市除夕黄昏景致的几句文字里,提到“各家的灯火,都提早亮了起来,好像在把这一刻残剩的岁月加紧催走,预备去迎接另一个新年似的”;而小说最末几句,是:“四周的爆竹声愈来愈密,除夕已经到了尾声,又一个新年开始降临到台北市来。”白先勇前后强调“迎新”(赶走坏日子,迎接好日子),正暗示赖鸣升不能面对“时间已不可挽回地改变一切”之事实,也暗示他固执持守已经不合实际的自我意象。当然,其中所含对当今社会国家处境的影射,显而易见,不必细说。
我们已经相当详细地分析讨论了赖鸣升这个人,并看到今日的他和他心目中固定存在的自我意象之间的差距,他的自我意象,固然真已不合实际,然而是否就等于是全无价值的幻影?作者显然认为不然。作者显然认为,赖鸣升虽然老朽,做梦自欺,但由于精神上一直不肯放弃,不向现实低头,于是保持住了一份做人的尊严。肉身之必须逐渐衰老,是人类绝对无法抗拒的命运。在这与生俱来的“限制”下,只要曾经一度真正热烈地享受过生命的光辉,而留存一份记忆,则此记忆之光,还是会照亮逐渐枯朽的残余生命。就像赖鸣升带来那双尺把高,有小儿臂粗,由于他个子高,举在头上才没给人碰砸的红蜡烛,“火焰子冒得熊熊的,把那问简陋的客厅,照亮了许多”。
然而,那对红蜡烛,终于还是“烧去了一大截,蜡烛台上淋淋沥沥披满了蜡油”。记忆,无论是怎样坚固持久的记忆,无论是怎样辉煌灿烂的记忆,终有一天,还是会跟着肉身的死亡,化为灰烬,化为乌有。这是人类永恒的悲哀。也难怪喝醉酒的赖鸣升,在刘太太用“小洋刀”剔除那些披挂的蜡油时,会突然痛苦呕吐起来。
my285。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之喜剧成分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并不是纯粹的喜剧小说,但却是《台北人》里惟一具有真正喜剧色彩的一篇。在我们讨论过的三篇《台北人》小说里,我们多少也可找到喜剧之层面,然而,《永远的尹雪艳》之诙谐语言,表达的是人类在死神面前的无助无能;《一把青》里朱青与空军小伙子打情骂俏的喜闹场面,衬现的是她丧失灵性,前后判若两人的悲哀;《岁除》里赖鸣升喝醉酒表演打拳,引得众人大笑,却使读者倍加心恸于他的绝对孤立,无人了解。如此,这三篇小说所呈现的那么一点喜剧面,其实是一种伪装,一种掩饰,目的在于反衬加强故事的悲剧性。
惟独在《金大班的最后一夜》里,喜剧表现不是伪饰,不是作者利用来表达悲剧的工具,而是真正用来刻画金大班的性格的。惟独这一篇,故事的“轻松面”不但足以和“严肃面”抗衡,甚而超越压盖之。
从这篇小说的“语气”(tone),我们很容易感觉出作者在写此篇时的相当轻松的心情。这和《岁除》大异;我们读赖鸣升的故事,会感觉到作者的心情十分沉重。主要是因为这两篇的主角很不相同:赖鸣升是个不肯接受现实,完全活在“过去”的悲剧性人物,十分令人怜悯;金大班却是一个很能接受现实,很会照顾自己,因而根本用不着别人怜悯的女人。换言之,因为金大班异于《台北人》里绝大多数的主角,不是一个悲剧人物,所以作者能够以轻松愉快的笔触,描写她,述说她的故事。
值得注意的一点,即作者对金大班的喜剧性之看法与态度,和金大班对自己、对人生的看法态度,十分相近,可以说是吻合为一。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作者在这篇小说里,不单用客观叙述法,而一再钻进主角的意识;也就是为什么作者如此自由自在出入于金大班的意识,客观主观兼用,却能保持语调之一致。
白先勇对朱青是“怜惜”,对赖鸣升是“敬爱”,对金大班,则是十分的“喜爱”。整篇小说调侃活泼的语气,使我们知道,作者觉得金大班这个人有趣,可笑,可爱,可亲。事实上,金大班很可能是《台北人》全集里最有人味的一个角色。
然而她却是个如此俗气不堪,满嘴下流话的女人!这,当然,和她的生活环境有密切关系。她当了二十年舞女。以前在上海百乐门,现在在台北夜巴黎。她接触的客人,不是尹雪艳所接触的高雅上流社会人士,却多是一些满身铜钱臭味,来舞厅“花钞票”的中产阶级生意人。而一般“货腰娘”,最大的梦想,也就是钓得一头金龟,嫁给有钱的商人。金大班倒不那样“饿嫁”,年轻的时候放弃了许多机会,然而年已四十的她,知道不能久等,到底找了个户头,即将下嫁六十大几的富商陈发荣。这篇小说,写的就是金大班在“夜巴黎”的最后一夜。第二天,她就要摇身一变,成个“老板娘”了。
金大班既然是一个长期在拜金的风月场中打滚出来的人,她身上当然沾满了属于这个环境的现实粗俗气味。首先,作者让她姓金,就有暗示含义。事实上,白先勇选用小说人物的姓名,颇为用心,时常以名字影射其人。就《金大班的最后一夜》这篇来说,潘金荣、周富瑞、陈发荣等名字,一看就使人觉得很适合他们暴发户生意人的身分。而金兆丽年轻时的情人“月如”,人若其名,在金大班记忆里,永远像月光那样美,那样皎洁,一点都没有男性的臭味。话说回来,让我们看看金大班是如何个“俗气”法。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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