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洪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逃离洪荒-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老人就行。三、五个一组,每人拿个竹梆子,巡视起来比年轻人还细心。

总不能在西风里吹一夜吧?白浪这家伙真是害人,要送礼你送其他的啊,竟然将亲妹妹拿来当礼品。NND,这到底是在几千年前?是哪个朝代?

大厅里的炉火早就熄灭了,不过屋里还是弥漫着浓浓的香。小客厅里还有人影在晃动,还有细细的人声:“小姐,彭公他怎么还不回来?他是不是真的会让我们回去?这酒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难喝?”

敢情三位女客还没有睡,竟然也在喝酒!

彭磊家的客厅,那是按照几千年后的标准装璜的,矮几、竹榻、地毯、壁炉等应有尽有。这房子虽然是新的,但是梁公也没有马虎,完全是按原样复制的。现在三个年轻女人拥坐在壁炉前,火塘上还热着汤水。她们喝酒就细气多了,用的是小小的青铜杯——要命了,三个女人,比先前还多了,这个朝代是不是男少女多?

“这肉是彭公亲手烤的,真是好吃,难怪白浪族公一直要往鸟族跑。”

“夜很深了,你们两个去睡吧,我一个人在这里等他就行了。”白露轻声吩咐着,“记得明天早点起来,我或许……,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火塘上烧的是炭,据哥哥说,这也是他教族人用的。”

“小姐,传说鸟人彭公是天上下凡的神,我白天不敢多看呢。”

“你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睡吧。红药,你去看看哥哥,这酒不知道伤不伤人。”

凭良心说,白露的声音真是好听,柔柔细细的,有一种很吸引人的磁性。鸟人来到这个世界后有点变性了。要是在以前,看见美女那还了得,早就将他的牛眼凑过去了,不把人家的眉毛数清楚是不肯放过的。今天这三个美女他竟然没有细看,只是大概地扫了一眼而已。这如果让他在几千年后的那些猪狗朋友们知道,绝对是搞死也不相信的。

壁炉里火烧得很旺,这东西本来是彭磊同学专门为他未出世的儿女们准备的,可是现在……

炉火前同样是纤巧的女人,却不是原来的了。心微微有些抽搐,眼中看出去的东西都有点朦胧。

看见主人回来,火塘边的三个都惊了起来,忙不迭地整理衣裳。她们这个样子,彭磊更是尴尬起来,这一刻他的思想正在几千年间徘徊。

“你们怎么还不睡?很晚了。这夜真冷,看来真是快下雪了。”

“彭公也请早点安歇。”露儿轻声地客气,红药和叶子则动作麻利地准备起盆罐、热水,竟然还有热毛巾。看来她们对鸟人的生活习惯很是了解,根本就不像是今天第一天到这里。

“这……我还不想睡,我喝点酒。你们去睡吧,真的很晚了。”

都说一醉能解千愁,老子就不信喝不醉。明天就该为这个世界奔波了,今晚就醉一回吧。

“彭公,露儿姐妹愿意陪彭公呢。彭公且等等,露儿去给彭公热酒。”小姑娘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把彭磊看得一愣。当然,最主要的也还是听了她的话。

“这是烧酒,热了就不好喝了,哈哈哈。当然,也有需要热了以后才好喝的酒,还有必须得冰过才好喝的酒。这肉汤很好喝啊!看来露儿的厨艺很不错。不过,以后千万不要用这铜釜煮汤,也不要用这铜杯。青铜里面含铅,铜也是一种让人衰老的元素,还不如用土陶。等以后倒是要让梁公试试,如果能炼出纯铜,或者白铜、黄铜,那倒是可以做炊具的。对了,老梁既然能炼青铜,那肯定有锡,可以让他做几套杯壶。”

一大堆的新名词,把三个姑娘听得全晕了。这个年代,纯铜早就有了,那叫紫金;金子当然也有,那是人类最早发现使用的纯金属,这个年代也叫黄金;现在人们用来做兵器、盛器的青铜,那叫青金。青铜是需要技术才能炼制成的,只有技术高超的大师才能保证每一炉都能炼出想要的铜水。至于那个锡,在这个年代叫粉金,锡这个名词还没有发明呢。

微微有些尴尬,终于清醒过来——这些知识对她们来说有点超前了。

笑道:“既然你们都不想睡,那就陪我喝酒好了。不过这酒太烈,不适合你们女孩子,少喝一点吧。以后若有机会,我给你们调鸡尾酒。”

有点口不择言,结果又冒出一个新名词。眼前的三个女人近在咫尺,甚至能看清楚她们鬓角间的绒毛。红红的炉火映照下的美人,精美得无以伦比,尤其是这个露儿。

“露儿真的是白浪大哥的亲妹妹吗?你多大了?你们多大了?”

“奴家名叫白露,白浪正是奴的亲哥,因为我们的娘喜欢穿素白的衣裳,所以以白为姓。奴家今年十七岁,过了这个冬天就十八岁了。”白露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说话的姿势也很好看:体态端正,微微垂头闭目,一付大家闺秀的样子。

十七岁!比竹女还年轻!另外的两个也是差不多,一个十七,一个十八,竟然都是鱼公用财物去向人家换来的,跟着白露有三、四年了。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不过中国在春秋时期才进入封建社会。从生产方式来推断,现在应该在春秋以前,那么,叶子和红药是女奴了。

世道真是不公平!彭磊同学又要联想了。这要是在几千年后,在他彭磊生活的年代,这几位年轻美貌的姑娘绝对是公子少爷们追逐的目标,说不定能成为什么明星。

算了,不喝了!一醉虽然能解千愁,但是总会有醒来的时候。而且,面对这三个乖巧的女孩,说不定自己会酒后乱性,那就是又给自己背上一个包袱了。突然想起一首歌词,忍不住轻轻哼出:“我孤单的时候,是你牵着我的手,你把所有的温柔,对我释放个够。往日时光如水流,此刻难拖它的节奏,窗外黑色的天空,是我彷徨的宇宙。都说一醉解千愁,才知苦涩难入吼,想来习惯痴痴的守候,来遵守一个人的自由……”

“都睡觉去吧,不喝了!唉……”

“好凄美的歌!彭公……”

三个女人的眼睛都闪亮起来,不可置信地看着彭磊同学。会唱歌的男人并不稀罕,但是能唱出这么凄美旋律的男人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更何况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仅仅会唱歌。

要死了,几千年后都能流行一时的经典,在这个年代或许能和仙乐划等号了。自己不要成了小姑娘眼中的偶像,那就不好办了。一定要管住自己的裤带,绝对不能再留下什么遗憾,否则自己即便是回到未来,心里也会不安的。经过这次大难之后,彭磊同学感觉他自己已经成熟很多了。

“你们不睡?谁帮我泡壶茶来。对了,看看白浪那家伙醒了没有,不会喝酒也不肯悠着点。你们放心,难得醉酒不会伤身的。这茶能醒酒,给他灌两碗茶,或许会好一点。我烤的肉怎么样?不如我来教你们,正好白天杀好的一个兔子还没烧呢。”

干坐着肯定是不行的,彭磊知道自己,不是个意志很坚定的汉子。还是找点事情做吧,天亮后九让白浪把她们带回去。

火塘边那个叫白露的女孩现在看人的眼神怪怪的,让人的心里有点情不自禁地发慌。至于叶子和红药两个,已经完全痴了,一付恨不得钻入男人怀里的样子。

老天,现在这个时候还来考验老子的人品,是不是残忍了点!

……今天很忙,很晚才能回家,更新一回。……还是没有人说话啊!

第十三章 同情

酒是不敢多喝了,彭磊同志知道自己的酒性,喝醉了倒是没事,就怕半醉不醉的时候,那个时候什么都敢做。记得认识小青的不久前,那次也是喝得半醉,结果和人打赌,光了屁股在闹市跑了半夜,调动了半城的值班警察,就为了100块钱的赌金。

彭磊虽然嘴里说着不喝了,但是大半碗酒不知不觉间还是没有了,话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若是能晚出生几千年,白露她们一定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渐渐没有了初时的羞怯后,一个个新名词都被重新翻出来,老彭粗制滥造的茶叶也让她们好奇了好{炫&书&网}久。这一教一学间,时间倒是过得快了,弥漫在屋子里的暖暖的暧昧好像也淡了。

夜虽然很长,却已在不知不觉间渐渐流尽。

白浪的身体还真是没说的。没有经过陈年窖藏的新酒其实很难喝,醉了以后的感觉也不好,可是这家伙虽然当时醉得半死,大半夜后竟然能爬起来找水喝了。醉醒后的感觉和大病后的感觉是差不多的,不过男人都很贱,自以为是的大男人更贱,偏偏都喜欢那种大醉的感觉。这白浪酒醒后见到还在火塘边品酒的彭磊,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感慨:“磊,这酒真是天底下最神奇的东西,你一定要送我一些。”

“大哥,酒确实是好东西,不过醉酒就不好了。不是我小气,我们兄弟谁跟谁啊。可是这酒是用粮食酿的,而且我也是才找到方法,就这么多了。来年新粮丰收的时候,我们也一定已经报了大仇,到时候我要酿它几大缸。不过小酒娱情,醉酒伤身,贪杯是会误事的。”彭磊叹道,“天亮了,我要去看看梁聃那家伙醒了没有,今天我一定要去见熊汗。”

“嘿嘿嘿,昨晚还真的是很狼狈,不过我的酒量是不是比梁勇和梁聃稍微好一点?我知道你的酒藏在哪里,放心,我能控制自己,每天小喝一点没关系吧?”

“哥哥,你不回族里去了吗?”白露大惊,想不到白浪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露儿有所不知,这里和竹山只隔了一道浅水,肯定是日后的前出之地。而且,露儿还没有见到鸟族的勇士。我回去干什么?庸老他们已经在招集战士,这两天就会陆续过来,我要让我族的战士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我留在这里是和三位族老商量后决定的,并不全是因为这美酒。”白浪的嘴里全是理由。

“哥哥……”白露欲言又止,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露儿只要照顾好彭公就行了,族事吾自有分寸。”白浪看了一眼正对着炉火出神的彭磊,叹道,“吾若是女子,此生绝不肯离开彭公半步。露儿是吾亲妹,怜爱尤恐不及,岂肯害你终身。彭公乃神人也,露儿有福,当谢天意。”

这家伙醒了酒之后的话比喝醉时还多,彭磊真是服了。本来还想让他将礼品原封带回去的,现在听他怎么说?他自己也不回去了!心里暗骂:“操!这家伙是不是和老子前世有仇,非要害老子万劫不复?”

又不能赶他走,以后还想拜托他照顾鸟族的子民呢。

“天亮了,在下要去早锻炼,你老哥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喝了一夜的小酒,还是没有醉,酒意倒是稍稍有了。这个时候部队也该出早操了,自己也去凑个数吧,省得在这里尴尬。

梁聃和梁勇的酒醒得也不慢,居然没有耽误了早操。不过去有熊族的路不近,而且还不知道熊伯的态度,保守估计,至少得三、四天才能回转。因为彭磊是想以族长的身份去串门,所以礼物也是不能少的。昨天才想起来要做这事,却又被老酒耽误了准备工作,今天肯定是走不了的。虽然彭磊心急如焚,但是他也知道,急也没有用,礼不能废。

一夜没睡,又玩命似地发泄了一阵体力,竟然还是没有觉得疲劳,彭磊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成了仙,甚至可以不需要睡觉了。这种感觉并不是今天才有,竹女和绢先后怀了孩子后,他满身的精力没处释放,那时就常常做夜游神。不过今天彭磊算是领教了,这世上精力充沛的并不仅仅是他彭磊同志,昨晚陪他喝酒的三个女孩同样不简单。

屋里好像是重新布置过了,添了许多的摆设。靠近火塘处的那张矮几上,甚至还摆着一张古琴;炉火烧得旺旺的,浓香在空气中弥漫,红药和叶子两个正忙着给火塘上的烤野兔上佐料——昨晚刚刚学到手的,这一刻马上就用上了。白露妹妹则是斜坐在琴几旁,指上套着厚厚的皮垫,正在专心志致地做着针线活。

心微微地痛,眼前好似突然蒙了层薄纱——就在不久之前,同样的火塘边,不同样的纤手也做过同样的事。呆立在门口,脸颊上竟然不争气地挂起两道清流。

“彭公回来了,快请坐。”三个女人马上忙碌起来,打水的打水,递衣服的递衣服,碗筷酒杯也很快准备妥了。

“你们在忙啊?咳咳,我自己来。谢谢,白浪兄呢,他哪里去了?”洗把脸还真是用得着,最好是能冲个热水澡,不过从白露纤秀的小手中接过擦脸的布巾,那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哥哥回去了呢,他说有许多事要做,不向彭公告辞了。他过两天还会来。”

“这家伙,不是说不回去了吗,怎么又走了?这……露儿其实应该跟白浪兄回家去的,来我这里做客人就可以了。”

手微微一颤,刚刚接到手上的擦脸布差一点掉进火塘里。痴痴地看着火塘里暗红的炭火,两串大大的泪珠突然滚出眼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