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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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时代-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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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赖与身体语言的联系得到的,象“坐下”、“你”、“我”等。

当天晚上,凌珑在这个城镇四处都设置了监视监听器,街头、屋内,甚至是茅厕里面。

设置完监听监视设备后,凌珑偷偷又潜出了城,在一棵大树上挖出个刚好能容他坐着的树洞来,一整个白天都坐在那里打瞌睡,又到了晚上后,将已由芯片处理好的信息察看了一番,这一个白天,在400多名当地居民指手划脚的讲话中得到了385个确定的词汇,凌珑又在那个树洞时连着睡了三天三夜,才终于得到4827个词汇与1255个单词的写法,基本上已经可以与当地人对话而不被看出破绽了。

第四天,也许该说是第五天,凌珑终于大摇大摆进了城,城门有六个守卫,手执长相古怪的大刀,见到他也只是盘问了句从哪里来到这里干什么,亚特兰蒂斯人的长相与肤色类似于印度人又稍有偏向于欧洲人,身高男的大多在160-175之间,女的大多在150-165之间,发色与瞳色千奇百怪,比凌珑所熟悉的色样还要多,对于可以变形成任何固态物体的装甲身体来说,要蒙混过关还是轻而易举的,如果世界上有人那么大的蚊子,他甚至可以变成一只大蚊子飞进去,如果这时代有机器熊猫,当然也可以变成机器熊猫溜进去,当然,衣服方面更是轻而易举,用偷的便可以。

亚特兰蒂斯人的服装近似于希腊人的打扮,不过更妖艳,无论男女,哪怕是下地干活,都穿着十分有美感的衣服操劳,这些衣服不仅漂亮,而且也很适合体力劳动或者剧烈活动,不会有束手束脚的感觉,凌珑觉得这一点亚特兰蒂斯人要比他那时代的人强多了,虽然他那个时代女人可以穿成三点式满街乱晃,但三点式只是暴露身体更多而已,在美态上根本无法与亚特兰蒂斯人的服装相提并论。

通过四天的监视,凌珑对这个面积不过6公里的小镇子有了很多了解,他闭上眼也可以在街上走而不撞到墙或者踩进水沟里,镇子里有一个旅馆,不过看起来生意清淡,四天的时间只有10位客人住店,旅店也并不大,从窗户数量与房子大小判断,除去卫浴间、主人房间、过道、楼梯、厨房等等,这两层楼的旅店也就只有6间房能提供给客人住而已。

凌珑走进这唯一的旅店中,看到店老板模样的人正在结绳记帐,于是推断出这时代数学这东西还很原始,旅店没有柜台,店老板只是坐在一排靠墙的货架前,这家店也是这镇子仅有的两个杂货店之一,甚至还是仅有的熟食店,他们售卖一种象面包一样的食物,灰白色的,大小象个脸盆,店老板见到有陌生人进来,喊了声正在堆放面包的伙计,那个伙计将刚从烤炉取出的热面包往木制墙柜上一放,发出“咚”的一声闷响,凌珑不觉咽了口口水,心道这么坚硬的玩意儿,到底要怎样才能吞下肚去?

“住店?”伙计并不热情,凌珑从这家店四天里的收入上分析,这家店只有3成的收入是靠旅客投宿得到的,所以也难怪伙计的态度并不怎样。

“是。”点了点头,视线往屋子的其它地方扫去,东西是少了点,不过很干净,没有积灰也没有蜘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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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的房间都是一样的,”伙计说道,“床可以提供三个人睡,房间里有脸盆,毛巾,镜子,还有一个小柜子供客人放行李,不过你好象也没有行李……一个人?”

“嗯。”对这种服务态度,凌珑不知该做何反应才好,还在他那个时代时,凌家的财产数量因为那位伟人祖先的缘故,在全世界也是可以排进前十名的,虽然凌家一向不奢侈浪费,但如果要住店,起码也是四星级中最好的房间,人类服务员的态度好得象对待皇帝一样,几时曾经识过这样的服务态度?

“那么一天20铜。”伙计伸出手,亚特兰蒂斯流通的货币,从这几天的监视来看,主要是铜币,偶尔才能见到银币的出场,20铜即20枚面值最大的铜币,从各项消费上看,估计相当于180元到230元。

“这么贵?”凌珑吃了一惊,议会在时间旅行者的空间包中放了大量的金子、银子、宝石等等,以充当货币,但是没有人放过铜,凌珑的空间包里唯一的铜还是从他最喜欢的一尊小铜像上溶化得来的,为了任务,他忍痛割爱将那尊幼年时自制的齐膝铜像化为铜水,再铸成这儿流行的铜币,那么大一尊铜像,也就只得到了315个铜币而已。这是因为亚特兰蒂斯的铜币面值不是由大小决定的,而是由厚度决定的,铜币的形状是圆的,直径4。3厘米,最不值钱的厚度是一毫米七,最值钱的厚度是8毫米二,

“要是嫌贵你可以不住呀。”伙计尖酸地耻笑着他,“喏,外面大街上有的是地方,随便找个地方一缩就行。”

“能不能……能不能便宜点?”凌珑不敢说自己通过监视器知道这里的价钱是5铜一个晚上,初来乍到,一切小心为上。

“哼……”伙计看出这是个穷人来,眼角望了眼专心结绳的老板,看到老板降一下价的手势后,转口道:“算啦,看你也挺可怜的,第一次出门吧?给你个半价,10铜,不能再便宜啦!”

“5铜怎么样?”凌珑终于忍不住报出这个他早就知道的价钱来,虽然他还不清楚5铜到底在这时代可以买到什么样的东西,但别的客人,都是支付4-7个铜,凭什么到了自己这儿就特别贵了?

“10铜!”伙计眼一瞪吼道,“要么付钱,要么滚蛋!”

凌珑深吸了口气,终于明白什么叫龙搁浅滩,为了那不知深浅有待考证的神秘力量,他不得不咽下这口气,无可奈何地从空间包里取出10枚铜币,交给伙计,伙计一边接过铜币一边道:“要是想吃饭,另外加钱,我们这里只提供免费的井水,要水你自己去打去!就在屋后头!”

别说身体里就装着天赐机用不着吃饭也能活,就算要吃饭,他的空间包里也还带着家里人给他特意做的成吨的美食,凌珑闷闷地走上二楼,这里的房子没有锁,要关门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木棍撑住门内一根横杠,支上那根棍子,打开几乎不透光的木制窗户,凌珑从空间包里取出咖啡壶与咖啡杯来,给自己倒了杯热腾腾香喷喷的咖啡,算是对自己的安慰,空间包内的空间是一个几乎不受时间影响的地方,往里面放一杯热水,需要足足2000年才会有一点点变化,所以当初他妈妈给他的包里放的热咖啡,到今天拿出来用仍然热乎乎的。

喝着这杯由母亲亲手研磨、亲手煮热、亲手放进包里的咖啡,凌珑忽然觉得十分想家,十分寂寞,在这里他举目无亲,当然,严格来说,这里45万人中,总有一个是他的祖宗,但那个祖宗跟陌生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搞不好刚才那个伙计就是自己的祖先,那又怎么样呢?当初,并不是他想要来这时代所以才来的,是议会为了照顾凌家而特意给了凌家这样一个名额,而凌家则为了照顾最年幼的他,给了他这个名额,家里没有人舍得他离开,就算是常常跟自己打架的堂兄,也在跟他打过最后一架后,偷偷地给他包里塞了几百瓶凌珑最爱喝的酒,还给他塞了封信,凌珑偷偷地看到了这一切,也偷偷地提前看了那封信,为了将要永别那个总与自己过不去的堂兄还掉过一次泪。

任何逃亡方式都是危险的,但是留在那个世界那个星球是最危险的,凌家人为了最年幼的凌珑而强忍离别的痛苦,把他送到了时间机器开动的地方,对这一切,凌珑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仅管舍不得,那又能怎么样呢?除了将所有不快与愤恨归结到特蒙特人身上,立志要改变历史消灭特蒙特人以外,凌珑没有任何方式可以转移自己的痛苦。

楼下突然传来什么东西撞翻的声音,凌珑收回思绪,增加了耳朵对声音的敏感度,听到一个较老的声音吼道:“发什么疯?面包跟你有仇吗?”凌珑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继而想起这是曾在监听装置中听到的店老板的声音。

“妈的。”伙计的声音传来道:“看着那个家伙就不顺眼,什么东西?穷光蛋还敢学人家旅行?狗屁!”

“再敢砸面包老子开除了你。”店老板又吼道,“自己长得不争气整天怪别人干什么?要不是看在你能做几个面包,会修几样东西的份上,早就叫你滚蛋了,别以为老子找不到人了。”店老板喘了几口气,放低了音量道:“斯通啊,别怪舅舅不帮你,谁叫你长得难看,又老爱发火呢?我可是帮你介绍了好几个好女孩了,是你自己不争气,骗不到女孩子,女人是要靠骗的,懂不懂?只要她给你生了孩子,不管她乐不乐意都要一辈子跟你在一起了。”

“我这样子谁肯给我生孩子呀?”伙计大吼大叫着,“不管什么女人,只要一见到我,转头就往回跑,妈的,连树伯的女儿都看到我就跑,她那副样子就算脱光了睡到我床上我也不要咧!”

凌珑回想着那个伙计的模样,有那么惨吗?虽然确实一点也不帅气,但是也不怎么难看啊,至少算是五官端正吧。

“要怪就怪你那酒鬼老娘。”店老板道,“什么男人不好找,偏偏找了个你爸那样的男人,我就告诉她酒不要乱喝更不要喝醉了,她哪次听我的了?是吧?要不是喝醉酒跟你爸乱来,哪会搞大肚子?你又哪会长得这样……咳……算了,反正你没你爸也生不出来。”

这席话听得凌珑更是奇怪,店伙计真的有这么难看吗?是这时代人的审美趣味特殊,还是自己的审美趣味特殊?为什么自己就怎么也看不出他有什么难看的地方来呢?

“唉!”店伙计重重地叹了口气,“舅舅呀,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地方的人,会觉得我不难看的吗?”

“没!”他舅舅回答得既快又斩钉截铁,“亚特兰蒂斯王国虽然没有了,但是从那时候起留下的观念还是没有变,男人一定要长成女人脸才算是漂亮,象你这样的脸,我听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也算是可以的,不过你就别妄想了,你的脸是怎么也不可能改变得了的啦!”

凌珑终于恍然大悟,敢情就是这原因啊?店伙计的脸确实十分的有“男人味”,方脸,浓到夸张的眉毛,突出的眼珠,大鼻子,大嘴巴,大耳朵,满脸都是胡子渣,皮肤粗糙而且相当黑,放到凌珑的时代,虽不是帅哥但也绝不讨人嫌,但既然要长得象女人脸才叫漂亮,那店伙计与这时代的审美观当然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并且完全背道而驰了,再看自己,虽然顺着这时代人的脸型稍有改变,但变化不大,源自祖先的女人脸到他这一代只是变得更漂亮了,这也许是时代的趋势,当人们生活优越,就会喜欢柔顺的、优雅的、可爱的、女性化的男人,觉得皮肤白嫩、腰细、肌肉美观等等才是一个帅哥的标准,而当人们生活不是那么优越时,又会喜欢男人味重的男人,因为那种男人看起来更强壮更有力量。

显然,亚特兰蒂斯虽然亡国了,但人们的生活仍然十分轻松舒适,所以源自优裕生活的审美观也没有什么变化,店伙计最惨的事是:他不仅有着一张男人味很浓的脸,而且还是个秃头,本来凌珑就觉得伙计的穿着与他的脸十分不相配,现在看来,何止是不相配,简直就是对那身服装的侮辱,亚特兰蒂斯的服装,至少以凌珑目前看到的型号来说,都是以飘逸、比较暴露为主的,无论男女,都没有穿裤子,女的穿着短裙,男的穿着长上衣,在腰上系一条带分隔上下半身,所以,那个店伙计两条腿上粗壮浓黑的腿毛,大概也是这时代的人不忍目睹的惨状之一吧。

想到这里凌珑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想当年自己还曾梦想过有浓密的胸毛和粗糙的皮肤,甚至在家里偷偷改变过模样对镜自照,只是出于法律上的禁止,才不敢在非作战状态下随意改变外形与人接触,与他那位多重人格的祖先不同,凌珑并不在意自己的脸是男性化还是女性化,他只是想让自己男性时更有男人味,女性时更有女人味而已,毕竟在他那个时代里,性别只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嗜好而已,没有任何法律归定必需要确定个体人类的某种性别,人们的相爱只是因为人格与性格上的吸引,与性别基本无关,如果两人相爱而性别上一样,只要其中一方改换性别就可以恩爱和生育,所以,他那时代甚至没有严格的男女称谓,只是约定俗成了做为男性时要有传统意义上的男人味,做为女性时要有传统意义上的女人味,如此而已,这算是为保持世界的多彩化与恋爱的激情化而做的最后妥协吧。

看起来伙计对凌珑的恶劣态度,还是有点原因的,凌珑摇着头,将这一份不快抛诸脑后,可怜的家伙,生不逢时,再晚个几千年的话,象在中国的秦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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