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恋爱我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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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恋爱我受伤-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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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时光     
  If someone or something falls,they move quickly downwards onto or towards the ground。 
  一切的回忆,一切的所作所为胡作非为,一切的荒唐的青春,一切的无奈的现在渺茫的将来,都在一个小城的夏天另一个老城的冬天坠落下去了。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砸得尘土飞溅。 
  一切归于平静。     
1、手指上的戒痕     
  从二十岁开始,我就在键盘上敲打爱情。我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那只是我的含蓄的骄傲方式。一个男人,让我拿一辈子来忘记。这是我这本小说的一种出场。对爱情,我是有野心的。而且算得上野心勃勃。不要寻根究底,不要含糊其辞。所以我承认在那个青黄不接的年龄,我在张维身上种植了爱情。颗粒无收没关系,毕竟信仰还存活着。 
  手指上镶嵌着一枚深蓝的玛瑙戒指,太阳光底下,发出招摇的光芒。记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在哪个小店买来了这枚戒指。从来不曾褪下它,在人面前。因为它覆盖着一道深深的戒痕。 
  张维是我的戒痕,是我为时已晚的梦幻。     
2、青春的放映(1)     
  那个有雨的日子,我们一组二十人在艺术楼的大厅拍试讲光盘。中文系的老师们千挑万选才组成了这支队伍,这是辅导员说的。我私底下道,只不过是瘫子里面挑跛子,垃圾箱里刨易拉罐罢了。我很荣幸被老师们当做铝制品捡了起来。试讲的内容已不重要,我只记得负责摄影的是校报编辑部的张维老师。我曾客串到文秘班听过他的摄影课。他摆出一台台不同型号的照相机,我就像看小朋友搭积木一样看他在讲台上摆弄那堆或银灰或夜黑的东西。后来又播放了动画大片《怪物史莱克》。看到兴奋处我拍着桌子叫好。他走过来好奇地问道,你是新来的?周围的同学都笑了。老师,她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叫卓雅。张维老师淡淡地说,哦!是卓雅。那口气好像他早就认识我一样。 
  我是最后一个试讲的。拍摄过程中,张维没讲过一句话,封镜的时候,他说:卓雅,你的讲课水平比你写的小说差远了。我抬起头,看见了摄像机后面那张似笑非笑很欠抽的脸。他开始收拾摄影器材。结束时已近十二点,中午张维请客。那家黄酒馆的老板是我同乡。酒是地地道道的家乡风味。张维看我大杯大杯往肚子里灌黄酒,显得很惊讶。其实,从小到大我一直喜欢喝酒,因此训练出了现在不错的酒量。和张维碰杯的时候,他看着我的手腕说,你的手表很好看,是不是为了标榜个性?我端酒杯的手便停在空中。腕上的手表是花一百五十块钱从淘宝里面淘出来的。不知道什么牌子。表盘是石头记,黑色的。里面躺着一片枫叶,同样是黑色的。张维见我不说话,又道,卓雅,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笔名?是不是觉得现在还不是应该让自己的名字打出品牌的时候?我深深咽下半杯酒,抹了抹嘴道,现在没有用笔名的必要啊,缺少鲁迅那个年代的背景,再说现在有些东西是要讲求资格的。是的,我的文字太嫩了,嫩得像刚刚转红的苹果,不是脆生生的那种。咬一口,会有涩涩的汁流出来。 
  张维夹起一块金枪鱼放进我的碟子里。我把玩着手中的白色陶瓷杯,愣了一会儿。我惊羡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尚能说出略显青春而偏执的话。见我沉默,他又自顾自道,卓雅,我想你离开学校后会写出好一点的东西来。那些现在不方便写的日后会走进你的文字。这个男人,让我惊异了。他的每句话都是干燥而尖锐的,像极了我。 
  现在想来,张维的话是那么透彻和直指人心。这样的男人,我有多大身手,能逃过命运的劫难,不去爱他? 
  早就开始用陈述句式记录身边所有的发生了。过去用眼睛,而现在用蓝黑的钢笔。如果把我的思想染成几大块的话,面积最大的那部分一定是灰色的。这一块铺天盖地的灰,也许在我学生时代我的张维老师已经察觉到了。然而,什么是方便写的什么又是不方便写的呢?眼神是我自己的,我用它去丈量每个季节的风和冬天的歌,收放自如。不记得在哪儿看到两行诗,大概是写给断去枝丫的大树的:我失去了一只臂膀,就睁开了一只眼睛。四年的大学生活,我就如一棵渐渐长高的树。母亲的离去,是一场空前绝后的大雪,密密匝匝压下来,我的常青的叶子片片飞散。我听见自己的肋骨在风雪中根根断裂的声音。有人告诉我,不高兴的时候,装着很高兴,装着装着,似乎真的高兴了。于是,我总是把笑容挂在脸上。那段时间,我给自己制作了一个个完美无缺的欺骗。 
  你应该还记得张维对我说的第二句话。哦!是卓雅。这仅仅是因为卓雅这个名字在系报校报以及那个巴掌大的小城的晚报副刊上频频出现。我曾用催人泪下的语句写过雨后彩虹,写过老家甘洌芬芳的黄酒。我拿拾元一张的稿费去买蓝带啤酒,去烫亚麻色的头发。做这些只是为了遗忘。那时我不知道,遗忘是一块湿漉漉的纯棉毛巾,拧得再狠还是有水分的。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幸福的。那些或悲或喜的事情前前后后向你奔过来,你是富有的。至少它们占有过你或你占有过它们。昨天还收到阿布的短信,阿布告诉我她还在写诗,写我在悬崖上焚烧灰色的花朵。她说她不写校园题材的。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也许太熟悉,熟悉得能嗅出自己味道的东西是每个人都不愿触碰的。大学其实就是一份份包装精美的礼物。里面包装的是补钙的也好补铁的也好,都含有大量的激素。人们带着一份或虔诚或憧憬的心情去购买,他们得到的只是那种津津乐道的气派,实际上对身体的益处都是无从谈起的。当时我选择这所师院,是因为它在汉水之滨武当脚下。这所大学在我面前显出前所未有的宽容。它以一种见惯不惊的心态接纳了数学考了32分的我。 
  这园林学校的确名不虚传。走在鸟语花香的幽幽石径上,我的确兴奋了好一阵子。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墨苑,松林,漫山的草(后来这里被我们称为情人坡),一望无际的橘子林……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美好的让我错以为找到了梦中的绿洲,心中的彼岸。其实我在介绍园林的时候,漏掉了一处举重若轻的风景。主教学楼前面有一尊巨大的人物雕像——杨献珍。我把这尊大理石像很隆重地推出来,不仅仅因为杨献珍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重要的是他是我老乡。在这里我只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我想读者是可以理解的。有了这尊雄伟的雕像,我的同学猫才可以怀揣这么牛B的梦想——妈的!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有朝一日翻了身,打了胜仗,做了校长,我他奶奶的一定要站在这尊雕像上向全体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们训话!我们着实为猫同学有这么伟大的理想欣喜了好一阵子。 
  猫的名字当然不叫猫。我们的学院毕竟不是动物园,虽然很宽容,但也不是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猫的大名叫孟梦。她的眼睛又黑又亮且任何时候看上去都是湿漉漉的,像笼着一层雾。睫毛很长,眨一下眼睛,能横放一根铅笔的睫毛便轻轻扫在下眼睑上。她的眼神略带慵懒,像极了猫。说白了,猫,他妈的,是个美女。 
  我喜欢女人的成分远远胜过喜欢男人。女人有太多的地方让我欣赏。随意拨拉的发型,斜斜依偎在脖子上的丝巾,细白如葱的手指,甚至光滑圆润的指甲。男人就不一样了,放眼望去,一个一个斜挎着包,装模作样吊儿郎当的。想从中找出头发清爽眼神干净的没几个。稍稍顺眼一点的颓废一晚上便有0。369厘米的胡须争先恐后地挤出来,密密匝匝的,出现夜间板刷效应。看来上帝还是公平的。女人每个月都要为那个特殊的礼拜苦恼,而男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不得不和下巴上的胡须展开激烈的旷日持久战。粗略计算,刮胡子这项工作要耗费掉生命中的三千三百五十个小时。生命是多么宝贵啊!猫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告诉她,想做一名设计师。不是设计发型,不是设计服装,我要让卫生巾王国来一次空前绝后的变革。我会在隔层里安装微型空调,这样全世界的女人便可以真正舒适地感受夏季。金·吉列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他发明了刀片,让Gillette剃须刀走向世界。我是那么爱女人,确实应该为她们也为自己做些什么,会有那么一天吗?     
2、青春的放映(2)     
  我冬天恋爱,夏天分手。男人,是用来取暖的。 
  很早的时候,听妈妈说,眼睛清澈的人是善良的。因此,我喜欢观察别人的眼睛。莲就这样突兀地闯入了我的视线。她的眼神让我震惊。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干净的眼神。那轻盈的一泓春水,荡漾着永远的惊心动魄。可莲的笑容是灰的,如山那边的一片浮云,轻飘飘的,没有一丝重量。 
  入住师院综合楼304的第一个晚上,莲告诉我,高中时她有过一个孩子,是男孩。孩子的爸爸是街巷里一个搞艺术的。头发很长,眼睛很亮,那时正组建一个乐队,他是乐队的主唱。莲说他的嗓音很好听,是那种重重叠叠的沙哑。后来的事情,莲也说不清是怎么发生的。我只知道,莲得知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谎称要随同学去云南写生。莲瞒着家人,在主唱的陪同下去了胡同深处的一家小门诊。莲说,卓雅,求求你把我的往事写进你的文字好不好?最近一闭上眼睛,就看见我那还没见过面的儿子躺在摇篮里挥舞着胖乎乎的小手哽哽咽咽地哭。我实在是受不了,我要在你的文字里给我的儿子找个归宿。那个晚上,我久久地醒在床上。我只想把莲的事情当做一个故事来听,可我做不到。后来,我爬上莲的床,看见她满眼满脸的眼泪。我给她拉上被子。傻丫头,我们已经是大学生了,以后都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爱自己。那晚,莲躺在我的怀里睡着了,安静得像个孩子。 
  304是政史系的宿舍。在那里,我们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因为来的晚,各系的宿舍已安排好,我们便五湖四海五专业四系地住进了综合楼。为此,我们逃脱了学生会层出不穷的卫生检查。艺术系来的时候,莲说这是政史系的宿舍。中文系来了,我说这又不是中文系的宿舍,你们辖区也委实大了点。等政史系的卫生协会来检查的时候,大家则会很无辜地撇撇嘴,中文系没通知今天检查卫生啊!我们就这样看着一批批学生会干部们趾高气扬地来,灰头土脸地走。关上门,一个个笑倒在床上,恶毒地骂都他妈是傻B。 
  柳儿是政史系的。学旅游管理。睡我上铺。大一的第一个月,毋庸置疑,是千篇一律的军训。对于军训,我少了其他人的那种兴奋和空前高涨的热情。我讨厌教官那张在九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挂着不恰当笑容的脸。这大概是高中时代军训生活留给我的后遗症。以至于后来听同学们一脸怀念地谈起某某教官时,我就像吃麻辣烫时从碗里夹起一条菜青虫一样恶心:都他妈一个一个的兵痞子。有人说,医生、画家是职业流氓,其实那些教官又何尝不是?他们的龌龊盖过了医生、画家。他们总以为学员纠正军姿为借口,摸摸女孩的手,搂搂女生的腰。在教官的眼里,女生的抬头挺胸永远做的不到位。那群一身橄榄绿的狗娘养的家伙总是让女生们头抬了再抬胸挺了再挺。九月份并不像散文里说的那样秋高气爽,太阳还是一如既往的火暴,女生往往穿的不多,丰满的|乳峰在阳光的照射下一起一伏的,教官们心里也一起一伏的。也许是这些原因,看到柳儿军训第一天忙忙碌碌准备笔记本记录所谓的多姿多彩的军训生活,我的胃便是一阵排山倒海。在我的故事里,没有严厉又慈爱的教官,没有铁的纪律,没有打靶归来的歌谣。或许,这是我的偏激。写校园小说,砍去关于军训的一段不短的章节,这对凑字数的写手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损失。 
  我习惯一个人行走。用时髦的话说,这叫享受孤独。我独自去看《向左走向右走》去看《2046》。我会挎上草绿色的背包挤上一列普快去那种人不怎么多也不怎么繁华的城市。如盐城如张家港。偶尔,我会遇见这个年代久违的好人。去盐城,是突然想看看麋鹿看看丹顶鹤。拖着一个褐色的旅行箱,挤上了从襄樊开往无锡的火车。手里捏着张站票。一个开封男人说小姑娘坐我这儿吧。我看着他不说话。他笑了,我去别的车厢看看,应该有位子的。车到许昌站,我起身去洗手间。通过长长的通道,我看见了前一节车厢里那熟悉的背影。那一刻,我的眼睛酸酸的,却没有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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