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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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清- 第4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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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永瑛年纪小,不过,人家是弘昼的亲儿子,四爷的亲孙子,执起海运的大旗,好像比星德和永琸更加合适吧?
    更何况人家阿玛是福星,招财猫的,人家身为嫡长子,怎么着继承和遗传一半总有吧?
    四爷除了最后一点表示容后再议,别的,全部通过。
    到了傍晚时分,四爷便去了长春宫。
    由于有了弘昼的消息,沈琳是又紧张,又兴奋的。
    你想啊,弘昼的将来有保障了,不过,比较麻烦的是永瑛和思思,永璧怎么办。
    自己倒是无所谓,哪怕几个孩子真出去了,无论是四爷或者是后面的继承者,也不会拿自己真怎么样,最多圈禁嘛,有啥大不了的。
    所以,现在沈琳想的就是,最好能让三个孩子出大清地界儿。m

  ☆、第七百十一章 爱他请放了他

以前沈琳对养心殿的事,一向是不关心,不关注,只不过,现在因为弘昼的关系,她挺上心的。
    当有铁帽子说让永瑛继承弘昼的海运时,她那叫一个高兴啊,你想啊,倘若从南洋逃脱,怎么着也比京城容易些吧?
    南洋那可是弘昼的地盘儿!!
    当然了,前几年,可以让永瑛熟悉一下,等四爷放松警惕了,到时候再出逃。
    反正沈琳看四爷的身体还是不错的,而且也没历史上的说他很沉迷丹药,所以,四爷再多活个三五七年,沈琳觉得没问题。
    一想到四爷的阳寿,沈琳觉得,这完全就是自己的功劳。
    想当年,十三过世的时候,四爷有段时间确实沉沦丹药了。
    一般帝王沉迷这个,臣子也好,妃嫔也好,都不会说什么。
    而沈琳就不一样了。
    沈琳知道,她的最大依仗是四爷,四爷在,她就是娘娘,四爷不在了,她是太妃。
    虽然换个地方住,可问题是,怎么着,只要她是娘娘,她就能在东西十二宫自由的跑,虽然地方也不大,可怎么着也比慈宁宫和寿康宫大吧?
    而且四爷喜欢住圆明园,又疼思思,自然也会把自己和孙女带身边。
    你说别人当了皇帝,自己还能跑圆明园?
    虽然现在的圆明园离一百多年后的万园之园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不过,再有差别,它还是圆明园啊!
    你说万一自己哪天穿越回去呢,怎么着也可以和基友们好好显摆显摆。
    所以。对四爷的健康,她自然是很放在心上的。
    沈琳也不怎么样,就四爷那样的人,你说啥,人家也不会信,事实胜于一切。
    就让人捉了十只老鼠,五只一个笼子。一只笼子里。就喂平时老鼠会吃的,另一只笼子里,就只喂丹药。人家老鼠不吃,沈琳也会让奴才死命喂人家下去。
    由于事关四爷的,那时候,沈琳就让思思和永瑛做记录了。
    倘若是别人做的记录。四爷会怀疑沈琳做假。
    可做记录的是思思和永瑛,等那五只喂丹药的老鼠死了之后。思思就拿着她的记录报告给四爷。
    然后搂着四爷的脖子,哭着喊着求四爷不要吃那个丹药。
    是人都惜命,四爷也不例外,在见了那些老鼠的下场之后。四爷自然知道要如何做了。
    而四爷想提神,沈琳也向四爷推荐了弘昼从南洋带来的咖啡豆,比绿茶要提神多了。
    沈琳觉得。四爷要面对的问题那就是三高,高血压啥的。
    其实沈琳也有些不懂。四爷一向吃得清淡,还不是老了才吃清淡,而是从认识他的时候,就吃豆腐青菜啥的,怎么还会有三高的。
    后来一想也对,好像历史传言,皇太极也是高血压而死,那么,有遗传也是有可能的。
    比方说隔代遗传。
    像历史上的康熙和乾隆都没有,不过雍正估计那是肯定有了。
    现代有药物啥的,古代的中药,怎么说呢,见效慢,沈琳是觉得,以前好像听人说吃三文鱼啊啥的比较好。
    虽然四爷有可能是先天的,不过,未必有太大的效果,但多吃,也总是会有效果的吧?
    因此,只要是四爷来了,沈琳都让人变着法子的搞鱼一类。
    就像今天四爷来了,沈琳还是用鱼来招待。
    在吃食方面,四爷对沈琳这儿的,还是比较满意的,等几个孩子离开后,四爷就打算好好和沈琳谈谈弘昼的事儿。
    四爷是打死也不会相信弘昼会不和沈琳联系,母子俩的感情,四爷知道,深厚着呢,倘若沈琳不是知道弘昼安然无恙,绝对不会这么淡定。
    但是,对弘昼怎么送信进来的渠道,四爷还是挺好奇的。
    打岔一向是沈琳的强项,因此,四爷的问题被沈琳打岔过去了。
    四爷有些不高兴,便道,“你真打算不回答朕的问题?你就打算真让弘昼在外面自生自灭?”
    “在外面自生自灭,至少还可以自已选择,可倘若回了京城,那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那妾身宁愿弘昼在外面。”
    死在别人手里,沈琳宁愿弘昼死自己手里,至少可以选择一个死法。
    在京城,牵绊弘昼的东西太多了。
    “皇上,能不能就放了弘昼?”沈琳觉得,既然四爷打算摊开来讲了,那么,咱好好谈谈。
    “妾身还是陪着皇上您,三个孩子也陪着您,就让弘昼他们夫妻在外面,倘若有一天,妾身是指有一天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事儿,那咱送三个孩子离开,您看怎么样?”
    无论是富察家,或者是永琸或者是星德,是会受牵连,不过,问题基本不会太大。
    “你就这么认定,朕会要了弘昼的命??”四爷有点生气,咬牙切齿的说道。
    这货怎么可以这么不相信自己,弘昼也是自己的儿子,难道自己会没安排好吗。
    无论如何,身为一帝王,给弘昼安排一个将来,还是可行的!!
    “弘昼是皇上的亲儿,妾身自然相信,可是,正是因为弘昼是皇上的亲儿,所以妾身更加不希望弘昼回来。”
    除非弘昼比四爷更早离开人世,要不然,等待最好的结果那就是圈禁。
    “皇上,其实这样的结果不是很好吗?就当弘昼已经死了?”
    沈琳试着和四爷谈判;反正已经多了一个弘晖,不介意多个弘昼吧?
    “倘若朕让弘瞻继位呢?”
    沈琳想了想,“那和弘时或者弘历继位有什么不同?”
    还不如让弘时或者弘历继位呢,这二人继位,自己或者有可能还能想办法偷溜出宫。
    虽然机会不大,不过,就自己的本事,再和弘昼里应外合,还是有这机会。
    可倘若是弘瞻继位,自己成了太后,还跑个屁啊!!
    而且沈琳是觉得,弘瞻上位,弘昼对他来说是个更大的威胁吧?
    就如弘晖于弘时,那就是喉咙里的那根鱼刺。
    “弘昼是不会回来了?”
    看沈琳的样子,四爷感觉,恐怕自己在闭上眼之前,再也无法见到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儿子了,当然,也有可能这个儿子也无法送他最后一程。
    “倘若皇上真的爱他,还把他当自己的儿子,不如放了他可好?”

  ☆、第七百十二章 大结局

    雍正十六年,四爷封了弘瞻为庆亲王。
    雍正十七年,四爷又一次中风后,就宣布禅位给庆亲王弘瞻。
    弘瞻第二年改年号为普庆。
    沈琳那时候心道,你幸好不叫普京,要不然,老娘一准pai死你……
    普庆帝登基之后就按照太上皇的意思,先是册封了自己的额娘为容皇贵太妃,然后又追封了自己的亲兄长弘昼为和亲王。
    而新上任的和亲王自然是永瑛,至于思思则封为嘉义郡主,至于永璧则过继给了十七当孙子。
    沈琳那时候心道,四爷倘若穿越到了现代,那绝对是精算师级别的,而且绝对是行内的翘楚。
    四爷带着沈琳还有那些妃嫔是长驻圆明园,至于普庆帝则是长驻宫中。
    倘若他想要游园子,四爷示意他可以去畅春园,没事少来圆明园打扰他。
    主要是他现在中风,虽然好了一大半,不过,有的时候,还是挺面目可憎的。
    比方说,大小便会**,比方说不会走路,得让人用轮椅推着他,比方说,拿不了笔。
    要不然,就四爷工作狂的个性,怎么可能禅位的!!
    高傲如四爷,压根不愿让别人看见他现在这样,虽然他现在离之前最严重的时候,已经要好很多了。
    之前,他嘴眼全部歪了,哪怕吃点粥水,也能吃上个半个时辰。
    也幸好,他在雍正十五年的时候就有一次小中风,那时候就立了弘瞻为王爷,然后又把弘瞻的名字写到了正大光明后面。
    因此,他倒下之后。十六和十七在奏请过四爷同意之后,就让弘瞻监国。
    本来他还不愿意禅位的,可是半年,他也才恢复到眼嘴不歪,勉强能见人的模样,不禅位也不行了。
    因此,只能把几个重臣和铁帽子招来。然后宣布退位。
    连弘瞻的登基大典他都不愿意参加。丢不起这个人啊!!
    “皇上啊,你说咱要不去趟江南啥的,哪儿风景好。特别适合养人!!”
    沈琳喂完了四爷一碗小米粥,然后开始给四爷按摩四肢,一边按摩,一边说道。
    她可是想去江南很多年了!!
    虽然弘瞻有答应过。等过个十年八载的,到时候。带着自己去游江南。
    那虽然很拉风,毕竟是皇帝和皇贵太妃,当然也有可能那时候四爷已经没了,自己成了皇太后了。不过,那种游江南,感觉很不好。
    人家呈现在你面前的。全部是包装过的,沈琳想看的是真正的风土民情。
    想去吃那种街边小吃。正所谓,美食全部在民间。
    夫妻这么多年,四爷哪会不明白沈琳那货想的是什么的。
    他就不明白了,你说自己都这样了,这货怎么就还想着往外跑呢?
    “哼!”
    “皇上啊,我和你说真的,那江南的小姑娘,多水灵,像地里的韭菜似的,那叫一个鲜嫩,看了,心情也会好很多!!”
    沈琳觉得,自己那真是为了让四爷去江南,无所不用其极啊,连美人计也使出来了。
    沈琳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四爷心里那叫一个不爽啊!!
    你看他的样子,别说临幸小姑娘了,摸摸人家的小手,也不是很方便好么,还去个p啊!!
    等等,这货怎么这么想去江南,该不会是想去瞅江南的帅小伙吧??
    特么滴!!
    四爷决定了,有空得把弘瞻召来,然后立道遗旨,让弘瞻有生之年,不带他额娘下江南!!
    普庆五年深秋江南某宅
    “老头子,你说要不要去封信,和你儿子说下,咱暂时不回京城啊,你想啊,趁咱腿脚子利索,咱得踏遍大清的河山不是,顺便帮你儿子看下各地的官场啊,这江南倘若不是这几年你镇着,那得有多乱哪!!”
    沈琳看着宅子里收拾的大包小包,心情很是不爽,才出来那么短点时间,居然就要回去了,自己可是和四爷奋斗了好长时间,他才答应和自己出来。
    这一回去,天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出来呢。
    “普庆二年在这儿的时候,你就说,要去鬼子国,那时候你怎么哄骗爷来着的?你说去了哪儿,哪儿的鱼和咱大清的鱼不一样,吃了,爷的腿脚会利索,好,爷也相信你了,和你去了……”
    “老头子,我可没骗你,要知道,当初来江南的时候,你可是被人抬着来的!!”
    “现在有差别吗?”自己还不是驻着拐杖,三条腿的!!
    “至少你现在可以自己走路了呀,老头子,其实和你这年纪的人,真的,不是我说,都是拿着拐杖的,你满大街瞧瞧,哪个老头子,拿着拐杖有你这么威武霸气侧漏的,简直帅爆了,在街上回头率简直是百分之百啊!”
    “其实之前在鬼子国也挺好啊,南洋也很不错啊,南洋我们还有好多国家没去呢,要不,咱继续去南洋?”
    沈琳觉得,只要不是回京城,其实去哪儿都成,自己真是个很好侍候的人,真不挑的。
    “你就不想你儿子和你孙子孙女?”
    四爷有些无语,当初要从鬼子国回来的时候,这货可是哭着喊着不愿意回来的。
    那时候还想着,要怎么劝慰她一番呢,哪曾想到,一踏上江南的土地,这货就活过来了。
    沈琳摇了摇头道,“孙子孙女我所思也,风土民情我更所思,两者取其重,我选风土民情也!!”
    反正弘瞻也不会跑,至于孙子孙女更加没关系了,自己还不如趁着这几年四爷还在,能陪着自己玩,到处游乐一番呢。
    以后可就没这机会了!!
    “老头子,咱不如带着行李,顺长江去那天府之国,我听说哪儿山水的景色可美了,哪儿的姑娘绝对是全大清最最标致可人的哪,那个水灵劲儿,绝对能掐出水来……”
    “要么去湖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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