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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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伪君子- 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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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直很不喜欢伯颜猛可看人的眼神,对爽直豪迈的蒙古人来说,眯起眼睛看人是很不礼貌的,给人城府阴沉的感觉,仿佛被一条毒蛇盯上,有一种遍体濡湿且冰凉的悚然感,不寒而栗。
    “花当和明廷勾结?”伯颜猛可的笑容很冷,像帐篷外的寒风。
    “是。”火筛小心地答道。
    “火筛,蒙古人的胸怀应该比天空和大海更辽阔,我视你如兄弟,长生天在上,兄弟间不能有隐瞒,你告诉我,为何花当和明廷的钦差要杀你?”
    火筛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将那晚欲杀钦差,却被明廷钦差后发制人的经过说了出来。
    伯颜猛可笑道:“这么说来,此事是你火筛失败了,而你不甘心失败,对不对?所以你感到羞辱,于是决定发兵攻打明廷的城池和朵颜部落,对不对?”
    火筛垂下头,心中有些震惊。
    在这位睿智的黄金可汗面前,他觉得自己任何小心思的逃不过伯颜猛可的眼睛,这个人似乎生来便应该继承成吉思汗的汗位,他拥有可汗应该具有的一切品质。
    伯颜猛可接着笑道:“可是火筛,我最亲密的兄弟,我为什么要出兵帮你?我鞑靼部兵强马壮,但我为什么要为你的私人恩怨而付出部落青壮的生命?火筛,这件事本应该是你郭勒津旗的事,而不是整个鞑靼部落的。”
    火筛忽然抬头,急切道:“可汗,朵颜的花当和明廷已结盟,这件事您知道吗?”
    伯颜猛可淡然笑道:“草原上有明廷的探子,明廷的边镇城池也有我的探子,这件事早已传遍草原,我怎能不知?”
    “既然可汗知道,难道可汗便眼睁睁看着朵颜部像个反复小人一样投入明廷的怀抱?”
    伯颜猛可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眯得更狭细了,目光透出一丝好笑的意味。
    “火筛,我刚才说过,兄弟之间不仅要亲密,还要坦率,你的话激不起我的仇恨,因为我部落里成千上万活生生的战士不容许我的激动来葬送他们的生命,蒙古人有蒙古人的规矩,我不反对出兵帮你,但我们要按规矩来,你说呢?”
    火筛失望地苦笑数声,道:“什么都瞒不过可汗,好,我愿意为可汗的慷慨而付出代价,凡我所有,必不吝惜。”
    伯颜色猛可哈哈大笑起来,端起了面前的金碗,金碗里满载白色的马奶酒。
    ……………………火筛走出黄金大帐时一脸肉痛,伯颜猛可的强大令他忍不住膜拜,然而伯颜猛可的贪婪也令他心惊肉跳。
    目送火筛出帐,跨马离营而去,伯颜猛可脸上露出了常见的森然笑容。
    一名千夫长匆匆入帐。
    “伟大的可汗,明廷辽东和宣府兵马有异常变动……”
    “说。”
    “辽东总兵官李杲集结麾下四卫共计三万军士,于西拉木伦河畔摆开阵势,半月前与明廷皇帝派出的钦差发生交战,明廷钦差也调集了宣府两万边军,朵颜部一万骑兵以及他直属的八千仪仗官兵,此战一触即止,明廷钦差逼降李杲,收编辽东三万边军,八天前,李杲被钦差于辽阳城中枭首示众,辽东都司三十余名官员和将领人头落地……”
    伯颜猛可沉默许久,然后嘿嘿冷笑:“看来明廷终于容不下那个比毒蛇更恶毒的李杲,痛下杀手把他除了,不过这位明廷派来的钦差倒是大手笔,能把桀骜张狂的李杲逼得阵前投降,还敢同时砍下辽东都司三十多个官员将领的人头,这人可不简单,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秦堪,是明廷皇帝最信任的臣子,京师里担任锦衣卫指挥使,年纪虽二十出头,但为人阴险。”
    伯颜猛可点点头,将这个刺耳的名字死死记在了心里。
    “派人召集各部落首领,每个部落出一千人,日落前在我的大帐外集结,入冬之前,让勇士们的刀刃饱饮汉人的鲜血吧。”
    “可汗真打算答应火筛的请求么?”
    伯颜猛可冷笑道:“明廷与朵颜结盟,以后朵颜卫便成了明廷抵御我们蒙古铁骑的缓冲地带,他们的开平,广宁,辽阳皆可化守为攻,花当这个数典背宗的小人,还有明廷那个眼光毒辣,手段更毒辣的钦差,这二人纵然火筛不开口借兵,我亦必出兵除之!”
    ***************************************************************正德元年十月,大明钦差秦堪结朵颜,诛李杲,整肃辽东官场和卫所功德圆满,终于准备回京了。
    十月底,赶在北方寒冬到来,大河冰封之前,秦堪选了一个好日子启行回京。
    辽阳城内万人空巷,人头攒动,隆隆的鼓声里,仪仗的旌旗迎风招展,猎猎摆动,辽阳城内新任的大小官吏和将领齐聚城门,送别朝廷钦差。
    时已是辽东巡抚的刘平贵和辽东都司总兵官魏杨为首,副总兵叶近泉和一众文官武将亦在其列,众人笑容或谄媚或敷衍,一一与秦堪拱手而别。
    叮嘱刘平贵好好为皇帝守牧辽东之后,秦堪又与叶近泉交换了一个会意的眼神,诸多事宜尽在不言中。
    两声礼炮鸣响,钦差仪仗缓缓启行出城。
    辽阳城外,花当领着十余名蒙古汉子恭立于吊桥外,见秦堪仪仗出城,花当等人纷纷下马,直至秦堪与他告别之后,花当犹不肯走,骑着马跟在仪仗后面,跟了一路又一路,神情颇为失望。
    秦堪倒无所谓,一路装着糊涂任由他跟下去,丁顺却不高兴了。
    “秦帅,这家伙是不是太热情了?狗缀着骨头似的跟了三十里路了,不知道的还以为秦帅欠了他很多钱呢……”
    秦堪拍拍丁顺的肩膀,道:“你过去跟他好好说说我们汉人的翁婿相处之道,告诉他,我有把岳父弄进锦衣卫诏狱上刑的特殊嗜好,让他掂量掂量……”
    “如果他还不肯走呢?”
    “放毒气弹驱赶。”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归心似箭
    花当跟了秦堪仪仗三十里路,秦堪很清楚他的意思。
    活了两辈子,从没经历过政治联姻,这回来辽东却莫名其妙被花当塞给自己一个女儿,不要还不行。
    由此看出,花当除了拥有草原汉子的粗犷和豪迈,还拥有一颗敏感且缺乏安全感的脆弱芳心,大明与朵颜无论怎样结盟甚至立字据,花当都觉得不靠谱,非要坚持塞一个女儿联姻才满意。
    秦堪真不忍心告诉他,大明的王八蛋绝对比他想象中的多,塞女儿给汉人这种行为其愚蠢程度跟肉包子打狗差不多,哪怕这个汉人是钦差大臣也一样。
    蒙古和汉族的风俗代沟不容易填平,直到花当送到五十里开外以后,秦堪用撕毁盟约的威胁,才将花当劝了回去。
    从他临走时悻悻的目光来看,这件事恐怕没那么容易结束。
    “大人,那个塔娜脾气虽然爆烈了一些,但模样长得挺周正的,为何大人铁了心不要她?”丁顺对秦堪的态度很不解。
    “女人不是光看容貌周正便可以不管不顾地往家里娶的,品性脾气最重要,娶个寻常人家的女子回去做小妾倒也罢了,性格不好每晚吊起来抽一顿鞭子便是,可塔娜这种女子我能娶吗?打不打得过她是另一说,我若抽她一顿鞭子,引发的是外交事件啊,这头抽她一鞭子,那头她老爹举兵攻我城池,我大明边镇将士为了我的家事打这一仗,冤不冤呀。”
    丁顺想了想,深以为然,于是急忙点头。
    “大人的考虑很有道理,再说,大人的正室夫人也不是省油的……咳咳,总而言之,这个蒙古女人娶回家一定很麻烦。”
    “所以,我不能自找麻烦……”秦堪摸了摸下巴,忽然沉吟起来:“如果我有什么仇人的话,倒是可以建议花当把女儿嫁给他,可以肯定,仇人不出一年便能意外暴毙,实在是快意恩仇于无影无形啊……丁顺,我有仇人吗?”
    丁顺背后冒了一层冷汗,道:“宫里的刘公公应该算吧……”
    “不长脑子,要报复刘公公用得着花当的女儿吗?带他逛一回窑子,让他眼巴巴瞧着,工具盒里没工具,啥仇都报了。”
    ……………………行军枯燥且无聊,关外的路不好走,钦差车辇出关以后就扔了,这些日子一直骑坐在马上,秦堪感觉自己修长的美腿渐渐朝罗圈方向发展,而且大腿内侧已磨破了皮,对一直没受过苦的秦堪来说,委实是天大的折磨,当着八千仪仗官兵的面还得保持钦差的面子不能叫苦叫痛。
    再怎么难受,一想到就快回京师,回到那个以自己为天,为脊梁的温暖家中,秦堪便感到激动不已,每思及此,归心似箭。一切都那么值得思念,有点小野蛮的杜嫣跟自己耍小性子,乖巧听话的一对粉嘟嘟的双胞胎怜月怜星,还有那个仿佛蛇妖幻化人形,整天在家里逮着机会便勾搭他诱惑他,让他时刻处于偷情快感中的金柳……心痒之极啊,回去就找个机会跟杜嫣坦白,反正他和金柳认识在杜嫣之前,按道理说应是杜嫣当了小三儿,把这层关系点开想必杜嫣也没那么大的底气敢对金柳怎样吧,关系说开便好了,大可以告诉金柳那女禽兽,有什么诱惑招数堂堂正正冲他来,将来若做通了杜嫣的思想工作,秦家内院一门四女大被同眠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想有点禽兽,不过这是时代特色,上辈子本是花花公子的秦堪对这个时代特色并无反感,严格说来,秦堪的穿越跟风流本色颇有关系,这辈子秦堪曾经好好检讨过自己的上辈子,得出的结论是……不要轻易对女人耍流氓,会有报应的,但是,自己的妻妾没关系。
    “杨志勇,午饭吃了什么?”秦堪看着马旁扛着钦差龙旗的杨志勇笑问道。
    杨志勇走得很专心,他一直是个认真的少年,做什么事都很专心,叶近泉不止一次夸赞过他,虽然天赋普通,却态度端正,无论操练还是识字,他都非常认真,他很清楚自己目前的生活得来多么不易,简直是上天对他的补报,从此不用窝在流民营里跟一群饥肠辘辘的流民排队领一碗稀得如同汤水的米粥,也不用每晚瑟缩在阴暗寒冷的角落里睡觉,最重要的是,人生从此方向和目标,以前的他纯粹只为活着而活着,甚至连明天能不能活着都是个悬念。
    自从秦大人将他选进了少年新兵营,每天不但有有饭有菜,隔三日竟还有一顿肉吃,而他要付出的,只是对皇帝对秦大人的绝对忠心,以及一些在他看来很微不足道的刻苦操练。
    能过上如此天堂般的日子,杨志勇倍感珍惜。更何况,秦大人还赐给了他一个正经的名字,对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来说,这份失而复得的尊严比生命更重要。
    无论付出多少艰苦都是值得的,只要每天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杨志勇走姿很标准,迈出的每一步仿佛刻意测量过似的,塞北的寒风呼啸而过,小小的身板却如标枪般在寒风中凛立不动,无论哪方面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听到秦堪发问,杨志勇立马挺胸大声道:“回大人,吃过了。”
    秦堪微笑瞧着他:“吃的什么?”
    “饭团子,还有肉干。”毕竟是孩子,说起吃食,杨志勇情不自禁舔了舔嘴唇。
    秦堪哈哈一笑,对这个孩子,他打从心底里喜爱。
    “徒步行军辛不辛苦?”
    “有饭吃,不辛苦。””
    很朴实的回答,若这孩子说什么为国为民之类的虚伪理由,秦堪可就真要把他踢出队伍了。
    指着遥不可见的前方,秦堪笑道:“坚持一下,等我们入了山海关扎营,我给你们加餐,再不用啃干巴巴的干粮了,每个人都有热乎乎的饭菜,还有炖肉,大片大片肥得流油的炖肉!”
    杨志勇咕咚一声,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仍旧很本分地道:“干粮就很好了,管饱,也好吃。”
    渴望却嘴硬的样子跟南京的小公爷徐鹏举很像,不同的是秦堪对二人的态度。
    杨志勇偷偷咽口水的样子惹人喜爱,而吃货小公爷,却令秦堪忍不住想在他菜里放砒霜…………………………“大人,听叶教习说,我们将来要轮流去边镇跟鞑子打仗,对吗?”
    “对,你怕打仗吗?”
    杨志勇使劲摇头:“不怕,咱们在野狼峪遇到伏击时,小的亲手宰过十几个人,刚开始怕,后来觉得跟我小时候在林子里宰野狗没什么不同,都是一矛子捅进去,都是一样红色的血,不同的是野狗可以烤了吃,人不能吃。”
    秦堪笑道:“你们跟普通的官兵不一样,你们不仅仅要上阵厮杀,还要读书识字,学兵法,学一些千百年来都没人尝试过的新式训练……”
    目光望向遥远的天尽头,秦堪的声音如一缕穿透迷雾的艳阳。
    “你们,是我改变这个时代的希望,是我唯一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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