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民国大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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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民国大文人-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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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5年冬,一位北大学生约见胡适,胡适在电话中告其明天上午7点相聚,学生误听为下午。当下午7点去时,门房告胡适已离家,学生正欲转回,胡适回来了。胡适问:“上午在候,为何不来?”学生答:“误听以为下午。”胡适笑道:“我亦疑你误听,故特趋回。”

  陈存仁与胡适见面,胡再三再四地告诉陈:写文章一定要用白话文,并且要少引用成语,应该“越白越好”。因为各朝各代的文言文都是不同的,汉魏六朝,有汉魏六朝的文言文,唐宋有唐宋的文言文,明清有明清的文言文,清朝的策论,简直全部是堆砌而成,一无价值。到了民初后,严复创立一种新的文言体,梁启超又创了一种新文言体,已经把旧的文言文加以翻新,然而总不及白话文能影响到大众。做文字工作的人最忌写深奥的古文,因为文章写得越古,越是令人看不懂,失掉了写作的意义。这些话对陈存仁的影响很大。胡适还建议他写的字,要“越清楚越好”,这一点陈也经久地遵守他的意见,连开药方也从不写一个草字。

  胡适乐于助人。他在美国因心脏病住院疗养时,一天突然要起床写信,医生不许他动,他却不顾。因为他在日记中发现自己在病前答应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学生,帮他到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去借一本中文善本书(普通人大概借不出来)。

  【旧儒】

  蒋介石给胡适的挽联,“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的确抓住了胡适人格中最敏感而隐讳的独特性。开白话文革命先河的胡适,虽给外界强烈的全盘西化印象,成为现代理性精神、宽容、温情、好智的代表性人物,但在文化上,他始终是认同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责任与角色,乃至于对国家与文化认同的忠诚。

  胡适说:“东方文明的最大特色是知足。西洋的近代文明的最大特色是不知足。”他比较说:“一边是安分,安命,安贫,乐天,不争,人吃亏;一边是不安分,不安贫,不肯吃亏,努力奋斗,继续改善现成的境地。”

  1925年,胡适著文谈“读书”,指出“精”和“博”是读书两个要素。他将这个看法编成两句口号:“为学要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

  胡适第一个考证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作者并非曹雪芹。

  季羡林的《台游随笔·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里,谈到胡适的“书呆子”气:有一次在北京图书馆开评议会,会议开始时,适之先生匆匆赶到,首先声明,还有一个重要会议,他要早退席。会议开着开着就走了题,有人忽然谈到《水经注》,适之先生立即精神抖擞,眉飞色舞,口若悬河。一直到散会,他也没有退席,而且兴致极高,大有挑灯夜战之势,早把那个“重要会议”忘到爪哇国去了。

  胡适很推崇王安石,认为“他的政治思想主要是用‘有为’来替代‘无为’”。王安石的诗,“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是胡适最爱题赠给别人的诗句。

  胡适对齐白石极端钦佩,曾经与黎锦熙、邓广铭合编一部《齐白石年谱》。

  胡适是比较老派的文人,讲究读书致仕。因为母亲严厉,胡适少年老成,被戏称为“糜先生”。据说有一次,胡适跟伙伴们掷铜钱玩,一位老农见了非常吃惊,说:“糜先生,你也玩这个呀?”胡适一听,羞愧难当,顿觉失了身分。

  胡适早年在上海曾有过一段浪荡无羁的生活。在一个雨丝纷纷的傍晚,胡适大醉后在回家的路上与警察争斗起来,当晚被抓进监狱蹲了一夜。第二天,胡适对着镜子打量自己青肿的脸时,想起了李白的名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开始懊悔了。此后,胡适在朋友的帮助下关起门来发奋读书,终于考取了当年庚子赔款奖学金赴美留学。

  有一回,胡适路过青岛,遇到梁实秋呼朋聚饮。胡适看到他们豪饮的盛况,赶忙取出镌有“戒”字的金戒指戴在手上,表示免战。

  胡适是白话文运动的先驱,也是新诗运动的先导,他为此作出了可贵的尝试,并将自己的一本诗集命名为《尝试集》。但是他的新诗往往拘泥于旧体诗的格律,尤其是韵脚,大多遵循古代汉语的韵部。比如,《尝试集》的第一首诗《孔丘》:“知其不可而为之,亦不知老之将至。认得这个真孔丘,一部《论语》都可废。”“至”和“废”在词韵里是通用的,在现代汉语里则完全不押韵。

  早年《新青年》刊登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都是惊世骇俗之论,其中有几篇文章倡议“只手打倒孔家店”,而且主张“非孝”,认为孝敬父母,罪大恶极。一般人并分不出哪一篇是陈独秀做的,哪一篇是胡适做的。所以很多人初时的印象,胡适之对父母,一定是属于非孝一类的。但是胡适却极为孝顺。他父亲早逝,所以他得到父亲的温情很短,但他六十三岁回到台湾,他不但把父亲的遗作出版和整理,还替父亲立了一个很堂皇的纪念碑。在他写的四十行述中,一再提到母亲对他的慈爱,“八年的家乡教育”,完全是他母亲一手栽培的。

  胡适的婚姻也由母亲一手安排。他从小与江冬秀订婚。程天放有一篇文章说:“他的立身处世,却完全符合中国的伦理之道。他对母亲非常孝顺,他和夫人江冬秀女士的婚姻完全是家长作主订定的,在结婚以前,两人没有见过面,可是他对夫人终身敬爱,到老不变。总统挽适之先生说:‘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真是非常允当。”胡适还说过“中国人的旧式结婚,是先结婚后恋爱”的名言。

  胡适膝下有二子,长子胡祖望,得名于胡母冯顺弟,有光宗耀祖之意。次子胡思杜,寓意“思念杜威”,既表达了他对老师杜威的敬重之情,更含着他一生对自由主义的坚定信仰。

  伯希和所治之汉学如一座大山挡在中国学人的面前,当时的大师们如陈垣、陈寅恪等都有些焦虑。陈垣曾对胡适说:“汉学正统此时在北京呢?还是在巴黎?”两人相对叹气,盼望十年后也许可以在北京了!

  抗战期间,胡适任驻美大使,两个儿子先后到美国读书,仅一年学费就得两千多美元。胡适颇感压力,一面写稿赚取稿费,一面四处演讲,“替儿子筹备一点美金”。孔祥熙知道后,立即汇了3000美元给胡适,胡适系数退回。

  1948年底胡适仓皇离开北平,只带了夫人,没带小儿子胡思杜,有一种说法是临时没有找到人;一种说法是胡思杜不愿意随父母南行,具体原因不明,胡思杜说:“我又没有做什么有害共产党的事,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另有一种说法来自他后来的秘书胡颂平,胡适夫妇上了飞机,人们问为什么只有他们两人,胡适回答:“通知上只写接我,却没有说可带孩子。”书生气的胡适让机上所有名流、学者无不为之动容。

  【新知】

  胡适在1916年10月给陈独秀的信中列举了新文学的八条原则:

  一曰不用典;

  二曰不用陈套语;

  三曰不讲对仗;

  四曰不避俗字俗语;

  五曰须讲求文法之结构;此皆形式上之革命也;

  六曰不作无病呻吟;

  七曰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

  八曰须言之有物;此皆精神上之革命也。

  1917年,当时胡适还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他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倡使用白话文写作,石破天惊,引起很大反响。后来唐德刚先生在《胡适杂忆》中透露,胡适当时写那篇文章,原是在美国主编的《留学生季报》用的,只是抄了一份给陈独秀主持的《新青年》。想不到却因此造成中国的新文学运动。

  1917年,胡适从美国,留学回来,他在横滨渡船的时候看到张勋复辟的消息,大为感慨说,看来中国根本的问题不是一个制度问题,而是人的素质,文化观念问题。他决心回国以后二十年不谈政治,只谈用文艺重新塑造国民的灵魂。

  1917年,留学七年的胡适从美国回到国内,让他吃惊的是,七年内竟没有出版一本哲学方面的中文书籍。最后在上海翻了一整天,才找到一本《中国哲学史》,作者也只不过提出如此见解:“孔子既受天之名”和“与天地合德”。胡氏说:“(过去七年来)不但高等学问的书一部都没有,就是要找一部轮船上火车上消遣的书,也找不出!我看了这个怪现状,真可以放声大哭!”

  胡适《领袖人才的来源》论及:领袖人物必须具备充分的现代见识、必须具有充分的现代训练,必须有足以引起多数人信仰的人格,这种资格的养成,在今日的社会,除了学校,别无他途。

  胡适在奔母丧时写过这样一段话:“‘小我’是会消灭的,‘大我’是永远不灭的。‘小我’是有死的,‘大我’是永远不死,永远不朽的。‘小我’虽然会死,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事,无论善恶,一一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那个‘大我’便是古往今来一切‘小我’的纪功碑,彰善祠,罪状判决书。”

  胡适在和周作人在关于改造社会与人孰先孰后的问题上,针锋相对地说:个人是社会上无数势力造成的。改造社会的下手方法在于改良那些造成社会的种种势力——制度、习惯、思想等等,改造社会即是改造个人。

  胡适《说儒》里讲:儒是殷民族的教士,他们的衣服是殷服,所行殷礼,他们的人生观是亡国遗民的柔逊的人生观,从一个亡国民族的教士阶级,变到调和三代文化的师傅。用吾从周的博大精神,提起了“仁以为己任”的绝大使命——这是孔子的新儒教,这就是“亡国奴柔顺论”,匈奴人或哥特人亡国不知多少次,性格却未见柔顺,犹太人亡国时间最长也不见柔顺。

  胡适诸多理论今日仍为有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大胆假设,小心地求证;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中国需要医治贫穷、愚昧、贪污、疾病、扰乱,而不是革命;宪政是宪政的最好训练。等等。

  【传道】

  “中国哲学史”是北大的老课,胡适到北大之前由陈汉章讲,陈从伏羲讲起,讲了一年才讲到《洪范》。胡适到北大后接任此课,一开始授课便新意迭出。当时的学生顾颉刚回忆:“他来了,他不管以前的课业,重新讲义,开头第一章是‘中国哲学的结胎的时代’,用《诗经》作时代的说明,丢开唐虞、夏、商,径从周宣王以后讲起。这一改,把我们一般人充满着三皇五帝的脑筋,骤然作一个重大的打击,骇得一堂中舌挢而不能下。”顾颉刚听过几次课后,便称赞:“胡先生讲的的确不差,他有眼光,有胆量,确是一个有能力的历史家,他的议论处处合于我的理性,都是我想说而不知道怎样说才好的。”

  北大课堂上一直遵循“来者不拒,去者不留”的传统。当时在北大旁听和“偷听”的学生很多。有一次上胡适先生的他让学生把姓名留下来,说:“你们哪位是偷听生?没关系,能来偷听便是好学之士。听我的课,就是我的学生。我希望你们给我留个名字,是我班上的学生。”

  胡适先生的演讲式教学在学生中很受欢迎,亦常常因红楼教室人满为患而搬入二院大讲堂。他讲课从不发讲义,自己也没有讲稿。讲课内容也有些特点,如讲中国文学史(宋元明清部分)时,先从文学评论的角度,介绍王若虚的《滹南遗老集》;讲《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时,给学生们介绍了曹寅写给康熙皇帝的奏折。但学生们最喜欢的还是他的演讲。柳存仁先生在其《记北京大学的教授》文中写到:胡先生在大庭广众间讲演之好,不在其讲演纲要的清楚,而在他能够尽量地发挥演说家的神态、姿势,和能够以安徽绩溪化的国语尽量地抑扬顿挫。并因为他是具有纯正的学者气息的一个人,他说话对的语气总是十分的热挚真恳,带有一股自然的气所以特别能够感动人。

  北大中文系有一讲师,姓缪名金源,极怪异,因受胡适赏识而留校教大一国文。缪第一节课给学生介绍参考书说:第一,《胡适文存一集》;第二,《胡适文存二集》;第三,《胡适文存三集》;第四,《胡适文存四级》。他虽讲课不错,但如此开列参考书,学生自然不满,于是派代表面见胡适:“缪先生教的不行,思想太落后了,还留在五四时代。”胡适闻言大怒,拍起桌子说:“什么是五四时代?你们懂什么?太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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