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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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恋月-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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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满心盈满了预期中的答案,所以当白逢朗给了同意的回应对,她接收了好久才到达脑部,并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你……你说‘可以’?不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她小心翼翼的确认。

“我说可以。现在就走吗?”他失笑。永远不能理解怎么有人的情绪能在瞬间大起大落而不得心脏方面的疾病的。

没错!此刻她又变得兴高采烈了,驱动若银铃咒从她身上散发出炫目的白光,在她周身形成耀眼光晕,像亮晃晃的阳光直往人眼中照来。别人恐怕不会对此有太大的感受,但因为与她性情相依相存的银铃咒是他设下的,一旦她情绪有着大波动,他也会立即感受到。

然后,知她不愉快,便希望她能愉快,因为她是那种适合兴致勃勃的女子,有着天真而亮眼的魅力,不该被任何烦心事扰得无精打采,灭了自身风华。

读不出他表情所代表的意思,朱水恋绝不与自己的好运过不去。确定他无反悔的迹象后,马上轻扯着他衣袖往楼下走。

哈哈!卯死了、卯死了!与他约会耶。虽不是在花前,亦不是在月下,但两人共有的世界就是最美丽的天堂。朱水恋急巴巴的领人走出大门,早忘了刚才是为了什么事冲上楼,更忘了前一刻心情曾经糟到想撞墙。

及时行乐,是单恋者该奉行的座右铭。

今日不努力存下美好记忆,明日只能无力空歉敝。莫等待、英期待,快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啦啦啦……

纵使单恋注定是苦多于乐,那她也要用力记下关于乐的片断,并大量扩张属于喜悦那一边的版图。也只能这么着了,不是?

说是要散步,倒也散得挺远的。因为她不只开车下山,还直直开到植物园才停止。

“我喜欢这一片美丽的荷花池。一直希望试试看两个人—齐坐在这里的情境。”坐在面对荷花池的行人椅上,她双手大张,深深吸纳舒适的空气,有阳光。有花香,最重要的是有他……空气变得珍贵而奢侈了起来。

白逢朗四下看着。今天不是假日,所以游客不多,三三两两的分散在四处。他凝神搜寻到一些不属于人类的气味,暗自结印设下结界。肉眼看不到的一个半圆防护罩扩张开来,护在他们方圆三公尺之内,不会阻挡到人类的行进,但可成功的防止敌人偷袭。

“很清幽的地方。这里算是台北市的范围吗?”

“是的,很奇怪对不对?台北有最新颖的现代化大楼,却也有最破旧不堪的老建筑与违建充斥;有最快速的步调,也有最缓静的风情。看起来很不协调,但大家都习惯了。”朱水恋说着自己的看法。

他只是微笑倾听,不作评论。

“殷佑说你们那一族是举世少见的美丽之最。有最美的人,与最平和无争的心,以及最美丽的领土。是真的吗?”

“它过于盛赞了。每个地方都有它的特色,那孩子总爱夸大,事实上白狼族与其他族并无不同。”

“不,光看着你就知道它不仅没夸大,表达能力甚至贫乏得有待加强。你很出色,出色得令人叹息。”

他的表情浮上一丝被过赞的羞赧,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索性仍保持沉默。在她面前,他似乎总是哑口无言的时候居多。

朱水恋接着问道:“听说你们白狼族人数最少,再恩爱的夫妻也不一定生孩子,即使生育,也从不超过两个,为什么?你们这么排斥肌肤相亲、水乳交融的感觉吗?”

又是一个大胆得让人不知该如何回答起的问题。白逢朗轻咳了下才道:“你们人类有一套老庄思想,谈的是无为与顺应自然。在我们狼界,也是有这么一套类似的理论,崇向自然,研修道法,讲究心灵的提升,而不被肉体欲望所拘束,将爱恨嗔痴等执念淡化,寻求心灵的相知相契,才是隽永的极致。我白狼族便是这套理论的信奉者,凡事不强求,不为难自己与别人,不算是刻意排斥肌肤相亲。对于生育一事,由于不固守传宗接代的老旧观念,也就不会非要生儿育女才算对得起谁。”

“就像我们人类现下正流行的顶客族夫妻,强调不生育万岁?”看得出来他是个几乎没欲望的人,不吃荤,也不求食物美味,衣服永远是那么一套(虽然飘逸超凡得不得了),甚至是爱情这玩意儿,他不仅没啥嫉妒心,还满心祝福别人快乐;更离谱的是把自己送上门,为殷家人鞠躬尽粹至今没个止境。

“并不尽然是那样。”他笑。

“是是是!只是不强求、不要求,久了之后便清心寡欲,连肉体的本能都清得一干二净。”

“我还是必须吃食物才维持得了生理机能。”

朱水恋翻了下白眼。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你吃得简单,用得贫乏,又跳过了发情期,在我这个俗女眼中看来,简直是虚度美好的人生。”

她非得用这种字眼吗?发情期。白逢朗哭笑不得也无言以对。即使是歪理,但被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出来,似乎不该硬去辩驳它、质疑其正当性。毕竟别人是这么的奉为真理。

“我呢,虽然对国家社会没有太伟大的贡献,但我既然生为人,有足够的能力去吃好用好,有十足的丰沛情感去热切的体会各种感受,那我绝不虚度。人生不就该如此吗?

丰富它、精彩它,能爱敢恨,不负此生。”她双眼晶亮,瑰颊泛红晕,包裹在强悍都会女子表相下的,是一颗永远保持梦想、不为现实所屈的心。

灿亮的光芒直逼得白逢朗快要张不开眼,他静静的看着她,总是不自主的寻思着适合她的形容词,却没有恰当的字眼。强劲的生命力、热力四射的光芒、坚毅狂放的精神,而且还有些天真与莽撞……

像夏日的阳光,肆无忌惮的对大地放送热情,热得人消受不了,却又着迷那亮丽,不被乌云遮蔽的坚持。

相较于他一贯修持的淡然,朱水恋可说是教人瞠目结舌的极端,对比强烈得令他怀疑两人怎能安好的聊天,而不感到格格不入的无趣?

她一迳的兴高采烈,而他安静的倾听。没有必须回话附和的压力,纯粹听她见解,逐渐能感到趣味,也能够包容。她的笑容令人舒坦,言词总是惊人。很奇怪,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却能够接受,而没有太大的距离。他并不常这样但她的热力消弭了所有距离,在他没察觉时,两人已经太接近了。

“在想什么?”她仰头端详他面孔,却读不出他的心思。

该保持更大一些的距离吗?

“哈罗,三魂呼叫七魄,听到请回答。”

他来人界,并不曾预期滋生一桩友谊……

“一、二、三、木头人,”她持续努力呼唤他。

很奇怪,竟会有这样的踌躇疑惑,他向来不会对这种事思考太多……

“……”她不再言语,看着他呆楞的表情好久好久。

亲吻一尊雕像是什么滋味呢?

不由自主的,她被蛊惑似的凑近他、凑近他,怀着一种亵滨的心虚,色胆包天蒙了心,就这么亲了下去啊!哇咧……

好死不死,原本例对着她的俊颜竟突然回神,而且转向她似乎要说些什么,然后,就……不幸地……堵上了他粉红温润的唇瓣。层与唇,相见欢。

这下子,怎么收拾才好?

一男一女亲吻了,较吃亏的是哪一方?很难以刻板的观念去认定,因为任谁看到白逢朗,都会觉得若有以上的事件发生,那么他绝对是受害者,毫无疑问。

也……没错啦。他是货真价实的受害者,她承认自己一时色令智昏,猪油昧了心,熊熊给他亲了下去,一偿垂涎多日的欲望,全然不顾当事人的苦苦抵抗……呃,也没那么夸张啦,他吓呆都来不及了,哪还有力气抵抗?

虽然得逞了,但她却没有一般辣手推花的凶手该有的张狂得意……小小的窃喜是有啦,可是比起更多更多的羞愧压在顶上,让她狠狠按捺下无时不刻想看他的念头,闷着头努力办公,顺便把自己累死更好。

说来惭愧,昨日她吻到他之后,根本没有勇气面对他可能会出现的嫌恶或责难表情,吻完他之后跳了个半天高,呀呀怪叫的化为一只射出的弓矢冲回家。

回到家之后才后知后觉的惨叫不已。天啊,天啊!她居然就这么的把他丢在植物园,自己回来。

哦。…错错错!惨惨惨!然后就……呜……好想死。

为什么每次在他面前都以最糟的一面呈现?明明她极力端出最有气质、最美好的一切想给他印象深刻。不能是他的情人,至少要是令他印象最深刻的人。……天啊,给她一面墙借撞一下吧!

唉!唉!唉!三声无奈啊。

死气沉沉的收好这个月份的合约书,再没劲的瞄着行事历,发现整个五月份的工作绩效差得让人为之掬一把辛酸泪。荷包扁扁,爱情坎坷,多么令人伤心的事实。

“怎么了?”韩璇拿着几份文件来到朱水恋的办公室,好笑的看着她死气沉沉,将头颅放置在办公桌上的懒散样。

“璇……”她黯淡的眼眸中总算有一点点亮度,但也仅是五烛光的微弱程度。

“从昨天下午像见了鬼般的冲回家之后,你不是躲在房间内,就是硬要来上班,甚至忘了我放了你与曼曼十天假,为了防止黑威那些人朝你们下手。我原谅你的失误,但你必须明白这种任性不能再有。”

朱水恋的俏脸乍然一白,发现自己根本忘了这十日不宜出门的事,浑浑噩噩的心中只塞着白逢朗的面孔举止、神态气质,其它要事哪还记得要搁在心里……

“对不起。”吁了一口气,她缓慢起身。“那我立即回去了。”

韩璇扬了下浓眉,伸出一手搭在她肩上阻止她的收拾动作。“不必。元旭日与白先生都来到公司了,若有什么状况,他们应付得了的”

“嘎?他来了?”

“因为你出门了。”

“他知道……”朱水恋颓丧的垮下肩。“我对他而言根本是麻烦的代名词。”

韩璇抬手轻拨开朱水恋的浏海,上头银白色的印记仍深烙不褪,她笑道:“像是一条脐带,让他随时可以感受到你的心情与你的所在地。怎么都没人提到该化去这个印子呢?毕竟白逢朗已经顺利找到殷佑了。”

朱水恋摇头,像是抗拒什么。

“没关系的,反正不算丑,就留着吧。”这是他结下的咒,也是她唯一留得住的东西,不想让它消失。

“自以为暗恋单恋得很成功的小妮子,其实早已搅得别人晕头而不自知。”

“什么意思?”

“你以为当你强力放送爱意,尽情去喜欢一个人时,那人会感受不到分毫吗?又不是死人,更别说白逢朗是何等善体人意的角色?他不尽然会明白那是爱意,但被加诸了炽烈的好感难道他会不知道吗?何况你身上这咒印可以直接让他感受到你喜怒哀乐的情绪。那样温柔的一个人,不会坐视你的不开心。一旦关心了,自然会被你浮沉的心思搅得晕头。”

“我相信最晕头的是……我情不自禁吻了他……天呀,像冒犯了仙风道骨的出家人似的,浓浓的罪恶感直压得我想切腹谢罪。你以为我单恋得很快乐吗?其实我苦得半死。”朱水恋捧头哀号。

韩璇拍拍她。“于悠告诉我,你有意承接下白逢朗身上的情咒。”

“嗯,我正想找白莞问问看怎么做。”

“傻瓜,老是这么冲动又一厢情愿。让他爱上你不是更好吗?白先生不正是你钟情的对象?”

朱水恋轻道:“太钟情了!所以自私不起来。我看着他时,会克制不住想吻他、抱他,贪婪吸着有他气息的空气,但又要花全部力气去阻止自己那么做。除了昨天终于色胆包天吻了他一下之外,我从不敢真正碰到他,只是拉着他衣袖。”苦笑了下,才又道:

“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不只是那些,如果牵了他的手,下次就会想得寸进尺的搂住他,再下去就会希望他心中只有一个我了。我的独占欲太强,一直觉得古人说的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种话是狗屁。如果我爱上了一个人,要的就不只是长长久久的感情,还要朝朝暮暮的相守。所以小金狼的警告我听进去了。我顶多活到一百岁好不好?但他是长生不老的。所以他不该爱上我,我不能做这种春秋大梦。反过来说,如果今天长生不老的人是我,只能活一百年的是他,那么一旦他死了,我一定会疯掉。

璇,我这辈子难得这么的理智,知道不能求取他的心,宁愿自己发痴到死。”

“这么认命?”韩璇显然没有被她深情而精彩的演说感动到分毫。事实上她挑眉挑眼的。像是示意着不以为然的讯息。

朱水恋再度把头搁在办公桌上做垂死状。

“嗯。人生不就是这样?”

“你能想像玛丹娜演苦旦吗?”

“什么意思?”她们几时谈到明星了?

“还是沙朗史东演阿信?”

“你在讲笑话吗?”

“讲笑话的是你,请容我大笑三分钟。”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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