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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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枪- 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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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都赌,不要说对每次战事的胜负,就连前任国王的爱犬一窝生多少只小狗,也在他们的赌博之列。这次也不例外。虽说身为将军的尼亚哥夫经常是被赌博的对象,但这次因他而开出的玩法,却是前所未有地精细。

大到赌他能否逃脱、会否被杀的二选一赌博,小到他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被什么组织所抓,都有人为此开出盘口。当然,赌的越细,其赔率就越大。原则上来说,那些赔率越高的,就越不可能中。不过,在没有哪支队伍拥有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基于所谓的公平原则,赌场是不反对猎杀队伍下注在自己身上的。

于是在十天前,这个全希曼最大的连锁赌场,接下了一支名叫“输光光”的队伍的赌单。他们下注五十枚金币,赌他们在今天,在那座山脚,由他们杀掉尼亚哥夫。

当时,由于觉得这是天方夜谭,而且数额并不算大,所以赌场毫不犹豫地开出了一赔一千二百的赔率给他们。

不过,今天,他们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因为,这支名不见经传的队伍,拿着尼亚哥夫的人头来了。

经过几个跟尼亚哥夫相熟的证人查证,赌场的东主,为了维护赌场的名声,只能咬牙切齿地让这几个看起来实力强横的战士,暂且寄下尼亚哥夫的人头,径自带着六万金币扬长而去!当然,赌场,大多喜欢玩小手段,这家也不例外。不需多说,几拨跟赌场相熟但毫无直接关系的杀手队伍,就跟了上去,准备扮演杀人越货的强盗角色。

但这些杀手刚出发没多久,就有人发现,那个尼亚哥夫的人头开始变样了。肤色,从原本的苍白色,开始变成健康的粉红;嘴巴,变得越来越宽厚,而且越咧越大,这,这,这,分明是……

气急败坏的东主,马上派出所有的好手,力求追杀这群卑鄙无耻的骗子。

就在赌场内部空虚的时候,一大群蒙面黑衣人打破赌场天花板,从天而降。放出烟雾魔法的同时,迅速打倒了剩下的守卫。然后,堂而皇之地在赌场里劫走了十四万金币。更可气的是,那群黑衣人,竟然连唯一的物证——那个所谓的人头,也一并劫走了。

在得知负责追杀的人一无所获后,赌场东主顿时口眼歪斜,半身麻木,张大嘴巴,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他中风了。不久,这个害人不浅的赌场就破产了。

当夜,在某个房间里,看见丽美滋滋地品尝着猪头汤,希露才明白,为什么杰特千叮嘱、万吩咐,叫自己一定要取回那个在集市上用五个铜币买来的猪头了。尽管心中醋意大生,可是希露还是不敢吱声,谁叫自己地位比丽要低呢?

仿佛察觉到希露心中所想,杰特过来,用力抱住她,爱抚起来,在耳边轻轻说道:“魔女的幻术果然名不虚传,连赌场里面的魔法师都蒙过了。那……我的小妖精,想不想要奖赏呢?”

“讨厌啦!老是这么色!”在杰特的魔爪挑逗下,希露的皮肤上,迅速泛起了婴儿般的粉红色。此刻的她,就像一个熟透的水蜜桃,嘴上说不要,但抱着杰特的双手,可一点也没放松。

那边,眼看势头不对的丽,在保持淑女仪态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干掉晚餐,然后不顾一切地飞奔过来……

另一面,太鹰他们并不好过。虽然追杀者少了,但是质素却越来越高,往往采用伏击的战术,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好几次,都是拼尽全力,几乎丧命,才杀掉他们。

逃亡之旅是悲惨的,更是痛苦的。而杰特派给太鹰的六个人,并没派上多大的用场。这并不是说杰特给太鹰的都是不中用的垃圾。这六个人中,有两个大骑士,三个大剑士,一个高级魔法师。但问题是,他们这些做护卫的,通常都要守在外围,所以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敌人在第一轮中偷袭的目标。结果,在一连打了三场硬仗后就死光了。

虽然知道杰特的队伍就在他们后面,但是他们不敢停留,因为,他们、猎头者、杰特分队,三者的关系,就像三群前后追逐着的鬃狗。第二群想消灭第一群,而第三群为了救第一群,就必须吃掉第二条群。遗憾的是,第一和第三群,都没有一次消灭掉第二群鬃狗的实力。

终于,在跟杰特分开的第十天,太鹰他们离开了希曼,进入了由兽人控制的极北冰原。

虽然现在只是八月,但在这个常年被冰雪覆盖的不毛之地,气温却保持在零度以下。幸运地,一切物资都很充足。在得知太鹰救出尼亚哥夫后,杰特就迅速地判断出他们可能的逃跑路线,并提前准备好一切补给品和运输工具。

现在,他们五人,正坐着两辆由十二只狗拉的雪橇,在冰雪覆盖的平原上飞速奔驰着。按计画,他们只需要在极北冰原上绕一个小圈,就可以进入当年牛头怪族人逃入利卡纳东北方所用的山道了。虽然最近两年,兽人的活动开始有复苏的迹象,但一般来说,在这个区域是很难见到兽人出没的。

此时,太阳,正高高地挂在天上。忽然,尼亚哥夫大叫道:“停——”

太鹰依言停下。

“怎么了,爸爸?”

“该准备过夜了!”

“什么?但太阳……”

“不要理会太阳。在这时候,太阳一天到晚,只落山几个小时。不过一旦落山,阳光就会像天神把灯吹熄一样,在几分钟之内消失。现在……大概是下午三点吧!是时候了。”

于是,在尼亚哥夫的指点下,他们开始准备过夜的工作了。

看见洁妮拿出睡袋来,太鹰上前,不轻不重地在她的脑袋瓜后面敲了一记。

“干嘛?”看见是太鹰干的,洁妮不高兴地嘟起了小嘴。

“笨!在这种地方用睡袋,就算把我也放进去,也一样会冻死。除非,你像那边的那群小狗狗一样,浑身长满毛!”说完,太鹰一边用手比画着,一边露出了狐狸似的狡黠笑容。

洁妮顿时恍然大悟。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她原本清澈的眼神,忽然变得柔情似水起来。她的脸上,开始充满了崇拜,道:“鹰哥哥,你真的好聪明哦!”

看见少女羞涩的表情,太鹰的心海免不了一阵碧波荡漾。但,就在此时,突然,屁股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了一下。

几乎是神经反射地,太鹰整个人跳了起来。但这还没完,在半空中,一只手,准确无误地扭住太鹰的耳朵。太鹰马上知道是谁干的了,不过,他不敢反抗。

“小舞!饶命啊!”这破锣似的惨叫声,尼亚哥夫一家都不知听过多少次了。

“知道错了!还不去干活!”

“是——”

但,就在太鹰准备造雪屋的时候,尼亚哥夫制止了他。

“没有必要浪费多余的体力。”说完,他就示范如何利用皮伯利特杉树,来造过夜的藏身之所。这种杉树跟普通杉树差不多。只不过它喜欢生长在这种寒冷的地方。利用杉树造冰屋,感觉上有点像小孩子布置圣诞树。

由于此树树形本身就像一座宝塔,其枝叶比较宽大,而且相当的茂密,一直长到近地面的地方。所以,只需用雪,把近地面处的枝叶缝隙给封好,就可以达到住冰屋的效果。然后在背风处的地方开一个入口,到了晚上,就可以睡在用粗树枝造的简易“床”上。最后,临睡前在床底下放一堆烧完的木头,让热量透过床,暖到人体。那么,一切就大功告成了。

花了两个多小时,一切终于完工了。但由于时间关系,只造了三间树屋。于是,在房子分配上,太鹰就打起了坏主意。

他趁那一家子不注意,跑到艾梨舞的身边。

“小舞!”

“嗯!”

“天气冷!不如,今晚,我凑合着跟你睡一间小屋。”看到艾梨舞的脸红了,太鹰顿时心中大叫:有戏了!

“我们……就这样吧!我先进去,你同意的话,就跟着进来。好吗?”没有理会艾梨舞的反应,太鹰欢喜地跑回去准备床铺了。

因为知道艾梨舞害羞,所以,太鹰早早地背靠外,睡在靠里面的位置。果然,过了一会儿,太鹰就听到有人蹑手蹑脚地进来了。

“小舞!被子里暖和,你快脱外衣进来吧!”

“呵、呵、呵。”听到艾梨舞的喘气声,太鹰心中更高兴了,女孩子嘛,还是挺害羞的。

“乖!过来!”

喘气声仿佛更急了。

接着,太鹰就感到,艾梨舞把她的毛皮大衣,放在自己身边。哎!女孩子脸皮就是薄,还怕人家听到声音呢!

下一刻,太鹰就享受到一个温柔的湿吻。看来,她还是满热情的嘛!太鹰兴奋地一转身,一把搂住艾……狗?

揉揉眼睛,再看,银白色的毛,精灵的小眼睛,长长的嘴巴,还淌着口水的舌头,这……绝对不是毛皮大衣。

“哇——啊——”在惊天动地的惨嗥中,不甘被小狗轻薄的太鹰,奋起抗争,一脚把这只可怜的雪犬给踹出屋外。

怪不得,艾梨舞的舌头会变得这么粗糙!怎么回事?

这种雪狗是受过训练的,没有命令,是绝不会跑到人的床边。那么……

果然不出所料,制造“男人与公狗”事件的主谋和元凶,在门口现身了。

“洁妮!你这个……小舞?”

“哼哼!谁叫你说我是长毛的小狗,你才是小狗呢!”

“你……”

“鹰哥,我怕你晚上冷,所以我特地挑了一只最多毛的狗狗给你。怎么,喜欢吗?”

太鹰终于忍无可忍,起床,大步跨过来,就像教训这两个不安好心的家伙。谁知道……“啊——”两女同时尖叫着,转身就跑。

怎么回事?太鹰纳闷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凉。一看,自己也叫了起来。原来,这色迷迷的家伙,为了方便,事先把所有衣服脱掉了。谁知道刚才气上心头,无意中上演了色男裸奔记……

第七章飞蛾(上)

第二天,太鹰在尴尬的气氛中,继续驾雪橇前行。如果不是出于平衡重量的考虑,洁妮和艾梨舞是绝不会坐太鹰这辆雪橇的。但基于女性主义的立场,艾梨舞这天没有跟太鹰说过一句话。

眼看,就要平安地到达那条山路的时候,麻烦来了。

在他们身后的远处,传来大量四足动物的蹄声。

“老尼!那是什么?”在高速行进中,太鹰大声向旁边车上的尼亚哥夫喊道。

“不知道!蹄声很重,不像是狗!但这地方,不可能有马!”

蹄声,越来越响了。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再进行无谓的猜测,因为,答案出来了。在迷蒙的冰雾中,追击者们现出了他们高大魁梧的身形。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来的,竟然是最恐怖的兽人狼骑兵。

在兽人部队的编制里,狼骑兵的装备和作用,基本上等同于人类的轻骑兵。但不同的是,他们的坐骑是一种体高一点七米的灰色巨狼。这种巨狼,无论是在攻击力、灵活性,还是短途冲击力方面,都远远胜于战马。如果说,还有什么不足的,就是巨狼缺乏长途奔袭所需的耐力。

眼看坚硬的冰面,在巨狼锋利无比的利爪下,成了白花花的刨冰,洁妮不禁发出了一声该死的惊呼。

殊不知,这声娇然的呼喊,正好激起了那群畜生的兽欲。对于将进食、生殖、战斗作为一生最大乐趣的兽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年轻貌美的人类的女子,更合他们胃口的了。当下,兽人中顿时爆发出一阵如雷的欢呼。

“女人!有女人!”

“弟兄们!给我上!”

“杀掉男的,留下女的!”

听到兽人群中传来狼嚎般的笑声,洁妮吓得脸色发白。如果她的眼睛、眉毛、头发都是白色的话,那么她的脸就跟雪地里堆砌出来的雪人没什么分别了。

察觉到兽人追得更带劲了,太鹰回头,狠狠地盯了她一眼,喊道:“你帮我拉车,我对付那些畜生。”

正如战车永远比骑兵慢,狗拉的雪橇,是绝对不可能跑过轻装上阵的狼骑兵的。所以,别无选择之下,太鹰他们只有在骑兵追上来之前,尽可能地杀伤敌人。

虽然尼亚哥夫和艾梨舞并不是专职弓箭手,但样样精通的他们,还是毫不犹豫地拉满了手中的长战弓。

弓满,弦松。

“簌、簌”两声,两支利箭,破开充满寒意的空气,飞射而出,直取狼骑兵的头颅。

遗憾地,由于臂力的差距,艾梨舞射箭的劲道,比尼亚哥夫弱了那么一点点。但,就是这么一点点,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艾梨舞的箭,被那家伙堪堪地挡飞了。

而尼亚哥夫的箭,却像黑色的幽灵,在那个骑兵的马刀磕到箭身之前,抢先一步,钻进了他的喉咙!

没有任何声息,那家伙仿佛脖子后的衣领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突然拽住般,整个人向后倒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死了。

不过,狼骑兵的可怕之处在于,即使狼背上的骑士死掉,跟其心意相通的巨狼,依然会凶狠地战斗到底,直至死亡。

这只巨狼也不例外,察觉到主人的死亡,失去负荷的它,以更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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