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元史- 第1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监,谨守勿失,能事毕矣。不穷利病之源,频岁差人,具文巡视,徒为烦扰,无

益于事。都水监元立南北隘闸,各阔九尺,二百料下船梁头八尺五寸,可以入闸。

愚民嗜利无厌,为隘闸所限,改造减舷添仓长船至八九十尺,甚至百尺,皆五六

百料,入至闸内,不能回转,动辄浅阁,阻碍余舟,盖缘隘闸之法,不能限其长

短。今卑职至真州,问得造船作头,称过闸船梁八尺五寸船,该长六丈五尺,计

二百料。由是参详,宜于隘闸下岸立石则,遇船入闸,必须验量,长不过则,然

后放入,违者罪之。闸内旧有长船,立限遣出。”省下都水监,委濠寨官约会济

宁路委官同历视议拟,隘闸下约八十步河北立二石则,中间相离六十五尺,如舟

至彼,验量如式,方许入闸,有长者罪遣退之。又与东昌路官亲诣议拟,于元立

隘闸西约一里,依已定丈尺,置石则验量行舟,有不依元料者罪之。

天历三年三月,诏谕中外:“都水监言:世祖费国家财用,开辟会通河,以

通漕运。往来使臣、下番百姓及随从使臣、各枝干脱权势之人,到闸不候水则,

恃势捶挞看闸人等,频频启放。又漕运粮船,凡遇水浅,于河内筑土坝,积水以

渐行舟,以故坏闸。乞禁治事。命后诸王驸马各枝往来使臣及干脱权势之人、下

番使臣等,并运官粮船,如到闸,依旧定例启闭。若似前不候水则,恃势捶拷守

闸人等,勒令启闸,及河内用土筑坝坏闸之人,治其罪。如守闸之人,恃有圣旨,

合启闸时,故意迟延,阻滞使臣客旅,欺要钱物,乃不畏常宪也。”仍令监察御

史、廉访司常加体察。

兖州闸

兖州闸已见前。至元二十七年四月,都漕运副使马之贞言:

准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牒文,相视兖州闸堰事。先于至元十二年蒙丞相伯颜

访问自江淮达大都河道,之贞乃言,宋、金以来,汶、泗相通河道,郭都水按视,

可以通漕。于二十年中书省奏准,委兵部李尚书等开凿,拟修石闸十四。二十一

年,省委之贞与尚监察等同相视,拟修石闸八、石堰二,除已修毕外,有石闸一、

石堰一、堽城石堰一,至今未修。据济州以南,徐、邳沿河纤道桥梁,二十三

年添立邳州水站,移文沿河州县,修治已完。二十三年调之贞充漕运副使,委管

闸接放纲船。沿河纤道,元无崩损去处,在前年例,当麻麦盛时,差官修理闸道,

督责地主割刈麻麦,并滕州开决稻堰,泗源磨堰,差人于吕梁百步等祇,及济州

闸监督江淮纲运船只,过祇出闸,不令阻滞客旅,苟取钱物。据新开会通并济州

汶、泗相通河,非自然长流河道,于兖州立闸堰,约泗水西流,堽城立闸堰,

分汶水入河,南会于济州,以六闸撙节水势,启闭通放舟楫,南通淮、泗,以入

新开会通河,至于通州。近去岁四月,江淮都漕运使司言,本司粮运,经济河至

东阿交割,前者济州运司,不时移文濒河官司,修治纤道,若有缓急处所,正官

取招呈省,路经历、县达鲁花赤以下就便断罪。今济州漕司革罢,其河道拨属都

漕运司管领,本司粮运未到东阿,凡有阻滞,并是本司迟慢。迤南河道,从此无

人管领,不时水势泛溢,堤岸摧塌,涩滞河道。又济州闸,前济州运司正官亲临

监视,其押纲船户不敢分争。即目各处官司差人管领,与纲官船户各无统摄,争

要水势,及搀越过闸,互相殴打,以致损坏船只,浸没官粮。拟将东阿河道拨付

江淮都漕运司提调管领,庶几不误粮运,都省准焉。又准江淮都漕运司副使言,

除委官看管闸堰外,据汶、泗、堽城二闸一堰、泗河兖州闸堰、济州城南闸,

乃会通河上源之喉衿,去岁流水冲坏堽城汶河土堰、兖州泗河土堰,必须移文

兖州、泰安州差夫修闭。又被涨水冲破梁山一带堤堰,走泄水势,通入旧河,以

致新河水小,涩粮船,乞移文断事等官,转下东平路修闭,上流拨属江淮漕运司,

下流属之贞管领。若已后新河水小,直下济州监闸官,并泰安、兖州、东平修理。

据兖州石闸一所、石堰一道,堽城石闸一道,合用材物已行措置完备,必须修

理,虽初经之贞相视会计,即令不隶管领,乞移文江淮漕司修治。其泰安州堽

城安、梁山一带堤岸,济州闸等处,虽是拨属江淮漕司,今后倘若水涨,冲坏堤

堰,亦乞照会东平、济宁、泰安,如承文字,亦仰奉行。又东阿、须城界安山闸,

为粮船不由旧河来往,江淮所委监闸官已去,目今无人看管,必须之贞修理,以

此权委人守焉。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黄河

黄河之水,其源远而高,其流大而疾,其为患于中国者莫甚焉,前史载河决

之患详矣。

世祖至元九年七月,卫辉路新乡县广盈仓南河北岸决五十余步。八月,又崩

一百八十三步,其势未已,去仓止三十步。于是委都水监丞马良弼与本路官同诣

相视,差丁夫并力修完之。二十五年,汴梁路阳武县诸处河决二十二所,漂荡麦

禾房舍,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

成宗大德三年五月,河南省言:“河决蒲口儿等处,浸归德府数郡,百姓被

灾,差官修筑计料,合修七堤二十五处,共长三万九千九十二步,总用苇四十万

四千束,径尺桩二万四千七百二十株,役夫七千九百二人。”

武宗至大三年十一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司言:

黄河决溢,千里蒙害,浸城郭,漂室庐坏禾稼,百姓已罹其毒。然后访求修

治之方,而且众议纷纭,互陈利害,当事者疑惑不决,必须上请朝省,比至议定,

其害滋大,所谓不预已然之弊。大抵黄河伏槽之时,水势似缓,观之不足为害,

一遇霖潦,湍浪迅猛。自孟津以东,土性疏薄,兼带沙滷,又失导泄之方,崩

溃决溢,可翅足而待。

近岁亳、颍之民,幸河北徙,有司不能远虑,失于规画,使陂泺悉为陆地。

东至杞县三氵义口,播河为三,分杀其势,盖亦有年。往岁归德、大康建言,相

次湮塞南北二氵义,遂使三河之水合而为一,下流既不通畅,自然上溢为灾。由

是观之,是自夺分泄之利,故其上下决溢,至今莫除。即今水势趋下,有复钜野、

梁山之意,盖河性迁徙无常,苟不为远计预防,不出数年,曹、濮、济、郓蒙害

必矣。

今之所谓治水者,徒尔议论纷纭,咸无良策,水监之官,既非精选,知河之

利害者百无一二。虽每年累驿而至,名为巡河,徒应故事,问地形之高下,则懵

不知;访水势之利病,则非所习。既无实才,又不经练。乃或妄兴事端,劳民动

众,阻逆水性,翻为后患。为今之计,莫若于汴梁置都水分监,妙选廉干、深知

水利之人,专职其任,量存员数,频为巡视,谨其防护,可疏者疏之,可堙者堙

之,可防者防之。职掌既专,则事功可立。较之河已决溢,民已被害,然后卤莽

修治以劳民者,乌可同日而语哉?

于是省令都水监议,检照大德十年正月省臣奏准,昨都水监升正三品,添官

二员,铸分监印,巡视御河,修缺溃,疏浅涩,禁民船越次乱行者,今拟就令分

巡提点修治。本监议:“黄河泛涨,止是一事,难与会通河有坝阐漕运分监守治

为比。先为御河添官降印,兼提点黄河,若使专一,分监在彼,则有妨御河公事。

况黄河已有拘该有司正官提调,自今莫若分监官吏以十月往,与各处官司巡视缺

破,会计工物督治,比年终完,来春分监新官至,则一一交割,然后代还,庶不

相误。”

工部照大德九年黄河决徙,逼近汴梁,几至浸没。本处官司权宜开辟董盆口,

分入巴河,以杀其势,遂使正河水缓,并趋支流。缘巴河旧隘不足吞伏,明年急

遣萧都水等闭塞,而其势愈大,卒无成功,致连年为害,南至归德诸处,北至济

宁地分,至今不息。本部议:“黄河为害,难同余水,欲为经远之计,非用通知

古今水利之人专任其事,终无补益。河南宪司所言详悉,今都水监别无他见,止

依旧例议拟未当。如量设官,精选廉干奉公、深知地形水势者,专任河防之职,

往来巡视,以时疏塞,庶可除害。”省准令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任满交代。

仁宗延祐元年八月,河南等处行中书省言:“黄河涸露旧水泊污池,多为势

家所据,忽遇泛溢,水无所归,遂致为害。由此观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拟

差知水利都水监官,与行省廉访司同相视,可以疏辟堤障,比至泛溢,先加修治,

用力少而成功多。又汴梁路睢州诸处,决破河口数十,内开封县小黄村计会月堤

一道,都水分监修筑障水堤堰,所拟不一。宜委请行省官与本道宪司、汴梁路都

水分监官及州县正官,亲历按验,从长讲议。”由是委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监

丞边承务、都水监卿朵儿只、河南行省石右丞、本道廉访副使站木赤、汴梁判官

张承直,上自河阴,下至陈州,与拘该州县官一同沿河相视。开封县小黄村河口,

测量比旧浅减六尺。陈留、通许、太康旧有蒲苇之地,后因闭塞西河、塔河诸水

口,以便种莳,故他处连年溃决。各官公议:“治水之道,惟当顺其性之自然。

尝闻大河自阳武、胙城由白马河间东北入海,历年既久,迁徙不常。每岁泛溢两

岸,时有冲决,强为闭塞,正及农忙,科桩梢,发丁夫,动至数万,所费不可胜

纪,其弊多端,郡县嗷嗷,民不聊生。盖黄河善迁徙,惟宜顺下疏泄。今相视上

自河阴,下抵归德,经夏水涨,甚于常年,以小黄口分泄之故,并无冲决,此其

明验也。详视陈州,最为低洼,濒河之地,今岁麦禾不收,民饥特甚,欲为拯救,

奈下流无可疏之处。若将小黄村河口闭塞,必移患邻郡;决上流南岸,则汴梁被

害;决下流北岸,则山东可忧。事难两全,当遗小就大。如免陈村差税,赈其饥

民,陈留、通许、太康县被灾之家,依例取勘赈恤,其小黄村河口仍旧通流外,

据修筑月堤,并障水堤,闭河口,别难拟议。”于是凡汴梁所辖州县河堤,或已

修治,及当疏通与补筑者,条列具备。

至五年正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副使奥屯言:“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滔滔

南流,莫能御遏,陈、颍濒河膏腴之地浸没,百姓流散。今水迫汴城,远无数里,

傥值霖雨水溢,仓卒何以防御!方今农隙,宜为讲究,使水归故道,达于江、淮,

不惟陈、颍之民得遂其生,窃恐将来浸灌汴城,其害匪轻。”于是大司农司下都

水监移文汴梁分监修治,自六年二月十一日兴工,至三月九日工毕,总计北至槐

疙疸两旧堤,南至窑务汴堤,通长二十里二百四十三步。创修护城堤一道,长七

千四百四十三步,下地修堤,下广十六步,上广四步,高一丈,六十尺为一工。

堤东二十步外取土,内河沟七处,深浅高下阔狭不一,计工二十五万三千六百八

十,用夫八千四百五十三,除风雨妨工,三十日毕。内流水河沟,南北阔二十步,

水深五尺。河内修堤,底阔二十四步,上广八步,高一丈五尺,积十二万尺,取

土稍远,四十尺为一工,计三万工,用夫百人。每步用大桩二,计四十,各长一

丈二尺,径四寸。每步杂草千束,计二万。每步签桩四,计八十,各长八尺,径

三寸。水手二十,木匠二,大船二艘,梯䦆一副,绳索毕备。

七年七月,汴梁路言:“荥泽县六月十一日河决塔海庄东堤十步余,横堤两

重,又缺数处。二十三日夜,开封县苏村及七里寺复决二处。”本省平章站马赤

亲率本路及都水监官,并工修筑,于至治元年正月兴工,修堤岸四十六处,该役

一百二十五万六千四百九十四工,凡用夫三万一千四百一十三人。

文宗至顺元年六月,曹州济阴县河防官本县尹郝承务言:“六月五日,魏家

道口黄河旧堤将决,不可修筑,以此差募民夫,创修护水月堤,东西长三百九步,

下阔六步,高一丈。又缘水势瀚漫,复于近北筑月堤,东西长一千余步,下广九

步,其功未竟。至二十一日,水忽泛溢,新旧三堤一时咸决,明日外堤复坏,急

率民闭塞,而湍流迅猛,有蛇时出没于中,所下桩土,一扫无遗。又旧堤岁久,

多有缺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