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定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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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定天下-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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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反击对它来说就而后挠痒痒没什么区别,半点儿反应都没有。

很快,500骑士就在它的蹂躏下光荣地回到了复活点。干完了这些,它似乎还不过瘾,排开挡在前面的兽人大军,直奔城墙而来。而它选中的方向,正好就是铁血佣兵团负责的那段城墙。

“靠,别过来。”

“别的地方去啊,老大。 ”

“兄弟们,大家努力吧。”

……

顿时,铁血佣兵团的阵营中响起了阵阵哀号,我可以清晰地看见他们脸上的绝望。哈哈,这也是,80级的怪物,上万高手才有可能杀掉它,而他们现在也不过才不到500人而已,估计还不够比蒙老大塞牙缝的吧。

比蒙的迈动着大脚,带着一下下的震动,和死亡的阴影,很快就来到了城墙前。

“兄弟们,拼了。 ”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铁血佣兵团的众人仿佛疯了般向比蒙进行着攻击。魔法弹、羽箭、刀剑,甚至是牧师手中的木仗,都在往它身上招呼。可是这点儿攻击对比蒙来说无疑是小菜一碟。只见它理都不理,两只爪子左右挥舞,迅速地从铁血佣兵团众人身上剥夺着他们可能花费了很多天练出来的成果。

“暗影,怎么办?”甲紧张地问。“照这么下去,恐怕驻地会保不住。”

“是啊。”我心中一惊,收回精神。没错,虽然看着铁血佣兵团的人被比蒙屠杀很过瘾,很爽,可是不管怎么说,我还必须保证破潮帮的驻地不被攻破啊。

皱着眉想了半天,我道:“你们说,比蒙是不是非常蠢?”

他们齐齐一楞:“没错,怎么了?”

刘全里的反应却不同,他似乎大吃一惊:“小许,难道你想去引怪?你一个人对付比蒙,那纯粹是找死啊。 ”

“真的,暗影,你真的要这么做,这和送死有什么区别。”其他几个人也纷纷阻止。

我摊摊手:“那没办法,不管如何,我都不能让破潮帮的驻地被毁。你们不用问我,我确实有原因,但不方便说。现在形势明显,除非我们能解决掉比蒙,不然驻地肯定完蛋。但是更加明显的是,我们想要杀掉它那痴心妄想,所以自然只能把它引开了。这家伙既然这么蠢,应该不会聪明到先去破坏驻地中心的。”

“可是……”

“别可是了,别看这家伙表面笨拙,其实速度很快,这里估计也就只有我能在速度上稳胜过它了,我不去谁去。再说让别的人去干这个,他们也未必肯。毕竟2、3百金币还不足以抵消挂了掉一级的损失。”瞅瞅铁血佣兵团的人已经死得差不多了,我抽出一枝铁箭。“好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你们也一定得相信我会成功,不然驻地还是会完蛋。”

他们见我态度坚决,也就不再劝,而是开始朝城墙下冲,准备为我开出一条通道来,好方便我等会儿逃跑。

我深吸一口气,突然大声道:“所有人听着,你们都不要再攻击比蒙了,让我把它引开,不然大家都得完蛋。”看着众人都看向我,我送开手,铁箭激射而出,正中比蒙的眼睛。被这一箭射痛的比蒙怒口一声,终于把身子转向了我。我赶紧跳城墙,沿着甲他们给我开出的通道向远方狂奔,同时向众人扔下最后一句话:“大家继续努力,希望我能够成功,也希望我回来后还能看见驻地依然存在,再见了——”

话说得决绝,脚底下跑得可不慢。地面的不断震动告诉我怒气冲天的比蒙正紧紧地追赶,我可不敢懈怠,不然稍一不慎就得直接到复活点和众人会合了。

有了甲他们在前面开路,我顺利的冲出了兽人大军的包围。甲他们只来得及说一声“祝你好运”就赶紧逃向两边,不然等愤怒的比蒙大人赶来,估计不会介意顺便收拾掉这几个挡路的小子。

嘿嘿,好运?希望吧。

正文 第107章

逃命的时候,哪个最重要?是速度还是体力?

去死,别和我说两者都重要。

这个问题,或许该分类讨论,短途逃跑的时候,当然是速度最重要,而长途……速度是基础,体力是关键,两者缺一不可,不过相对来说,恐怕还是体力更重要些。

现在的我,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如果说是速度,那凭借我21的敏捷,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比起比蒙还是要占不少优势。可是恰恰是最关键的体力我实在太差,只有4点的体质,这让我的体力实在少得可怜。虽然我完全可以使用五行阵法调整5点别的……比如精神到体质上,但这只能让我的生命值上限提高,体力值上限提高。问题是生命值恢复起来好说,喝生命药水就是。补充体力却没有这么方便,除非你有高级厨师专门做的补充体力的东西,不然只能自己慢慢恢复。

这样一考虑,我干脆调整了5点精神到敏捷上。反正体力不支,不如先跑远点儿,然后休息休息,等比蒙来。

事实证明,这个方法还是可行的。比蒙的个头实在太大,我即使把它拉开1000米远,也能很清楚地看见它。同时,这家伙的脑子实在简单,只认准了我一个,其它的什么东西都不管不顾的,直冲向我。再加上它的视力也是出奇得好,也不用担心它会把我跟丢了。

恩,我理解让瞎眼睛的痛苦,可是你也不至于这么契而不舍吧。坐在一个小山坡上看着比蒙卖力地跑过来,我不无烦恼地想着。帮会驻地防守战,一般只要能够把来攻击的怪物全部杀掉,那就算防守成功。如果不行——也就是我们现在这种情况,那就要坚持2个小时而不被怪物们攻破驻地中心的帮会总部也可以。这也就意味着,我得拉这这家伙在外面逛上2个小时才行。

“唉,为什么你不是个美女啊,那我会很高兴的被你追的。”看着比蒙越来越近,我拍拍屁股准备再次开始逃命。

“嘿,兄弟,你坐在这里干什么?怎么不去打怪,而且你说什么美女,哪里啊?”没想到刚一转头,山坡这头走过来一个玩家,好奇地向我问。

“哦,我正在被一个家伙狂追,可惜它不是美女,所以感到可惜啊。”我叹道。

“嘿,兄弟,看来你很花心嘛。有女孩子追你就不错了,还非要要求美女,啧啧,太贪心了些。”那人拍拍我的肩膀责道。

“那我让给你好了, 它虽然不漂亮,但很多人都很喜欢它身上的东西的。”

“咦?她身上有好东西吗?那更好了,呵呵,兄弟,你既然觉得烦,不如给我引见引见?”那人突然晃了晃,“真是,这地面怎么开始震动起来了,难道游戏中也有地震吗?”

靠,居然还是个色鬼兼财迷。

我指指身后:“喏,就在那里,你想去就去吧。我可要告辞了。”说完向前就跑,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大,代表着比蒙离我越来越近了。

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居然真地跑上山坡顶上,刚看了一眼,就发出一声尖叫,然后以让我瞠目结舌的速度追了上来。

“靠,居然是比蒙,你耍我。”那人抱怨道。

“哈哈,可是你自己愿意的啊。”我瞅瞅他笑道。“再说我看你还是挺满意它的嘛,不然干吗还跟我在一起。”

“咦,对啊。 ”那人停了下来,“这家伙是追你的,我跟你一起岂不是自讨苦吃。”说罢换个方向就跑,边跑还边挥手。“兄弟,保重吧。”

呵呵,这家伙还蛮有意思的。 我摇摇头失笑,继续我的逃命之旅。

跑了一会儿,我突然尴尬地发现——我迷路了。咳,这可不是开玩笑。《天下》里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会给玩家标明坐标的,一般只是在村落和城市的附近才会这么显示。而现在我在的这种荒郊野外的,却一般没有。刚才只顾着带比蒙跑着玩,因为还要不断地计算着体力来调整自己的速度,结果一时就忘了认路。结果现在跑着跑着,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来的方向了。

NND,破比蒙,追着我玩也就算了,还让我迷路。在这个回程卷轴忒贵的游戏里,我可不会学少猪阁下那样随身带着般奢侈,想要回去就这能靠走了。

回头看一眼比蒙,并冲它比画下中指,再一回身,突然发现前面出现一个大湖。这里青山环绕,绿树成林,地面芳草茵茵的,再加上湖水清澈,映衬着青山绿树的倒影,本是个让人心旷神怡,放松心情的好景地,可是现在由于被比蒙追,我却完全没有这个心情。

看着怕有上千米宽的大湖,我突然灵机一动。比蒙虽然皮粗肉厚,几乎刀枪不入的,但应该是不会水吧。那么……嘿嘿,想到就做。

我把盔甲什么的重物全部脱下来扔进戒指,连武器都不带,再看看附近也没别人,干脆把衣服都脱了下来,只留一件内裤。幸好现在还是9月出头,游戏里的时间也遵循着现实,所以还算是非常热的时候,再加上天空中烈日当头,这样也不虞感冒……恩,游戏中也没有感冒这回事就是了。

转头看看比蒙已经快要接近,我立即扑通一声跳进湖里,拼命向对岸游去。

比蒙果然是个一根筋通到底的蠢笨家伙,见我入了湖,停也不停,跟着就走了进来。我的游泳速度当然比不上在陆地上奔跑的速度,但同时比蒙由于受到水的阻力,速度也快不到哪儿去,加上我们开始拉开的距离,它还是无法追上我。

拼命游到对岸,我爬上去停也不停,绕着湖转了个圈,又来到起初下去的地方。这个时候,比蒙正走到了湖的正中,这个湖果然够大,同时也够深,结果把这个高高的笨蛋全部都给淹没了。湖面的中心部分,不断地有气泡向外冒,显示着比蒙正在其中行走。

不过比蒙也不愧为传说中的神兽,一口气居然能够憋那么长的时间,硬是这样在湖底走到了对岸。可是它刚一从水面露出脑袋,却发现失去了我的踪迹,直到转过头来,才看见我已经跑了回来。只得怒吼一声,再度钻回水底,向我走过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它钻进水去,我就再绕个大圈,跑到对面来,然后等着它在那一面出现,再次发现我在这面,然后继续潜水。如此反复,这个家伙除了刚冒头观察我的踪迹那几秒钟外,剩下的时间全部都在水中度过。

我说过了,这家伙的智力实在是大大的有问题,所以到了最后明明都已经开始上气不接下气了,可仍然不肯多休息下回口气,只要见到我,就是走一条直线从湖底穿行。如此多次,它在湖底的速度也越来越慢,直到……再也没有出现。

我在这面等了足足快半个小时,这个家伙居然都没了任何的动静,再看看湖中心的水面,也不再像起初般那么翻滚不休,并且连个气泡都不再冒。

看着这个情形,我心中纳闷,该不会就这么容易被淹死了吧。又多等了十分钟,我决定下湖看看。游到湖中心,潜入水里一看,果然,比蒙已经成一个巨大的尸体,而且它的身影正在慢慢变淡,看样子快消失了。

遭了,你的尸体消失了不要紧,可你挂掉后爆出的装备不能也这么消失啊。我瞅准一个在水底扔不断散发光芒的东西拼命潜去。终于,在它即将消失的那一刻,我的手触碰到了它。

哈哈,比蒙爆出的东西啊,绝对不会差到哪儿去。我迫不及待地就在水底看了起来。

兽王徽章:佩带者可使用狂暴技能,每日限三次,每次使用完毕后需间隔5个小时才可再次使用。对兽族有震慑作用。神器一阶。

狂暴:兽人王族独有技能,可同时提高100%的物理攻击力和防御力,50%的魔法攻击力和防御力,可持续时间3分钟,每次使用完毕后2个小时内物理攻击力和防御力降为本来的一半。

哇!真是好东西啊,提高100%的物理攻防!虽然只有3分钟,但这3分钟该足够我把敌人干掉了。使用这个技能后,那我可就真是《天下》第一高手了,哈哈……唔……

一时太过高兴,忘了这还是在水里,刚一张口,顿时被灌了好几口水。幸好我还够冷静,及时浮了起来。

“咳咳……”吐了好几口水才缓过劲来。把徽章往……恩?没地方挂,也是,我还没穿衣服呢。游回岸边,躺了一会儿让自己被晒干,然后才穿好衣服盔甲,把徽章往衣服上一别,顿时觉得自己已经真地成为了天下第一高手。

兴奋了一会儿,我这才想起,我仍然处于迷路状态,看着四周毫不熟悉的景物,我心中苦笑。

该往哪里走呢?

正文 第108章

刚准备凭着记忆搜寻回去的道路,通讯器响了起来。

“喂,暗影,你可真厉害啊,居然把比蒙都给杀了。”甲的声音。

他们显然已经收到了防守成功的消息,现在规定的2小时时间还没到,那就只有可能是我已经把比蒙干掉了。

“呵呵,运气运气,对了,你们那里的情况怎么样?”我答道。

“哈哈,你可把比蒙都给引走了,那我们要还是守不住也就太丢脸了吧。放心好了,不仅驻地没事,我们几个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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