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你说过‘杀死’吗?谁要杀死你,达比?”
“我不清楚。我的公寓怎么样了?”
艾丽斯不看头发了,交给她那个《自录》的打印纸。达比仔细看过,果然如此,这不是做梦,也不是误会。炸弹没有炸错了车子。鲁珀特和那个牛仔已经伸手逮住她。她看见的那张脸孔就是在找她。他们已经进入过她的公寓,擦掉他们所要擦的东西。他们正在到处找她。
“软盘都在吗?”
“没有。一张都没有。厨房桌上的夹子叠在一起,整整齐齐,全是空的。别的东西都井井有条。他们把夜间灯光的灯泡取了下来,所以屋里全是黑的。我检查了一下。灯是亮的。他们都是很细心的。”
“陈太太怎么了?”
“她什么都没看见。”
达比把打印纸放进口袋。“你瞧,文丽斯,我突然间觉得害怕了。你犯不着被人家看见跟我在一起。也许我这个主意是错了。”
“他们是些什么人?”
“我不知道。他们杀了托马斯,他们还要杀我。我侥幸没死,现在他们就在找我。”
“但是为什么呢,达比?”
“你用不着知道,我也不好跟你说。你知道得越多,你的危险越大。相信我,艾丽斯。我不好把我所知道的事情告诉你。”
“但是我不会说出去的。我发誓。”
“万一他们强迫你说呢?”
艾丽斯环顾四周,仿佛毫不在意。她仔细端详了她的好友。她们二人自从入学以来就是亲密同学。她们一同上课学习,合用笔记,准备考试,结伴参加模拟审判,私下议论男生。艾丽斯还是知道达比和卡拉汉之间的关系的唯一同学。“我要救你,达比,我不怕。”
达比慢慢旋转酒瓶盖。“确实,我吓坏了。他死的时候我就在那儿,艾丽斯。地震一样。他被炸得粉身碎骨,我本来是应该跟他在一起的。炸弹的目标是我。”
“那就去找警察。”
“现在不行,也许以后吧。我害怕。托马斯去过联邦调查局,只过了两天便挨了炸弹。”
“那么是联邦调查局要找上你罗?”
“我想不是。他们一谈论,接近他们的人就听见了,听见的人中有坏人。”
“谈论什么呀?说啊,达比。我是你最要好的朋友。别玩把戏了。”
达比拿起瓶子喝了一小口,避开艾丽斯的眼睛,只顾看着桌面。“艾丽斯,我何苦告诉你一些会叫你送命的事情呢。”长久的停顿。“如果你要救我,明天去开追悼会。注意那里的一切,告诉别人我从丹佛给你打过电话,我住在那里一个姑妈家里,姑妈的名字你不知道,我这个学期辍学了,春季再来上学。一定要把这个谣言传出去。一定有人会认真听的。”
“好的。报纸上说他被炸死的时候有一个白人妇女在场,好像她有嫌疑或者别的关系。”
“我就在场,我本来也该送命。看了各家报纸,警察毫无线索。”
“好了,达比。你比我聪明,你比我见到过的任何人都更聪明。现在怎么办?”
“首先,走后门出去。走廊头上的厕所旁边有一道门。进门是储藏室,然后是厨房,然后是通向外面的后门。不要停步。小巷通到罗亚尔街。叫一辆计程车,送你回到你自己的车子。注意你的身后。”
“再有什么?”
“明天去开追悼会,把谣言传出去,两天内我给你电话。”
“你住在哪里?”
“没有一定。我一直在换地方。”
艾丽斯站起来,亲了一下她的面颊,便走了。
两个小时了,维尔希克重重地踩着地板,拿起杂志来,又把它们扔掉,通知旅馆送饭到房间里,开箱子取出东西。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坐在床上,喝热啤酒,眼睛看着电话。他要这样子看着直到半夜,他这样想,那么接下去又怎么样呢?
她说过要来电话。
只要她来电话,他就可以救她的命。
半夜,他又扔掉一本杂志,走出房间。新奥尔良办事的一位探员给了他一点帮助,告诉他两三处校园附近法学院学生常去的地方。他要上那儿去和学生们混在一起,喝一杯啤酒,听他们说话。学生们进城看球赛去了。她不会在那儿,不过那也没关系,因为他从未见过她。也许会听到点什么,他还可以顺便透露一个名字,留下一张名片,结识一个认识她的人做朋友。这样做也渺茫得很,但是比起干瞪着电话机来要强得多了。
他在离开校园三个街区的一家名叫律师酒吧的小店的吧台上找到一个位置。这是一家漂亮的大学格调的小酒店,墙上有球赛日期表和明星画片。
酒保像是大学生的样子。两瓶啤酒过后,顾客去了不少,吧台空了一半。
维尔希克要了第三瓶。时间已是一点半钟。“你是法学院同学吗?”他问酒保。
“恐怕是的。”
“我是一个律师,”维尔希克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
“请问是干哪一行的律师?”酒保问。
“联邦调查局特别顾问。”
“那么你是在华盛顿?”
“对了,来这里看星期天的球赛。我是印第安人队的球迷。”他讨厌印第安人队,也讨厌一切有组织的球队。“你在哪儿上学?”
“这儿。图兰大学。我5月份毕业。”
“以后上哪儿?”
“大概上辛辛那提干一两年书记员。”
“你一定是个好学生。”
他耸一耸肩。“你要啤酒吗?”
“不要。你们有个托马斯·卡拉汉吗?”
“当然。你认得他?”
“我和他在乔治城法学院是同学。”维尔希克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名片交给他,“我是加·维尔希克。”他看了一眼名片,客客气气地把它放在冰盂旁边。
“你认识一个叫达比·肖的学生吗?”
“不认得。我没见过她,不过我知道她是谁。我想她是二年级生。”一阵长时间的停顿。“为什么?”
“我们要跟她谈谈。”这个“我们”就是联邦调查局的意思,而不是加文·维尔希克他一个人。“我们”听起来庄重得多。“她常上这儿来吗?”
“我见过她几次。她可不会被人看不见。”
加文从口袋里抽出名片放在吧台上。“我要在希尔顿待上几天。如果你看见她,或者听见了什么,就请给一张。”
“好的。昨晚有一个警察来过,来问话的。你不认为她和他的案子有牵连吧?”
“不,毫无关系。我们只是需要跟她谈谈。”
“我会随时注意的。”
维尔希克付掉啤酒钱,谢过了他,走到人行道上。他走了三个街区,来到“半个蚌壳酒吧”。差不多两点钟了。他累得要死,喝得半醉,踏进门去的时候乐队声响大作。店里光线很暗,挤满了人,顿时便有五十个男大学生和女大学生在桌子上跳舞。他穿过突然起舞的人丛来到后面吧台处。
他看了看酒保们,都是年轻的学生。最年长的一个看来20几岁,他在收款机上打出一张张发票,好像是在结帐。他的动作急急忙忙的,像是下班时间已到。加文仔细观看他的一举一动。
他赶紧解下围裙,扔到角落里去,就走掉了。加文挤出人群,赶上了他,他已经准备好一张联邦调查局的证件。“对不起,我在联邦调查局工作。”他把证件伸到他面前。“你的名字是?”
那孩子一下呆住了,大惊失色地看着维尔希克。“哎,方丹,杰夫·方丹。”
“很好,杰大。你瞧,没有什么麻烦,只问你两个问题。只要一秒钟时间。”
“好的,可以。什么事啊?”
“你是法学院学生,对吗?”
“是的。洛约拉大学。”
洛约拉!什么鬼地方!“是的,对了,我想就是那个大学。你听说过图兰大学的卡拉汉教授,明天开追悼会?”
“是的,报上全登了。我的大多数同学要去图兰大学。”
“你知道那里一个二年级学生名叫达比·肖的吗?很漂亮的女生。”
方丹笑了。“知道,去年她和我一个朋友约会过。她有时到这儿来。”
“多久以前?”
“有一两月了,出什么事了?”
“我们需要找她谈话。”他交给方丹名片。“请带在身边。我要在希尔顿饭店住上几天。如果你碰到她,或者听见了什么,就给一张。”
“当然。”他把名片塞进口袋。
维尔希克今晚的最后一站是一家灯光不亮的小弹子房,此刻里面人还不挤。他在吧台上付掉啤酒钱,观察了一下这个地方。一共有四张球桌。一个穿T恤衫的青年走到吧台要了一瓶啤酒。T恤衫是绿灰二色,胸前印了排字:图兰法学院,下面好像还有一个号码。
维尔希克不假思索地问他。“你是法学院的学生?”
年轻人从牛仔裤口袋取钱的时候朝他看了一眼。“恐怕是的。”
“你认识托马斯·卡拉汉吗?”
“你是谁?”
“联邦调查局的,卡拉汉是我的朋友。”
学生喝着啤酒,觉得可疑。“我上他的宪法课。”
妙啊!他一定认识达比,维尔希克表面上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你认识达比·肖吗?”
“你为什么要知道?”
“我们需要跟她谈话,就是为了这个。”
“谁是我们?”学生更加觉得可疑了。他向加文走近一步,好像要得到确实的回答。
“联邦调查局。”维尔希克从容作答。
“你有证件什么的吗?”
“当然。”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学生仔细地看了名片,然后交还给他。“你是律师,不是探员。”
这是要害的一点,律师知道,如果他的上司晓得他在外面找人问话,并且冒充探员,他就要失去他的职业。“是的,我是律师。卡拉汉和我是法学院的同学。”
“那你为什么要见达比·肖?”
酒保也挨近他们,正在旁听。
“你认识她吗?”
“我不知道,”学生说道,事实上他显然认识她,只是不肯多说。“她出来了吗?”
“没有。你认识她,是不是?”
“也许,也许不。”
“给我看证件,我就告诉你名字。”
加文从瓶子里喝一大口啤酒,笑着对酒保说。“我需要见到她,可以吧。非常重要。我要在希尔顿饭店住上几天。如果你见到她,请她给我电话。”他递一张名片给学生,学生看了看,走开了。
第20节
加西亚打来最后一次电话。格兰瑟姆在星期六天亮以前接到电话,也就是他们预定首次会面的两个小时之前。他不干了,他说。不是时候。如果消息公开出去,一些很有势力的律师和他们的巨富顾客要跌得很惨,这些人都是不甘心跌交的,他们还要拖人下水,加西亚难免要遭殃。他有妻子和一个小女儿。他有一个工作,这个工作他还甘心忍受下去,因为收入很高。干吗要冒险呢?他没有做过亏心事,他的良心是清白的。
“那么你为什么老是给我打电话呢?”格兰瑟姆问他。
“我认为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被杀。我不是很有把握,但是我有一个很合理的想法。我看见了一些东西,好了吗?”
“我们这样交谈已经一个星期了,加西亚。你见到过一些东西,或者是你有一些东西。如果你不让我看一下,你说的东西就一无用处。”格兰瑟姆翻开一个文件夹,拿出七张通电话的那个人的五乘七英寸的照片。“你是受到一种道德感的驱使,加西亚,那就是你要找我谈的原因。”
“是啊,但是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他们知道我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秘密。他们对我的态度很滑稽,似乎要问我有没有看见过,但是他们又不能问我,因为他们确定不了。”
“这些家伙都是你公司的人吗?”
“是的。不,等一下。你怎么知道我在公司里,我没告诉过你这个。”
“这很容易。你上班的时间很早,不会是政府的律师。你是在一家有两百个律师的公司里工作,这一类公司都要求合伙的律师和低级的合作律师每周工作一百小时。你第一次打电话给我就说过是在上班的路上,那时候是早晨5点钟左右。”
“很好,很好,你还知道什么别的?”
“不多。我们是在玩游戏,加西亚。如果你不情愿谈,那就把电话挂掉,别来找我。我还得睡觉。”
“祝你美梦。”加西亚挂掉电话。格兰瑟姆看着听筒。
过去八年中他三次不让电话号码刊登在电话簿上。他靠电话生活,他的大新闻都是凭空从电话中得知。但是在一次大新闻之后,或者在一次大新闻的期间,也有过上千次无足轻重的电话,打电话的人都是那些感到非要在晚间把他们滚烫的小新闻告诉他不可的人。人们知道他是一个宁死也不会吐露新闻来源的记者,所以他们就不断给他电话,等到他觉得不能忍受了,他便装了一个号码不上电话簿的电话,于是便有一段来源枯竭的日子,然后他又得赶快让电话号码上电话簿。
现在电话簿里有他的名字:格雷·S·格兰瑟姆。整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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