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船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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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船去中国-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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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都笑了,他们都想起了那两个脸上长着淡褐色雀斑的美国男孩。
  其实,简妮很喜欢自己那美国殖民地风格的小房间,它很符合她的想象,就象Norman Rockwell的画,那是在中国《读者文摘》封二上介绍过的美国画家,简妮最喜欢他的画,因为她喜欢和认同他画里的那个美国,那些喜乐活泼的白人,忠诚的脸,健壮的身体,剪得整整齐齐的,诚恳的短发,孩子们红扑扑的,天天向上的脸,还有他画中那些深褐色家具的房间,灰蓝色的墙纸上,一条条粉白色的花纹。简妮没有想到,自己会住在Rockwell的某一张1930年代画的招贴画式的房间里。
  简妮第一次将上海带来的全部行李一一打开,里面有些东西,是她从新疆带回上海后,从没拿出来过的。一只很旧的黄|色绒布小熊。那只小熊很旧了,的确很旧了,还是爸爸小时候的玩具,一只英国产的小熊。因为送给妈妈当礼物,才得以保存下来。它是简妮小时候唯一漂亮的玩具,他脸上,有种令人难忘的由衷稚气。因为它的可爱,简妮从来能看清国产玩具娃娃脸上的呆滞,和国产动物玩具脸上的残忍。小时候,简妮非得抱着它,才能安心睡着。现在,简妮将它放到枕头上,用一块方毛巾手帕盖着它的下半身。它散发着旧玩具淡淡的干燥气味,而从前在它肚子上滴过的花露水气味,现在已经挥发掉了,只能在它淡黄|色的肚子上看到一些绿荧荧的水渍。
  简妮将她的照相本和纸壳万花筒放进书桌的抽屉里,将《新英汉词典》放在台灯边,在书页上,她用钢笔按照字母的页码,标上了字母的顺序,最大部分学生用的英文字典都是这样的,方便自己查生词。包书的是1982年的日历纸,中波轮船公司印制的日历,因为上面有一半的波兰风景,所以爸爸妈妈最喜欢。当日历用完,就用它来包词典。它伴随她经历了学习英语的漫长岁月。
  还有一只象砖头一样笨重的三洋牌录音机,用来练习听力,做托福和JRE的听力题。那是中国开放以后,第一批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本货。很长一段时间里,全家最贵重的东西。都说日本货不如德国货结实,但这个三洋单喇叭录音机却一直没有坏。跟简妮到上海,放在交大的宿舍里,再带来美国。
  在书桌的台灯旁,她将爸爸妈妈的与自己的合影安置好。那是在襄阳公园里照的相,用街对面的东正教堂当背景,有种异国情调在里面。签证出来以后,妈妈帮简妮一起收拾箱子,她将这张照片选出来去放大,妈妈说:“这张照片看上去不那么土,你带这张去吧,不要让人家美国人看到,简妮家的人象劳改犯。”简妮将照片放到台灯下面,台灯罩上有一圈淡黄|色的流苏,给照片带来了怀旧的气氛。看惯了美国街道上的人,简妮再看到自己熟悉的相片,蓦然发现照片里三个人身上洋溢着的拘谨,有着孩子般的单纯,让简妮感动。
  简妮没想到,将自己二十多年的生活摆出来,也不过区区这几样东西。她看着它们,有些自怜。但她并不感伤,她知道自己的新生活就要开始。那新生活是这样大,象万花筒一样地装满了不可置信的东西:曼哈顿上的名牌店和钻石,飘扬着星条旗的大学,大草坪的尽头没有毛泽东站立着高举右手的雕像的长长阴影,这是她刚刚路过自己大学时从车窗上看见的,阳光灿烂的蓝天下美国式的白色小教堂,门前种着一棵开满白花的大树的美国式木头小楼,这是哪部电影里的,她想不起来了,敞棚汽车里,传来汽车音响里的柔和歌声,那是维尼叔叔房间里总是与他刺鼻的松香气味混淆在一起的歌声。等等,等等。
  等简妮安顿好,已经是下午了,她将自己的烧饭家什搬到楼下厨房里。她打开冰箱看了看,房东说过,四个人每人有冰箱里固定的一格,放自己的东西,他为他们在冰箱里贴上了各自的名字。四个同学里有一个是从加州来的华人,也是学经济的,房东说,那个男孩叫Ray Lee,是个ABC。其他的都是美国人,祖先是爱尔兰人,或者是意大利人。简妮在冰箱里,看到的全是西方的食物,酸奶,肉肠,奶酪,火腿,贴了Ray的名字的那一格里,也放着一样的食物,一点也看不出中国人的口味。倒是别人的一格里放了一小网袋西红柿,还有一小袋白色的奶酪丸子,简妮想,那大概就是意大利出身的同学,意大利人喜欢吃西红柿。简妮在冰箱里望着同屋们的名字,只有她一个人,一看就是外国人,Ray 将自己的中国姓,写成美国人的Lee,让人看不出。简妮想,他一定原来是姓李的,应该写成Li。
  第七章 Individuality(6)
  简妮在柜子里找到了几只法蓝盆,许多马克杯,大小不等的碟子和盛冰激凌用的玻璃碗,还有咖啡机,甚至蜡烛台和陶做的花瓶,抽屉里哗啦哗啦的,都是刀叉,还有几双乌木做的尖头日本筷子。她想了想,捧着自己的不锈钢饭锅和碗筷回到房间,将它们与从格林威治村带来的榨菜,米,香肠和酱油用纸盒装了,放在自己书桌下面。
  因为考虑到将来到唐人街没那么方便,在离开维尔芬街的时候,简妮还特意去唐人街买
了一袋米,还有一根大旺的油条,几根卤好的鸭翅膀。简妮还带来了锅和碗筷,爸爸教了她怎么做香肠饭,又方便又好吃。但简妮是不会轻易做的,因为她想,Ray吃什么食物,她也吃什么食物。
  简妮去W…Mart买了些鸡蛋,生菜,吐司,黄油和酸奶,象大家放在冰箱里的东西一样,她心安理得地将它们放进冰箱里写着Jenny的一格里。然后关上了冰箱的门。冰箱嗡嗡地发出响声,简妮的肚子咕咕地叫,她饿了,但是她不想再打开冰箱,吃里面的东西,她对它们没有食欲,到底是陌生的,她只想吃自己带来的那些中国口味的东西。饥肠辘辘,简妮站在厨房里犹豫着。整栋房子都静悄悄的,能听到屋顶上的木条被太阳热烈地晒过以后,热胀冷缩发出的裂帛似的声响。简妮以为大家都不在,所以她决定把留在房间里的油条,鸭翅膀拿下来吃掉。她悄悄地踩着楼梯,它们在她脚下发出的吱嘎声让她心惊肉跳,路过楼梯上的小窗时,她看到对面人家的阳台上张了一面星条旗,她的眼睛还没适应蓝天下的星条旗,猛地看到它,竟然有点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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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轻手轻脚,做贼似的在厨房用油条,榨菜和生菜叶子做了个汤,是妈妈在上海做过的。汤在灶上扑扑地翻滚,散发出油炸食物的香气,简妮过去将排油烟机打开,这中国式的香气还是让她心惊肉跳。她在烤面包机上烤了一片吐司,坐在厨房的桌子上,开始吃饭。厨房窗子外面正对着的那栋房子,他家的厨房窗上吊着白色花边,他家的墙上的星条旗在风里哗哗地飘,星条旗上面,是美国夏末阳光灿烂的蓝天。比起上海来,它太蓝了,简妮想,比起阿克苏来,它又太洁净了。这是天堂的蓝色。简妮想起,范妮到美国的签证申请成功的那个冬天,自己曾跑到淮海中路上的美国领事馆前照相,一栋老洋房,前面的旗杆上飘扬着星条旗,从照片上看,谁也猜不出这是美国还是中国的。但在门口站岗的武警不让简妮在领事馆门口照相,他挥手驱赶她的样子,深深地刺伤了简妮。那时,她发誓要在真正的美国蓝天和国旗下照一张相,给上海寄回去。此刻,从厨房敞开的窗子外,传来了那面旗在风里猎猎飘扬的声音。
  突然,简妮看到在厨房门口静静地站着一个人,一个中国人。但是比起地道的中国人,他太高大,太健壮,目光也太直率了,但他的样子的确是个中国人,没有日本人脸上犬儒的表情,没有高丽人脸上的决绝,没有泰国人脸上的佛相。简妮简直吓呆了,就象正在洗澡的时候被人撞见。她紧紧握着正在嘴里啃着的鸭翅膀,慢慢将撅出去的下巴收回来,她勉强镇定住自己,不要慌张从嘴里拔鸭翅膀来,而尽量文雅地抽出来,放在盘子里。
  “嗨。”他说,“我吓到你了吗?对不起。”他的英文一听,就知道是土生的英文。“我在看书,闻到了香味,就出来看看。我想,你就是那个新来的中国女孩。”他发音的部位不是中国人用的部位,简妮马上体会到了。听一个洋人说英文,总觉得他们的嘴就长成那个样子,他们的部位天生就是这样。但听到这个中国人说话,简妮强烈感觉到自己口音里的外国腔调。自卑象老鼠一样躲闪而敏捷地,令人疑神疑鬼地爬了上来。
  “是的,我是简妮。王。”简妮压低自己的声音,向Ray的声音看齐,努力从容镇定地说,“你是Ray Lee。房东也告诉我了,你是ABC。”她一向懂得藏拙,也懂得豁出去行事,她心里说,大不了让你知道我是阿克苏来的。
  “是的。很高兴见到你。”他说。他大大咧咧的样子,安慰了简妮。
  “我也是。”简妮说,一边将自己油腻的手指藏到手掌里,紧紧地握成一个拳头。她怕Ray伸手出来行握手礼,她想起爸爸说过的,外国人即使是吃鸡翅膀,也不能用手的。但Ray两眼紧盯着的,是简妮放在桌上的油条汤,油条已经被泡软了,象蛋黄的颜色,在绿色的生菜里,很争气的好看。
  “这是什么,它闻上去那么香,它是真正的中国菜吗?”Ray真正感兴趣的是香味的来源,他向汤走过去。
  “一个汤。”简妮耸耸肩,“就是一个汤。”
  “它看上去真好看,和唐人街的中国菜完全不同。我听说过,唐人街的中国菜其实不是真正的中国菜,看来这种说法是对的。它看上去可真让人馋。” Ray说。
  “你想尝吗?如果你想,我可以给你一些。”简妮站起身来邀请道。
  “好呀。” Ray高兴地笑了,露出他洁白结实的牙齿。简妮看着他的牙齿,想,他真的不是在中国长大的,在中国长大的人,小时候吃的四环素,都沉积在牙齿上,他们这一代人都长着灰色的牙齿,怎么刷也刷不干净。
  简妮去拿盘子的时候,顺势将自己的手洗干净了。
  第七章 Individuality(7)
  Ray很仔细地喝着简妮的油条生菜汤,他将煮过的生菜挑起来,犹豫着:“这是做色拉的菜呀,我从来没吃过煮的,味道有点怪。但是,汤真的好吃。”他慢慢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这地道吗?好象有不少油在里面。”他挑出汤里的榨菜丝来给简妮看,“这也是中国食物吗?象我们的甜菜头。”
  “这是榨菜,一种小菜。长江流域的。你知道四川吗?”简妮问,“这是种四川菜。”
  Ray摇头,表示不知道四川。
  “那你知道上海吗?”简妮又问。
  “知道,我听我爹地说过,上海是个小纽约,上海的男人小白脸。我爹地七岁时候离开大陆前,从上海走的。他在酒店的弹簧门里转不出来,在门里夹痛了手。” Ray说,“上海是个魔幻般的地方。”他望着简妮说,“我很高兴认识你,我一直渴望认识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我就是。”简妮俏皮地指指自己,“你已经认识了。”
  Ray露出他那象牙膏广告一样的洁白牙齿,笑了:“今天晚上,我请你出去喝一杯。”
  “你怎么对中国这么有兴趣?”简妮问。这时,已经是傍晚,Ray真的带简妮去了主街上的酒馆。简妮和Ray并肩坐在靠窗桌子的高脚凳上,望着外面沉浸在明亮的金色暮霭中的大街。街道两边,是东部最老的欧洲式样的房子,带着殖民地时代的维多利亚气息,人行道已经被酒馆和咖啡馆以及餐馆摆出来的桌椅占满了,放在酒杯里的蜡烛上,火苗在跳动。
  十月初,暑假将要结束,陆续回到学校的学生都在主街上闲逛着,到处都是年轻苗条的身影,没有纽约街上那么多大胖子。不时能听到老同学在街上相见爆发出的大声欢呼还有响亮的亲吻声。一个黑人青年在酒馆门前的路灯下打着非洲鼓,鼓声象奔跑的鹿一样灵活而迅疾,满街都是比起曼哈顿来更单纯的百无禁忌的行乐气氛。简妮连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置身与这样的地方学习,她总是想到在中国熬夜时,在桌子下冻僵的双脚,连同小腿的肌肉都是硬的,那才是寒窗苦读。那时,她怎么也没想到过,自己的苦读除了是爸爸妈妈的希望之外,还通向这样一个在她看来就是狂欢的地方,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与一个高大恳切的男生坐在酒馆的窗前喝酒,轻轻地说着英文,简直好象是另外一世。眼前的情形,让简妮心里一阵阵地想哭。
  “我想大概有一点赶时髦。” Ray做了个鬼脸,“中学时代,英文课上我选了沃克女士的《紫色》写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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