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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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第2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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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与所收蒙古子女通三千户,及清州匠二千户,屯田汉军二千户,立宗仁卫以

统之。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

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知印二人,

怯里马赤二人,译史二人,镇抚二员。

蒙古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二十员,百户一百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千户所,千户四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秩从二品,掌各路军民科差征进,及调遣总摄军

马公事。至元二十一年,罢统军司都元帅府,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大德七年,改

山东河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天历二年,改立为大都督府。定置正官

大都督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

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兼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

印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三人,镇抚二员。

左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各一

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一十一员,百户七十四员,弹压一十一员。

右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三员,弹压九员。

拔都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

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六翼,千户七员,百户四十一员,弹压五员。

哈答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

员,镇抚一员。

千户八翼,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八员。

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八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六员,百户四十六员,弹压九员。

玘都哥万户府,初隶都府七千户翼,延祐三年枢密院奏,改立万户府。达鲁

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七翼,千户九员,百户三十五员,弹压八员。

哈必赤千户翼,千户一员,百户四员,弹压一员,直隶大都督府。

洪泽屯田千户赵国宏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一十

四员,弹压二员,直隶大都督府。

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

依五卫之例,为指挥使司,设官十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左翼蒙

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

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

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

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七翼,正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知事七员,弹压七员,百户六十二

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同左卫。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

府依五卫例,为指挥使司,设官犬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右翊蒙

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

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

二员,承发兼照磨架阁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

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一十二翼,正千户一十二员,副千户一十二员,知事一十二员,弹压

一十二员,百户一百九员。

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管领上都路元籍军人,兼奥鲁之事。至元

十六年,立虎贲军,设官二员。十七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又

增置副都指挥使一员。元贞元年,以虎贲军改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十一年,

增置都指挥使六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九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

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

事、照磨兼承发各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典吏

二人,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撒的赤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

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不花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脱脱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

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八员,弹压二员。

大忽都鲁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

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二员。

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知事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迷里火者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

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

路蒙古军万户府、哈剌鲁万户府。天历二年,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秩从二品。

后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从三

品;佥都督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一员,

照磨一员,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阇赤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

宣使六人。

右钦察卫,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卫例,立钦察卫,设官十员。

至治二年,分为左右卫。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

都指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

品;知事二员,照磨二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

抚一员。

行军千户十八所,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三十六员,百户一百八十员,弹压

一十八员。

屯田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门尉二员。

儒学教授一员,至大四年始置;蒙古字教授一员,延祐四年始置。

左钦察卫,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依阿速卫例,分为两卫,设官十员。天历

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二员,从三

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从八品;令

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一十员,百户八十二员,弹压九员,奥鲁官四员。

守城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九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元年始立,设官十四员。二年,

又置爱马知事一员,又以左钦察卫唐吉失九千户隶本卫。定置官,都指挥使三员,

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

事二员,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

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九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六员,副千户一员,百户四十五员,

弹压五员。

屯田一翼钦察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哈剌鲁万户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至元二十四年,招集哈剌鲁军人,

立万户府。寻移屯襄阳,后征交趾。大德二年置司南阳。天历二年,奏隶大都督

府。定置官,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

抚一员,吏目一员。

千户所三翼,千户三员,百户九员,弹压三员。

御史台,秩从一品。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

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始

立台建官,设官七员。大夫从二品,中丞从三品,侍御史从五品,治书侍御史从

六品,典事从七品,检法二员,狱丞一员。七年,改典事为都事。十九年,罢检

法、狱丞。二十一年,升大夫为从一品,中丞为正三品,侍御史为正五品,治书

为正六品。二十七年,大夫以下品从各升一等,始置蒙古经历一员。大德十一年,

升中丞为正二品,侍御史为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为正三品。皇庆元年,增中丞为

三员。二年,减一员。至治二年,大夫一员。后定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

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

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

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

蒙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二人。其属有二:

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正四品。

凡大朝会,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

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知

班四人,通事、译史各一人。

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

始置御史十一员,悉以汉人为之。八年,增置六员。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员,始

参用蒙古人为之。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杨

州,寻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迁于建康,以监临东南诸省,统制各道宪

司,而总诸内台。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

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

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三

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九员,以监江

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

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

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令史一十六

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各

有差。

察院,品秩如内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监察御史十员,书吏十员。二十三年,

增蒙古御史十四员、书吏十四人,又增汉人御史四员、书吏四人。后定置御史二

十八员、书吏二十八人。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二十七年,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

台,官止四员。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京兆,为陕西行台,而云南改立廉访司。

延祐元年罢。二年复立,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定置大夫一员、御史

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

阁库管勾一员、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员、掾史一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

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库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内察院。监察御史二十员,书吏二十人。

肃政廉访司。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

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八年,置河东

山西道、陕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

司。十四年复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东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

浙东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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