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的黑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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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的黑道老婆-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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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哥府不在紫禁城中,认识我的人寥寥无几。也许是沾染上了福临对我的依念,玄烨在诸多乳母中只要我抱,我也甚是喜欢他。

他生母贵为贵妃,但按大清祖制后宫妃嫔不得亲自抚养子嗣,就不得不同玄烨两地分开。每每她有机会来府中探望玄烨,待府中人等都是亲切真诚。

我自宫中生活了那么多年,多少看的出人心真假。既然她是个对人诚恳的女子,我也不会有谋害之心,然那堤防之心则是决计不会失了的。

可令我防不甚防的,却是玄烨三岁那年突发豆症。当时整个京师如同陷入了空前绝后的恐慌,唯留出过豆的人留守阿哥府。

那时候我已怀了次子曹宣,但还是依然决定伴着玄烨。

 那是一瞬间决定的事情,也许是冲动,但是决定之后,是绝对没有机会再反悔的。

 大概是我和福临之间的缘分没有结束,这次豆疫过去之后,他亲幸阿哥府。陪他来的不是玄烨生母,而是新近册封的皇贵妃董鄂氏。

我与董鄂氏初见时分,彼此都分外惊愕。我不知道福临发觉了没有,但是董鄂氏不由自主的抬起双手摸着她的脸。

这是一个人见到同自己相貌相似的人时,非常正常的动作。

她没有我镇定,我行礼之后,将玄烨抱给她,“娘娘可要抱一抱三阿哥?”

她惊愕片刻,立即回复了平常神情,脸色却依然苍白,笑着摇了摇头。我看她身板单薄,多少有些明白她为何久不受孕了。

但是今日之见,只怕会为我今后安稳的人生带上危 3ǔωω。cōm险的色彩,所以我说,“娘娘真是美貌无双,奴婢年轻的时候,可没娘娘这么好的福气相,'炫·书·网…整。理'提。供'娘娘将来肯定会为皇上生个白白净净的阿哥的。”

我告诉她,她是娘娘,我是奴婢。

我告诉她,她还年轻,而我已经苍老。

我告诉她,她能为皇上诞下子嗣,但我福薄命浅是他人之妇。

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这一眼,已经不再带有敌意。

这一年,已是顺治十四年,福临早就习惯了没有我这个贴身嬷嬷的生活。但他看我的眼神,有种我说不出悲伤。

其实他早就明白,身在皇室,有多少的无可奈何。

我不管他曾经有过什么心思,现在会怎般感慨,我只知道,他会深爱的,他会动情的,终不是一张近似的脸而已。

他给了我生,我给予他祝福。

亦如我最初见到他时,也曾怀着的一颗祝福的心。

“孙嬷嬷,你在想什么?”

玄烨忽然问我,我猛的回神,时光如梭,眼前躺在同身量极不相称的御榻上的人,不是福临而是玄烨。

窗外的过年礼炮,声声震天,难怪他睡不安稳。

“嬷嬷有些想寅儿。”我拿孩子做推搪,回避自己方才的回忆。

 玄烨一双大眼睛扑闪闪的,说,“那明日朕叫曹寅进宫做伴读,嬷嬷就好天天见到他啦。”

  我轻声一笑,明明是自己想跟曹寅玩耍,却寻了我的名义准他进宫。这么小的人儿,可不就已经会了人心蛊惑,施人恩泽,互利互惠?

我轻拍着他的背,“玄烨,身为帝王,将有很多的不得已和不能为。你还记得以前你皇阿玛曾问你的问题吗?”

“记得,”他重重的点头,“皇阿玛问我和二阿哥,身为帝王应做何。我说,应心怀天下百姓。皇阿玛说我答的好。”

“知道为何说你答的好吗?”

他摇头。

“因为啊——”

我想起福临临终前的那几庄事情,封还未取名的皇四子为荣亲王,欲同董鄂氏共火浴葬之,不成之后又称要出家,最后身体病入膏肓,死时还念念不忘董鄂的名字——乌云珠。

我忽然想笑,那个一样的云字和近似的相貌果然只是我的多虑。但他做的这些事情同当年的多尔衮做的些许事情倒是像的很,而他们,一样都是灰飞烟灭的结局。

前日拜见庄妃,她很意外我的出现,但她似乎明事了不少。她的儿子,她的孙子,同她之间,隔着大大皇位,隔着大大的天下。她给不了他们亲情温暖,她惟有看我在他们身边安然度日。

可我的安然是因为我从未放松过一天,我有我生存的法则。

我懂福临他纵是再信我,尊我,宠我,溺我,可他身为帝王,他想杀想剐的人,都不是由我决定的。

我不过,看懂了他的眼神,成就了他的心事罢了。

“玄烨,身为一个帝王不能太过儿女私情,身为帝王要有帝王的隐忍,更要有帝王的狠毒。”[·电子书下载乐园—wWw。。]

每一个活下去的人,每一个站在高处的人,之所以他们走的远,之所以他们站的高,是因为脚下有无数人的鲜血,他们踩着很多的尸体。

我第一次同玄烨说这些黑暗的感悟,他一时没有理解,直愣愣的看着我,“嬷嬷,你说的我从书上都未看到过。”

我笑,“等你经历过一次,两次的欺骗和算计之后,就会发现心都不会痛了。夜也不寂寞了,哪怕是冰天雪地也可以睡着。慢慢的,这些你会懂的。”

因为我,慕容云,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这一夜是康熙元年的除夕夜,紫金城里分外热闹。

十八年前,我也是在除夕之前的某个晚上,被自己最最深爱的男子送入皇宫。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虽然有聪明睿智,满腹诗文,还是愚蠢不堪,天真可怜。莫怪幼年家境富足的时候,那位乡中有名的西席在送我《诗经》时说,“书可读,切记书中情意不可信。”

然,书我读了,书述的情意也实不忍不信。

皆因那份单纯的信,皆因那个天真的我,曾同他有过一个秋天肆意,繁华飞扬的午后。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起初,玄烨还是阿哥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诗经》中的句子,我教他读,听他背。

心会有些迷茫,仿佛被那个午后的笑语勾去了一魄,片刻后,再缓缓的被现实沉淀。

这些年,我早已不再做入宫初的那个梦。

在那里,路很长,又很黑,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提着行囊走着。心里明白天亮的时候,就要面对宫里的尔虞我诈,害怕不已。可转念一思,这是为着他呀,便有了勇气,强迫着自己坚定的走下去。

直到在转身寻求庇护的时候,发现身后空空如也,他的眼中,依旧只有那一个谈笑生风的女子;直到听闻他郑重的,此生非卿不娶的许诺后,学士府前红炮震天,他的卧室里,龙凤灯烛初上;直到……

然后我醒了,原来梦中的心痛,也能令人痛到彻夜不眠!心有余悸!而无力可施!

这些年,时间一丝丝流逝,我同他在不同的世界各自老去。

几进几出,我还是在宫里生活,表面上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着,内中暗流不断,处处同前朝的大小事物同贬同荣。

他是朝中重臣,他可以不负责任的把我遗忘在这个生死不听人愿的牢笼中,但我却不能任凭丢弃。他步步高升,他幸福快乐,他如何如何,我没有阻止自己去了解。那不过,是为自保而必须了解的事情罢了。

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很多。

也许,书上说的那人世间最恩爱美好的伉俪眷侣,有是有,却非我这等平常女子可以求得。

就似那天空中,为新年而燃放的灿烂夺目的烟火,像我这样的凡人只能在底下仰首遥看。

一切都很累,可那些累在身不由己与苟延残喘前,又算的了什么?

心魂同步,天长地久,尤不及残羹冷觯还可果腹。

就如多尔衮和苗喵喵。

就如福临和董鄂。

他们的结局,可曾比我好过分毫?

我无人可以生死与共,可我始终活着;看着他。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白头偕老。

番外篇之这么近 ,那么远

崇德三年正月十一;天气晴朗;无风。

今天下朝,我同十四哥一路走。跟他要一匹好马,十四哥答应的很痛快,还答应了让我自己选。

打小十四哥就什么都让着我,这回也不例外。于是我暗地里打好算盘,既然是让我自己选,那我就选那匹追风了。

 追风是汗父给十四哥的千里马,当初汗父把马赐给十四哥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的眼红。先不说那是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单说这追风,那可是汗父的坐骑所产,我们兄弟这么多,只有十四哥得了这个赏赐,可见他在汗父心里头的分量。我是既为十四哥高兴,又不甘心。

从我懂事儿起,汗父就把我当宝贝一样宠着,惯着,按理说这马本该是我的才是。换做别人,我肯定是不让的,但既然十四哥与我是同个额娘肚子里出来的,也便只好暗暗咽下这口气。如今有这等好机会我当然是当仁不让了。

“哥,可说准了,是送给我不是卖”随着十四哥走到马厩我忍不住开口调笑。

今儿早朝,皇上颁旨要亲征喀尔喀,我和十二哥要一同去,只留下十四哥在京里。我就不信,皇上会让十四哥暂理政务,这样十四哥还要任由豪格做大吗?我出口虽是调笑,其实是想探探十四哥的口风。

“你若是非要给银子我也是不会拒绝的”十四哥听了我的话淡淡一笑,不在意的开口回道。

“只管接着?”我的眉头不自觉拧了一下,从汗父额娘走的那天起,我就无时无刻不恨。恨皇上,恨二哥。

一夜间由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变成奴才都能骑到头顶上的孤儿,这一切都是他们造成的。让皇上一个人踩着就够窝火的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豪格踩,但瞧十四哥的意思好象这事儿跟他没什么关系一样,我着实是有些气。

“只管接着,想那么多做什么”十四哥伸手把我纠结的眉头给轻轻抚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可。。。。。。”

“我说豫亲王,你可看好哪一匹了?”我刚想再说什么,跟十四哥一个鼻孔出气的范先生把话给拦过去。

“哥哥选的就是我选的”我知道范先生的意思,看着十四哥沉稳的背影,我吐出一口闷气。谁叫咱们是'亲'兄弟呢,你走哪条路我跟着走便是。

“可选定了?”范先生站到十四哥身边又问了一遍。

“早就选定了不是”我知道范先生与十四哥的交情,也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

不管我多不满意十四哥这种做法,但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兄弟,我当然是站在他那头的。要是哪天,皇上想对付十四哥,我也一定会挡在头里。

 从我们兄弟变成孤儿的那天起,在我眼里,我这个十四哥就如同是汗父一样。我对他不只有兄弟情,还有一份濡慕崇敬。

不说他战无不胜的功绩,就说他带着我们兄弟由一度四面楚歌的艰难中,走到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恋权势,却永远立于不败的智慧,别说我了,就连我们十二哥也一样是对他崇敬得不得了。

“你自己的马自己选,做什么要我代劳”十四哥依然是浅笑着说道。

我很喜欢十四哥的笑容,但却不喜欢他这样的笑。十四哥大笑的时候很爽朗也很豪气,但是从我十三岁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他那样笑了。

 这浅浅的笑就象是最暖的风,吹的人懒洋洋,但却同时也把一腔热血豪情给吹熄。让人忘记了顶着猛烈狂风而行的快意与征服感。

“好,我就选这匹了”我指着自家哥哥的坐骑得意的笑道。哼,我就不信,你真的什么都能忍?我非常想看看十四哥变了颜色的脸是什么样儿的。

“福伯,牵出来给他”十四哥看了看我指的那匹马,没迟疑,利马令福伯给我牵出来。

“怎么会这样?”

“这马还真特别啊”

“奴才……奴才……”

十四哥没变脸变脸的是我,如此威风凛凛的宝马居然是秃尾巴!我不记得十四哥以前骑的这样的马啊。

就在我万分错愕的时候,十四哥冲着屋角一棵大树方向轻柔的砸过去俩个字“出来”

“爷”磨磨蹭蹭走到十四哥跟前的丫头小声的说道。扎着两条麻花辫子,衣服上有些水渍,瞧她低着头一副哆里哆嗦的德行,不用猜也知道是个奴才。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见多了这样诚惶诚恐的奴才,假若今儿十四哥是个普通人她还会这样恭敬吗。

 原以为接下来她会被十四哥训斥的跪地求饶,可十四哥只是轻柔的说了几句。我惊讶的差点掉了下巴,不为十四哥没责备她,而是。。。。。。而是。。。。。。

这样轻柔的语气,除了对我们这几个可以说是他至亲的人,几乎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别人用过,能让十四哥另眼相看的人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禁很好奇。

 这才发现,打从她见到十四哥起,除了那声爷算是该有的礼数外,她既没请安也没下跪,就把个脑袋顶儿对着我十四哥。

  好大的胆子,这样可说是对主子的大不敬,而且,不管十四哥说什么怎么盯着她瞧,她就是不抬头不吭声。

  好家伙,我都不得不佩服她的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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