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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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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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户,计丝二百二十三斤。

也速兀儿等三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宁津县一千七百七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七

百二十二户,计丝二百八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等处三千七百三十二户,计丝二百八十八

斤。

帖柳兀秃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临邑县一千四百五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

五十四户,计丝二百六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一千二百四十四户,计钞四十九锭。

和斜温两投下一千二百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曹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百二十八户,计

丝七百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贵州一万五百户,计钞四百二十锭。

忽都虎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查认过广平等处四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韶州曲江县五千三百九户,计钞二百一十二锭。

灭古赤: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凤翔府实有一百三十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二年,分拨永州路祁阳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

塔思火儿赤: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种田户,并壬子年续查户,共六百八十户。延祐六

年,实有三百八十九户,计丝一百五十五斤。

塔丑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平阳等处一百八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八十一户,

计丝三十七斤。

察罕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怀孟等处三千六百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六十户,

计丝二百二十四斤。

孛罗浑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等处四百一十五户。丁巳年,分拨卫辉路淇州一

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十九户,计丝四百四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七年、大德六年,分拨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

速不台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等处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七十七户,

计丝二百三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钦州灵山县一千六百户,计钞六十四锭。

宿敦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真定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六十四户,计丝二

十八斤。

也苦千户: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东平等处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九十五户,

计丝一百一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梅州一千四百户,计钞五十六锭。

阿可儿:

五户丝,癸丑年,分拨益都路高苑县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九十六户,

计丝七十八斤。

伯八千户: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太原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五十一户,计

丝一百四十斤。

兀里羊哈歹千户:

五户丝,戊午年,分拨东平等处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四百七十九户,计

丝一百九十一斤。

秃薛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兴元等处种田六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户,计丝

八十斤。

塔察儿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平阳二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户,计丝八十斤。

折米思拔都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怀孟等处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户,计丝二十

斤。

猱虎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平阳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六百户,计丝二百四十

斤。

孛哥帖木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真定等处五十八户,计丝二十三斤。

也速鲁千户: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真定路一百六十九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

一十六斤。

镇海相公: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九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三户,计丝二十

一斤。

按察儿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太原等处五百五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九十八户,计

丝二十九斤。

按摊官人:

五户丝,中统元年,元查平阳路种田户六十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

丝一十六斤。

阿术鲁拔都:

五户丝,壬子年,查大名等处三百一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一户,计丝

一百二十斤。

孛罗口下裴太纳: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广平等处八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户,计丝一

十二斤。

忒木台行省: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同等处七百五十一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五十五

户,计丝一百一十斤。

撒秃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

也可太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上都五百四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户,计丝一百

二十斤。

迭哥官人: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大名清丰县一千七百一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

三百七户,计丝五百七斤。

卜迭捏拔都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怀孟八十八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一十六

斤。

黄兀儿塔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平阳一百四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户,计丝四

十斤。

怯来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路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

哈剌口温: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三十二户。

曳剌中书兀图撒罕里: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等处八百七十户。延祐六年,实有四百四十九户,

计丝一百一十七斤。

欠帖木: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曹州三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四户。

欠帖温:

岁赐绢一百匹,弓弦一千条。

江南户钞,至元十九年,分拨梅州、安仁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

紥八忽娘子:

岁赐常课段四百七十匹。

鱼儿泊八剌千户:

五户丝,大德元年,分拨真定等处一千户。延祐三年,实有六百户,计丝二

百四十斤。

昔宝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衡州路安仁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

八剌哈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台州路天台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

阿塔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常德路沅江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

必阇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袁州路万载县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

贵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和州历阳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

厥列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婺州永康县五十户,计钞二十锭。

八儿赤、不鲁古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衡州路酃县六百户,计钞二十四锭。

阿速拔都: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卢州等处三千四百九户,计钞一百三十六锭。

也可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武冈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

忽都答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新宁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

帖古迭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常德路龙阳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

月赤察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绥宁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

玉龙帖木儿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

别苦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

憧兀儿王:

江南户钞,延祐二年为始,支中统钞二百锭,无城池。

霍木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名等处三十三户。

哈剌赤秃秃哈: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饶州路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

添都虎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真定一百户。

贾答剌罕: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一十四户。

阿剌博儿赤: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五十五户。

忽都那颜: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名二十户。

忽辛火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二十七户。

大忒木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二十二户。

布八火儿赤: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八十四户。

塔兰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宁三户。

憨剌哈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二十一户。

昔里吉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七十九户。

清河县达鲁花赤也速: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名二十户。

塔剌罕刘元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顺德一十九户。

怯薛台蛮子: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泰安州七户。

必阇赤汪古台: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汴梁等处四十六户。

阿剌罕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一户。

徐都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三十一户。

西川城左翼蒙古汉军万户脱力失:

岁赐,常课段三十三匹。

伯要歹千户:

岁赐,段二十四匹。

典迭儿:

岁赐,常课段六十四匹。

燕帖木儿太平王:

岁赐,天历元年,定金十锭、银五十锭、钞一万锭,分拨江东道太平路地五

百顷。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俸秩

官必有禄,所以养廉也。元初未置禄秩,世祖既位之初,首命给之。内而朝

臣百司,外而路府州县,微而府史胥徒,莫不有禄。大德中,以外有司有职田,

于是无职田者,复益之以俸米。其所以养官吏者,不亦厚乎!

禄秩之制,凡朝廷职官,中统元年定之;六部官,二年定之;随路州县官,

是年十月定之。至元六年,又分上中下县,为三等。提刑按察司官吏,六年定之。

自经历以下,七年复增之。转运司官及诸匠官,七年定之。其运司依民官例,于

差发内支给。至十七年,定夺俸禄,凡内外官吏皆住支。十八年,更命公事毕而

无罪者给之,公事未毕而有罪者逐之。二十二年,重定百官俸,始于各品分上中

下三例,视职事为差,事大者依上例,事小者依中例。二十三年,又命内外官吏

俸以十分为率,添支五分。二十九年,定各处儒学教授俸,与蒙古、医学同。

成宗大德三年,诏益小吏俸米。六年,又定各处行省、宣慰司、致用院、宣

抚司、茶盐运司、铁冶都提举司、淘金总管府、银场提举司等官循行俸例。七年,

始加给内外官吏俸米。凡俸一十两以下人员,依小吏例,每一两给米一斗。十两

以上至二十五两,每员给米一石。余上之数,每俸一两给米一升。无米,则验其

时直给价,虽贵每石不过二十两。上都、大同、隆兴、甘肃等处,素非产米之地,

每石权给中统钞二十五两,俸三锭以上者不给。至大二年,诏随朝官员及军官等

俸改给至元钞,而罢其俸米。延祐七年,又命随朝官吏俸以十分为率,给米三分。

凡诸官员上任者不过初二日,罢任者已过初五日,给当月俸。各路官擅割官

吏俸者罪之。诸职官病假百日之外,及因病求医、亲老告侍者,不给禄。后官已

至,而前官被差者,其俸两给之。随朝官吏每月给俸,如告假事故,当官立限者

全给,违限托故者追罚。军官差出者许借俸,殁于王事者借俸免征。各投下保充

路府州县等官,其俸与王官等。

职田之制,路府州县官至元三年定之,按察司官十四年定之,江南行省及诸

司官二十一年定之,其数减腹里之半。至武宗至大二年,外官有职田者,三品给

禄米一百石,四品给六十石,五品五十石,六品四十五石,七品以下四十石;俸

钞改支至元钞,其田拘收入官。四年,又诏公田及俸皆复旧制。延祐三年,外官

无职田者,量给粟麦。凡交代官芒种已前去任者,其租后官收之,已后去任者前

官分收。后又以争竞者多,俾各验其俸月以为多寡。

其大略如此。今取其制之可考者,具列于后。

至元二十二年百官俸例,各品分上中下三等:

从一品六锭五锭正二品四锭二十五两四锭

一十五两从二品四锭三锭三十五两三锭二十五两

正三品三锭二十五两三锭一十五两三锭从三品三锭

二锭三十五两二锭二十五两正四品二锭二十五两

二锭一十五两二锭从四品二锭一锭四十

五两一锭四十两正五品一锭四十两一锭三十两从五品

一锭三十两一锭二十两正六品一锭二十两一锭一十

五两从六品一锭一十五两一锭一十两正七品一锭一十两

一锭五两从七品一锭五两一锭正八品一锭

四十五两从八品四十五两四十两正九品四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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