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昏君》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昏君- 第2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百里秋意与小华都深以为然的点头,若不是名篇佳作,又岂能同时打动五女的芳心?
    可惜,如此好诗,却未能流传民间,实在太可惜了。
    百里秋意不免又是一阵胡思乱想,惜花公子,也就是中华帝国英明神武,才华卓绝的皇帝想必定在后宫中陪着他的那些妃子吟诗赏月,其乐融融吧?
    嫁给皇帝,未必是什么好事情,但若嫁这样才华旷绝当世的好皇帝,自是完全不同了,五女此生也该是没有什么遗憾了吧?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栏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叶大天子突然低声吟念起来。
    百里秋意微微一愣,眼眸异彩涟涟,不禁脱口赞道:“好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好诗,公子高才!”
    叶大天子却一脸惭愧的神色道:“惭愧得紧,这一首《凤栖梧》,是当年惜花公子赠与韵月王妃的。”
    百里秋意又是一愣,呐嚅道:“那公子与韵月皇妃……”
    叶大天子微笑道:“在下与韵月王妃的一位闺密是知已,故而才得此诗,虽不是绝品,但五步成诗,且一口气就是五首,也堪称千古一绝了。”
    这厮狠狠的拍了自已的马屁,脸不红,心不跳。
    百里秋意与小华都深以为然的点头,五步成诗,已是大陆史前无例,而且一口气就是五首,确实堪称千古一绝了。
    叶大天子微笑道:“在下叶小天,请问兄台在哪就学?”
    “啊……”百里秋意面颊微红,她只是呆在府中太沉闷,才偷跑出来散心,哪会想到有人过来搭讪,心慌中随便说了个书院的名称,“颖川……”
    叶大天子立时露出恭敬无比的神态,抱拳道:“颖川书院,那可是天下最有名的三大书院之下,兄台想必苟老先生的高徒吧?受小生一拜。”
    他装模作样的抱拳长揖,颖川书院,座落楚地望川山中,的确是大陆最有名的三大书院之一,苟老先生更是当世极负名望的大儒,更难得的是他一心向学,从不参与政事,教出来的学生,大多都入朝为官,象帝国第三军团统帅郑之侠便出自颖川书院,算是苟老先生最为出众的弟子了。
    百里秋意慌忙还礼,红着脸道:“让叶兄见笑了……”
    “哪里哪里,兄台是苟老先生门下高足,哦,还未请教兄台大名呢。”
    “李……秋意……”百里秋意急中生智,把百字给去掉了,里字改为李子,蒙混过关,不过,对于叶公子的热情,她心中挺感愧疚的。
    “李兄。”叶大天子又是抱拳作揖,完全一副当今才子名士的作派,倒不让人起疑。
    百里秋意少得不又是作揖还礼,人家这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她,她又岂能失望,不过,心中的愧疚越发浓重。
    正欲找个借口一溜,不防叶公子一把抓住她的手,“在下一直对苟老先生无比仰慕,今日能碰上李兄,也是一场缘份,走,在下请李兄喝酒。”
    “……”百里秋意挣扎了一下,却没法挣脱,只好无奈的任由他拖着下楼,人家一片热情,确是不好推托。
    小华却是掩嘴低笑,其实,在小姐未出阁以前,也时常女扮男装溜出府去游荡,碰上一些热情的才子,三三两两的聚在酒楼里喝酒吟诗,甚至还跑到青楼里吟风弄月呢。
    这年头,才子名士都以混迹青楼为风雅趣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叶公子的热情,自是让她想起从前许多好玩的事儿,当然,自家的小姐能开开心心,那是再好不过了,自小姐嫁为太子妃起,自楚王投降,她们被关禁在安乐王府内,她就从未见到小姐笑过,叶公子倒是位妙人儿,与小姐天造地设,可惜,命运总是这般捉弄人。
    叶公子表现得很热情,百里秋意盛情难却,再者,现在天色尚早,还可以再耍一些时候,她倒不很紧张,半推半就的由叶公子牵着手,上了醉仙楼。



第446章 好基友一生一世(3)
    叶大天子点了一桌酒菜,两人自是边吃边聊,好在,叶大天子没有要灌醉对方揩油吃豆腐的意思,没有频频劝酒,只是随意喝,百里秋意暗中松了一口气。
    不过,浅偿几口,她的面颊已满是红晕,格外的娇艳动人。
    叶大天子笑眯眯道:“李兄如此俊秀,必令许多女子汗颜呢。”
    百里秋意轻咳几声掩饰,她本就是女人嘛,只是女扮男装而已,好在几杯水酒下脚,这脸颊滚烫如火烧,再脸红也看不出来了。
    两人边喝边聊,小华陪侍一旁,她本站在自家小姐的身后,却硬让叶大天子拉着也坐下,百里秋意倒觉没什么,人家叶公子热情,不计较,小华自小就服侍她,情同姐妹。
    小妮子自知自已的身份,很乖巧的没有说话,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不时看看叶公子,又看看自家的小姐,这心里百般滋味。
    都是“才子,”这闲聊中难免扯到诗词方面,叶大天子又剽窃了两首唐诗宋词,令百里秋意称赞的同时也肃然起敬,叶公子出口成章,这才华,虽说不上惊才绝艳,但也已显露狰容,假以时日,必成一代宗师名匠。
    叶大天子突然笑道:“我与李兄一见如故,不如仿效古人,结为兄弟吧,好基友是一生一世的……”
    呃,说得太顺口了,一不小心又崩出一句网络术语。
    基友?
    百里秋意与小华都一脸不解的神态,这词儿可没听说过呢,好象应该是好朋友的意思吧?
    叶大天子哈哈笑道:“嗯嗯,就是好朋友的意思,好的基友,是同患难,共生死,一生一世的。”
    百里秋意微笑点头,眼眸里却闪过一抹黯然,好朋友,确实患难与共,可惜了。
    叶大天子明白她内心的苦楚,装着没看到,两人各报年龄,百里秋意才十七岁,自然得叫叶大天子一声大哥了。
    “咱以后就是患难与共的好兄弟了。”叶大天子很自然的把胳膊搭在百里秋意的肩膀上,笑眯眯道:“小意啊,你这身子骨也太弱了点了,以后得多吃点。”
    大哥的热情,让百里秋意挺尴尬,不过,大哥分明是看不出她是女儿家家,动作这般的自然,又怎怪得了他?谁让自已女扮男装来的。
    酒足饭饱,叶大天子结了帐,热情的搂着百里秋意的肩膀,“小意啊,你初来帝都的吧?为兄今天带你四处走走,有不少名胜古迹呢。”
    大哥如此热情关心,盛情难却啊,百里秋意就算担心过了时间,回去被人发现,也不好推托。
    就这样,叶大天子很热情的搂着结拜的小弟在帝都繁华无比的大街上闲逛,不时的给她介绍当地的名胜古迹,风土人情。
    “对了,小意,你听过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没?”
    “没呢,好听吗?”百里秋意不免心生好奇,想想,才十七岁的青春少女,正是天真浪漫,活泼好动的年龄,虽嫁为太子妃,但太子于大婚之日就率军出征战死,可怜的她还未偿过洞房花烛夜的滋味。
    虽然已经是名义上的妇人,但难掩她内心的天真好动,否则也不会如此大胆的乔装打扮偷跑出来玩耍了。
    当下,叶大天子拉着百里秋意茶楼,边喝茶边给她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基情故事。
    百里秋意和小华都听得很认真,从小到大,从未有人给她们讲故事,而且,还是很美的爱情故事,哪个女孩家家不喜欢这样的故事?不希望有浪漫温馨的爱情?
    “哎哟,时间晚了。”小华突然发现天色渐暗,已近傍晚时分,再不回去,就被人发现了。
    百里秋意已被叶大天子所讲的故事吸引住,只是,天色渐晚,她不得不回去,只好无奈的起身告辞。
    叶大天子知道她的处境,也没有强留,约好下次会面的时间地点,叶大天子叫来一辆马车,送百里秋意主仆回去。
    马车里,小华道:“小姐,叶公子人很不错。”
    百里秋意只是幽幽叹息一声,人岂止是不错,简直就是很不错,年青英俊,博学多才,幽默风趣,待人和善热情,简直就是完美的化身,若她未出阁,必定芳心暗许,可如今,她是亡国太子妃的身份,老天凭的捉弄人?
    小华也只能跟着无奈叹气,叶公子与自家小姐可谓是金童玉女,可惜,相识太晚。
    她呐嚅道:“那……那以后怎么办?”
    以后?
    百里秋意苦笑,以后,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过一天算一天吧,能结识叶公子,与他强为兄妹,也不枉虚活此生了。
    她心中已打定主意,就以李秋意的身份与叶大哥交往下去,开心一天算一天吧,将来的事,她不想去想,也不敢去想。
    主仆俩忐忑不安的回到安乐王府的后门,小华更是战战兢兢的上前敲门。
    后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长相威猛的护卫探头,看到两人,脸上先是微微一怔,随即作了个噤声的手势。
    百里秋意主仆不禁一呆,一时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上回偷溜出门,还是给他塞了五两的银子才能溜出来,今天,再塞银子,人家不收了,还客客气气的,主仆俩还以为护卫心肠好呢。
    “本宫想出去散心也不行么?”
    围墙里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哀求声,百里秋意一听声音,就听出是皇上平时最宠的惠妃娘娘。
    皇上年老体衰,众妃正值青春年华,被禁固在安乐府内,有如笼中之鸟,谁都觉得寂寞,想偷跑出去玩,但必须买通守门的护卫,而且出去时,身后不知道跟了多少黑衣卫的密谍呢。
    第一个偷跑出去的人就是惠妃,这些守门的护卫可拿了她不少钱,平时都偷偷放行的,不过,今次的天色太晚了,护卫死也不肯放行的。
    惠妃纠缠了一阵,才无奈离去。
    守门的护卫对百里秋意主仆做了个进为的手势,两女悄悄的喘了一口大气,一溜烟的跑进去,回到自已的房中才算松了一口气。



第447章 只求一夕欢好
    第二天中午,叶大天子和百里秋意主仆在昨天喝茶的茶楼里会面,继续往下讲《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
    主仆俩可是聚精会神的听着,这种故事太浪漫太感人了。
    百里秋意看到小华眨着眼睛,一脸意味深长的捉狭笑容,面颊不由得飞红起来。
    小华的意思,她心里明白着呢,叶大公不正是梁山伯?自已不正是那个女扮男装的祝英台么?可是,人家祝英台可还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自已呢,却是一个寡妇,这命真不是一般的苦啊。
    叶大天子把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讲完了,结尾他做了改动,两人没有化蝶,而是梁山伯赴京赶考中举,开开心心的把祝英台迎娶过门,两人好得整天都粘在一块,祝英台一口气就生了三个孩子,夫妻俩尽享天伦之乐。
    很完美的结局,百里秋意主仆心中既为故事里的主人公开心,又为自已的凄苦的命运悲叹。
    “公子,还有别的故事吗?”小华这会可是听上瘾了,这样的故事,自家的小姐何偿不喜欢?她这是代小姐询问。
    “有啊,很多美丽动人的故事,太长了,一时半会说不完。”叶大天子一脸纯洁的笑容,“要不这样吧,大哥住在XX街,你搬过来一起住,大哥呢,顺便给你讲故事。”
    百里秋意吓得连忙摇头,若她还未出阁,倒不妨学着故事里的祝英台,可她已是寡妇,且身份不同常人,又是亡国太子妃,她不想无端给叶大哥招来什么祸事。
    叶大天子洒然笑道:“随你,反正大哥随时欢迎你过来,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管跟大哥说,这天下,还没有大哥办不了事。”
    “谢谢大哥了。”百里秋意心里暖烘烘的,虽然夸张了点,不过,也表明了叶大哥对她这个“小弟”的关怀嘛。
    小华的眼睛里已经开始泛起小星星了,叶公子真是难得一见的大好人啊,唉,可惜,命运就是如此的捉弄人。
    今天都是在听叶大天子讲故事,时间,过得很快,又到了分手的时间,叶大天子仍旧叫了辆马车送百里秋意主仆俩回去,这也正是百里秋意所希望的。
    她担心叶大哥知道她住在哪里,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这份难得的情谊不复存在,但她也深知,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迟早有一天,叶大哥会知道的,只是,她希望那一天来得迟一点。
    第三天,依旧是中午时分在茶楼碰面,不过,叶大天子今次没有讲故事,而是邀请百里秋意过府。
    所谓的叶府,也就是之前白绫韵月等人住过的金屋,叶大天子名下的私人财产。
    看着若大一个豪宅,却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仅有几个下人,百里秋意不免心生好奇,难道,叶大哥还没有娶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