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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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大英雄- 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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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擦、咔擦”最边上的一具尸体重新站了起来,他全身焦黑,有红光从起眼睛中透出,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又转头茫然四顾,然后就从法阵中走了出来。

一个接着一个的尸体站起来,又走出法阵,然后在城门前的空地中自动排列整齐。

一切看起来很诡异,但也很平静。

一堆枯骨忽然炸了开来,然后有一个尸体爬了出来,这尸体眼中的光芒比其他的要亮的多,几乎有刺目之感,他出现后,同样先茫然四顾,但最后,他的眼睛竟然看向了一旁的黑袍人,有嘶哑空洞的声音从他口中传出:“你为什么要唤醒我?”

“强大的战士,死亡的主宰需要你的力量。”黑袍人头领回答。

这尸体便沉默不语,看了眼不远处排列整齐的亡者军阵,犹豫了一会儿,便主动走了过去。

它走过去后,却不是站立不动,而是开始撕扯身上焦枯的血肉,一直到全部撕扯干净,露出一身白银一般的骨骼时才停止,才静静站立不动。

亡者苏醒仪式继续进行,一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尸骨堆才彻底安静下来,不再有新的尸骨爬出来。

而此时,这尸骨堆已经少了一小半。

黑袍人头领才松了口气,停止了仪式,他转头看向亡者军阵,开口问:“将军,告诉我你有多少士兵?”

一个眼光血光最盛,全身骨骼泛着淡金色光辉的亡者走了出来,开口道:“这里有一万一千士兵,其中百夫长两百人,千夫长十人,万夫长三人。”

黑袍人非常满意,近四万尸骨,竟然能召唤出一万一千战士,而且强大战士占的比例如此之高,这次收获非常大。

这不能不说他的运气非常不错,亡灵召唤能够成功是有条件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亡者的灵魂必须还在凡间。要保证这点,这战士身前就必须没有信仰,或者信仰浅薄。

信仰虔诚的战士,死后第一时间就会进入信仰神明的神国,这种尸体,无论怎么召唤都是白用功,除非是灌入力量,将尸体当做傀儡材料使用,但这又何必?

得了这一万多战士,黑袍人头领高兴极了,一挥手:“将军,去尘泥湿地,那里已经有很多同伴。在将来,我们还会有更多同伴加入。”

“如你所愿,死亡主宰的仆从。”淡金色的骷髅将军对黑袍人行了一个军礼,然后一挥手,转身带着亡者大军,往尘泥湿地开赴而去。

……

当旺多姆的亡者被打搅安眠之时,罗林正坐着铁甲战舰赶往苏特拉城,这一次,他的身份是普瑞摩领主的使者,他将代表普瑞摩领主投靠雷曼大公。

为了表达诚意,他这艘铁甲战舰上放满了金银财宝,并且还有十副最宝贵的战铠,并且还有普瑞摩家族家传的传奇武器一把,总而言之,这艘战舰上的东西如果换算成金币,至少五百万往上,是普瑞摩家族财富的精华所在。

这一次出使,他只带了霍恩作为他的副官,其他的就是一些士兵,重要人物统统没带。

对这安排,旺多姆旧部是有些不满的,尤其是在孤岛上呆了两个月才被救回来的汉森指挥官更是激烈反对,但无奈旺多姆守护者维安娜一力支持,小领主卡德罗·普瑞摩更是全权委托,再反对也是无用。

这会儿,罗林睡不着,就在甲板上摆了个躺椅,吹着海风,看着天上的寒星。霍恩也在他身边,他站在甲板栏杆边上,凭栏远眺。

士兵们都远远地候着,没有靠近,所以他们可以自由交谈,不用担心被第三人听见。

“领主,这一次投诚,普瑞摩领主的伯爵头衔是跑不了的。封地也会有,不过以我看来,雷曼大公能够给出的封地必然十分贫瘠,而且孤立,恐怕很难发展起来。你有什么对策吗?”霍恩道。他已经在考虑将来的事了。

时至今日,霍恩早已经不是当初码头上的游侠,他一直在努力学习,阅读,而且在高山镇也一直在历练,有什么不懂就会请教,在见识上是一日千里,能力更不用说,就是武力也远超常人,已经是21级普通战士。

罗林慵懒地躺着,微笑:“我几乎已经能想到封地所在了。无非就两个选择,一块是靠近奥拉基公国的约克辛顿,那里常年战乱,是无主荒地。还有一块则是菲克斯岛。这个岛屿面积极大,方圆有一百多公里,不过土地贫瘠,而且远离大陆,也没有主人。”

“您的意向是?”

“当然是菲克斯岛。这个岛屿虽然荒芜,非常偏僻,这是坏处也是好处,能让我们远离战乱,安心发展。”

还有个原因罗林没说,这个菲克斯岛虽然荒芜偏僻,但其实是个宝地,原因很简单,因为上面出产瑟金矿。这种矿是打造神兵利器的必备之物,非常珍贵。

当然,这东西是二十年后才被发现的,现在,岛上除了几个渔民外,基本没人居住。

“战乱?你是说?”霍恩敏感地抓住这个字眼。

罗林点头:“在我看来,不久的未来,星光大陆恐怕不会平静。兽人大军主力未损,毁灭教派虽然潜隐不出,但背后有魔神支持,暗势力无法估量啊。此次的旺多姆的覆灭,恐怕只是一次浩劫的开幕演出啊。”

霍恩长叹口气:“如您所说,菲克斯岛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对罗林的眼光毫不怀疑,只是这么一来,大陆从此多难啊。

“不过传说雷曼大公多疑,如果我们指明要这个岛,恐怕会出事,具体该怎么办,还得好好商量商量。”罗林笑道。

霍恩一怔,忽然想到前些日子罗林派哈林顿前去雷曼公国的事,便笑了起来:“领主,恐怕您早已经在做准备了吧。哈林顿这一趟出去,应该不仅仅是去查探消息吧?”

“哈哈,瞒不过你。哈林顿另一个任务就是去散布一些菲克斯岛的不利消息,我想,岛屿周围海域出现大量迁徙的鱼人足够让所有人对菲克斯岛望而生畏了。”罗林笑。

鱼人,近海智慧生物,性格凶残,文明原始,是渔民大敌。如果是鱼人数目上万,甚至足够封锁一片海域,除非是像这样的铁甲战舰,一般的商船过去也会被鱼人抢劫,不仅货物被抢,全船人都会被当成食物。

这么一说,霍恩顿时笑了起来:“这么看来,相比约克辛顿,倒是菲克斯岛的条件更恶劣一些了。雷曼大公肯定很愿意将这岛屿送出去。”

第二百零九章清剿黑暗(一)

想要稳妥地谋求菲克斯岛,光靠哈林顿散布鱼人消息可不够,所以当铁甲战舰到达底比斯河入海口的时候,罗林就骑着一匹耐力上佳的黑岩战马悄悄下船,轻装简行,只带一剑一盾,一些金币,首先往火狮城赶去。

底比斯河是雷曼公国境内第一大江,也是星光大陆三大河流之一,沿河逆流而上一千五百公里就是公国都城火狮城所在。

如果按照正常帆船的行驶速度,运气好正好顺风的话,估计需要十天左右,如果没有顺风……那日期就说不太准了,或许耽搁一个月都有可能。

罗林的计划很简单,他先骑战马赶往火狮城,去经营一些人脉关系,而同时,铁甲战舰以节省魔力晶石的理由一路缓行,罗林本人则称病不出,能拖就拖,最好拖上个一个半月的,给罗林充裕的时间。

这方面由霍恩主持,而且普瑞摩领主准备投靠的消息早就传给了雷曼大公,大公自然是表示热烈欢迎,底比斯河沿岸完全不会受到任何阻拦,所以罗林放心地就出发了。

从陆地上走,从入海口到火狮城,因为许多地方不用像底比斯河那样绕远路,所以距离比水路还要近一些,大概只有一千多公里。

罗林的黑岩战马是黑曜独角兽的混血种,性格驯良坚韧,耐力充足,虽然速度在战马中不算极速,但它可以连续奔上十二个小时不休息,一天下来就能跑上五百多公里路,是真正的千里马。

当然,罗林自然不会这么压榨马力,一路上走走歇歇,但就是如此,在第三天下午的时候,火狮城就已经出现在了他视野之中。

眼前是一片开阔肥沃的平原,宽阔的底比斯河从平原中蜿蜒而过,在河流沿岸,就是火狮城所在。

火狮城,是以雷曼大公的家族血统命名的,雷曼大公家族成员头发基本是红色,非常浓密,男性基本有大胡子,而且必然是络腮大胡,沿着脸庞绕上一圈,看着就和狮子的鬃毛一样十分威武,雷曼家族以此为荣,就以火狮作为家族象征。

相比星光大陆的明珠旺多姆的繁华,火狮城给人的感觉是凌厉和威严,从远处看,就看见巍峨的类哥特式尖塔建筑,就像一柄柄灰色的利剑一样刺向天空,越是走近,越是能感到一种压迫力。

罗林跟随着进城的人流,一路往前,接近到城门口的时候,罗林发现城门的卫兵数目不仅多,而且平均武力也十分强大,他甚至看到了一个23级的精锐战士。

除了卫兵外,罗林还看见一个神殿的牧师,这牧师身前放着一盆散发着淡金色光辉的圣水,每一个进城的旅人都要经过他面前,然后这牧师就会说几句赐福,然后朝旅人洒上几滴圣水,每一个都例外,就连马车上坐着的贵族也不例外,必须下车接受赐福。

罗林稍微一想就明白了过来,旺多姆刚刚陨落,其原因肯定会引起有心人注意,想必雷曼大公必定查到了毁灭教派作祟的痕迹,认识到了严重性,大起警惕,所以才开始严查每一个入城之人。

这牧师,说是赐福,其实是甄别黑暗气息。

正想着,前方就有一个被圣水撒中的年轻人突然就惨叫起来,罗林看过去,就见这年轻人脸上开始冒起了青烟,对普通人来说完全无害的圣水,对他来说却是剧毒,开始腐蚀他的皮肤。

一般来说,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断定对方沾染了黑暗气息,却不能断定这人一定就是邪恶。

城门口的卫兵立刻走上,不由分说地将这年轻人扯向一边,稍稍问了几句,一个卫兵就开始搜身,很快就在年轻人腋下隐秘的位置看见了一个徽记,是一只眼睛。

“魔神印记,是黑暗教徒!”卫兵喊道。

那23级的精锐战士是军士长之类的人物,应该是头领,一听见这话,就做了个斩首的手势,一卫兵就上前,一剑砍下了这年轻人的脑袋。

这一幕引起了一些骚乱,但很快平息,因为只要和黑暗无关的普通人,卫兵根本没有为难。

很快,轮到了罗林,他之前还有些担心他的魂炼开天剑会引起圣水反应,不过显然娜洛莎的秘法非常不错,圣水洒他身上,一切正常。

又缴纳了一笔入城税,罗林得以顺利进城。

进城之后,走了不到两百米路,他就看见三拨巡逻卫兵匆匆跑过,其中有一拨巡逻卫兵还喊着:“快,快,别让那黑暗教徒跑了!”

这一幕看的罗林有些欣慰,看来雷曼大公清理自己境内黑暗教徒的力度很大,就和前世一模一样。

正因为如此,在前世,虽然兽人大军、亡灵军团、恶魔军团接踵而至,最终将雷曼公国覆灭。但至始至终,公国内部都没有动乱,之所以覆灭,那实在是因为对手太强大,公国的军力被彻底消耗,真的是打不过了。

这一世,因为兽人大军提前受挫,大陆上各国不仅得到了预警,而且还有了几年的缓冲时间,情况应该会好上许多。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可掉以轻心,在未来,一场浩劫还是免不了的,所以罗林才决定选择菲克斯岛,潜心发展力量。

这一趟,罗林要找的最佳目标不是别人,正是雷曼公国的镇国柱石—红月剑圣帕拉森,如果能提前博取他的好印象,哪怕得其一句欣赏之语,那他在雷曼大公眼中的地位就会大幅上升,获取菲克斯岛就非常稳妥了。

不过像红月剑圣这样的人物可不是想见就见的,尤其是近几十年,已经近两百岁的剑圣已经基本不怎么露面,除非隆重的节日庆典,否则其他事务基本由其大弟子,雷曼公国的大骑士狄辛斯代劳。

这些消息都是罗林事先打听好的,相见红月剑圣,那自然要先拜访狄辛斯,罗林想了想,却不急着拜访。

他这几天连续赶路,风尘仆仆,形象不佳,就这么前去十分失礼,自然要先将自己弄干净整洁才行。

牵着马儿找了一家叫‘蓝色恋人’的上等旅店,花了三枚金币交代旅店侍从照顾好他的战马,又开一个房间,沐浴,更换一套质地普通的黑色武士服后,罗林到一楼地大厅用餐。

这家旅店挺上档次,所以大厅里环境不错,在这里用餐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绅士,不是富商就是外地赶来都城游玩交际的贵族,交谈起来轻声细语,不过这当然瞒不过罗林的耳朵。

角落里有两个商人在谈话,说的是最近的传闻。

其中一个商人抱怨:“听说旺多姆被兽人给毁了,我的一艘商场还被征用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来。”

“你这算什么?我在旺多姆还有一处海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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