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从而引起了“国人之哀”。
历史上那位有名的大富翁石崇,招待客人的时候总喜欢让自己家的那些侍女去敬酒,要是客人没把酒喝完,他就把敬酒的侍女给杀掉。有一次丞相王导和大将军王敦到他家去做客,王导心疼那些敬酒的侍女,最后被灌得烂醉;可王敦却偏偏不肯喝酒,石崇已经接连杀了三个给他敬酒的侍女了,他就是一口也不喝,反正两个男人斗气,把女人不当回事。最后王导实在看不下去了,劝说王敦,你好歹喝一杯吧。王敦却说,他杀他的侍女,关你什么事,换句话说就是,他自家的东西,爱砸就砸,你管得着吗。看看,那时候的女人,完全就是男人手里的物件,想玩就玩,想毁就毁,根本不把女人当人。
在西方,古巴比伦的妇女每年必须有一次在米莉塔庙里献身给男子,“把自己从古时存在过的共夫制下赎出来,而获得只委身于一个男子的权力”。后来这种献身牺牲的行为逐步省略为一生中只需要一次,或婚前的一段时间。古希腊雅典的少女结婚前必须到阿芙罗蒂达神庙向第一个扔给它钱的男人献身,而且不得拒绝。这些不仅是原始杂婚制的遗迹,也是世界各地的许多民族在由群婚制向对偶婚制迈进,进而向一夫一妻制过度的时期普遍存在的一种类似现象。不光是中国,其他国家也是这样,把女人当成奴隶,想结婚还得先把自己“赎”出来。
这一时期,在我国原始的杂婚制还残存着遗迹,并同样也列于在“礼”的里面。按照当时的国家规定,每年的阳春三月,定为祭祀社稷的日子,青年男女自由交往,“奔淫不禁”。如果不遵守这样的命令,还得受到处罚。像当时的齐国,远离京畿,风俗就更加原始。当祭祀社稷神的节日“州闾之会”来临,人们就像雅典、罗马人过狂欢节一样,歌舞喧天,男女相属。极其放浪自由。《史记*滑稽列传》中就记载着当时的情景:齐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有的眉目传情、有的暗送信物、有的……各自找各自中意的人,或骂俏或打情,先把气氛闹足。等到了晚上,酒喝的差不多了,大堂上的灯烛一灭,一片黑暗,随即宽带解衣,男女相属了。哈,这好像是野合啊,现代人虽然不屑于野合,可对户外的性爱游戏不乏热衷,难道是遗传?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形态由母系转为父系,各种性禁忌(如月经禁忌,乱伦禁忌)的产生,婚姻规模日益缩小,形式也逐渐由群婚制转为单偶制,即一夫一妻制。
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封建礼教。这点先解释一下,虽然古时候的男人经常同时占有好几个女人,但是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都是妾,妻和妾在身份上简直是天壤之别。一般妻是明媒正娶的,门当户对的,也就是“八台大轿抬进门”的。妾就不一样了,妾一般都是掠夺来的,或者是买来的一些门第低下的女人,不是用轿子从大门抬进去的,而是从侧门走进去的。远的不说,就说那位末代皇帝溥仪的皇后婉容和淑妃文绣吧,婉容是从乾清门热热闹闹抬进宫的,文绣是半夜三更坐一顶小轿溜进宫的。
妻和妾在身份上不可同日而语,在地位上差距更大,你看《红楼梦》里那位宝二爷他妈王夫人,和环三爷他妈赵姨娘,王夫人是妻,你看那派头,高高在上的;赵姨娘是妾,混得连王熙凤的丫头平儿都不如。按辈分算吧,王熙凤还是她的晚辈侄媳妇,可赵姨娘见着她跟奴才见着主子似的。
至于妻和妾生的子女,就更是区别对待了,宝二爷是谁都想巴结的,环三爷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古代那些帝王,明明有成年的儿子或者很聪明的儿子,却偏偏要把皇位留给未成年的孩子或者笨蛋,就因为那孩子是皇后生的,也就是妻生的,是嫡子。而那些成年的儿子,是妃子生的,也就是妾生的,是庶子,没继承权的。连被认为是很英明的唐太宗李世民,明知道他那个继承人李治懦弱昏聩,却偏要把皇位传给他,就因为他是长孙皇后生的嫡子,非传给他不可,不然别说对不起死去的长孙皇后了,连朝中的大臣都要反对。那时候,嫡庶的区别也是礼法,不能随便破坏的。
以前看过一部连续剧,名字好像是《玛丽安娜—拿破伦的明珠》,记得那位玛丽安娜的哥哥很不屑地说,我们家没有做妃子的女人。嘿嘿,妃子就是妾,没地位的性工具而已,当然很丢脸了。不过在中国古代,“一朝选在君王侧”竟会被当做家族的荣耀,没办法,古代的男人会拿女人当政治投机的筹码,才不管丢脸不丢脸,是否会给女人带来侮辱呢。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妻只有一个,那是有名分,受到别人承认的,而妾,全是xìng奴隶。
婚姻在形式上,自私有制产生后还曾出现过劫夺婚,即男性凭借武力(包括战争)、体力劫夺女性以成婚,也就是“王老五抢亲”了。但这种婚姻形式后来一般发展成假劫真婚的一种婚俗,主要是通过媒妁的聘娶婚以及买卖婚,或者是连抢带卖的结合。至于单纯的买卖婚,那就是将女性视如货物而标价出售。而且古代的聘娶婚,在某些人手里,也成了买卖婚。聘娶婚一般都通过媒妁介绍进行的,也就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收取聘礼,履行一定的婚礼形式而成婚,这种形式一直延续到现在,尤其是在少数农村地区。如果聘娶婚中的聘礼含有收受财物的目的,那还是买卖婚的性质。
到了现代,不用再说了,社会的发展使男人和女人在基本权益上已获得了平等,男人和女人在性关系上也真正实现了一夫一妻制,还有法律做为保障,一切都OK了。现在只有妻没有妾了,古代的男人可以把自己妾的数目当做炫耀的资本,现在的男人,就算敢包二奶他也不敢见光,要是把有法律保障的妻惹火了,嘿嘿,告你个重婚,等着法院的传票吧。
4、法猛于虎
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通过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使得人类在两性关系上开始有了一定的规范和约束,这种约束体现的形式就是封建礼教,主要就是儒家的那些性哲学和性道德观点,也就是所谓的性教化。
按照儒家的基本性道德观念,人的性活动应该“发乎情,止乎礼”。也就是说,人的性活动是肯定要发生的,完全的肉体禁欲主义是不合理的,本来嘛,那是违背人性的。不过要“止于礼”,人的一切性活动都必须存在于“礼”这个“方圆”之内。至于“礼”的具体内容吗,那就是在封建统治者的授意下,由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来规定和阐述的。既然有了特权,儒家的老夫子们开始给人们画地为牢了。虽然儒家认为性方面的社会规定,最主要的是意识形态性质的“礼”,而不是政府所制订的“法”。但是随着封建专制的不断强化,到了明清两代,性方面的社会规定已经变成“礼法规范”了。就是用法律作为手段,强制人们连性生活这档子私密的事,也得按统治者的意思办。这其中就包括前面提到的同姓不能通婚和妻、妾的森严等级,甚至还包括只有在妻生育了嫡子之后,才能和妾开始性生活。
儒家的性道德要求性爱是以繁衍后代为目的的,所以假如妻很长时间都没有生出嫡子来,那就只好由妾来代替了。不过妾生的孩子,在名义上却还是妻的孩子,而且由妻来抚养,以期建立母子感情。《红楼梦》里那位探春小姐,就很聪明,始终只承认王夫人是他娘反而对自己的亲妈赵姨娘,爱理不理,好像她亲妈有损她的形象似的。而那位不“识相”的环三爷,也还要每天去给王夫人请安,当自己的亲妈一样孝敬着,当然,王夫人有时候也关心一下环三爷的学习成绩,好歹名义上是环三爷的妈呀,总得做做表面工作嘛。尽管探春和贾环名义上是妻的孩子,但是他们还是因为自己的生母是妾而被人瞧不起。别看探春在贾府混得还不错,她出嫁可是代替南安王府的小姐去和藩的,先是作为巴结南王王府的礼物,然后是作为求和的贡品,这种状况下,她跟战俘有什么区别?跟奴隶有什么区别?
有时候,如果妻没有生出嫡子继承财产的话,家族里的其他成员就会来争夺死者的财产,而庶子,是根本得不到家族成员的承认的。为了保证财产不被别人掠夺,当然要等妻生出继承人,才能和妾同房了。秦淮八艳里的柳如是,她老公钱谦益死后,钱家的人就闹着要分老钱的财产,根本没把柳如是放在眼里,虽然老钱宠她,让她当了多年的管家奶奶,可钱家的人才不会承认她呢,她不过是个妾而已,官司打到县衙,按照“礼法”,柳如是只有认输。最后柳如是自杀了,老公死了,财产也没了,不死怎么活啊,一把年纪了总不至于再回秦淮河吧。
记得清代人续写的《红楼梦》别传后传里,曾说到贾府的丫头柳五儿,在贾府败落后,跟一个暴发户家的少爷一见钟情,被人家正式地娶进门,以为从此终身有靠了。后来那家暴发户发现柳五儿不过是个丫头出身,觉得有辱他家的名声,于是给那位少爷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小姐,柳五儿“压妻为妾”,由妻降格成了妾。而且,那少爷的爹妈还要求,非要等新娶来的“妻”生了儿子之后,才允许那位少爷和柳五儿同房,理由是这是礼法,不遵守就是忤逆。
而且妾必须服从妻,还得伺候妻,和柳如是同为秦淮八艳之一的董小宛,嫁给冒辟疆之后,其实她是给冒辟疆做妾,堂堂诗书人家,怎么能娶个歌妓做妻,这也是封建社会所谓的礼法。董小宛做了冒辟疆的妾之后,在冒辟疆的妻面前跟个仆人似的,伺候得无微不至,极尽巴结讨好,于是,别人就认为董小宛很“贤惠”。而明代那位靖江王朱邦的妾刘氏,其实她也是个大官僚家的女儿,不过她家的男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荣华富贵,还是把她送进靖江王府做了妾。对于封建社会的王爷来说,他们的妾也可以获得封号,靖江王那位侍女出身的妾郑氏,就被封为诰命夫人。不过这诰命夫人一般是官僚的妻的封号,王爷的妾被封为诰命夫人,那等于说她跟王妃的级别差远了,王妃是皇族,诰命夫人只能算臣子。可那位叫刘氏的妾,连个诰命夫人都没捞到,堂堂官僚家的小姐,怎么还不如一个微卑出身的侍女呢,原因就是她这个妾不肯服从妻,不把靖江王妃藤氏放在眼里,这还得了?最后刘氏竟然把藤氏给暗算了。靖江王准备以“以下犯上、谋弑嫡妻”为由把她干掉,靖江王的妈害怕了,怕那个残暴的嘉靖爷给他安一个“治家无方”、“嫡庶不分”罪名,而靖江王朱邦当时唯一的儿子偏偏是“妾”刘氏生的,那么父子俩都将受到惩罚,皇帝还可以趁机把靖江王这一封号改封其它宗支,甚至干脆把整个封国都免除。可见,那时候的礼法还真是蛮厉害的,违反了礼法就等于是犯了罪,而妾的儿子,没地位不说,还得受母亲的连累。最后靖江王干脆把刘氏扔进冷宫,一扔就是30多年,刘氏死的时候大概也就50多岁吧,前后一算,那个不遵守“礼法”的妾刘氏,20几岁就开始守寡了。活着守寡,死了还得继续守寡,虽然他的儿子继承了靖江王的王位,可她还是没资格和自己的老公朱邦合葬,只能葬在朱邦和藤氏合葬的陵墓边的小坟包里,就好像给靖江王夫妻守墓一样。
可见,封建社会的礼法,还是挺严格的,而且至今还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说私生子,经常被骂做野种杂种,因为他妈没名分没人承认嘛,跟古时候的妾差不多,妾的孩子当然得不到尊重了。喜欢当二奶的女士请小心,在中国几千年的礼法里,当妾是很丢脸的事,不仅自己被人瞧不起,还连累下一代。
封建礼法里对嫡庶的区分很严格,这大概是因为妻是重德不重色的,妾是重色不重德的,既然这样,当然是有德的妻生的孩子血统纯正,品种优良了。这点在《女人私想》里好像提到过,这里就不多说了。
不过那些礼法里对女人的要求的确是苛刻,比如说三从四德啦,七出之条啦等等,而且七出之条里居然还有生不出儿子就会被休掉,也就是被她老公赶回娘家,不再承认她的妻子身份,荒谬吧。还有更荒谬的,那就是贞节牌坊。在宋代以前,礼法里还没要求女人死了丈夫非得守寡不可,三国时的大才女蔡文姬,先嫁给一个姓卫的小官僚,没多久卫先生死了,蔡文姬就回了娘家,准备再找个男人。后来她被匈奴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