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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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640-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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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无论是士气还是兵员都受到了一定影响,这让李自成部将看到了危机,迅速的派出的宣传小分队,在朱仙镇街头大街小巷开始了迎闯王的口号。

昨天重伤之下已经苏醒过来的李自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虽然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是很残酷,别看李自成农民军拥有几十万之众,但在攻打下洛阳之后,他就是正式结束了流动作战的方式,开始实行新的根据地战略经营。

攻打开封原本就是知道守军较弱,所以才率领三万人不到疾驰开封城底下,可实际情况却是开封城百姓誓死抵抗。不但让他城池没有攻下,还损失了不少兵力。

如今李自成身边并不到不到万人,要想从洛阳等其他诸县调集兵力前来解围,恐怕时间上也有不和,所以不得不在本地招募兵员补充兵力。

在他养伤的几日,手下副将与大明朝廷的军队已经交过了几次手,双方都没有占到一点便宜,战争进入到了对峙状态。

如今要想胜利就看谁的援军最先赶到,翻盘的机会才会越大。

早在十天前,根据历史知识提前知道李自成会到达朱仙镇的国土安全部海外第一局狙击小分队就已经潜伏在了镇子里,等待机会一举将李自成击毙。

这个决定是经过了国会众多议员商讨后做出的慎重的决定,根据历史的判断,无论是从哪个方面讲,李自成攻下了北京,加速了后金入主中原的时间,如果没有他也许明朝并不会这么崩塌,后金能不能入主中原还是个问题。

为此,澳洲国会特命国土安全部派出刺杀小分队,将李自成杀死,这么做虽然不能挽救大明大势已去的趋势,但至少可以缓解后金入主中原。

吴明穿越前是部队的一名普通阻击手,这次被国土安全部任命为了这次重要任务的执行者。

一行六人,全都是目前军中最好的阻击手,也是澳洲历史上第一次组建的临时阻击小队。

他们的任务就是李自成出现在镇子上的时候,躲在暗处将其击毙,这次的任务难度其实还是非常大的。

情报部门在这的势力渗透并不多,基本上他们靠的就是历史走向来判断,所以根本不敢保证任务圆满完成。

为了成功刺杀李自成,吴明进行多次的纸上推演,根据他的打算,如果李自成从镇东进入镇子里,只有走到第一座牌坊的位置,这里是最佳适合阻击的地点。

无论是隐蔽点,还是埋伏的地方都适合,而第二个地点就是过了牌坊,进入镇子中央的一段十字口。两处地点如果没能将李自成刺杀,也就没有机会在行动,只能撤退。

进入中午时分,负责收集情报的工人员找到了吴明,告诉了他已经确定李自成进镇的消息。

这次进镇子,不当是要招募兵员补充力量,还要募集军费和粮草。

入城的人不会太多,大概只有百人不到,这也是李自成自打受伤后的第一路面,所以这次机会难得。

果然大约一炷香的功夫之后,李自成的的一只眼睛已经用一块小布做成的眼罩蒙上了,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几十名亲随跨马进入镇子。

而街头两旁的百姓对于他并不是很热情,毕竟朱仙镇这地方的百姓生活还能过的去,谁也没想过要造反。

他这一来还不知道要受到什么样的祸害呢,能欢迎他才怪。

不过李自成到是颇有演员额天分,只见他骑在高头大马上,不停朝着百姓挥手,一脸温和的笑容,让人看不出这是一个杀人如麻大魔头。

吴明见对方已经进入到狙击的阵地,立马起枪,瞄准,可就在这时,让他意想不到情景发生了,李自成下了马,抱起路边一妇人手中的孩子,而这个孩子的脸正好贴在了他脸上,将他整个头颅重合覆盖,这给狙击增加了大大的难度,如果要想狙击成功很大程度上那个孩子也就危险了。

面对这种情况,吴明果断的放下扣动扳机的手指,他并不想乱杀无辜,虽然在明末这里的人命不值钱,可是他做不到说服自己心中的理由。

吴明设伏狙击点没有开枪,也就意味着只能进入到下一个狙击点,没有听到枪响,下一个狙击点负责人就知道出现了意外,接下来就要看自己这里的了。

第二狙击点的负责人在李自成进入阻击圈后,迅速的扣动了扳机,当砰的一声响起。子弹朝着李自成而去,并没有击中,只是击中了他的耳垂。

此时亲兵们也正在寻着声响处开始收寻,李自成的四周已经站满了提着大刀的护卫。

不得已第二阻击圈的人,为了安全只好撤出,半小时后,吴明小队的六人在镇外一座破庙聚集,宣告刺杀失败。

第210章一呼百应

闯王李自成被刺杀,也许这并不是第一次,可是用火器来刺杀的绝对算上所有刺杀当中的首次。

亲兵们护卫着闯王回道了帅帐,整个朱仙镇此时已经被戒严,闯王手下的大将已经命士兵在全镇展开搜索,只要是可疑之人,身上带有火药味的通通抓起来,大有错杀一百一个也不放。

这次的事件带来的影响太大了,如今士兵士气受挫,如果闯王在有个什么事情,不用想都能知道接下来以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内部会发生什么事情。

不过一切还好,经过军中老医的检查,闯王并没有什么大碍吗,只是擦破些小皮而已,这也让李自成大呼自己命大,同时也更加坚信自己就是那个真命天子,这天下自己是坐定了。

于是深得舆论战精髓的李闯王迅速的将这次刺杀事件经过一番编排,什么自己屡次受到刺杀大难不死,这还不是真龙天子是啥。

大有,我就是代明那个真龙天子,你朱元璋当年不也一个要饭的吗,如今这天下你朱家也坐了两百多年是该换换了。

于是宣传孩童们又一次上演了闯王真龙天子的传说,这种传说根本都不需要进行什么编排,只要看看历代搅动天下的英雄枭雄的事迹拿个出来改动一下就可。

朱仙镇的戒严已经结束,士兵们抓捕了几十个身上带有火药味的百姓,不管他们如何喊冤,但负责抓人的士兵就像没有听见一般,上下其手一顿猛揍,再不老实就直接上刀子。

几十个被抓的男女用一根绳子系着,连城一排被押往朱仙镇的菜市口,不用说等待他们的绝对不是什么好的结局。一路上都能听到被抓的人哭哭滴滴的喊着冤枉。

可是这时候论谁也不敢站出来求情,即使是家中亲人想要跑出来喊冤也会边上好心的人拦住。

现在跑出去喊冤,岂不是送死。

只见菜市口已经搭建好了一个大台,闯王坐在中央,浓眉大眼,一眼望去就给人不寒而栗的感觉。

这次闯王已经打定了主义,要把这次的刺杀事件变成好事,如果此时吴明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吐血,不过也多亏他们跑的快,要不然以他们的身上的火药味,恐怕难逃魔掌。

等到镇上的百姓基本到齐后,一名文官打扮的中年男子,站了出来说话,到也不文邹,直接进入主题。

“闯王仁慈,乃取代朱明的真龙天子,几次遇险都成功化解,念在尔等家中有老小,同为穷苦出生,大赦尔等。”

话说完,所有被抓的人都是一愣,没想到不是砍头而是大赦,连忙跪下磕头感谢闯王的仁慈,而闯王此时也站起身挥手,示意众人起来。

明明就是冤枉,可是众人还是要感谢不杀之恩,这就是封建旧社会的可怕。

“尔等回去好好做人,莫要辜负本王的仁慈。”

一个个点头称是,就像真的是做了坏事的孩子一般。

闯王如此表现到也赢得了不少人心,开始渐渐改变对他的看法,毕竟一传十,十传百的杀人如麻那些基本都是从富裕人家和官家传出。

此时一些因为穷困的人开始有了想法,闯王如此仁慈对于刺杀他的人都可以放走,那么跟着他干一定大有前途。

闯王,请让草民加入您的帐下为您效力。

有了一个就会有两个,接着更多的人喊着,要加入,都说在大的环境下,多数人是茫然的,其实他们根本没有想清楚自己为啥加入,只是看着别人一喊自己也就跟着喊。

闯王抬抬手,浓眉大眼的额头上难得舒展开了来,呵呵大笑道:“尔等既愿意追随我,便是我的兄弟,只要有我一口吃的,便有你们一口吃的。”

还别说这种话虽然有些老套可是百姓就是爱听,每当天下大乱之时,那些搅动者是百用百灵。

看着不断喊着要加入帐下的百姓李自成此时颇为自豪。

看吧,这就是我闯王的影响力,看吧,什么是一呼百应,振臂一呼,这就是,这天下注定是我老李家做的。

等到负责登记的书记官将所有参军的人登记完之后,送到闯王帐下,连声感叹:此次补充了近五千人,在加上宣传恐怕未来几天周边的村镇还会有更多的人加入。

到时与明军一战也不是没有不可能,在老李看来打战就是要人多,首先就要阵势上把对方吓到,然后派出主力精锐进攻,必能打胜。

此时在朱仙镇不远的只有20里的一座小村内,吴明等人已经知道了李自成不但没有受到多大伤害,反而将这次事件给制造成了自己天明所归的证据,真是吐血不已,感慨自己的仁慈,同时对他老李的智商在次高看了不少。

现在要想回去在刺杀恐怕已经不能,瞧着现在这阵势,如果不是自己等人撤出来快,恐怕已经成了李自成刀下亡魂。

“队长,看来咱们想要在回去刺杀已经不可能,这百姓已经对李自成着了魔,都赶着要加入到他帐下呢。”一名负责狙击的队员感慨道。

看着三五成群结伴而行,朝着朱仙镇方向去的村民,吴明很是感慨的点点头,“这李自成到也有些本事,居然能把那些抓着的人放了,看来咱们只能往回撤,给国内发电报,等待通知。”

这次刺杀的任务已经彻底的宣告失败,吴明等人只好向南撤离,退回广州,等待国内的最新通知。

而且可以肯定,李自成自这次刺杀之后,会更加注重身边的防卫工作,其实也与吴明想的一样,李自成自打被火铳击中就一直在思考这次的主谋会是谁,与明军多次的交手,可是知道对方有火器的。

就在他思考之时,一名将领笑着走了帅帐篷,“闯王,今日又有几百人来投,恐怕不用多日咱们就能集结两万于人与明军决一死战。”

听着手下将领来报,李自成不自觉的露出一丝自豪感。

第211章澳洲新贵

老根叔,根有发的故事已经成为了澳洲每一批移民们家喻户晓的故事。

无论是走在欧裔聚居区,还是大明裔居民区,总是能听到很多关于根叔的传说。

这个曾经老实巴交的农民,现如今已经履行为澳洲移民局副局长,别看是一个副的,可权利大的很,不但有审核发放绿卡的特批资格,还有举荐权。

今年已经五十多岁的老根叔自己也从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让人羡慕的大官,要不是当初一咬牙上了澳洲人的船恐怕这辈子也不会有这般际遇。

升了官的老根叔,现在已经是红人了,当初那批与他一起乘船而来的移民,在外逢人总会说,你知道根局长吗,想当初我们是坐同一条船来的。

那些新移民们总是喜欢听这种比较励志的故事,只要听到提起,总会扒根问底的,那他是怎么当上局长的,不是说根叔不识字吗,澳洲国朝咋就看上他这么一个文盲。

要是那人这么一说,那吹嘘的人准会脸上露出一丝不高兴的表情,然后语气有些不好的说道,瞎说啥呢,根叔不识字,难道不能当官,在说根叔可是进入了夜校补习的,能不识字。

根有发这个大名不管如何已经在澳洲的各个城镇成为了那些励志创造出一番事业人的目标。

而成名给老根叔的生活带来的改变也是显而易见,随着级别的不断提高,生活有了明显的变化,无论是住房还是外出,他都要比普通人好。

按照如今澳洲国的官员标准来看,自己最少也是一个相当于大明的从四品大员,真是祖宗坟上,冒了烟。

这人当了官又有了名,自然会有很多想要攀附的,一些心事活络的就开始琢磨着把自己女儿嫁给他。

虽然年龄上有一定差距,可这在古代根本不是问题,在说以老根叔如今的地位想要一个女人恐怕是非常容易的。

原本并没有打算娶媳妇的老根叔在被上级领导说过一次后就开始动了心,在加上干女儿的一再劝说,和新移民来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寡妇见了面。

这寡妇到也是实在人,知道老根叔是个大官,怕人家看不上自己,早就做好了被拒的心里准备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老根叔居然与她一见钟情。

缘分往往就是如此,时间未到在强求也没有用,老根叔就是遇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人。

寡妇三十二岁,身材高大,身子骨强健,屁股又大,这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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